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要求全体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心理安全。
2、组织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教学用品的安全存放。
3、禁止教师在教学重地焚烧纸张等易燃品。
4、抓好理、化、生、小学科学等学科教学实验安全。
5、检查督促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资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6、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资料室等教学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7、及时进行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检查。
8、积极主动地做好其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9、认真履行自己的值班职责,不因自己疏忽、在位不在岗或离岗等原因殃及学生安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XX年 月 日
安国市中小学安全生产承诺书
(班主任安全工作岗位责任人)
x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日期: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联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然而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1、不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铁条、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2、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然而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4、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不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
5、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6、体育活动及集会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7、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8、出入校园,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学、不出走,然而放假期间不滞留学校,及时回家,按时返校。
9、遵守交通法规,不盲目抢道、强行抢道,骑行自行车时不并排而行;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步行时走右人行道。
10、校外不与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与人冲突、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做违法的事,不因小事鲁莽冲动而铸大错,不纠结他人在校园周围闲逛、滋事。
11、绝不离家出走,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别人家过夜,不留别人在自己家
12、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喝酒、吸烟。
14、绝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5、不从事各种冒险行动,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
16、同学间发生矛盾时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绝不因冲动而动刀、棒、石头、火等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
17、学会判明就是非,不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8、坚决做到:拒绝毒品,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严格守约,请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承诺人: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日期:
初级中学:
我作为(职务),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总校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依法保证全面履行所辖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学生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和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安全意识。
五、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文化进校园”各项要求。
六、在事故易发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管控。
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八、确保对所辖消防、防雷等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九、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预防火灾、人员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等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现任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关汉卿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XX年 月 日
安国市中小学安全生产承诺书
(教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人)
xx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 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安国市中小学安全生产承诺书
(教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人)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
关汉卿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 班的班主任,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对本班学生在校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尤其重视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己的生命。利用板报和班会经常提醒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7、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及时维修,并提醒学生注意。
8、健全班级请假制度,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9、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
10、组织好本班的课间操和课间活动,教育学生下课期间不嬉戏、不打闹、不追赶等,防止意外伤害学生。
11、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时送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2、如果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3、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或课业负担过重而造成的心理伤害、厌学等现象。
14、关心学生身体的健康成长,督促住宿学生每天必须吃早饭,喝碗粥吃一个鸡蛋,保证每天的必要营养。
15、经常教育住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同意,每天检查住宿生的在校住宿点名记录。
16、经常教育学生远离网吧,不痴迷上网。
17、带好本班任课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心理安全。
18、掌握全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学生矛盾,如有异常情况及时疏通和化解,杜绝校园自残和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9、认真履行自己的值班职责,不因自己疏忽、在位不在岗或离岗等原因殃及学生安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X人民政府:
我作为_________学校(学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本单位20xx至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五、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题调度会,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年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六、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学校安全经费投入。
七、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接害职工提供必要防护措施,按规定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八、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特种岗位未经培训不安排上岗。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九、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十、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大型集体活动严格按照拟定计划、制定预案、过细准备、动员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认真总结改进的程序进行组织,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每月对实验室、校办工厂、实习车间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化学危险品要设专用安全柜存放,双人双锁进行管理;学生宿舍设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4、建立健全学校自有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
5、严格对出租的商贸场地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每半年组织一次承租方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用电、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一、将承诺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安全监管部门及本企业员工监督。每年末,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安全述职,每半年向职代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
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接受政府的相关处分。
承诺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承诺学校(学区)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12 月 29 日
大学生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此时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此时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此时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日期: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