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安全承诺书(精选3篇)
1。进入校园的电动车、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必须保持良好。车身牢固,刹车、转向、铃或喇叭、前后灯必须齐全有效。
2.电动车、摩托车应符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
3.电动汽车和摩托车受许可证准入制度的约束。在校园内行驶时,电动车、摩托车必须配备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放置在车体前方)。没有许可证的电动车和摩托车禁止通过校园。进入学院的电动车、摩托车暂时需要在门岗说明原因并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
4.越野摩托车、大功率赛车、嘈杂车辆一律不准办理通行证,禁止在校驾驶。
5.电动汽车、摩托车许可证不得涂改、挪用、伪造、补发或冒领。否则,安保部门有权收回通行证,没有通行证的车辆禁止通过校园。
6.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遗失的,应当在七日内持遗失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向公安部门申请补发,同时支付工作费用。不允许以补办车辆通行证等理由设置号码。一旦发现通行证,将被撤回,不允许再次申请。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因毕业、辞职等原因不在学校工作或学习时,必须将通行证交回保卫部门回收,生产成本不予退还。
7.学院在每个宿舍楼下都设立了电动车充电处。所有电动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充电。禁止私自接电源,私自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车辆通行证将被吊销,不能再次办理。
8.电动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未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右行驶,不得逆行。
9.校园内电动车、摩托车限速20 km/h。
10.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服从保安和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学院举办大型活动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堵塞交通;
11、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安全设备故障的电动车和摩托车;
12.电动汽车不得搭载一人以上(不包括驾驶员);禁止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和拖挂车辆;
13.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超速行驶;开电动车禁止打电话;
14.不准双手骑自行车,车辆不准相互追逐或打架;不要并排开车;
15、电动车、摩托车载人时,装载高度离地不得超过150厘米,宽度左右不得超过车把15厘米,前端长度不得超过车轮,后端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
16.只有确认自己有能力安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才能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车;
17、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必须经学校安全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
18、电动车、摩托车不得配备大音量音响设备,不得组装或改装。
19.电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停放整齐有序;在没有停车点的区域,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并停放整齐。停车后,拿走车上的货物,锁好前锁和车轮锁。
20.校园里尽量不要开车辆报警器。(按照国家标准,如果报警是由于打雷、冰雹、下雨、车辆经过、车外人员触碰车身等原因造成的。,表示报警不合格。)打开闹铃,发现闹铃响要及时检查,无故报警要主动关掉闹铃,防止闹铃无故打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禁止在教学区的日常上课和宿舍区的休息时间打开报警器。
21、禁止使用电动汽车和摩托车从事经营活动。
22.违反上述规定一次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罚款或其他处罚;两次违规的,除相关处理外,安全部门有权暂扣车辆,收回已发放的车辆通行证。
23.暂扣车辆车主超过30日未主动到保卫处处理的,扣留车辆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24.医院内电动车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报告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本办法仅限于学校管理,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如果政府出台规定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在学院所属区域通行,学院也将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通行。
25.电动车、摩托车、校园内车辆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26、拒绝或阻挠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人已详细阅读《电动汽车及摩托车管理办法》,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管理办法》,服从学校安全员指挥,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提交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责任方(电动汽车车主):
住址:
联系电话:
车主本人购买了一辆(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现需在通过口购买口租赁口借用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小区停车场号停车位安装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车主向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是车主,车主为充电设施及相关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安装、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车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车主同意在先行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2、车主在设施安装前,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按照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报备,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
3、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车主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4、车主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原状。
5、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车主应日产日清,及时清运。逾期未清理时,物业公司有权清理,所产生费用由车主承担。
尊敬的家长:
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园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请家长每天上午 到 之间、下午 到 之间将孩子送到园内,为了孩子的安全,入园时必须将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三、一般情况,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园,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四、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
五、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六、为保证孩子离园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离园时,因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能尽快离园,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由责任自负。
七、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家长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探视孩子。
八、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在园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