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承诺书(精选5篇)
本人按照国家政策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对象奖励要求,特向绛县计生局申请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现将承诺如下:
一、本人申请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的'奖励扶助条件。
1、响应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号召、不再生育或抱养收养子女。
2、本人若今后违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决定再生育或抱养收养子女,以及再婚后累计子女数超过一个,须向绛县计划生育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所享受的全部物质待遇和奖励金(含全部利息)。
二、本人提供的情况和证明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意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手印):
日期:
本人,系身份证号码:_______,于_______日期:在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为本人现唯一子女,现本人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若今后本人再婚再生育,承诺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作废。
特此承诺!
签名(手印):
日期: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日期:_______出生,本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户籍地为_______。于_______日期:与__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__市(区、县)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居民结婚,本人婚育情况如下: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我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于_______日期:与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登记结婚,于_______日期:生育一个孩子取名_______,未曾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因债务原因我们于_______离婚,离婚期间双方都未曾再婚,于_______双方复婚。我至今为止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无捡抱养子女,确系独生子女家庭户。
我承诺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并自愿承担不实陈述和提供不实资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承诺人:
日期:
我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码: )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生育一个孩子取名( ),未曾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因债务原因我们于( )离婚,离婚期间双方都未曾再婚,于( )双方复婚。我至今为止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无捡抱养子女,确系独生子女家庭户。
我承诺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并自愿承担不实陈述和提供不实资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