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精选3篇)
根据市统计局年度工作调研课题安排,8月上旬榆社县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调研组深入乡镇、村委会,详细了解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农村“三变”改革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自20__年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方法上积极推进,工作上自我加压,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深化我县农村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县政府和各乡镇相继召开了深改组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方案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目标、步骤、举措作了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实现了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全覆盖。
二是试点先行顺利开展。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箕城镇河南街村、云簇镇东庄村、西马乡西马村为先行试点村,在试点的过程中,收集相应的问题与做法,深入分析,总结经验,为全县全面推进产改工作带好头。然后9个乡镇全面展开,对各个村组表格填写进行指导、完善以及系统录入,确保将每一个村的真实资产情况进行统计。截止目前,3个试点村已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量化资产1170万元。
三是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清产核资方面,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扎实推进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我县产权制度改革涉及9个乡(镇),271个行政村,27个组,4.3万农户,农业人口11.75万人。截止目前,全县9个乡镇298个村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96个村组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比例达99.32%。清产核资系统录入274个村组,完成比例为92.56%。同时227个村组已完成成员确认工作,完成比例为76.17%,共确认成员89153人。
二、榆社县通过“三变”,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清产核资,整合资源变资产。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对试点村集体的资源、资产、资金(以下简称“三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利用土地、林地等确权颁证成果,对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丘、水域等自然性资源,房屋、建设用地(物)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资金逐一进行核查清理,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界定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帐和管理制度。通过对农村资源核查清理、登记备案、资源评估等程序,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的发展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整合资金,推进资金变股金。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经济合作社,享有股份权利,增强“造血功能”,变短期扶持为长期受益。原则上,在量化除扶贫之外的发展类、扶持类财政资金时,倡导设立集体股和个人股,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但集体股一般不超过20%,实行按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集体收益的处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行决定。县级遴选的每个试点村安排的财政启动资金,按照上述原则量化到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对财政投入贫困户的专项资金,直接量化为贫困股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并经营,作为集体特殊股,所得收益归贫困户所有,一并将成员股、集体股、贫困户优先股“三类股份”规范设置。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固化给集体,收益权由集体和贫困户按一定比例分配,配套实行贫困户脱贫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保障权益,引导农民变股东。积极*农民财产性收入低、工资性收入低、传统种养方式产出低等难题,鼓励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各种无形资产、大型农机具,以及自有资金(实物)、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商业评估折价,依法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成为投资人,取得股权收益,使农户成为规模经营参与者,与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基地+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作为股东获得收益分红,又能够让有意愿就地务工的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屋资产,以住房财产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旅游公司+经营主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倡导以保底分红的方式因势利导,既充分保护农民利益,又有效提高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效率,节约时间成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产业扶贫中,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可探索把扶贫资金、“农户贷”作为个人持有的股金,异地入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获取股权收益。
榆社县积极引进企业参与“三变”改革。在郝北镇龙安村、疙瘩滩村将集体资源荒山荒坡9318亩,通过实施资源变为资产加入企业山西维特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股金,以每亩每年210元分红,每年收入196万元;箕城镇李峪村将荒山1000余亩变为资产转为股金加入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每亩每年310元分红,每年收入30多万元。通过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充分认识改革带来好处。
三、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瓶颈问题逐渐凸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对改革的认识仍需提高。部分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还存在误区,片面地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且全县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有的群众对改革工作认识不高,信心不足,从而影响了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乡镇、村两委党员干部对深化改革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特别是面对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级资产状况比较复杂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乱、怕烦等畏难情绪,担心改革会激发矛盾。
二是改革基础工作仍需强化。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县虽然对集体土地、林地、农村承包地等资源以及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但仍不够全面,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员的变迁,部分地区出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难和资产权属明晰难等问题,导致产权交易流转率不高。如,闲置农房方面,由于政策等方面原因,房地一体化登记未统一开展,仅凭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交易存在困难;再如,林权交易,目前对山林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且山林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导致林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也未有效施行。
三是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我县是典型山区县,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一二三产融合还不够紧密,经济结构单一,农村经济活力未能有效释放。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普遍薄弱,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而且,由于农村改革的滞后性,农村资源转化为资产,还缺乏扎实的根基和有效的途径,不仅造成农村发展活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改革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场触及农村根本利益的系统性改革,关系重大、任务艰巨。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县农委、财政、国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完善村级集体资产台账,抓紧抓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改革后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乡镇服务站建设,提升产权交易市场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拓展抵押贷款、评估收储、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功能,为产权流转搭建宽广坚实平台。要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抓好现有农经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工作,提升他们参与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人员招录、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解决基层农经人员不足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加快改革进程。要稳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坚持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准则,以遵从群众意愿为前提,合理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设置股权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引导农民通过资源入股,或创办领办农家乐、乡村酒店、农事体验中心等,盘活闲置农房,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四)进一步抓好统筹协调。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的政策底线,鼓励和支持农村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高度重视改革后的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提升改革的综合效应。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各类农村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建立配套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产权流转,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到20__年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金额达到5800万元;实现各类产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达到2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在年内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采取出租、转包、股份合作、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等方式流转。农村房屋采取转让、抵押、租赁等方式流转。林权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拍卖、招标、转让等方式流转。
(三)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制定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办法,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创新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工作。
(四)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建立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三、工作现状
我区辖21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497个村,33个社区居委会,4788个村民小组,现有承包农户20.2万户,农业人口71.9万人,幅员面积1258平方公里,农村承包地面积62.4万亩(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13.66万亩)。20__年11月,我区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已完成了1258平方公里航摄和影像资料处理;已完成497个村4788个组的资料收集、农户指界、实地测绘等外业入户调查工作,占497个村的100%、占4637个组的100%(暂缓确权的145个组除外);已公示审核4637个组,占任务100%;录入农户信息数据19.71万户,占100%;已建立登记簿17.94万户,占91%。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我区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工作总任务190421宗(其中宅基地189500宗,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87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43宗)。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外业宗地地籍测绘及权属调查工作已完成;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宅基地完成证书制作9672个。
3、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我区农村房屋约15.3万户,面积约3000万平米。20__年10月,联系市测绘协会组织6家测绘公司(菠源、支点、广惠、金合、维益、精绘)开展农房测绘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全部房屋测绘约15.3万户,办理登记约20__户,核发农房产权证约20__户。
4、林权产权确权颁证。20__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全区林改16.5万户,涉及人口57.75万人,发证16.63万本,宗地数达51.3万宗,林地登记面积为61.42万亩。
(二)农村产权流转
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全区共流转林地5.4万亩,流转金额1548万元;流转土地24.29万亩,流转金额1.6亿元。
(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充分抓住农村产权改革试点,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农村、农业、农户融资难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__年10月末,金融机构已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700万元,贷款余额1130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500万元,农村房屋抵押贷款600万元,农村林业抵押贷款30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是典型的农业大区,与其他区县相比,存在底子薄、财力弱、历史欠账多等困难,确权颁证资金总投入约8780万元,目前只筹集到资金1800万元(包括明后两年财政预算),尚差资金6980万元,资金差口巨大。
二是农村产权流转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乡镇和村无专门从事农村产权改革的工作人员,也无工作经费保障,给工作推进带来一定影响。
三是农村产权价值评估难,单位融资总量难以提高。由于农业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农村产权价值普遍偏低,同时缺乏专业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价值评估难,农村产权价值难以准确认定,必然导致产权价值低估,抵押融资难,难以满足业主的融资需求。
四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难。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农村信用环境较差,金融机构对农村产权的认可度不够,必然导致农村产权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较高。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周密策划,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联系会议制度,健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机构,完善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特别是落实乡镇专门从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人员,明确职责,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农村产权颁证步伐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处理农村产权权属争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程,确保20__年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三)创新农村产权流转模式
一是鼓励农户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二是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鼓励支持农户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新型合作组织,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动机制,开展企业产权(经营权)、农村产权(经营权)相结合的组合经营,盘活农村资源,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资产财产化、资产化、财富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新路,视条件组建农村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向深度发展。
(四)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其抵押产权可通过市场化手段再流转,也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权人收购,根据发展需要,也可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通过交易中心收购;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区本级要根据当年抵押融资规模,按一定比例设立风险基金,并按抵押产权造成损失责任大小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对未有效处置的抵押产权造成损失的风险分担比例;三是深化银保财合作机制。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大力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产权抵押贷款的担保功能,提高农户信用保证能力。
(五)创新开展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
制定金融机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实施方案,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快制定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涵盖农村各类产权信息的农户、涉农企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档案。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和推广使用自助银行设备,逐步消除支付结算空白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涉农金融服务机构。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
(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专门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农村产权交易、股权交易、农业类知识产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耕地占补平衡评估指标交易和资产处置提供交易平台,为抵押当事人双方提供信息法规咨询服务,为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抵押物实行再流转。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这项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题。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宜品的带领下,市人大农工委制定了工作方案,4月下旬,到山东淄博进行了学习考察;5月13日,到开发区王助镇胡乜村、前南旺村等地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5月28日,组织召开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区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了解各县区改革推进情况以及基层人员对这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xx年12月,我市华龙区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开始进行试点股改。20__年6月,在总结华龙区3个试点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濮阳市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__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要求从20__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完成集体清产核资,5年时间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20__年,我市被认定为全省一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市,华龙区、范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华龙区还被认定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三资”(即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示范县(区)。截至20__年10月底,华龙区、范县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任务。20__年6月,濮阳市又被农业农村部列入整市试点,成为全省一个、省级双试点市。
20xx年以来,我市从改革试点村、试点县再到整市推进,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盘活农村各项生产要素,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完善制度,保障改革有序开展。我市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高度重视,研究政策,成立组织,先后制定印发《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濮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的目标、步骤、举措进行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这项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试点县华龙区落实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办)局委包村工作责任制,制定“推进会、现场会、早餐会”三会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为全市推进改革探索了方法、积累了经验。
(二)抓住重点,实现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环节是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这两个环节既是改革的基础,也是改革的关键。范县抽取特色经济村、非经营资产村、贫困村、滩区迁建村、城边村等涵盖多个类型的25个村作为试点,创新实施“图表作战”工作法,对村集体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对外投资等资产分类统计,确保清产核资一目了然。在成员认定方面,创新实施“221”工作法,即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阶段,分别进行2次确认和2次公示,召开1次群众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总结试点县区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分类指导,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优势,一村一策,保证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环节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全市2984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资金总额59.98亿元;完成成员界定2695个村,占比90.32%,界定成员总数323.32万个。
(三)实践“三变”,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村变股民(简称“三变”)是贵州省六盘水市创新实践总结出来的农村改革成功经验。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我市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通过组建合作社,采取农村土地入股、集体和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把集体资源折股量化变为集体资产,积极实践“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华龙区大庆办赵村集体投资7000万元建成东建材市场,集体经济规模达5.33亿元,村民股东年分红377.6万元;开发区皇甫办马辛庄村完成股改后,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植入社会资本建设马辛庄民俗小镇,项目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达3亿元。目前,我市共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695个、股份合作社2581个,股东302.63万个,量化资产总额43.70亿元,其中量化经营性资产13.57亿元。全市874个村有集体经营收入,比上年增加267个,其中67个村的农民实现了按股分红。
(四)建立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和“三资”监管有了途径。华龙区建成了全市第一家土地权属电子数据库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并开发手机APP,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交易信息。同时,作为农业部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区),华龙区还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全区农村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进行统一监管,实现了“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监控;濮阳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厅安装了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成为我省首家在非金融系统安装的查询机。目前,我市已建成7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87个乡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厅,累计发布信息9321条,完成产权交易2942宗。
二、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看,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重视不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领头人。部分干部对改革认识上有局限性,对改革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持续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不少村干部思想僵化,观念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新形势,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二)后劲不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少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市占大多数的行政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集体积累薄弱,后续建设资金短缺,即便是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也主要依靠集体机动地发包、房屋租赁收租金,发展集体经济缺少路子,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三)政策滞后,发展集体产业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和金融信贷支持。股份合作社管理权责不明、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不能依法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进行经营、管理等经济活动时面临法律和政策风险。有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金融、用地、税费等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四)宣传引导不够,改革氛围不浓。我市大部分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存在误区,对农村集体改革、股份合作社运行存在疑虑,片面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改不改革,跟自己关系不大,参与意识不强。
(五)农经体系不健全,农村“三资”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是推进改革的主要业务承担单位。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农经站在编人员145人,有专业技术职称61人,仅占人员总数的41%。市经开区、市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还未设立乡镇农经站,一些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未明确编制和人员,日常管理队伍以兼职为主。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充足、专业素质低、经费难保障等问题,影响制约了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推进这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不仅要抓好改革的重点环节,而且要向改革要活力、向改革要效益,形成“有机制、有人才、有资金、有路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良好局面。
(一)突出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和对农村发展的积极影响,站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牢制度基础的高度,认识、重视、推进这项改革,不断深化改革成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主要领导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责任制,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改革推进慢的县、乡,要认真梳理总结前段工作,找准差距,分析症结,实事求是,尊重农民群众选择;对改革成效不明显的村,要分析原因,分类推进,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二)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切实营造有利改革的环境氛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必须要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解决。
(三)推进配套政策落实,合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要认真研究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用足用活改革政策,对需要地方出台配套政策的,要及时研究出台,及时推进实施;对需要地方配套资金的,要及时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完善问责、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预防村干部的“微腐 败”。要按照“确权、赋能、搞活”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尽快出台落实金融、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完善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形成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安排和有效机制。
(四)注重改革成效,积极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途径。首先要加强对已组建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使其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尽快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二要认真总结运行良好的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模式、经验教训,逐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股权分红长效机制,并不断推广其成功做法,使其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三要积极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如利用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租赁物业;利用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通过入股或者参股一些企业等形式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人才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加强农村两支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县乡村涉农工作干部队伍,保障工作和业务经费支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典型带动、带徒等方式,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深化农村改革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