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读书不趁早,后来徒悔懊”“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是件很快乐的事情,读书能让我们开阔视野,活跃思维。书籍就像一阵春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小桔灯》。我很庆幸我读了这篇文章,它让我受益匪浅。这部作品描述了在1945年的内战时期共产党员们的艰险处境和他们对革命必胜这一信念的坚持。赞许了他们那种勇敢坚强,独立自主,积极乐观的优秀精神。
文章中心描写了一个顽强乐观的小女孩。当时共产党员们的处境是十分危险的,小女孩的父亲也是位共产党员,因所在地下党组织的破灭,离开了家。妈妈也被敌人殴打至吐血。小女孩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坚强的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扛起了照顾一家的重担。想想我们这些小皇帝小公主们,这个年仅--岁的小姑娘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当我读到作者问她吃饭了吗,锅里的是什么?她笑着说:“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时。我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那是年夜啊!多么重要的一个时刻啊!每当这时,我都是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吃饭,看烟花或是在暖和的屋子里看电视,玩电脑。可,小姑娘什么都没有啊。但她还是那么的积极向上,仿佛在她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悲伤”与“绝望”。她总是相信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是多么的令人赞叹啊!
小姑娘送给作者的那盏小桔灯就和她一样象征着那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象征着革命的必胜,象征着光明的未来!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就让我们努力的向科学的顶峰攀登吧!
书籍就像我们的挚友,可以陪伴我们一生;书籍就像--大海中的灯塔,可以为我们指引方向;书籍就像一把金钥匙,可以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热爱书吧!那是知识的源泉!
双休日,我阅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心情十分激动。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文章中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小姑娘的父亲是位地下党员,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特务的追踪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孩子那样惊慌失措,而是能够帮着或替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岁的小女孩来说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点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平静地回答了作者的问话这一段时,我感到她是多么地勇敢,镇定啊!正因为她坚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总有一天父亲会回来的,到那一天,人民群众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大家的生活就会好了。所以,她有这种勇气,有这种胆量!
文章结尾描写了小姑娘给冰心奶奶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光,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她的一举一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更深深地理解了这一点,我们要攀登科学的高峰,就需要勇气,需要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学习更多的知识。我愿做一个像小姑娘那样的人,以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
《活着》一书是从徐家的败落写起的。“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样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这样一段形象生动的发家史和败家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成了福贵贫困生活和“活着”意义的源头。
暂且不说福贵年轻时如何赌博、泡妓院、气丈人,福贵也算得上相当幸运了。福贵为生病的娘到城里请大夫的路上,被硬生生地拉去当壮丁拉大炮,结识当了六年兵的老全和十六七样子的娃娃兵春生,并与他们在战场上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一起抬大米、抢大饼。枪林弹雨的战场上,士兵死伤无数。福贵和春生幸运地拣回一条性命,老全却永远离他们远去。带着对妻儿的牵挂,福贵回到了家。
土地改革惩罚地主,龙二作了福贵的替死鬼,福贵又悻悻地逃过一劫。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生孩子大出血的校长——刘县长春生的女人,被荒唐的医生抽干了血,死了,死在医院一间砖砌的小屋里。女儿凤霞自己生孩子时大出血,没有保住性命,也死在那间房里。偏头女婿二喜在工地上被两块水泥板夹死,又死在医院的同一间房里。成了孤家寡人,这是何等的凄凉。福贵的女人家珍,这是一个坚强贤惠的女人,软骨病并没有停止她辛勤劳作的步伐,直到双脚不能站立。她为福贵活着,为凤霞活着。待有庆、凤霞相继离开后,她也毫无牵挂的走了,走的那样安详,那样坦然。后来,能说会道的外孙——唯一为福贵的生活增添色彩的苦根也被豆子噎死了。不禁感叹,这徐家的人难道就没一个命好的吗?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都是经福贵的手埋的。
故事结尾听着老人凄凉地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心想,这不正是福贵的人生写照吗?孤孤单单一个人和弃世的和尚有什麽分别?反正都是经历世事沧桑后宁静的人了。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麽?福贵的人生告诉我们:活着,不仅仅为了自己,那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同样值得你为他么而活。现实也许残酷,但不总是残酷;往事不堪回首,就不要去回首。生活再糟糕也没到绝望的地步,想想福贵。你或许会得到些安慰。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以小说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代的崛起。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曾经乞讨过,他曾经当过和尚,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为了给所有被害死的百姓报仇,他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宣布即皇帝位,定年号为洪武,国号为明。从此以后,天下百姓被元朝统治了68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朝代。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每当听到这气势磅礴的歌曲,我都会想,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帝王们,他们步入人生暮年,看着锦绣山川,遥想着当年的丰功伟绩,但这一切在历史的面前的多么的渺小,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他们会做何感想?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凭借自己的勇气与决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最终成为了大名天下的创造者。是的,其实命运之神并不存在,他也不会将什么宝剑和天下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与无谓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周一的时候,梅老师就指定了10个人参加国学知识大赛,其中也包括我。比赛那天到了,我们全都学校电脑房里进行了考试。测试时我发现我有好多题目都不会做,但我还十分阿Q,安慰自己,自己不会做的,别人肯定更不会做。可是当测试结果出来时,令我大跌眼镜:我居然只考了34分!这个结果我似乎根本没有预料到。亏我刚开始还笑人家只考了36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自己并没有比人家好多少。
这时我才开始后悔,当时比赛前为什么不多看看,为什么嫌麻烦就不看了呢!哎,现在考出了个这么丢人的成绩当初还……哎呀!看着同学们一个个的分数都比我高,心里真不是个滋味儿。再到排行榜上去一看,其他同学不是90分就是100分,最低的也有80多分。像我这样——30分,真是比“名落孙山”还“名落孙山”。
看来,我真的得用功地看一看了,毕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付出,就想得到回报,那是不可能的。老天爷是公平的,他不可能让懒的人不劳而获,只有那些勤奋的人才能拥有自己所想有的东西。就像这个国学大赛,只有多看,勤记,才能考出好的名次来。一切收获都得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得来。
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同时我也看到了同龄人中的强者,我们对于那些佼佼者来说,简直就是“井底之蛙”。也许,你在一个小领域内是“鸡头”,但是再扩大范围比一比我们也许就只是凤尾了。所以,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去改正。不要只满足于现状,要充满斗志,时刻准备着,去拼搏一把。要明白“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可以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不过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你没有一定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意义,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情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能力与抽象分析能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来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直持续膨胀,直到现在,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起,形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这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合适,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可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可以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知道,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可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直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直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现在大部分人都已能接受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不过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盼呀,盼呀,终于盼到了上书店的读书的机会。我便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的感想吧。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
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一开始,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宝葫芦却知道了他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王葆没有什么事可做了。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这个故事中,我们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劳动获得的成果
从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宝葫芦知道你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们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彷佛可以不必了。不,我不要掉进这个陷阱。我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是我可以认识成熟的安德烈。我要认识这个人。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MM
“你为什么不试试看进入我的现代、我的网络、我的世界呢?你为什么不花点时间,好好思考‘打扮’这件事,买点贵的、好的衣服来穿?你为什么不偶尔去个你从来不会去的酒吧,去听听你从来没听过的音乐?难道你已经老到不能再接受新的东西?还是说,你已经定型,而更糟的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已经定型得不能动弹?”──安德烈
这部由36封家书构成的书,不仅横跨了新与旧,左派与右派,流行文化与人文关怀,更横跨了母与子的世代价值观,集结成这一本精彩的散文集。其实在我们身边,包括我在内,有多少人和自己的父母交流甚少,缺乏适当的形式和机会,以至于两代之间形成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会发现,自己越长大越孤单,渐渐的不愿意和父母分享更多的东西,反而身边的朋友或许比父母更加的了解自己。我们不断的接触更新的事物,渐渐的从父母的世界中远去,偶尔的电话也是例行公事一般的枯燥无味。我们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但是却没有人愿意或者留心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些。我想,我们的父母养我们长大成人,绝对不想看到的是这样的一种结局。看了《亲爱的安德烈》这不书之后,我发现,作为子女,我们是多么的不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渴望了解我们的世界,于是心思急切,于是这样的感觉让我们厌烦。于是我们就会不自觉的离他们更远。但是,我想,父母所作的一切都是源自于内心深处爱的喷泉。是爱,让他们管我们管的太严;也是爱,让他们在日益长大的、独立的子女面前手足无措。所以,无论外在的表现如何,内在的实质都是爱。
文中的龙应台理智、开明,安德烈年轻、奔放,有自己的主见和生活。母亲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睿智引导和感化儿子;儿子用自己的潮流、活力来感染母亲,开阔她的视野。两代人的不同的人生经历相互碰撞,于是母亲认识了这个18岁的年轻人,儿子也走进了大自己30岁的妈妈的世界。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影响,相互激励。这是一种和谐的母子关系,也是母子双方作出的努力。
伏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伏伦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
安娜的爱情虽然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但她永远都是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妈妈,你和我说话的方式,还是把我当作……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理解我是个……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你的生态啊。也就是说,你到今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拿起<亲爱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样一段话,瞬间一种强烈的共鸣扑面而来。的确,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会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着走自己的路,选择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戏,并总是在心底高呼:“妈,你能不能理解,我们要自己出去探索。”这便是我们心中的独立。
而我是从何时开始变得上述般反叛的,具体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产生“这么大的人同母亲还太亲近,代表着本身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的观念开始的。只记得去年自己当选“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没人知道,直到颁奖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才因我的一句话“明天的颁奖典礼我是获奖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你申请了?怎么没和我们商量?”那一刻望着母亲惊愕的表情,心底却莫名地涌起一种快感,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自己做决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决定。于是每每当我想起这一经历,嘴角便会情不自禁地扬起一丝得意的笑。然而当我读到书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龙应台面对儿子的独立宣言时的“惨状”,这抹浅笑满满的冻结、封存。
从未想到原来作为母亲的她们,面对这样的言语与场面是这般“无法应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们的角度开始试想。一开始的自己,只是个柔软地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婴儿,大声地啼哭,傻气地笑,流着口水亲切地叫着妈妈。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悄然成长,一点点地变得成熟,一点点地追求独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个未知的世界。这一切都在母亲的眼里,而她只能远远地站在身后,惆怅地望着我的背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小……或许,在她心里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无助啼哭的婴儿时代的我,而我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亭亭玉立,说话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没话想和她说。这个时候,一旁的母亲真得会很心痛吧。
此时再回想自己,在这羽翼还未丰满之际,就早已想方设法地追求“独立”,是否的确疏忽甚至在无形中伤害了有着中国“保护式”教育心理的母亲。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书上。书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样子。蓦然发现再叛逆的孩子,在母亲面前,其实仍然只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少年,一个面对学习、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却努力地去适应和排解的少年,一个拥有和自己一样血液的优秀、感性、率真、诚实、幽默……的可爱少年。
书的封底,是恬淡的龙应台微笑的样子。再优秀强悍的女人,在孩子面前,也只是一个焦虑地帮助他在迷途中寻找出口的平凡母亲,一个愿意放下自己所有的尊严,忍受孩子的嘲笑的母亲,一个做这一切,只是为了重新找回这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的可敬母亲。
用了将近八个小时粗略读完这本书,带着一种愧疚的心情——因为最近面临一场极其重要的考试。我本应该专心复习。可就像渡边彻说《了不起的盖茨》那样,“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几年前看过影片《挪威的森林》,印象模糊。只记得一贯的日系风格,安静,哀伤。随着阅读的深入,记忆便像泉水一样叠涌而来。想起了秋风徐徐,渡边和直子在没有边际的原野漫步的画面。我特别喜欢看完一本书,然后再看由书拍摄的而成的影片,或者是先看完影片再把原着看一遍。比如,看过文字版的《致青春》后,就会看电影版的,或者是先看了电影版的《情书》,然后迫不及待的阅读文字版的。明白吗?就是这个意思。
在书中,木月永远留在了17岁,直子永远留在了20岁。文字里充斥着自杀,迷茫,孤独,无奈,以及性。我总觉得,日本的天空都被灰色的云雾遮住了,有一种阴冷,严肃的气氛,好像永远都没有晴天。主人公都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很古怪,活在自己的世界,别人进不去,他也不出来。
这是孤独,不是孤单。
人在本质上是孤独的,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的理解。然而完全相互的理解似乎不是可能的,所以,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这是宿命,是心灵的独一性。孤单却是可以解决的,有人陪着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这样就不至于一个人孤零零。
孤独是心,孤单是形。
草草读过一遍,许多地方都没能好好品味。只觉得自己被书影响到心情压抑,所以匆匆扫了一眼后记便赶紧出门。一路步行到空旷的地方,好让脑袋里的阴霾散去。夜暮时分,天边出现了像草莓果汁一样红的晚霞,心情渐渐平复了些。
近来读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基督山伯爵》,从去图书馆借到这本书的一瞬间突然想起自己很久以前买过这本书,只是从未打开,但那本只有一册,而眼前是厚厚的上下册。想来那应该是改编本,看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眼前的厚度确实心里一惊——打开后却发现从第一章就是大段对白,很容易读了下来。
情节动人,语言形象鲜明,让人止不住一路读下去。然而当故事发展到法利亚神甫出现,突然感觉变了——之前章节的连贯一气呵成,在法利亚神甫出现后,尤其是两人相遇后对他种.种神通的介绍,突然有点不愿接受。分明是小说,分明知道是浪漫主义小说,分明也感受到了作品的丰富想象力和紧凑诱人的情节,可是还是忍不住想:如果在现实社会里这根本不可能,怎么会就有这种“神人”,怎么会就那么快学到那么多渊博的知识,不幸的人没那么幸运就会遇到救兵,成为伟大的人,一切顺利的执行下去。不得不又一边提醒自己,这是小说,不等同于现实。
看下去。不得不佩服作者充沛的活力,丰富的象形,故事让人不自觉联想到中国武侠里一人误打误撞遇到一个神秘莫测的老人,并虔心以待,岂料这人竟是武侠高手,并在这高手死前获得帮助得到独门秘籍和他全部内力,于是成为众人景仰、年轻有为而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高手,君子。甚至涉及的地点景物更加广博,自然科学与人文知识的交错更具有广阔视野,于是一边为之赞叹觉得这一切迷人同时却会在心里暗暗想,不真实。
原来曾经喜欢的英雄,恩怨分明、善恶有报都已经渐行渐远。更确切的说,现在观念里仍这样的期待,却不再如以前“好人”、“坏人”泾渭分明,更没有满腔热血和愤怒,不会大嚷着“那些都是坏人,让他们都去毁灭吧”。因此对于大仲马文中恩怨报应、热烈的感情会羡慕,也带着几分赞赏,却不会真的进入到内心了。
是一点点成长,成为所谓的现实吧。知道人应当带有美好期待,拥有想象能力,拥有除了物质世界外的丰富精神生活,不能那么“俗”。可就是美丽的期待也是有限度的,会参照“可实现性”来设定,此外不过是关于生活,即使被好友骂做“太理想化”的想法也不过是远离喧嚣吵闹,随心所欲的享有自己追求的快乐自由,而不是这种跌宕起伏,需要毅力与智慧坚持的传奇故事,甚至觉得这更加“不靠谱”。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在高中课本中读过片段,有感于文章中那宁静温润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纯朴赤诚的关系,我在课后找来全本阅读。
一条小溪,一只方头渡船,一座白色小塔,一只黄狗。就可以是农村山城人家的一生!
农村山城是一幅活动的图画。画中的一切都是鲜活的生命,千年万年时刻变更,生活于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掌控命运的快速旋转,只能任它摆布——这潜在流动的悲剧!
一位慈祥质朴的老人,一条忠实可爱的小狗,再加上一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还有里面许许多多的水乡村民,筑成了一方让作者沈从文先生为之沉醉的土地。这片乐土也许是作者一心向往的,是梦的起航。
《边城》里的沉重古老永远让我觉得是悲剧发生的前兆,事实也正是如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的悲凉的意境总是存在于茶峒人家的一角一落。
当然故事的主要情节还是翠翠、大佬和二佬之间的感情纠葛。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早死去了,父亲从她刚诞生就远去。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虽然翠翠和二佬两情相悦,但夹杂在他们之间的,有兄弟之义,有习俗的束缚,也有翠翠羞涩的少女情怀的阻隔,这些都是他俩感情的无法避免的不确定因素;虽然翠翠有爱她、尊重她的爷爷,但爷爷太过以翠翠的意愿为重,而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这便为翠翠的亲事埋下祸根;虽然傩送很爱翠翠,但哥哥对翠翠的心意,由于翠翠刻意的冷漠而产生的不确定感,以及后来哥哥的死,致使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平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的内心却是孤寂的。自幼的父母双亡,让她从小就深感孤独。虽然有外公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但是并不能真正理解她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怀。她“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没有人能体会一个思春少女的感情,所以她感到“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她为这无奈的生活而痛哭,外公不能明白她内心的哀痛,只能哄劝她说:“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对于一个花季少女,这样的话太不切实际了。天保和傩送为了她唱歌“决斗”,她却毫不知情,只能在梦中希望爱情的实现,现实好像总和她擦肩而过。最后天保闯滩而死,翠翠还不知情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傩送却因为内心的愧疚与家庭的阻力而离家出走。翠翠的爱情自此破灭。外公为她的婚事忧愁而亡,她却并不能了解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只能凄凉地守着渡船,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
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她不知道自己要孤独地等到什么时候。
第一次的相见,却是生生世世的一场宿命。
《边城》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觉除了是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之外,也夹杂了兄弟之间的情义(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在得知双方心怡的是同一个少女之后,都是光明磊落地采取走马路的方式,在碧溪岨对溪高崖上唱歌,最终由翠翠做决定),朋友之间的义气(船总顺顺、杨马兵在老船夫死后对翠翠周全照顾),还有对感情的忠诚(翠翠在二佬走后坚定地一边渡船,一边等着他归来),以及全文所萦绕的淡淡的忧伤给以人的浸染。
毋庸置疑的,《边城》是以悲剧结尾的,大佬死了,老船夫死了,二佬走了,翠翠至此只能无尽地等待,不过全篇还是不时会透露出温馨的感觉,包括老船夫渡船的规矩,顺顺船总对老船夫和翠翠的照顾,以及老船夫死后,顺顺船长和杨马兵对翠翠周到的照顾。这些无疑会让人在面对悲剧时有所慰藉,不至于太过伤感。
另外,我总觉得翠翠的母亲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虽然没有太多有关于她的描述,但她的影子萦绕全文,无论是老船夫是由于翠翠母亲的缘故,才会至始至终的太过尊重翠翠的意愿,致使在处理求亲之事时遭到误会,一定程度上直接破坏了翠翠的幸福,还是翠翠母亲与其生父的相恋过程,以及她的结局,无一不暗示着翠翠的不幸结局。
全文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结尾“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或许有许多人会和我一样,把这句话当做祝福的依据和凭证,想象着,傩送二佬回来了,顺顺船总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他们平静地守着渡船,过着悠闲和幸福的生活。无论我们的幻想是否成真,但不妨让我们这样想着,只为心头的那份希冀。
遍读全文,字里行间充溢着浓浓湘西乡土味、乡土情,透析着醇厚的乡土风。他们身上渗着自然的气息,在茶峒这一小城里,人们过着,乐着,从不为世事而揪心,不为名利而争斗。他们远离喧嚣,保持着淳朴自然、真挚善良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诚实勇敢、乐善好施、热情豪爽、轻利重义、守信自约,“凡事只求个心安理得”,如老船家在拒绝过渡人的钱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有了口量,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
茶峒,这个美丽的小城,有着深厚的乡土文化,故事中多次写到人们熟知的端午节、中秋节。端午这天,人们总会有很多流传久远的节日“小曲调”,如赛龙舟、赶鸭子等。据说赶鸭子是当地官员为更好地与民同乐而举行的活动。那天,当地的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以映衬节日的气氛。而茶峒人是饶有情趣的,当地的妇女在自己心属的男人外出行船时总免不了痴痴的等待,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或日中有了疑心,则梦里必见男子在桅上向另一方面唱歌,却不理会自己”。是啊,在一片风俗淳朴的土地上,人能很容易地忘却挚真的那份情吗?
最令人揪心的当然是翠翠了。对于翠翠,作者怜由心生。翠翠,这位十六七岁的纯真的小女孩,秉着对纯真爱情的憧憬,一心爱上年少果敢的傩送。纯正的乡土气息始终萦绕着她,自小与爷爷相依为命。但这个正值花季的少女,不可幸免地步上她母亲的后尘,摆脱不了爱情的困扰,过早地陷入爱情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她和男主人公傩送之间自小就结下不解之缘,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不幸的是傩送的大哥天保也对翠翠这个纯真少女一见钟情,他们三个就这样备受爱情的困扰,不能相让,但也不能相残。故事最终以天保的殉情,爷爷的溘然长逝,和傩送的音信杳无结束。
虽然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但充溢其间的人性之美,世事之沧桑,情节之扑朔迷离,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我们生在这个物质充裕的时代里,追求着实质的东西,而忘了把虚的但最能让人满足的情感找回来,把人性的美好一面找回来,使内心得到充盈。
一方水土一方人,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有一种不为世俗所沾染的淳朴自然美。茶峒人也具有最原始的自然淳朴的品格。面对无法抗拒的春水上涨的考验,茶峒人或安之若素,或从大水中救人救物。这正是作者一如向往的美好的淳朴的生活。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作者在小说中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而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本书以马孔多这样一个以前安静而又单纯的小村落为端点,讲述了生活于其中的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村落组建人之一阿尔卡蒂亚的儿子。父亲老布恩迪亚曾是一位极富进取心,勇于开拓的有志青年,直到吉卜赛人踏入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并带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可思议的发明。他与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成为密友,将一腔热忱在磁石、天文、炼金几件事世界奇观上消耗殆尽,这或许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孤独的先兆。此后相同的命运又一次次地在布恩迪亚家族人身上不断重演,他们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命运轮回之中,直到一个世纪后家族最后一个孩子死去,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在一百多年前所写的关于家族历史的预言。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例如在阿玛兰妲·布恩迪亚的命运之中,毫无理由的恐惧已占据了她全部的内心,全部的生命。她对亲人的怨恨使她丧失了“爱”,缺乏了爱使她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是亲人,也不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爱,从而使她永远活在在怨恨中,为自己造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牢笼。一个无力去爱的人,又怎样可能被爱
在这个家庭中,岁月的痕迹已经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将他们变成废料,垃圾和污物,让这个无数辛劳换来的家庭破碎,堕落。且造且毁,且毁且造,固执于自我,孤独的宿命不断重演。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几十次战争,不是为了理想,而只但是是为了他那纯粹的、罪恶的自大。他视高傲为力量,所有的成功或是失败都会让他迷失,他经逼近过权利的极致,为此他放下了许多东西,而最终,他也像放下那些一样,坚定的放下了权利和荣耀,终其一生周而复始的在祖父的炼金房里铸造小金鱼。而最后才发现,战争已经将生命中最完美的部分永远的夺走了,在临终时,那些无法删除的百年记忆俨然成为了无法避免的折磨,就如同他将会无法避免的死去一样。
还记得马尔克斯上校“悲伤地敲击发报键”说“马孔多在下雨”,他俨然已经认识到了战争摧毁了太多,而换来的只是奥雷里亚诺的冷言冷语“别反混了,八月下雨很正常。”本性忧郁,生来孤独的上校对下雨毫无感触,绝对理性地劝说革命同僚别犯浑。权利、战争已经改变了他,没有“爱”,没有“回忆”。
人心如铁是否真的足以经受这样多的痛苦和折磨对于命运,我们是否要逆来顺受怨恨和迷失究竟摧毁了多少的生命不,我们要有一颗平和慈悲的心,无畏的勇气始终坚定方向。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知识。他就像一位伙伴,一位导师,陪伴着我,引导着我快乐的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我们生活中需要精神食粮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在我小时候,我总爱看没有文字只有图画的儿童画报,觉得文字书单调无聊,只有小人书才能带给我快乐。我经常一个人对着小人书经常比划,嘴里咿咿呀呀嘟嘟囔囔个不停。我最爱看一些想象力丰富的连环画,有时,还一个人扮演几个书中的角色在屋里自娱自乐。
可是上了三四年级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在这个五彩缤纷的故事中,充满了各种诱惑。我爱不释手。有时我会捧着书哈哈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情景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又会瞪着书发呆陷入想象。《笑猫日记》里面有很多和现实不同的东西:会笑的猫?猫和老鼠会是朋友?猫能听懂人话?老鼠变球,乌龟有神功——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喜欢它们,有时等的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还有时我想,杨红樱阿姨怎么不快点写呀!我快把全部看完了,如果看完了杨红樱阿姨还没有写出来怎么办!后来才发现还有很多文字书都很有趣呢!
自从我领悟到书中蕴含的趣味,我便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文字书,并痴痴的爱上了它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狼王梦》……一本本好书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主人公海伦·凯乐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在困难面前要怀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看着看着,我收获了很多知识,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了。我可喜欢它们了,一有时间就看。夏天午休时,乘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常常偷偷拿书看。有时往往看一个中午,而下午没有精力学习。每当妈妈进来时,我就会把书塞到枕头里,开始装睡。终于妈妈识破了我的伎俩儿,并告诉我:“看书是好事,但应该学会劳逸结合。不好好睡觉可是不行!”。
现在我已经升到六年级了,学习越来越紧张,但我依旧会抽出一些时间看书,开阔自己的视野。书已经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知识!书是我的导师。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我在班上换书的时候,换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明朝那些事儿》,我立马翻开了这本书,开始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本书塑造了几个人物形象,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严嵩和徐阶还有聂豹。严嵩是一个喜爱拍马屁的家伙,而且奸诈无比。徐阶和聂豹则是勤奋好学。
这本书讲了在内阁里发生的许多战斗,战斗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为了利益和地位而发生的内阁内战。
严嵩原本不是一个贪官,但是在原则还是利益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并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明代第一奸臣”。但是,这场战斗最终还是严嵩输了,他最后是被一个熟悉的老乡—徐阶给剥夺了全部财产,被赶回老家,靠沿街乞讨维持生计,受尽了大家的白眼,最终,他在一片荒野中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无论在明朝还是现在,都不能当一个贪官,不要为了利益而放弃尊严,否则,你就会沦落到明代第一奸臣—严嵩一样的下场。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橘灯》这本书,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里面其中一篇就叫《小橘灯》:当冰心奶奶还年轻的时候,在一个春节前一天的下午,她去了她的朋友家。不久,一个骨瘦如柴,脸色苍白的小姑娘焦急地走了进来,原来她的妈妈感冒了,所以来这儿打电话,可是不知道那家医院的电话。热心的冰心奶奶帮助她请到了大夫,晚上,还买了一些个大红橘来看望她妈妈呢!
小女孩感动极了,心想:我可以怎样感谢奶奶呢?爸爸又不在家,家里又没有什么礼物。这时,小女孩刚好看见了那些橘子,灵机一动,便要给奶奶做个小橘灯。她挑了个最大的红橘,把橘子肉轻轻地挑出来,放在了妈妈的床头。然后在橘皮中间插上一支蜡烛,它就成了一盏漂亮的小橘灯,她一边双手捧给奶奶一边说:“奶奶,您放心!我爸爸他很快就会回来,大夫明天也还会来的,我们大家都会好起来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们要多帮助别人,帮人就等于帮自己。而且,我也非常喜欢文中的小女孩的乐观、镇定、勇敢,我们要向这位小女孩学习!
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非常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你知道宝葫芦吗?宝葫芦是一个想有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的宝贝。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王葆的奶奶经常给王葆讲各种各样宝葫芦的故事,于是王葆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一次,王葆在河边钓鱼的时候,偶然钓到了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变的东西吃不完也用不完,有了这个宝葫芦王葆学会了偷懒。一次数学考试王葆想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就在王葆交卷的时候,别人的试卷到了王葆的手里。后来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王葆就把宝葫芦扔了,但宝葫芦自己又跑了回来,他又把宝葫芦劈碎,但宝葫芦又自己复原了,又把宝葫芦用火烧,可它竟然不怕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东西都是通过劳动获得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辛勤的劳动就没有成功的喜悦,我想我们不能像王葆那样异想天开,要做一个脚踏实地,辛勤劳动的人,这样才会收获成功和喜悦。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多的“为什么”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但不曾解开。现在当我可以用《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把“为什么”换成“知道了”时,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多彩,大自然是那么的奇妙,星空是那么的深邃……自己的世界却是那么的渺小。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唯一一本从小读到大的书,它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中的细小琐事。每一个“为什么”就好似星星一般璀璨,有了它们的天空是多么的深邃。
从生活说起,当你上学的时候,莫非最喜欢的就是下课铃声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带来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是你知道为什么每上一节课都要休息十分钟吗?《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为你解答: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大脑某一区域的细胞工作着;在我们活动的时候,大脑另一部分细胞在兴奋中,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要使大脑的功能一直保持在旺盛的状态,就要让大脑兴奋起来,要让大脑的兴奋区和抑制区经常轮换。因此在上课40分钟后安排10分钟的休息,让反映在大脑皮质的某部分细胞又兴奋转为抑制,以更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一节课。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一直缠着我好几年,始终没有解开谜团。所以我带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来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寻找,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易懂的答案:自然界必先有“母亲”而后才会产生“儿子”,绝不可能先有儿子然后才生出母亲来。所以说,先有鸡的看法是符合自然演化的,是切合实际的。这个缠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竟然就被书中的一句话给解决了,原来想问题也不一定要钻牛角尖,说不定答案就在我们身边。
到了盛夏,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吃西瓜的,西瓜味道香甜,汁水又丰富,的确是止渴消暑的佳品。但一般人虽然很喜欢吃西瓜,却很少会去想:西瓜里为什么有大量甜汁水?在人类发现西瓜含有甜汁水后,便开始把它的种子种在肥沃的田里,细心地培育。人类在种西瓜时,当然是挑选那些个儿大、味甜而汁水多的西瓜取子来种,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也比较大,甜汁水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要论起功劳来,西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甜汁水,它自己应该有一半功劳,而人类也应该有一半功劳呢!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位无声而伟大的老师,它无时无刻都在那儿等待我去翻阅它,用它的知识来化解我的疑问,来打消我的问号;《十万个为什么》又好似我第二个无私奉献的母亲,怀揣着无数道理,用文字描述来使我深刻地明白;《十万个为什么》更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共同去探索世界的奥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