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住宿生承诺书汇编三篇

中学住宿生承诺书(精选3篇)

中学住宿生承诺书 篇1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院(系)专业级研班学生自愿不住宿,特向学校郑重承诺:

1.学校已告知本人关于不住宿管理的各项规定。

2.本人自愿在校外居住,特向学校提出不住宿申请。不住宿原因是:。向学校提交不住宿申请书、材料(结婚证、父母或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不住宿的`说明并签字),保证真实。

3.校外住房系:A 家庭原址B 租房C

4.校外住房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父亲(或配偶)姓名母亲(或配偶)姓名

父母(或配偶)住址联系电话

5.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不住宿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6.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

7.遵纪守法,严守校规,讲究公德。

8.本人家长(或配偶)已知晓学校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的规定。家长(或配偶)同意本人提出自愿不住宿申请,并共同作出上述承诺。

承诺人:(签名)家长(或配偶):(签名)

研究生院(盖章)

年 月 日

中学住宿生承诺书 篇2

因本人(身体健康、生活习俗,家庭)等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我志愿与学校签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承诺书》。作为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的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所提供的校外住宿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和声誉的.活动。

3、保证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4、对校外住宿地址及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本人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变更地址和联系电话。

5、学院已向我详细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我本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保证加强本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院承担责任。

校外住宿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

学生签名:

时间:

家长签名:

时间:

中学住宿生承诺书 篇3

遵义县松林中学住校学生安全承诺书

1、严格执行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指导和管理,争做优秀住校生,争创文明宿舍。

2、准时回宿舍就寝,有事不能准时回宿舍或不回宿舍就寝,必须向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请假,并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班主任出具书面材料且征得班主任同意。

3、学生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在宿舍追逐嬉戏,不在熄灯后讲话,不在他人床位住宿。

4、不玩电、***,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电力线路上私自搭接电器设备,不拉抻触摸电线、电器,不携带有可能对他人及自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宿舍。

5、不去河塘边驻留,不在无安全保护和家长或老师监护下玩水或下河洗澡、游泳。

6、不攀爬无安全保护的栏杆或露天晒台,未经允许不登临楼顶平台,不翻越楼道或楼顶护栏。

7、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不争吵打架,遇有矛盾和纠纷自己难以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和班主任。

8、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卫意识,遇有不法侵袭,应冷静机智地应付,并及时向警方和老师同学求援。

9、住校期间,逃避学校管理,私自离开学校及学生宿舍并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因过错、过失行为致自己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当事学生承担全部责任。来校或回家的途中、节假日期间以及应当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和监护人自负。

10、学生发生紧急情况或违纪行为,其监护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校处理并积极承担相关后果。

11、下列情况,无需学校承担责任: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不可靠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因家族性疾病或潜在器质性生理原因而发生伤亡的;学生自愿救助他人而自己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上学或返校途中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或损失的,法律规定学校可以免责的其他情形等。

12、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言行中显露的异常情况,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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