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承诺书(精选11篇)
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党员公开承诺书)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和社会爱心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的无偿资助。作为申请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作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1.本人保证所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挪作进行高消费,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若获得奖助学金,将加入学生特立服务队,履行勤奋学习,热爱社会义工服务工作之责任,奉行美好的社会公德,扶危济困,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2小时。
4、以上承诺具有自我的约束力,我愿意接受“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同学们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奖助学金。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本人在今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1、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并把评选工作和学生的教育、模范宣传工作相结合,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2、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严格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评选条件执行,切实做到维护每位学生的利益。
4、坚持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回报等。
5、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家庭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上报学院及相关部门。
6、在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中一定做到廉洁自律、有法必依。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在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我庄严承诺:
1、所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及所填写的家庭收入等信息真实可信,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困难资助;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民主评议中,不拉选票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
3、在本学年若获得资助资金,将用于学习与生活费用,不铺张浪费,不进行与自己经济情况不符的消费活动。
4、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5、自觉接受监督,如出现不诚信行为,交回各类补助并接受纪律处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用来激励中职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助金。我申请国家助学金,保证把它用于就读期间的生活和学习费用,感谢学校和老师,更加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机会,遵守校纪校规,勤奋求学,早日成才,报效国家。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xx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助学金,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不抽烟,不酗酒,不上吧。
三、生活朴素,注重仪表,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留长发,不穿奇装异服。
四、自律文明,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决不打架斗殴,男女学生之间交往得体,顺利完成学业。
五、诚实守信,履行诺言。
如果发生以上违纪事实,我自愿接受学校的督促,接受学校缓发本人助学金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茂名学院:
我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贷【】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及承诺如下:
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二、生活简朴,管好用好每一笔助学贷款,使它真正发挥助学功能。
三、诚实守信,按贷款合同承担还贷义务,严格按规定还本付息。
四、毕业时未还清贷款,主动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同意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交给经办银行,由学校代为保管。
五、毕业后未还清贷款前,主动与经办银行、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院(系)保持联系,并及时提供最新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同意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违约情况提供给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并在就业网、校园网、校友网和报纸等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所在院(系):所在班级: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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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党员公开承诺书)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缓交学费申请表”(大一新生为“绿色通道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四、“助学贷款申请书”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五、本学期已经得到国家二等助学金国家(自治区)资助金3000元。
六、家庭为自己筹集的学(杂)费,已全部交到学校,没有挪用而故意欠费。
七、以上任意一条若不属实,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同意学校追回本学年度获得的各种评优、获奖和资助的款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不参加下一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的评定。
3、不参加下一学期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
4、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5、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回家时火车票减半的优惠政策。
6、每学期为学校或学院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20小时。
承诺人签字:
时间: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普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有关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本学期已经得到x单位(个人)资助金x元。
四、承诺自己所受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上学所需的生活费。
五、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六、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弄虚作假,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2、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助学金资格。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停止助学金资格。
4、大学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取消助学金资格。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我是系xx班的学生,现为申请助学金而作出以下承诺:
一、“缓交学费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四、“助学贷款申请书”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五、本学期已经得到国家二等助学金x元。
六、家庭为自己筹集的学(杂)费,已全部交到学校,没有挪用而故意欠费。
七、以上任意一条若不属实,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同意学校追回本学年度获得的各种评优、获奖和资助的款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不参加下一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的评定。
3、不参加下一学期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
4、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5、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回家时火车票减半的优惠政策。
6、每学期为学校或学院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20小时。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党员公开承诺书)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
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