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考生承诺书范文(通用14篇)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夹带、抄袭,不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四、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六、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
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巻;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携带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意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不抄袭他人;
五、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巻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七、若违反考试纪律,自愿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希望每位同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让我们遵守诚信誓言,把诚信真正落实到学习和生活中,用高尚道德理念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周围的同学,推动诚信教育,共同塑造我系学子良好的诚信形象!
承诺人:
日期: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xx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的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的内容,做模范遵守纪律的.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的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履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日期:
我已仔细阅读x省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参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x年x月x日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不属于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人员。
2.本人在考试前天7天内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3.本人已知晓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三天两检”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考点所在地另有防疫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全体同学们:
20xx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承诺人:
日期: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系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系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六、自觉携带学生证或考试证明参加考试。
承诺人:
日期:
本人报名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是参加安徽省20__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安徽省20__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承诺如下:
1.本人在考前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 14 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本人在考前 14 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低于 37.3℃、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3.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烧(超过 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本人自愿选择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
本人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考生本人签字:
填写日期: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体温正常,没有出现过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2.本人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4.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5.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6.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已经认真阅读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罚规定》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中的有关条款,知晓考试违纪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共同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院的社会声誉,强化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杜绝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在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保证不将违禁物品(如资料、手机、BP机等)带进考场,在考试中我保证自觉遵守自学考试关于考试管理及违纪、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诚信应试,绝不违纪作弊,如有违反,愿接受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
本人承诺所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准考证号是真实、准确的。
承诺人:
x年x月x日
我是参加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1.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按排,接受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和面试考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不私自拍照录像、录音,不传播面试内容,不向他人透露面试内容。
承诺人:
承诺日期: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体温正常,没有出现过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2.本人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4.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5.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6.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