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集锦(通用24篇)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20xx年x月x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我们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我们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投标单位:
日期: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标采购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并承诺如下:
一、按照会员库的要求提交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予以填报和登记,并同意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
二、提交给会员库以及同意发布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伪造、变造、虚假、隐瞒、或其他不实之处。
三、接受和遵守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招标采购相关廉政制度、管理制度、办法、以及交易规则的各项规定,依法合规参与芜湖市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按照会员库要求提交的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更新和维护;该项更新和维护的完成,不迟于发生变更后我单位第一次在芜湖市投标的开标日。
五、如违反本承诺书中作出的以上各项承诺,同意承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单位作出的相关处理。
投标单位:
日期:
甘肃省陇南公路管理局:
投标人盖章本人以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承诺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20xx年6月14日
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我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X项目招标;
二、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调用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将其他投标人排除在公平竞争之外,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的纪律,服从监督人员的管理;
七、确保中标后不转包和使用附属施工队伍,如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确保中标后,根据投标文件承诺进场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确保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果我公司中标,确保中标的施工工程师没有在建工程。或者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保证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留存备查;
十一、如招标过程中出现投诉和公示,要确保符合《滁州市招标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的要求。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委托人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我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我们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都认真看过了。如公司违反承诺内容,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相关处理。,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我单位在参加xx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致:
我单位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及名称为资料站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四、不与相关部门串通投标;
五、不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七、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我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愿意接受资料站工大依据国家法律、学校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做出的处罚。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xx年x月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本企业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以下简称诚信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布,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情况。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动退出诚信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两年内不进入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二、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我单位在参加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凡我单位在三亚市人
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阶段所要提交的资料均在诚信库中事先予以登记并审核合格,未予以登记和审查合格的均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的依据。
投标单位: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投标单位:
日期: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本企业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以下简称诚信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布,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情况。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动退出诚信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两年内不进入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二、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我单位在参加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凡我单位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阶段所要提交的资料均在诚信库中事先予以登记并审核合格,未予以登记和审查合格的均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的依据。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本篇文章来自。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日期:
尊敬的xx有限公司:
您好!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xx项目的投标邀请,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投标服务承诺:
1、质量保证:
我公司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厂家原包装,符合国家质量认证中心3C认证标准要求,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包含产品目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使用指南)。
2、供货安装时间及技术培训:
我司在本次招标采购中若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与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提供货物并安装。而且提供的所有产品负责免费送货、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我公司还负责向用户培训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简单维护,并于客户签订售后服务协议,以保障客户利益。
3、保修期:
我公司对本次招标供货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所有产品连同配件上门保修三年,提供上门服务,无需用户送修,并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支持,和维修。在设备使用期间的耗材均按市场最优惠价格供应,不收取上门服务等。
4、响应时间:
我公司对本次招标供货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坚持每月定期回访,巡回检查及保养以延长机子寿命。保修期内,产品若发生故障,我公司在接到用户报修信息后,x市内用户2个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到位检修,市外用户4个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到位检修,在8个小时内修复。
特殊情况在12个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我司将提供备用设备给客户免费使用。保修期内因设备性能故障检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司将无偿更换新设备。在超出保修期后,如产品发生故障,我公司可派技术员免费上门服务,如需更换配件,配件均按市场最优惠价格供应。
5、服务工作时间:
对本次招标供货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我公司坚持每周7天,每天24个工作小时全天候服务。
6、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消耗材料均为原装正品,决不提供替代品牌耗品或假冒伪劣耗品,以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转。
承诺人: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标采购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并承诺如下:
一、按照会员库的要求提交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予以填报和登记,并同意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
二、提交给会员库以及同意发布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伪造、变造、虚假、隐瞒、或其他不实之处。
三、接受和遵守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招标采购相关廉政制度、管理制度、办法、以及交易规则的各项规定,依法合规参与芜湖市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按照会员库要求提交的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更新和维护;该项更新和维护的完成,不迟于发生变更后我单位第一次在芜湖市投标的开标日。
五、如违反本承诺书中作出的以上各项承诺,同意承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单位作出的相关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标采购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并承诺如下:
一、按照会员库的要求提交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予以填报和登记,并同意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
二、提交给会员库以及同意发布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伪造、变造、虚假、隐瞒、或其他不实之处。
三、接受和遵守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招标采购相关廉政制度、管理制度、办法、以及交易规则的各项规定,依法合规参与芜湖市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按照会员库要求提交的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更新和维护;该项更新和维护的完成,不迟于发生变更后我单位第一次在芜湖市投标的开标日。
五、如违反本承诺书中作出的以上各项承诺,同意承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单位作出的相关处理。
承诺单位全称: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XX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xx公司: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xx年x月x日
甘肃省陇南公路管理局:
投标人盖章本人以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投标单位:
日期:
x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