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师资格证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通用14篇)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并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记录,亦没有在近5年内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
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本人自负。本人将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愿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承诺人: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
二、教师资格证报名(选课)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毕业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教师资格证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日期: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考前14天内本人体温和健康状况均正常,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的强制隔离期、集中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期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阶段的人群。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根据《x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符合报名条件暂无教师资格证者,一经录用须两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我于xx年xx月毕业于(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暂无教师资格证,符合本次的招聘报考条件。
我郑重承诺,严格遵守《x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要求,一经被录用,从见习之日起,加强学习,积极准备,两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甘愿接受被解聘。
承诺人:
x年x月x日
本人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如果所提交的信息及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在教师资格申请中,本人愿意随时接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的相应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
承诺人:
日期:
本人自愿参加吉林省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诚实守信。确保上交的《吉林省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进入考点出示的健康码数据真实、准确,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和旅行史统计。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卡》的记录工作。
三、遵纪守法。自愿遵守考点测温制度,无“服药过检”行为。进入考试楼后,按要求接受考点对自带口罩、文具、眼镜等进行的安检,并按照规定路线行进,在规定区域活动,避免集聚、交头接耳。进入考场后,按要求摘下口罩,接受监考教师的身份核验。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日期:
本人参加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xx年赴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单位)岗位。在资格初审中,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本人将最迟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与职位表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自参加笔试之日起1年内仍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承诺人:
日期: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
二、教师资格证报名(选课)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毕业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教师资格证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xx月xx日
为了保证特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认定工作中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是xx年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招聘录用为(学段)(学科)特岗教师,于xx年至xx年在xx学校任教;
二、本人已仔细阅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自觉遵守本次认定工作的有关政策;本人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
三、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日期:
本人参加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xx年4月3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在规定的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到报名点补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3、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所交考试费不需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
我报名参加20xx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日期:
根据《xx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符合报名条件暂无教师资格证者,一经录用须两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我于x年x月毕业于(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暂无教师资格证,符合本次的招聘报考条件。
我郑重承诺,严格遵守《xx县教师招聘工作 小组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要求,一经被录用,从见习之日起,加强学习,积极准备,两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甘愿接受被解聘。
承诺人签字:
年xx月xx日
我保证认真遵守教师资格证规定,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重点做到以下十点: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作答;
2、携带本人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
3、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场肃静,不得自带草稿纸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不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不使用电子设备或通讯设备;
7.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不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承诺人:
日期:
各位考生:
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xx年1月9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0xx年12月26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