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安全承诺书(精选9篇)
我作为一名司机,必须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现承诺如下:
一、遵章守
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术水平,避免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及时排障
自觉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保证出车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及时维修,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三、不违禁令
不违章行驶,不违规操作,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换车,不借用别人的车辆或把自己的车辆借给他人。
四、安全行驶
保证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五、承担责任
本人购置的车辆为私家车,主要供家庭成员出行之用。如有学校同事或他人乘坐本人车辆出行,即默认为双方的自愿行为,本人有责任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如果违反以上五条中的任何一项,在出行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或造成其它工作上的失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处罚。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教师个人执一份,学校保存一份。
为进一步加强中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中队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上下班、外出交通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实现“平平安安来,高高兴兴去”的安全目标,现对中队所有驾驶车辆(含摩托车)人员进行教育,并要求官兵进行安全承诺。
1、车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全体官兵无证无照驾驶以及酒后驾车。
2、驾驶车辆上下班、外出要注意安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中队无关,均由个人负责。
3、车主要经常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防止因机械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
4、驾驶车辆属个人行为,车主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杜绝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故事的发生。
5、不驾驶无牌照和没有购买保险的车辆。
6、不超速行驶(按各路段要求限定车速),不飚车。
7、汽车驾驶员不系好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员不穿戴好安全头盔和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不骑车。
8、不骑灯光、刹车、喇叭等安全设施存在隐患的车;不骑故障车;做好对恶劣天气和较差路况的安全防护。
9、根据路况和天气情况,做好上下班、外出时间的安排。
10、不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接听或拨打手机、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1、电动车充电需注意充电安全。
12、其它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事项。
13、家属或者监护人要做好相关人员车辆安全驾驶的监护。
承诺人:
日期:
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在无任务时,要在车队待命,做到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随叫随到,因故外出经领导同意,保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不推诿扯皮。
五、在动用车辆时,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事前必须经领导批准,返回后,及时按照规定登记出车情况。
六、绝不做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等违章行为,保证行车安全。
七、要对车辆负责,严格遵守有关公司车辆专人驾驶规定,绝不将所驾驶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驾驶车辆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办理好车辆交接手续后,方可交车。
八、严格执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所驾驶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内,严禁车辆在外过夜,除特殊原因外,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
九、爱护车辆,对车辆按规定进行保养、清洁,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及时排除,不带病上路。
对以上承诺,若有违犯,甘愿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处理决定。触犯法律法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承诺人:
日期:
为确保运输安全,不违章行车,不开病车上路,杜绝交通事故,我保证做到: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规定,不争道枪行、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确保无事故,无违章,无投诉。
二、出车前认真检查所驾驶车辆,保证车辆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灭火器等设施合格,车辆标志标识齐全有效,集装箱锁扣牢固有效,不开套牌车、拼装车、无证车。
三、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证驾驶、严禁超员超限、严禁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带病车上路、严禁客货混装、严禁危险品上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滥用驾驶员、严禁违章操作。
四、自觉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大车联检,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服从公司安排和调度。
五、自觉按时限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保证行车安全,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进行现场处理和人员施救。
六、单程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车辆须配备双班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夜间行车注意保持规定车速,观察路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条 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了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第三条 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新进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 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第五条 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附近。定期对举升设备、校正设备、烤漆房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检修记录。
第六条 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第七条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等已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八条 建立健全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检验合格后,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第九条 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
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第十条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承诺人:
日期:
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和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因下列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人:
日期:
为维护首都交通秩序,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保证本单位不发生交通事故,杜绝严重违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办法指定本保证书。为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组织和交通安全活动,广泛宣传法规,为首都交通安全与通畅做贡献。
3、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驾驶员学习和车辆检测活动。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首都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支持交通民警执法,发生违章要依法接受处理。
5、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安全礼让,中速行驶:不开快车,不强行超车,不酒后驾车,不开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不开未年检车,不带病驾车。遇有首长和礼宾车队主动避让。
6、人、车、证相对固定。做到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通行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能变更。
7、认真核对使用通行证车辆的资料,保证不出现通行证丢失、涂改、转借、倒卖等违反要求的现象。
8、证不离人。使用通行证的单位(或个人),做到通行证随身携带,在工作时间内,人、证不能分离。
9、使用通行证的车辆符合要求。按照规定通过车辆年检审核,符合我市环保部门的上路要求,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10、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经常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到修理公司进行修理,车辆保险快到期前告之行政部门,未上保险车辆及车主本人驾驶证到期未办理年检均不可上路,车辆必须放在公司由行政部门保管。
承诺人:
日期:
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标准。
二、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公司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培训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驶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车;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县城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交给非机动车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标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作为亚利包装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我承诺: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 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若有违反,除应承担实际使用发生的费用,还应按私用公里数 20 元./公里的标准交纳罚款。
三、 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等,并由本人将出行时的公里数记录后交由所属部门主管处备案。
四、 坚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生被盗、损坏,由本人负责赔偿。
五、 熟悉掌握所驾车辆,执照驾车。
六、 车辆行驶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使汽车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七、 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
八、坚持绝不酒后开车,绝不闯红灯,绝不疲劳驾驶,绝不超速行驶,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如因违规行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完全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九、 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
十、 坚持每月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