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承诺书范文合集(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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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
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0xx年xx月x日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 (公章)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
本单位作为项目的投标人,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让、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文件、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6.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投标;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投标;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贿赂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8.中标单位应立即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令第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工制度,规范劳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9.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签订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工程质量安全,不留安全隐患。
若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关,对本企业承诺的失信行为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计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愿接受贵州省各级按关作出的联合。属于省外企业的,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相关对本单位作出的失信行为。
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20xx年11月06日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中心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结合招投标工作实际,工作人员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不在中心场外为招标人办理有关招标事宜和接受投标人登记、报名等;不为招标人指定或推荐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制单位、投标人、评委。
3、不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搞“暗箱操作”;不策划或唆使招标人规避招标。
4、不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名单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方便参与推荐施工单位、厂家或产品等活动;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借服务便利提供影响公正竞争的信息。
6、不到中心以外的单位兼职或领取酬金;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或投标人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
7、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或有其他违纪违规为,如出现社会举报,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及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处分。
承诺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年 月XX日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良记录。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XX年XX月XX日
致: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陈相街道办事处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中粮集团30万吨大米深加工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本次施工任务。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担保,并接受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严厉处罚。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7.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8.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项目部(组)人员,配备齐全的施工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9.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
10.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工程费调整事宜。
11.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严厉的处罚。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改造投标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号码:__
地址:__市燕泉路31-5号
经济性质:__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__万元整
经营方式: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标准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销售、生产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日期:
我公司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维修改造在签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前5天完成;
7.质量要求:达到指定参数要求标准;
8.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去;
9.我公司承诺,若中选,在施工完毕撤离前结清当地务工人员工资,付清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施工现场的赔偿和租赁等各种款项;
10.售后服务: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产品提供方技术人员在6小时内赶到现场,直至故障排除;
11.未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丶串通丶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
12.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为。
特此承诺。
13.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缴纳。
竞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5.中标后10天内,自愿将不低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不低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押存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35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一、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作为第三方,未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了技术服务活动的客观公正性。
三、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依据的技术资料、出具的检测数据均真实有效,评价报告中对本项目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我单位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结论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X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我们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致: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陈相街道办事处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中粮集团30万吨大米深加工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本次施工任务。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担保,并接受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严厉处罚。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7.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8.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项目部(组)人员,配备齐全的施工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9.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
10.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工程费调整事宜。
11.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严厉的处罚。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改造投标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盖章):
我公司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维修改造在签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前5天完成;
7.质量要求:达到指定参数要求标准;
8.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去;
9.我公司承诺,若中选,在施工完毕撤离前结清当地务工人员工资,付清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施工现场的赔偿和租赁等各种款项;
10.售后服务: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产品提供方技术人员在6小时内赶到现场,直至故障排除;
11.未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丶串通丶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
12.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为。
特此承诺。
13.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缴纳。
竞标人: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人(业主)〉:
我单位自愿参加 -----x 工程的投标,保证我们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班子组成人员的职称学历与资格证书、业绩或有关证明文件等真实有效。保证不串标 、围标、买标、卖标。
若有幸中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一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工期、质量、安全,保证按投标书承诺的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时全部到位,未经业主同意不随意撤离;保证按投标书承诺的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按时进驻工地实施;保证不违法转包、不非法分包所中标工程,随时接受业主及其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若我单位在投标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任何一项承诺,甘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处罚,无条件撤出现场和业主的其他处罚。
投 标 人:--------(盖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招标代理事业健康发展,树立招标代理行业的良好形象,我们向全省同行发出“诚信”倡议: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代理。
二、进一步提升招标工作的规范性,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得到落实。
三、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依法合理承揽招标业务,依法依规取费;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相互诋毁,坚决抵制违法违纪扰乱市场的不良行为,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做到行业自律,诚实守信,全力创造健康和谐、公平竞争、共谋发展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心全意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服务,优质服务、重信守诺。
五、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不接受投标人和供应商的回扣、吃请、礼品、礼金等,不与招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暗箱操作,坚决抵制串标、围标等不正当行为。
六、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招标质量和招标水平,不断推进招标代理从程序服务向技术服务的转型,不断提升行业总体水平和公众形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荣,我们主张从我做起,从行业做起,从现在做起。
“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倡议全省招标代理机构,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要把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准则,成为诚信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