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承诺书合集11篇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精选11篇)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1

本人是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本人目前属于(自由职业/无业者),现将基本情况申报如下:

1、月收入为人民币XX元。

本人对以上事项予以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查出有不实申报,本人愿按规定退出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2

尊敬的房地产领导:

我叫,X年XX月XX日生,系居民,配偶X年生,X人,无固定职业,现有子女X人,家庭月收入X元。

本人和配偶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承诺人:

日期: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3

公租房申请及承诺书

本人是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职业/无业者),现将基本情况申报如下:

1、月收入为人民币

2、住房

3、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收益元; 当年个人年收入共计

本人对以上事项予以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查出有不实申报,本人愿按相关规定退回违规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4

根据20xx年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我项目三方责任主体单位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承诺:

1、我单位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时补齐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所欠缺资料;

2、我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签订并兑现该承诺书;

3、我单位承诺将工程发包给具备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的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监理单位承诺:

1、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进行竣工验收。

3、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承诺:

1、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关建设程序手续;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未尽事宜,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建设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监理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施工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承诺人:

日期: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5

为明确xx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xx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xx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xx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xx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xx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xx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xx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xx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xx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xx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xx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承诺人:

日期: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6

尊敬的房地产领导:

我叫,X年XX月XX日生,系居民,配偶X年生,X人,无固定职业,现有子女X人,家庭月收入X元。

本人和配偶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7

本人是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职业/无业者),现将基本情况申报如下:

1、月收入为xx元

2、住房

3、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收益xx元; 当年个人年收入共计xx元

本人对以上事项予以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查出有不实申报,本人愿按相关规定退回违规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8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9

本人谢慧申请的公租房位于民安路民安家园小区21栋1206,在此保证申请的公租房由本人居住,无借住、出租给他人,如有借住、出租给他人被查出后果自负。

申请人:谢慧201x年5月3日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10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公租房申请承诺书 篇11

本人严格遵守《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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