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承诺书(精选31篇)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20xx年x月x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江市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规定。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
三、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课;
四、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关爱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将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我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1、不举办或伙同他人举办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对学生进行收费补课、课外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向学生介绍有偿家教机构。
3、不利用职务之便宣传、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4、不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
5、不在家中、学校或在校外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
6、不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7、对学生无偿开展课业辅导和各种文化艺术培训,须向学校申报备案。
8、不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校外培训机构租、借场地或教育教学设备等;
9与有偿家教有关的事情坚决不做。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十四、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等。
十五、不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等财务。
十六、不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不参与学生及家长邀请的娱乐、休闲等活动。
十七、不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自己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十八、不涉及其他以教谋私的行为。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禁止有偿家教、禁止收受礼金承诺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日期: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文件;
二、不进行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接受学校与本人解除工作合同。
20xx年x月x日
为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恪守职业道德,不做有偿家教。
不利用工作之便暗示、互相介绍、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组织、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教学活动。
二、专注本职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尽心尽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课堂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教学常规,让学生学好,让家长放心,用“佳教”抵制“家教”。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每个学生。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关爱后进生,转化问题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四、坚守高尚情操,信守廉洁从教。
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给学生以无偿的补习与辅导,这是人民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为了每一个孩子一生的幸福,为了每一个家庭将来的希望,为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为了教师的人生价值与人格声望,为了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辉称号,我将履行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XX镇回北小学校长
20xx年7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我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1、不举办或伙同他人举办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对学生进行收费补课、课外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向学生介绍有偿家教机构。
3、不利用职务之便宣传、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4、不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
5、不在家中、学校或在校外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
6、不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7、对学生无偿开展课业辅导和各种文化艺术培训,须向学校申报备案。
8、不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校外培训机构租、借场地或教育教学设备等;
9与有偿家教有关的事情坚决不做。
20xx年x月x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声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二、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家教服务。
六、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家教被查处,愿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的一切处分。
承诺人签字:
20xx.7.2
为加强我校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好社会、家长,让学生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团结进取、勤政廉洁的班子队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严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教,尊重学生人格,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收受家长钱物或宴请,坚决抵制有偿家教。
三、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认真上好每一门课程,进一步提高课堂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落实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有关政策,严格按教育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辅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五、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免费”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做到阳光招生。
六、营造和谐校园。
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z。学校监督电话:z
校长签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加强师德修养,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校教师将自觉拒绝和抵制有偿家教,并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搞有偿家教;
二、不假借家属、亲友、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收费、有偿家教;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四、不利用工作之便动员、介绍、暗示、诱导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五、关爱每个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杜绝“课堂不讲课外补”行为,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习困难学生。
我校教师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并诚恳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违背承诺,自愿接受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
监督电话:zz(办公室)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X小学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签名:
日期:XX年XX月 XX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 承诺人:
20xx年7月
尊敬的家长:
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锦绣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抵制有偿家教文件,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六、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从事其他有偿家教活动。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声誉,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暑期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学校再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强化了规范办学和师德师风教育,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镇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文件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全体教师向学校承诺拒绝有偿家教,签订的《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存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备查,集体承诺书张贴于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并在学校站上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
教师:
xx年七月十五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加强师德修养,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本人将自觉拒绝和抵制有偿家教,并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搞有偿家教;
二、不假借家属、亲友、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收费、有偿家教;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四、不利用工作之便动员、介绍、暗示、诱导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五、关爱每个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杜绝“课堂不讲课外补”行为,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习困难学生。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违背承诺,自愿接受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为进一步端正行风,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职教师必须履行以下承诺: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师不得违规办班补课和进行有偿家教的文件精神。
2.不得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得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得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7.不得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特长班、特色班、兴趣班等。
8.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9.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机构补习班,不为任何校外办学机构补习班提供生源。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理。
学校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江市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规定。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
三、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课;
四、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关爱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将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xx年x月x日
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诺:
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 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 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
5、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
6、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7、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
8、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履行承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校校长: 承诺人(签字):
二0__年三月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X小学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为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和社会承诺:
一、恪守职业道德,不做有偿家教
不利用工作之便暗示、互相介绍、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组织、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教学活动。
二、专注本职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尽心尽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课堂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教学常规,让学生学好,让家长放心,用“佳教”抵制“家教”。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每个学生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关爱后进生,转化问题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四、坚守高尚情操,信守廉洁从教
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不做有偿家教,不以家庭形式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不私自在外租赁房子,进行有偿家教;不与人合伙,在外租场地办班;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给学生以无偿的补习与辅导,这是人民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为了每一个孩子一生的幸福,为了每一个家庭将来的希望,为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为了教师的人生价值与人格声望,为了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辉称号,我将履行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教师(签名):
20__年七月十五日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根据市教育局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本人公开向幼儿园、家长、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有偿家教,依法执教。
二、不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在工作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在外租(借)用声地或在家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幼儿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
六、努力提高课堂活动效率,开好每节活动课.
七、关爱每个幼儿,尊重幼儿,努力培养好各方面的良好习惯,尽心尽力帮助贫困幼儿,让每个幼儿都能身心健康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社进行处理。
承诺人签字:
园长签字:
20xx年8月29日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诺:
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 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 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
5、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
6、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7、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
8、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履行承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校校长:
承诺人(签字):
二0XX年三月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20xx年x月x日
为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树立良好师德形象,规范教书育人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向家长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
二、不举办或以他人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班;
三、不到任何培训机构兼课,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不以“个别辅导”和“帮助学生”等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托管;
五、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强化服务意识,专注本职工作,关爱每个学生,上好每一节课,做好特需生、学困生指导、辅导工作,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健康快乐成长。
我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为进一步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切实维护学校的社会形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海滨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深入学习教育理论,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关爱学习困难的学生。
三、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不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家教、培训机构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辅导。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我保证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坚决服从组织处理决定,愿意自行调离学校。
海滨县第一初级中学 教师(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我校一贯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在加强对老师教育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为便于核查处理,在举报时请提供详细的姓名、地址、人数等信息,最好能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督导室:(周老师)。
县教育局监察室:(张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厅《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有偿家教活动。
3、不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在工作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4、不暗示、诱导、发动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5、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学生,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的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6、不在社会培训机构或家教机构兼职兼课。
7、不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本次活动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展的,对于加强我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学校欢迎广大同学进行监督。
承诺人:
20__11-2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