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通用16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每逢春节,有些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欢乐之情、营造喜庆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与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环境治理指挥部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根据《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城区内禁放区域为:。在城区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城区禁放区域外自觉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广大员干部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四、强化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商业点、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储存、销售、操作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则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作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年月日
为认真落实《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本店(公司)及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不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婚丧嫁娶及节假日等活动,一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其他居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承办各类喜庆活动首先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本店(公司)及本人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日期:
为认真落实《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方式,本单位(本人)特作以下承诺:
一、积极参与《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认真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自觉遵守《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在禁放区域内和禁放时间内燃放、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三、带头落实禁限放规定,保证本单位和本单位职工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积极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及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五、以上系我单位(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符合销售场所许可条件。持证经营,规范管理。柜台存放量、仓库储存量不得超过申办许可规定。
二、换证审查工作:在11月5日前不提起书面申请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审查资格。
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严格加强经营管理,经检查被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取消下年度年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没收烟花爆竹产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吊销经营许可证,没收烟花爆竹。
1、销售非法生产、无证批发和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或向非专业人员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2、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
3、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六、每月28日前连续不报送进货和销售登记台账在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年审资格。
七、在本村区域对违法销售土制爆竹和外来非法批发烟花爆竹不举报的,取消该村下年度的所有持证年审资格户。
八、如实提交发货单位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或批发许可复印件。并按照所提交的发货单位配发的品种进行规范管理和经营。严禁经营发货单位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承诺人:
日期:
为严格遵守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告别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教育劝说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共同参与禁炮工作,共同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执法。
本人将严守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x年xx月xx日
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作如下承诺:
1、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不在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劝阻直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单位跟同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环境。
本人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
日期:
根据区安委会文件精神要求,为了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保障园区公共安全和各入园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在园区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园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在园区内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负责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及时劝阻、制止、举报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以上承诺,本(单位)坚决执行。若我本人及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习俗,可以增添逢年过年、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的.欢乐气氛。但是,随着城市发展,人口与建筑密度不断增大,燃放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和对人体的危害也不断增长。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带来的铺张浪费、引发火灾、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和破坏机场净空安全等问题越来越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定稳定和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特向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远离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的倡议:
一、遵纪守法,维护机场净空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容易笼罩机场,降低机场能见度,高处燃放烟花甚至可能撞击起降过程的飞机,给机场航班正常运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要深刻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共同保护机场净空安全。
二、主动防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和破坏力的特殊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悲剧比比皆是,有许多悲痛的教训。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有害烟雾和气体更是环境污染的无形杀手。监测数据显示:在除夕夜至春节期间,多数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最差。由此可见,只有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有效保障全体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转变观念,摒弃传统陈规陋习。
燃放烟花爆竹只能代表一种气氛,我们要突破思想障碍,破除旧俗陋习,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取代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从而树立文明和谐新观念,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从而展示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四、厉行节约,倡导文明节俭风尚。
古语说“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节俭是传统中华美德,更是当代文明风尚。根据初步估算,我市每年仅除夕夜燃放的烟花爆竹就要耗费数千万元,还不包括因此引发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巨额的财政支出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与我们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理念格格不入。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倡导节俭之风,自觉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做贡献。
市民朋友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承诺人:
日期:
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县安监局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县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销售期间安全。
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销售点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内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四、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经营烟花爆竹,不私设分支摊点,不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销售摊点吸烟。
五、不私自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复印、出借和转让。
六、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批发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本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
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节日氛围,推进移风易俗,共度新春佳节,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买卖、储存烟花爆竹。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时代新风,即刻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劝阻、举报售卖燃放行为。
四、积极配合,从大家做起。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环境。
承诺人:
x年xx月xx日
全体业主挚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峻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造成严峻威逼。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爽、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业主挚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平安、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扬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化、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觉违规燃放行为的,要主动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并帮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挚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主动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提倡平安、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爱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爱护蓝天碧波,请广大业主支持我们的倡议,为漂亮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气。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平安,有效预防大气污染、限制噪声污染,主动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祥和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
温馨提示:恒大山水城小区内属于禁放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
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文物爱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三、关于惩罚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平安和人身、财产平安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赐予治安管理惩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告知!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符合销售场所许可条件。持证经营,规范管理。柜台存放量、仓库储存量不得超过申办许可规定。
二、换证审查工作:在11月5日前不提起书面申请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审查资格。
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严格加强经营管理,经检查被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取消下年度年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没收烟花爆竹产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吊销经营许可证,没收烟花爆竹。
1、销售非法生产、无证批发和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或向非专业人员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2、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
3、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六、每月28日前连续不报送进货和销售登记台账在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年审资格。
七、在本村区域对违法销售土制爆竹和外来非法批发烟花爆竹不举报的,取消该村下年度的所有持证年审资格户。
八、如实提交发货单位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或批发许可复印件。并按照所提交的发货单位配发的品种进行规范管理和经营。严禁经营发货单位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承诺人(签字):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教育师生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2、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4、教育、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日期:
亲爱的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春节的一种习惯,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
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要过一个低碳环保年。广大群众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xx县城。
二要过一个安全祥和年。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广大群众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要过一个文明健康年。广大群众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为了让武陟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武陟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承诺人:
日期:
商铺燃放烟花炮竹做如下承诺:
一、燃放时间及地点须经得物业部门同意,并提前通知物业部门安排保安至现场控管;
二、所购买的烟花爆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保证燃放烟花爆竹现场周边建筑、人员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受伤、车辆、建筑物(玻璃窗等)损坏等情况负全部责任;
四、燃放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不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营业;
五、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所需的消防器材,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六、烟花炮竹燃放结束以后,认真检查燃放区域有无异常,并将有关废弃物全部收回。
承诺人:
:
为认真落实《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方式,本单位(本人)特作以下承诺:
一、积极参与《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认真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在禁放区域内和禁放时间内燃放、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三、带头落实禁限放规定,保证本单位和本单位职工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积极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及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五、以上系我单位(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