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诚信考试的承诺书(通用33篇)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承诺人:
年 月 日
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考生签名:
日期: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或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有关部门,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理,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塑诚信人生,共筑诚信校园。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窃取考题。
(2)互相串换试卷。
(3)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20xx年xx月xx日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夹带、抄袭,不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四、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六、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考,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考出真实水平,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城建考学院学生手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承诺如有违纪行为,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手册》20xx版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在考试、考查中违规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对于不遵守考察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要求,视为考试违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得到试题答案,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三章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校学期期间,经确认在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含协同作弊)者。
承诺人:
日期:
为了更好的建设中考风考纪,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做到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20xx年x月x日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为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20xx年x月x日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于20xx年1月1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日期: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承诺人:
日期: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考生签名:
日期:
我是参加X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CET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所有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整个考试过程不离场,不携带手机、BP机或有存贮功能的电子设备,如带入交与监考教师保管。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代理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___
日期:_年_月_日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我是报考参加__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__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__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__X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我是参加X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CET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所有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整个考试过程不离场,不携带手机、BP机或有存贮功能的电子设备,如带入交与监考教师保管。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考,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xx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报名号:
考生(签字):
本人自愿参加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xx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爱扬教育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
日期: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常)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常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承诺人:
日期: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本人坚决遵守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不违规报考。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手机、手表等其他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并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不带走也不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不违规申报、不提供相关虚假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本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我是报考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日期: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找人替代自己考试。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代理,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承诺人签名:
时间: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理解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务必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巡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带给,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资料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根据违纪状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状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我的人格担保,我的考试成绩绝对真实可信。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理解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________(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我申请参加贵院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签字):
xx年xx月xx日
我是一名大学生,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我珍惜我的荣誉。
为维护学校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党员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党员的自律意识,带头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在即将到来的学校期末考试中,写下党员承诺考试不作弊书,以此表明对考场记录的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我将诚信参考,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做一名诚信考生,诚信公民,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认真思考,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成绩,不剽窃他人试卷,不抄袭他人答案。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老师的安排,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自己规定及以外的文具,资料等。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承诺人:
日期: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送任何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20xx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 等级的考试,已认真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3号)要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鉴定考试合格后按照通知第七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到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五楼进行材料确认,逾期未到场进行资质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无效。
我已认真学习了解了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考生。并确保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认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__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__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报名号:
考生(签字):
我是报考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绝不作弊,诚信考试。
如违反上述承诺,属本人个人行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并且与本人所在单位兰州军分区兰州总医院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
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