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外安全承诺书范文(精选3篇)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意识,保证假期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假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注重保持大学生的良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蜡烛及各种灶具,并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注意防盗:学生应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现金存入银行并加密,密码不得泄漏给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在宿舍留宿他人,离开宿舍时要关门窗钥匙妥善保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消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学生入住由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必须遵守学院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别人的休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者,应向管理人员请假。
(五)严禁在宿舍内及任何场所酗酒滋事、打牌、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凡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凡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者一切后果自负。
(七)学生离校外出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伤害,在外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自己承担。
(八)学生中途离校或者返校必须例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假期安全。对违反校规、校纪者,予以处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分别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九)在遵守本责任状责任要求的同时,共同执行《普通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责任期限
本目标责任书由各班组织学生签字后生效,至学生假期结束。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本人是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xx级专业学生,学号,身份证号。按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住宿的有关规定”申请在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诺如下:
1、提供在校外住宿的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2、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居住社区管理。
3、保证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的教学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服从学校学院相关安排和管理。不做违反学生身份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学院形象的活动。
4、如果居住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本人将立即向学院报告。如遇紧急情况本人将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及学院报告。本人应与班级同学经常保持联系,并且每两周向辅导员老师汇报近期学习生活情况。
5、学院已经向本人及家长详细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本人承诺在校外住宿期间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个人纠纷等,以及因校外住宿发生的一切事故,其后果完全由我本人及家长承担,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学院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经本人、家长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外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系部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大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闽江学院学生指导手册》的要求,学校除加强日常的安全和管理外,现由闽江学院管理学系(甲方代表)与系部所有外宿学生(乙方)签订外宿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一)系部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定或安全知识讲座;
(二)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
(三)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系部应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外宿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外宿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二)在外宿学生自行外出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住处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乙方责任:
外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的;
(二)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
(三)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
(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未经本学校同意学生个人或与他人组织外出活动的;
(六)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七)学生到河(海)池塘、水库等场所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八)学生在住处点蜡烛,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炒锅、电饭煲,接电线,抽烟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一切行为;
(九)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三、有关安全要求:
(一)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海)池塘、水库等场所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
(二)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头;
(三)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四)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五)不得私自到地方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六)为防止食物中毒和流行病(含疫情)发生,学生一般不准到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不允许酗酒;
(七)晚上不得私自外出活动;
(八)不得拨打骚扰电话,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
(九)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十)其他校规中规定的要求。
四、附则:
(一)本协议适用本系全体外宿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适合学生在读的所有时间(含假期);
(三)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系部与学生本人各一份;
甲方:系(盖章)
乙方:
学号:
日期: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