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担保合同范本(通用4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共有人: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丁方):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供销新村小产权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小产权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为独幢别墅,空置、无门窗及任何装修,建筑面积 420 平方米(详见原房屋买卖合同),土地面积 243.1 平方米(土地证号为 )。
第二条 出售价格: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及土地总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120万元整,余款 万元在20xx年 10 月 31 日前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
1、甲方保证对上述房屋及土地具有所有权,并没有任何出租,也没有其他的共有权人,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没有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否则,甲方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乙方给付首付款时,甲方需将房屋土地证交给乙方保管。乙方付清全部余款之日,即该房屋及土地的正式交付之日,甲方需将该房屋、土地、原购房合同及原购房发票交付乙方。交付之后该房屋及土地之上的一切权利都有乙方享有。
第五条 关于房屋及土地过户的约定:
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为小产权房,不具备过户条件,今后国家政策允许过户时,甲方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过户时发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关于房屋拆迁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第七条 关于房屋再次买卖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受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第八条 关于房屋收回的约定:
由于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房屋,但在收回房屋之前需向乙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按要求收回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的叁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隐瞒事实或者无权处置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除了退还全部已收房款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付清全部价款后,甲方不同时交付房屋及资料,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除了退还全部已收房款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协助和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按照已付总房价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4、甲方不同意授权乙方全权办理拆迁手续或者不同意无偿配合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拆迁时房屋评估价格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担保人责任:
丙方和丁方充分了解甲方及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同时也充分了解上述合同,并自愿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本担保不可撤销。
丙方和丁方的担保范围是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退款、违约金、补偿金、利息、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的附件共印件、结婚证、交易时房屋现状的照片。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及共有人(签章) :
乙方(签章) :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出借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保证/抵押人(全称):
1.
2.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
(二)借款用途: 。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 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 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章): 保证/抵押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单元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白庄居委会赵鱼池村,其中三楼东侧一单元有门窗,房屋为单元房(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108 平方米。
第二条 出售价格: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 关于房屋拆迁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的拆迁手续,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 关于房屋再次买卖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房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3.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
乙方 (签字) :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买卖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产坐落在建筑面积m2,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附属房 m2的房地产出售给乙方,屋内设施包括 。
2、该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于年日前,总共分次交付给甲方。
3、甲方要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楚,若发生成交前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4、在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前,若甲方反悔,须按当时房价的双倍价格对乙方进行赔偿。
5、无论何时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均应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过户之前,甲、乙双方不得用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进行抵押贷款、质押。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总房款的25%的违约金。
7、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电话:
乙方(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