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文(精选17篇)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xx年X月X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xx年X月X日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拒绝参与有偿补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负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三、不接收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进行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不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20__年日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诺:
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
5、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
6、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7、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
8、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履行承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承诺人:
岗李中心校
20xx年X月X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补课的规定》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参与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铺导、办班,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校外补课,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儒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如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借朴课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成互相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
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果组织或事与任何形式的有补课、铺导、家教、办班的,接受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给予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我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4号)等文件,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依法执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公开承诺: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的行为。
4、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兼职取酬。
5、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方庄小学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生源、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
20xx年3月31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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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