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调研报告(精选7篇)
(一)农村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目前,农村餐饮流通消费的主要形式有:
一是以集镇为主的小餐饮店,主要针对场镇居民、当地企事业单位接待和过往客人用餐。这些小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是其突出表现,变质的猪肉等食品大多都消费在这些地方。
二是农村“农家乐”,主要针对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用餐。居住在城市的人们周末去感受乡村的宁静已经是大多数城里人度假的首选,加之政府积极鼓励和扶持农家乐的发展,现在的农家乐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而部分小型农家乐基础设施落后,只有一个烹调间,拆菜、洗菜经常在院坝进行,服务人员多数为业主家里人或亲戚,不具备餐饮服务人员的要求,和集镇小餐饮店一样,也是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的重灾地。
三是农村自办或请人承办的家宴,主要针对农村一定范围内的村民用餐。农村的这种聚餐普遍存在食品原料采购比较随意,食品加工、保存不符合要求。这种形式的聚餐,人员集中、数量较大,极易发生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其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四是农村中小学食堂,主要针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用餐。由于校园学生集中,消费量可观,加之学生辨别能力差、防范心理不强,学校部分餐饮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个人利益驱使和“节约”的观念,导致使用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剩饭盛菜较多。
五是景区特色餐饮,主要针对各地游客旅游用餐。我市的剑门关、昭化等景区特色餐饮服务火爆,虽然某些食品可以说是垃圾食品,但是他们还是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食用,因为他们代表了一种特色,一种味道。这些在景区景点附近的小型餐饮店中,环境卫生较差,经营者为了图方便,用便宜的食材和油较为突出。
(二)农村药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主要是以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的形式经营药品,由于多年来农村实施了“两网”建设,药品的购销都较为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均由中心医院提供,药品质量得到了保证。
但在部分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特别是在村医中,为了追求更多利润,不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出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现象还是较为突出。有的村医和药品零售商继续使用明令淘汰的药品,由于经常性的监管不到位,有的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一些过期药品没及时清退,继续销售给老百姓的现象。
目前,农村群众在药品消费上,由于受经济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大多数老百姓在就医用药时比较注重方便、便宜,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村群众用药带来不便。加之农民对用药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对用药安全知识了解不多,购药时不看说明,不看生产日期,一些老百姓还存在到集市上的游医药贩摆摊点购药的现象,农村药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一)____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取得的经验
1、____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生产经营持证率不断上升,监管频率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2、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初步探索出了适合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的模式。在青川县初步建立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统领,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执法和技术支撑,基层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基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架构。在剑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原内设机构变成独立参公事业单位后,依据全县地理特点和市场分布,该大队成立下寺、武连、普安、白龙、开封5个中队。青川县的3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剑阁的5个中队,对保证两县的基层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____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
1.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目前,我市共有各种餐饮服务单位9800余家,现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家,药品经营企业及门店209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8家、涉药涉械使用单位3697家。而全市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300人,这300人肩负着全市310万人的饮食用药安全,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在农村,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少,食品药品监管乏力,农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分布比较散,执法人员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检查一遍,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山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还有一些农村处于两县或几县交界地段,情况复杂,往往成了监管空白。正是由于监管周期较长,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山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店等到监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假劣过期食品“转战”农村市场。
2.农村监管网络缺失,与兄弟系统相差较大
目前,我市除青川分片区设立竹园、清溪、木鱼三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外,其他县区未设置乡镇派驻机构。由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在乡镇只是属于安全生产的一个很小的部分,不受重视,甚至没有纳入大安全监管范围,农村监管网络严重缺失。
以青川县和剑阁县为例,青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总编制100人,实有人数90人,在乡镇设置12个基层所(队),总人数60人,平均每所(队)5人,每所(队)平均管辖3个乡镇,由省财政支付经费。青川县食品药监局在乡镇的监管能力是全市最强的一个县,也仅有3个乡镇派驻机构,总人数10人,平均每个派驻机构管辖13个乡镇。
剑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基层设有10个所,另设有1个运输所和1个经监大队,基层管理人员在岗为62人,每个所为6人,监管力量对比为:工商平均1个所监管约6个乡镇,每1人监管约1个乡镇,1人监管1万余人。而剑阁县食品药监局没有乡镇派驻机构,他们1个中队监管至少11个乡镇,1人监管3.8个乡镇,1人监管4万余人。剑阁县餐饮和保化品过去的监管部门县卫生部门,在拥有触角延伸到村的医疗机构和较强的疾控监控系统(约70人)的情况下。其执法单位卫监所共有人员42人,是目前食药监局总人数的135.5%。
3.食品安全配套法规立法滞后和监管体制不健全
一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摊贩的管理要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办法,至今无相关法规出台,食品摊点无监管法律依据。保健食品的管理要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目前监管使用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1996年发布的,此办法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而制定,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显然已不实用。
二是《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多部门分段监管体制,看似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职责难以明确划分,多头监管现象突出,常常会出现一个经营使用单位由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门监管,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食品药监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一个单位接受多部门监管,增大了经营者的负担。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在运行中客观存在监管“缝隙”。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相互推诿,既形成监管盲区,又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4.监管保障能力滞后,严重影响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各县区执法车辆和装备都是严重超负荷使用,不能同时满足分片和快速应急处置,加大了执法监管周期,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有效性相对减弱。由于经费少,检测手段比较简单,有的甚至连检测设备都没有,仅凭眼观、手摸,对于简单的食品药品标志不清、不齐,未标注名称、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以及相关证照不全或无证等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食品药品的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没有办法检测,极大削弱食品药品监管效果。
二是监管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时间短,亟需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垂管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财、物不受地方管理,监管处罚力度较大,打假制劣威慑力较强,取消垂管方后,地方干挠,说情等现象增多,有处罚过轻或放松处罚的现象。
(一)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强化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全面担负起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的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让乡镇真正把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设立乡镇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急需建立一套从上到下的监管网络体系,使日常管理常态化,实时开展隐患排查,违法案件举报和科教宣传等。借鉴青川县的模式,在乡镇分片区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站,或者在乡镇限额内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牌子,也可依托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增设食品药品监管员人员编制1-2名。每个行政村要至少聘用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1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三)加强监管技术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执法执勤装备,提升基层快检能力。加强重大节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指挥、监测和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加快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
(四)保障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投入和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办案等执法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根据省局统一安排部署,第二调研组于9月2日至6日,在安边市四查县安平、陇上、鸡西3个基层所进行学习调研活动,现将学习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查县安平食药监所共有14人,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监管人员11名,监管范围是四查县城区及附近4个行政村。有食品生产企业6户、小作坊9家,食品经营单位453家,其中学校食堂12家、销售企业233家、餐饮企业161家;安平工商分局共有14人,其中局长1名,监管人员13名,监管城区经济户。
四查县陇上食药监所共有4人,其中所长1名,监管人员3名,监管范围是镇上和全镇12个行政村。共有食品销售户79家、餐饮服务单位27家,1个学校食堂;工商所共有5人,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监管人员3名,监管3个乡镇的经济户。
四查县鸡西食药监所共有5人,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监管人员3名,监管范围是镇上和全镇15个行政村。共有食品销售户71家、餐饮服务单位11家、3个学校食堂;工商所共有5人,其中所长1名,监管人员4名,监管3个乡镇的经济户。
学习调研工作中,我们分别与3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和3个工商所的同志召开座谈会,翻阅了四查县局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了解各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与监管人员一起检查了1家食品贸易市场、3家食品生产企业、4所学校食堂及11家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3家食品配送企业、7家农村食品销售店、3家食品小作坊、8家餐饮店,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农村食品配送及市场整治、明厨亮灶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百家企业示范引领、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二、工作亮点
一是解决了过期食品销售问题。通过对食品配送企业和食品销售店的检查,四查县建立了较为成熟的食品配送体系,无论城区或乡村,所有的食品销售店全部解决了过期食品问题,未发现一例过期食品。
二是未取得健康证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售现象得到遏制。检查所有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均能提供体检健康合格证明,把住了人员体检关。
三是干部队伍整体精神面貌较好。虽然是机构改革期间,目前基层监管所一级还没有改革到位,但没有对监管人员思想产生较大影响,工作中能够雷厉风行、拉得出、打得响。
三、帮助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协调解决了四查县生猪私屠滥宰问题。9月3日下午,我们随安平食药监所监管人员对西关批发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内11家生猪产品销售户所销售的猪肉都没有“两章两证一报告”,经了解,前段时间由于环保问题,县屠宰场被责令停业,新的屠宰场已建成但未通过验收,原屠宰场在没有检疫检验的情况下继续屠宰销售生猪产品。我们发现这一严重问题后,立即通报四查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并于当天下午4点组织县局召开由局领导、县执法局领导、安平所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督导安排部署解决问题的方案,一是立即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对西关市场猪肉销售户进行处置;二是以县食品安全办的名次,通报四查县公安局和农业农村局,要求两个部门根据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是立即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陈述问题的严重性,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四是联系域外生猪产品批发企业,解决本地生猪产品短缺问题。
四查县局立即展开行动,当天立案查处3家问题较为严重的生猪产品销售户,当晚在各个市场张贴了公告,第二天市场上出现的生猪产品全部由天水一家生猪屠宰场提供,“两章两证一报告”齐全,违法企业和犯罪嫌疑人得到控制。
二是协调查处了一家黑作坊。在检查中发现,城乡所有的食品销售户均在销售“四查县茂二食品厂”生产的月饼及糕点食品,其标示的卫生许可证号为“四卫食证字【20-】第621121-00144号”,根据我们的建议,县局责令全县所有“四查县茂二食品厂”生产的月饼及糕点食品全部下架,并对“四查县茂二食品厂”依法进行查处,解决这一黑作坊食品泛滥的问题。
三是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普遍存在,比如很难分辨假冒伪劣和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发现“山寨”食品不知如何处置、不知道监督检查的程序和内容等问题,影响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县局主要领导恳请我们在离开之前,为全县全体监管人员作一个培训。根据情况,我们在9月*日上午,利用4个小时的时间,对全县102名监管人员进行了针对性培训,并留下课件供其学习。
四、基层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没有到位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机构改革进度缓慢,县级机构改革只完成了局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三定方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只完成挂牌成立和核定人员职数,三定方案没有审批,人员没有完全到位,没有明确职能任务,工作难以开展。因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工商所没有改革到位,知识产权、物价等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二是基层监管所主要领导能力较弱影响工作落实。在座谈交流过程中,发现无论食品药品监管所,还是工商所主要领导,大多来自于乡镇领导副职,有的虽然已经任职两年以上,对还没有完成角色由服务到监管的转变,对全年工作不了解,对重点工作不掌握,工作没有计划,没有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没有结果。尤其是对省局的工作安排,市州和县区都分别有计划、方案或通知,基层监管所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批示要么是“传阅”,要么是“组织学习”等,没有具体落实措施、要求及责任人,“处理结果”一栏为空白。多数基层所长,对辖区情况不明,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无安排、无氛围,“二三”行动无安排无部署,沿街的餐饮店都没有落实“明厨亮灶”,食品经营户均没有落实“五证一票”台账,食盐质量安全也无措施、无手段,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无计划、无安排,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有安排、但流于形式,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登记不实不细、监管不到位。
三是基层监管人员能力严重不足。对随同基层监管人员进行检查时,看到他们到食品生产经营户后,不知道要看些什么、问些什么,不知道要记些什么、查些什么,十分缺乏食品安全监管的知识。翻阅巡查记录,都能按照规定频次和时间进行检查,但每次都记录相同问题“索证索票不全”,或“卫生较差”等,不知道如何依法处理。监管人员畏难情绪较重,不知道执法的程序和方法。所里查办的案件,仅限于国抽或省抽不合格的产品,并且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金额进行处罚。
四是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不足。乡镇监管所的办公场所严重缺乏,4、5个人一间办公室,致使办公受到极大影响;乡镇监管所没有执法车辆,日常检查和执法办案使用工作人员私家车和租用社会车辆,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严重影响日常监管工作。办公、办案、抽检监测专项资金验以保障,经费保障严重不足。
五、建议
一是加快机构改革进度。建议省局积极向省机构改革负责部门汇报目前情况及面临的问题,制定时间进度表,督促各地优化机构配置,构建有效的工作机制,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提高行政能力,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目前基层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不会管”,导致工作难落实、效果难保证,各级要加大分级分类培训,对基层所长要针对工作方法、工作能力、业务知识的培训;对一线监管人员要开展业务知识、执法办案能力的培训。否则,县以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所有的工作计划、方案及规定,在基层都难以得到落实,使“工作落到实处”成为一句空话。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市州、县区市场监管局按季度对前期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检查时要制定标准、深入一线,向一线工作人员教方法、定措施、提要求,提高重点工作落实力度,提升监管人员工作水平。
9月*日,安西市局派出专项检查组,对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和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基层的督导作用较为明显,效果较好。
xx市粮食局;
1998年国务院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实行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与粮食企业经营的分离。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再参与粮食经营,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活动。原来由粮食局、粮管所、粮站三级管理网络严格统一管理的粮油市场,变为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全社会的粮食流通进行管理的相对自由的粮食流通市场。20xx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出台后,粮油市场进一步得到了开放,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更大了,管理范围更宽了,市场监管的难度加大了,造成相应的监管力度有所下降。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对粮油市场的监管,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我市粮油供应的现状
我市不是产粮区,而是粮食销区。主要种植玉米、小麦以及蚕豆等杂粮为主,历来有种的不吃,吃的不种的传统,100多万市民的日常食用大米都是通过产粮区供应的。我市粮食从产粮区到市民手里主要通过大大小小的粮商粮贩。目前,我市在工商局注册的粮食经营户共有670多家,还不包括没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走家窜户的小商小贩,估计不会少于三四百家,两者相加一共要有上千个经营个体。这么庞大的经营群体,要粮食行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管,以目前的人力、物力以及体制情况是不太现实的。粮食市场的监控主要依靠产区的监管和经营者的自律,销区对粮食的监控基本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食用油的情况,除了本地几家大油厂可以提供较为安全的食用油外,其他的与粮食现状大致类是。
二、粮油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分析
造成粮食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层面的问题,有执法队伍的问题,有执法对象的问题等等,是一个综合的原因,而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
1、粮食执法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持。20xx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第407号令《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对粮油市场进行监管的最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是有的细化条例本身就存在缺陷,影响了执行。如《江苏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农民经纪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这就给粮食行政部门的执行出了难题。对于不具收购资格的收购者,只要拿出这个武器,就可以挡住执法人员的查处。而且对于50吨这个数据,我们也比较难以认定。特别是对于象我们这样的非产粮区,主要从事收购的都是小杂粮,大都是兑换,而且周转比较快,很少有收购者能被发现有超过50吨的量。20xx年,我市仅有一家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仅粮食收购资格审查这一条,我们就很难执行。
2、粮食系统的执法队伍相对偏弱。目前,各地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还很不健全,专职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能力有待进一部加强。当前,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从上到下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粮食行政执法标识,没有统一粮食执法机构名称,没有统一设置监督电话,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受到挑战。同时受人事编制的限制,越到基层粮食行政机关,专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配备越少,甚至还存在无机构、无专职行政执法人员的状况,与县级粮食行政机关所担负的执法重任极不相称;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专职工作人员大多数系“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对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了解不深,执法能力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不相适应。象我市的粮食局共有编制13人,除去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真正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数只不过4、5人,面对这么大的执法面,有点勉为其难。
3、多头执法造成多不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大部分条款不是由粮食局来直接执行的,而是根据职能由工商、质检、技检、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的。粮食行政部门一旦发现了问题,需要移交到工商部门、价格部门、质量检查部门等来执行,但处理结果到底如何,粮食行政部门就不得而之了,影响了执法的延续性与直接性。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到粮食行政部门的执法积极性。有的执法工作需要几个部门一同参与,而往往因为涉及部门多,难以协调,很难形成经常执法的局面。联合执法的次数少之又少,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的法律威慑。
4、粮油经营户规模小、数量多造成执法难。我市是非产粮区,因此居民日常食用大米等都是通过从产粮区引进的。经营者以个体户、流商流贩以及大量的农民经济人等为主,规模都不大,但是数量庞大。对于一个只有十来个人的粮食行政部门,监督这么多的经营者,难免有点力不从心,造成执法困难。
三、对策与措施
在新时期如何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管,我看要从自律和他律同时入手。不但要通过执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等他律来督促他们规范行为,而且还要引导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因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粮食流通法规宣传,注重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条例》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实施,虽为有法可依提供了依据,但如果不加强宣传力度,不注重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那么粮食流通检查工作将很难得以有效地开展。我们认为:一是要加强对粮食流通法规的宣传。首先粮食部门可用宣传车、发传单、电视走字、知识竞赛、标语口号、粮食经营者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其次法规宣传不能流于形式,应结合日常工作经常性地开展。二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配合,按照《条例》与《办法》的规定,各负其责相互沟通与协作,既不能越权又不能扯皮推诿。
2、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粮食执法人员素质。依法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那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呢?我们以为,加强粮食流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首当其冲的关键。其一应增加执法人员的编制和执法经费。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如离开了执法人员的参与,如果没有必要的执法费用,那监督检查无异于纸上谈兵。为使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政府编制及财政部门就必须重视这项工作,从工作需要出发,及时适当增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的编制和执法活动的经费。其二,严格考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是法律与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其影响力不仅涉及到被监督检查的对象,而且还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形象。所以严格执法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凡从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都必须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方可上岗执法。其三,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还必须适时成立执法大队,建立健全执行粮食监督检查任务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等。
3、严格许可准入法规,抓好粮油收购市场监管。粮食收购是粮食流通的开端与源头,抓好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准人法规,就能有效地规范粮食流通管理秩序,所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多做探索。一是要严格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准入制度。对申请收购资格准人的经营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条例》和《江苏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认真把关,要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办证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群众性工作,不仅如此,它还有很强的时间性,错过特定的时间,就很难掌握违规违法的事实与证据。而且,由于粮食执法人员的人手有限,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所以为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就很有必要建立巡回举报并举的多样化的监督检查机制。
4、引导诚信经营模式,确保销售市场的粮油安全。粮食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是通过大大小小的粮店经营者。因此,除了加强对产区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管外,对销售环节的监管也至关重要。我们加大了在这方面的探索,通过创建“放心粮店”的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xx年,我们xx市粮食局积极开展“放心粮店”创建的探索。我们首先在有关媒体公布了放心粮店的创建条件、评审办法,然后让符合基本条件的粮店进行申报,最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进行确认。对于初步通过评审的放心粮店在媒体进行公示。经过一年来的创建,在全市形成了遍布各乡镇、社区的“放心粮店”网络。通过创建工作,使得各个放心粮店在“质量、卫生、计量、价格、服务”上面达到五个放心,并统一挂上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放心粮店”招牌。群众非常信任这块金字招牌,放心粮店业主普遍反映,经销量大大增加,而群众对放心粮店的服务水平也感到满意,我们在对放心粮店的检查回访时也发现经营者无论在质量、计量、卫生、价格等多个方面都符合国家标准,服务水平也大大好于其他粮店,真正使经营者、消费者、执法者三方获得共赢。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安排,9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议事组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调研组成员学习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听取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局班子成员、主要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到市场监管局所辖基层站所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部分流通商品的监督管理情况;走访了部分企业和人大代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努力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取得了新成绩。一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本着业务对口、监管专业的原则,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合并职责交叉或相近的内设机构,对重要科室,充实人员力量,提高了行政效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用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来激励和制约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二是纵深推进商标兴市和质量强市战略,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在商标品牌培育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名优品牌,支持企业通过多种渠道申报驰、著名商标,努力扩大申报认定的数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4件,山东省著名商标64件,商标工作各项指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在质量强市方面,先后推荐27个产品及服务项目进行名牌申报,其中9个产品及项目被上级采纳列入认定范围。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指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进一步放大了龙口品牌优势。三是深化改革,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发展。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先照后证”制度,分三批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为创新创业创造了条件。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推行“一审核准制”,简化了程序,减少了环节,降低了创业门槛和成本。今年1-8月份,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670户。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格质量执法,及时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重点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月份,共检查企业4100家次,抽检食品药品102个品种、560个批次,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章案件70起。以特种设备的安装、运行、受检和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以及应急救援演练。今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1556台,消除安全隐患24处。聚焦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投诉集中的相关行业和商品,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1-8月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整合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机构和职责,我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迅速步入正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培育市场主体、服务企业发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速度缓慢,1-8月同比增长18.2%,在总量上虽位居烟台市第2,但增幅低于烟台市平均水平4.95个百分点,与烟台市其他县市区有一定差距,与我市总体经济发展实力、规模和地位不相符。一是发展氛围不浓厚。对大力发展市场主体,以及相应的扶持政策宣传不够,特别是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影响了政策措施激励效应的充分发挥,造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近年来,虽然出台了诸多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落实不够到位,在启动资金、项目、技术等创业者急需的帮扶方面措施不多。三是社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平台不健全。目前,我市虽有为数不少官方或半官方的行业协会组织,但大部分是自上而下建立的,其服务理念和能提供的服务项目远不能满足市场主体发展的要求。
(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尽管我市在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某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还存在一定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卫生环境普遍脏、乱、差,生产原料无进货台账,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农村集贸市场、城区的小餐饮、街边烧烤、小食品流动摊贩等的问题比较突出。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我市共有特种设备3900多台,其中锅炉221台,压力容器1481台,电梯1555台,起重机械530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18台,大型游乐设施5台,特种设备数量多、范围广。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监管人员需持证上岗。目前,市场监管局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有6人,人均监管特种设备650台(套),人均监管的数量和压力特别大,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彻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教育培训、责任追究、事故隐患排查管理、专业维保等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意识不足,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齐抓共管,推进社会共治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理念还不深入,在调动社会因素、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推进社会共治方面创新不够、办法不多。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全市现有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单位约4100多家,其中小餐饮、小作坊、小商店约有2800多家,占总数的68%。由于准入门槛低,不需要专业知识,只要租个门面就可以开,因此小微单位呈现出经营成本低、流动变化性强、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强的特点,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而在监管层面,虽然在各镇街区成立了食品协管员队伍,但由于食品协管员都是兼职的,并且专业知识不强,又缺乏必要的经费以及奖励激励机制,造成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参与食品安全协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协管网络形同虚设,社会监督、社会共治的作用发挥不好。在废旧液化气钢瓶回收置换和报废处理方面,截止目前置换约10000只,工作推进迟缓,主要是定点置换的6家液化气企业在农村的服务网点建设和具体的服务工作还不到位,置换后不能及时为用户灌装液化气。虽然采取电视台、报纸公告,召开镇街区分管领导会议部署,在农村集市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宣传,但群众认知率仍然不高。
(四)基层队伍和素质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整合后的市场监管局尤其是基层站所,面临人员不足、业务知识不够等问题。一是监管职责加重,基层力量不足。原质监局、食药监局在镇街没有机构,基层市场监管所基本都是在原工商所的建制上成立的,编配以工商管理为主。而“三合一”改革后,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职责除了原先工商部门的一般市场秩序监管以外,还增加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高风险的专业性监管。基层站所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实际形成了在“三合一”之后职责“由一变三”的局面。且原工商部门一直以来都存在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一支平均年龄45岁以上的基层队伍,很难适应市场监管的新要求。二是业务知识不够,专业人才缺乏。“三合一”后的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的监管职责,其中特种设备、医疗器械、餐饮、食品等监管领域对专业知识要求高,基层监管所是以工商为主体力量,第一学历达到专科水平的不到1/7,之前对质监、食药监的相关业务没有接触,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应加强业务培训并增加专业人员。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大力服务企业发展,推动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只有市场主体充分发育发展,才能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从根本上解决好稳增长、促转调、保民生等系列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放宽经营限制,持续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要全面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减免税费、专项资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前置审批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创业成本和难度。要加强载体建设,搭建各类创业基地和园区,加快推进新兴市场等载体项目建设,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创业兴业。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支持群众创业致富的系列政策,在全社会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要以国家食品卫生城市创建为总抓手,从经营主体准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样检验等各个环节入手,认真抓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不断完善监管方式,增加执法检查密度,扩大监管覆盖面,尤其是要以农村、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聚集区、药品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区域,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章案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更加安全。在特种设备监管方面,要健全我市特种设备档案,充分利用数据库资源对已经登记使用的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尤其是要对公共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社会共治。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要按照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程监管。要围绕增强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食品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督导企业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和记录台账,结合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促进规范管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调动食品协管员的积极性,发挥好食品协管员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的作用。在特种设备监管方面,要强化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监督、协助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对操作人员上岗前要严格把关,并且要经常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操作规程,增强责任心。在废旧液化气钢瓶回收置换和报废处理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引导,联合各镇街区广泛宣传钢瓶置换惠民政策,教育引导市民认清过期钢瓶潜在危害,及时消除身边“***”和安全隐患。同时,采取企业自主申报、部门联合审查、媒体公开公示等措施,合理设置置换承办企业和网点,方便居民置换。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充实、配齐专职技术人员,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要进一步理顺完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有针对性的加大基层职工的在职教育和培训力度,缓解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创新监管手段,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的形象。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全面了解我市农资市场运行监管情况,市委政研室、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农资生产企业、经销户及农户,对此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农资市场运行监管基本情况
全市五区一市现有230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79.5万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609.8万亩,其中小麦和玉米种植面积409万亩,蔬菜作物面积145万亩,林果面积28万亩。全市常年总需农资在50万吨左右,其中化肥45万吨,农药0.45万吨,种子3万吨,农膜0.87万吨。目前,全市工商注册的农资经营户1635户,其中化肥754户,种子282户,农药416户,农机配件经营点160个,年销售各类农资商品总额17亿多元。今年以来,尿素、二氨、复合肥等主要化肥品种价格上升较快,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5%、38%、15%,种子、农药等农资商品价格总体上平稳。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业、工商、供销等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狠抓农资市场治理整顿,确保了全市农资市场总体上的健康有序。
(一)农资商品供应较为充足,农民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供销部门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根据农资商品需求变化情况,适时组织对路的农资商品货源,做好生产、储备、供应工作。去冬今春,市供销社分别从云南、湖北、贵州等地调运化肥9.5万吨,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储备品种齐全,总量充足。今年以来,全市供销系统为农民供应各类化肥20万吨左右,占全市销售总额的45%以上。同时,注重加强与农资生产、供应企业的联系和合作,推行化肥联采和直供,今年以来共联采3万吨,直供4万吨,使农民享受到了最大的价格优惠和服务。同时,供销系统积极组织农药、农膜、饲料等农资货源,供应充足。农业系统积极做好小麦良种统供,良种补贴实施全覆盖,补贴面积达到230余万亩,良种包衣率达到100%,3500余万斤小麦良种及时供应到农户手中。全市农业机械供应货源充足,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12大类45小类180品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与标准。
(二)农资经营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全市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针对农资市场变化的新形势,围绕“完善服务、减少环节”两个重点,以联购配送为枢纽,以连锁经营为纽带,以强化服务为重点,积极打造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农资营销网络初步形成。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共组建龙头企业4个,农资配送中心17个,直销店63个,便民连锁店(点)846个,形成了以农资公司为龙头,配送中心为骨干,直销店、连锁店为基础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大力开展了“配方施肥进农户”活动,今年以来,供销系统已开展测土配方施肥7万余亩,采集化验土样986个,生产、供应各类配方肥达8万余吨,并建立农化服务队伍,把化肥播施进地,为农民提供一条龙的到位服务。积极开展“农超对接”,通过供销超市的配送网络将优质特色农产品打入超市销售,已有近20种农产品纳入全国大中型超市,贵诚公司将无公害马铃薯供应到上海世博会。今年三秋期间,农业部门扎实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技术骨干883人次,培训农民18175人次,派出技术指导人员537人次,全市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积150余万亩。
(三)坚持标本兼治,市场监管措施逐步强化。工商、农业、质监、供销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注重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在全市先后推行了农资商品备案销售(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退市、责任追究等制度,农资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滕州市还探索实施了贴标销售制度,所有进入辖区的农资商品必须进行质量首(抽)检,检测合格贴标后方可销售,大大提高了日常监管效能,使广大农民便于查询,易于识别,放心购买。同时,注重打防结合,执法服务逐步规范。相继开展了“打假护农”、“农药市场监管年”、“种子执法年”等系列执法检查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20余次,农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40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08个,清理整顿农药市场79个,抽样检测农药样品57个,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2.4吨,印发农药监管资料4.8万份;工商部门共受理并查处问题185起,查获不合格农资产品4.6吨,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二、农资市场运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市场经营秩序亟待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全面放开后,农资经营企业一哄而上,农资商品品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个体农资经营户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混合经营,甚至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规经营现象。据统计,近年来市场上化肥质量平均合格率只有70%,农药合格率只有80%,仍有不少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在个别门市仍有销售。因价格上涨,今年每亩小麦化肥费用增加20元左右,良种、农资等补贴带给农民的增收因素受到很大抵消。
(二)农资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供给保障能力不强。目前我市注册资本1000万的农资企业没有一家。在市级企业中,只有枣庄贵诚农资公司具备仓储、批发、配送的功能。由于企业规模小,资金少,只得采用即买即卖的经营策略,应急能力较差,造成零散进货,增加了流通费用,最后转嫁到农民身上。(三)农资经营者片面追求利润,服务意识不强。农资放开经营后,对经营人员素质、服务意识方面要求偏松,部分农村农资商店经营者把追求利润放在第一位,缺乏起码的农资知识,难以适应对农民技术指导与服务的要求。(四)农民自我保护和辨假防假意识不强。目前多数农民购买农资时没有索要发票,没有保存肥料袋、农药瓶等以备维权取证之物。同时相当部分农民缺乏农资质量识别知识,加上贪图便宜心理,购买劣质化肥、农药、种子现象屡有发生,比如化肥氮磷钾总含量有的是54%,有的是45%(每吨每个含量价差40元左右),农民鉴别不清,让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农资市场监管领导组织,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一是农资市场的监管牵涉到农业、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实为“多龙治水”,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管理、服务的合力,势在必行。因此,建议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农资市场监管有关工作,处理突发性紧急事务,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定期组织农业、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特别是每年“三秋”、“三夏”期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集中查办,确保春秋两季关键时期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质量安全、价格稳定。二是培育规范的农资专业批发市场。各区(市)因地制宜,选择适当地点规划建设集农资经营门市、仓储、物流、农资质量检测、农民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农资批发市场,引导市场上的零散经营户进入市场,形成农资市场的规模化经营,改变农资经营行为无序化、经营秩序不规范的局面。三是推广滕州贴标做法,实行市场准入制,确保农资产品质量,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建议工商部门和农资协会合作,对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农资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总(经销)代理、批发商经销的农资产品,全部进行质量首(抽)检,首(抽)检合格,贴上工商和农资协会的标记条码,才能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从源头上加强对农资产品的监管。
(二)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扶持供销社等农资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保证农资市场供应。对供销社农资龙头企业给予更多的政策、资金扶持,加快推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的“六统一”农资连锁标准店建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各区(市)批发配送中心为骨干,各村镇网点为基础的农资供应连锁经营网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承担化肥淡季储备任务的企业,在贷款、贴息方面给予协调和扶持,实现淡储旺销和平抑农资市场价格的目标。
(三)充分发挥“三农服务中心”的龙头作用,统筹整合经营、服务资源,搞好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依托全市“三农”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整合基层农技站、供销社等经营、服务站所的的人才、技术资源,加快推进村级“三农服务超市”建设,为农民提供直接到村入户的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技术、良种农资、测土配方、市场信息、劳务信息、产品销售等综合服务,畅通为农服务渠道,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助农增收的效果。
(四)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农民辨假防假和自我保护意识。建议农业、工商、农资协会等部门联合,定期对农资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农资知识培训,增强农资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农业、供销等相关部门大力实施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工程,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辩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研究出台全市农资市场运行监管规范性文件。建议由市委农工办牵头,联合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质检局等相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农资市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建设现代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资市场健康有序。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应芬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环资工委、办公室和人大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调研组,于7月中旬,采取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深入和平、官舟分局了解情况,实地察看县城纯康瓶装水厂、厦门蛋糕店、官舟博利莱鞋业有限公司、全香斋牛肉干厂、好又多超市等方式,对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2月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县人民政府围绕加强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整合机构、转换职能,调整班子,搭建队伍,明确职责;监督管理部门迅速转换角色,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开展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和市场安全监管、努力服务经济发展,较好地推进我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1、着眼机构改革,健全监管体系。主要着力两个重点主体建设。一是围绕政府机构改革,搭建管理主体。20xx年12月以来,县人民政府将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并整合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等机构11个、直属行政机构(综合执法大队)1个,设置和平分局等派出机构8个。在全县22个镇(乡、街道)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449个村(社区、居委会)设立了食品监管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全覆盖。二是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成立了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20xx年登记工作要点》和《20xx年市场主体发展计划》,明确了市场主体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20xx年1-6月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88户,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248户(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0011户,累计认缴注册资本89.31亿元);扶持培育微型企业118户,占任务数78.67%;兑现20xx年财政补助资金,涉及企业401户,税收奖励14.59万元;贷款扶持192户(次),贷款资金2497万元,微企培育存活率96.54%;申请商标注册9件(全县拥有商标246件)。
2、着重食用安全,加强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以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转变职能与监督管理“两手抓”,确保食药饮用安全和设备、器械使用安全。
一是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进行全面建管和治理。对19家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发证许可,对45户食品生产小作坊、3969户食品经营户备案登记,对1005个餐饮服务签订责任书。对23个食品生产批次样品和10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的46个样品抽样检测。检查餐饮单位291家,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批发、零售经营户72家。在重大节日、高考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单位715户次,确保了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
二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组织人员对全县在用的特种设备(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了调查,共计设备336台,在用206台。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与重点监控单位签订承诺书,督促一般隐患设备进行整改,对两台严重隐患的设备立案查处,共计罚没款1.5万元,今年我县特种设备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三是切实抓好药品药械监管。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涉药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对药品经营GSP认证。
半年来,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134家,医疗机构460家摸底调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共检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单位8家、隐形平光眼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家,立案2起,结案1起。举办两期全县药品经营管理暨GSP认证培训工作会议,申报实施GSP认证的企业有46家。
3、着力市场执法,规范市场秩序。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广告监管重点,开展打假专项行动,联合文化、公安等部门对全县的出版物市场和网吧集中清理整治,对一起涉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管,搞好高速公路建设设备的检定。半年多来,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4起,结案11件,撤案2件,罚没款95388元;已登记户外广告19件。检定、校准高速路修建搅拌站22台、地中衡10台、天平3台、压力表21块,完成收入19.23万元。加大消费维权,共受理咨询12起,投诉27起,成功调解23起,立案查处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万余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看出,半年多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虽然较好地保障了机构调整平稳过渡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但也存在编制不足、机制不全、思想消极怠慢、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需重视解决。
一是体制机制仍未理顺,技术力量有待增强。由于原三家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职务发生了转变,个别班子成员存在思想情绪化,消极怠工,服务意识不强,加之分工不科学,导致班子成员形式整合而思想不融合,给工作推进带来许多困难。而且机构改革未完全按照“人随编制走,经费随事转”的原则进行人编整合。虽然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总数为107人,但实际只有编制80人,缺编28人,特别是机关16个科室中有6个科室为“一人一室”;现有行政执法人员中30%的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和平、官舟等8个分局人员都是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划转进入的,承担着市场监督管理的所有职责,对市场监管诸多业务不熟悉。镇(乡、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挂牌成立后,监管人员是从镇(街道、乡)其他岗位转岗而入,一时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加之兼顾镇(街道、乡)党委政府安排其他工作,对食药监管难以顾及。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市场主体培育乏力,服务意识有待增强。随着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深入,审批权限下放,加之我县市场主体点多面广,在企业审批、监管承接力量、工作衔接等跟不上要求,如西南水泥厂,年生产水泥60万吨,是我县的大型招商引资企业,对带动我县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因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制约,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有关政策不到位,至今没获得生产资质。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及时完善企业审批、许可和加强企业指导是当务之急。
三是物资投入严重不足,监管水平有待提高。我县目前从事食品生产、流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1万家,19家获得生产许可的合法资格,但存在个别企业不按质量标准生产的情况,如官舟全香斋牛肉干厂今年2月生产的牛肉干,因添加剂和色素超标,被省食药监局抽样检查为不合格,被督办整改。据了解,餐饮服务业也仅有30%左右的获得卫生许可,尤其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如米皮、豆腐加工店)、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存在无证生产经营、环境卫生条件普遍较差、生产加工过程不够规范,存在较大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在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的稽查执法方面,一线监管干部普遍反映,对食药品的检测只能凭借肉眼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是否QS认证。由于检测手段和技术落后,取证定性困难,嫌疑商品多数需要委托省、市级机构进行检测,不仅费时长、收费高,还影响了执法的时效。特别是一些保质期短的食品(如月饼、蛋糕等),因无快速检测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村(社区)虽建立了食药品监管兼职“三员”,但由于没有兼职报酬,责任心不是很强,村寨小摊小贩经营的食品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安全意识仍需增强,宣传力度有待加大。调研发现,由于对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个别企业和部分个体商贩法律意识淡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同时,消费者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广大农民还存在着“只注重价格而不注意质量”的认识误区。
三、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转变。食药安全,涉及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群众普遍关注;所以,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领导,进一步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实现机构整合的同时,着力在解决好干部队伍思想融合上下功夫,在班子配备上,要人尽其才,科学分工,使班子成员要尽快适应机构改革新常态。
要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使监管人员尽快掌握新知识,尽快适应职责职能转变,使监管队伍成为市场监管的“通才”。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情况,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员,建立一支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监管队伍。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定期研究市场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2、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加大食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强化从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全部实行亮照经营。对不守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严管重罚,并坚决给予取缔。
加大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投入,在配备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的同时,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在县城食品流通集中区域,建立检验检测中心,把好食品生产、流通的“进口关”和“出口关”。
建立食药品生产、流通电子监管平台,做到随时检测监控,确保食药品安全。切实解决好行政村“三员”报酬。充分调动“三员”的监管积极性,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人员、经费、装备“三到位”。切实加大重点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县域内的无主电梯严格实施监控,确保安全运行。
3、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安全意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加快简政放权,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制订出台支持创业创新、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推进“个转企”等多项扶持政策导向,加快重大项目审批和服务,促进项目快捷落地,合法生产经营。强化品牌意识,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培育网络品牌,推进一批产品注册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报一批省级名牌产品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要切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优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加强对企业创牌指导,助推“四换三名”工程建设,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对《新商标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利用县城区大型广告屏滚动播放,在沿河电视台、沿河网站、走进沿河、手机报、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利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活动周等活动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扩大接受市民现场咨询面。不断拓宽监督渠,充分依靠消费者、新闻媒体对问题食品药品的及时举报或曝光,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为全力做好我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开局之年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思想武装,提升综合素质,根据市局“三大一争”活动方案的要求和市综合执法支队领导统一安排部署。3月20日―22日,商务稽查支队在队长带领下,组成调研组对所监管的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向企业征求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共走访调研13家企业,涉及成品油流通、家政、汽车销售三类行业。积极邀请企业对我们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有何意见建议等畅所欲言。
调研组采用现场座谈、问卷填写、邮箱投递等方式征求有效意见建议13条,经过归纳梳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加强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加强对企业监督指导,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
4、出台扶持有关行业发展的政策。
企业对我们的工作表示基本满意,希望我们继续再接再厉,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企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企业希望对本行业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希望多组织一些行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帮助企业充分了解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我们还了解到个别企业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向那个部门反应,特别是在机构改革后,因原管理部门被合并统一规划后,一时间找不到“娘家”。对此,我们现场向企业详细解释了我市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各单位分工情况。
三、下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行业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强培训企业对本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营造企业自律守法的经营风气。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工作,对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存在的不同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及时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场安全平稳的生产经营秩序。
(三)做好过渡期间的日常监管工作。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加大出勤监督执法力度,常督导、勤执法,做到守土有责,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