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书信打过交道吧,书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工具之一。你写信时总是无从下笔?为了方便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教师承诺书,欢迎阅读!
一、指导思想
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让家庭困难的孩子能更好加入到幼儿园学习中,在温暖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工作措施
教师和特困孩子进行结对子帮扶、实行一帮一、校级给于一助一
三、特困家庭界定条件
家庭属于国家规定的低保收入家庭,有低保领取证书或者家庭父母有残疾人证书。
四、帮扶方式
1、清流县实验幼儿园密切联系家长,及时调查掌握本园特困幼儿家庭情况,教师深入家庭家访、及时反映孩子在家在园情况。
2、根据幼儿家庭困难程度开展“一帮一、一助一”救助活动,教师在特困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进行指导。
3、我园给每户特困家庭儿童一学年补助人民币1000元。
4、号召全体教师开展“人人奉献爱心,共建幸福家园”扶贫济困主题活动,发扬“互信互助、共建共享”的精神。
支助单位:清流县实验幼儿园
支助教师:
支助家庭幼儿班级及姓名: 家长姓名(签字)
1、依法从教,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不参与。
2、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求真务 实,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民主、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违规购买资料,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尊重学生家长,不强迫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和变相索要财物。
5、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树立良好的人格形象,不在教师和公共场合吸烟和使用交通工具;同志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为学校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的要求,是自我成长的需要,以上六条下午领导、同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违背,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
一、师德承诺
1、时刻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和言谈,讲文明,讲礼貌,在学生面前保持朴素、整洁、端庄、高雅的形象和气质,谨记为人师表。
2、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纪律,与同事和睦相处,精诚合作。
3、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随时随地对学生保持满腔热忱,信任、宽容、理解、善待每一个学生。
4、在家校联系工作中,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不埋怨家长。
二、业务承诺
1、虚心好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不墨守成规,经常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
2、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3、精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按照教学“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到按时或超前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不坐着上课,上课有教案,及时批改作业,做好培优促后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安排各种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学校举行的活动。
4、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堂、不拖堂,不接打手机,不随意调课,杜绝教学事故。
5、用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正的评价,让每一个学生都感到成功,收获希望。
以上是承诺的具体内容,欢迎党员同志以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依法从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4.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礼貌礼貌,为人正直正派;
5.好学上进,严谨笃学,勤奋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和工作潜力;
6.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坚持正面教育,杜绝一切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方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每个学生全面、主动、健康的发展;
7.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忙、关心群众,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8.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不断改善工作;
9.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物,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二、认真学习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在各种收费中,不插手收费过程。
五、不参与举办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六、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礼金;谢绝家长的吃、请等行为;不利用职务之便求家长办私事。
七、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