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质量保证书_装修质量保障承诺书(精选三篇)

装修质量保证书_装修质量保障承诺书(通用3篇)

装修质量保证书_装修质量保障承诺书 篇1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市x区路号x小区幢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市、x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x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x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x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x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x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x年;

7.管道堵塞x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装修质量保证书_装修质量保障承诺书 篇2

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我方将在维护期内,负责提供对系统进行日常的维护、紧急事件的处理、系统功能的调整、 客户问题及建议的收集等服务。

一、 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1、日常系统维护

(1)对系统日常的报错、异常、进行快速处理服务;  服务标准:

提供优质、快捷的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如果异常和报错, 属于数据错误或用户误操作, 不需要修改程序, 保证 1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给客户进行反馈;

如果异常和报错,属于系统 Bug,需要修改程序,视工作量,2-4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给客户进行反馈。

(2) 数据备份服务;

服务标准:

日常运行期间,3-5 自然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

企业自查隐患上报期间,1 个工作日进行一次数据备份。

2、紧急事件处理

系统发生崩溃,负责对自查自报模块的系统和数据进行恢复; 服务标准

负责在 1-2 个工作日内, 对自查自报模块的系统和数据进行恢复。  分析崩溃原因,给客户予以反馈。

给出系统持续改进方案并对系统进行持续优化改进

3、系统功能调整升级

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如果客户提出的新的合理建议,在双方讨论 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新功能的设计和实施。

服务标准

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

实施进度视工作量,双方进行协商;

4、 客户问题及建议

负责在自查自报期间接受电话咨询,在线解答使用单位的问题。  服务标准

法定工作日的 9:00 ~ 16:30

负责收集和整理用户投诉意见,咨询信息,确保用户提出的问题和

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建立系统运维挡案,为系统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二、 服务流程

1、 技术支持响应

系统在技术支持提供期内如发生故障,我公司在接到技术服务请求电话后两小时内应予以响应,并及时协助对故障进行排除。

三、 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电话:

装修质量保证书_装修质量保障承诺书 篇3

装饰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x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年;

⒊装修工程为x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x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保证人:

年XX月XX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