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干部人员,应当时刻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主动接受监督。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般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一般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1

院党委、全院教职工: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将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别人不做的事首先自己不做,在廉政勤政上做出表率。

二、我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

三、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集体领导,凡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认真执行中央的'“五不许”和教育部的“六不准”规定,不违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敛取财物。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遵守出国(境)的有关规定。

五、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不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八、按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九、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生考试、人员聘用等工作。

十、其他承诺(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和领导干部各自职责分工情况,需要承诺的其他内容)。

以上十项承诺,本人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愿接受严肃处理。

所在部门:

职 务:

承诺人姓名:

年 月 日

一般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2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__处人的良好形象,特向处纪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物资供应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物资供应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让别人(特别是供应商)代替自己去做应该自己亲自做的事。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5、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便利条件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6、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8、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9、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一般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3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将认真执行并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洁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落实党员干部和职工教育、检查、监督工作,加大管理力度。

二、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党风廉政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三、认真执行《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做到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规定不走样。

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帐册以外的任何帐册;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截留经营收入,设立帐外资金(小金库);不从事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禁止配偶、子女个人从事可能侵害本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规定,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与本人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六、不违反规定兼任下属其他企业领导职务;经批准兼任的,不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不利用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或将其泄露、提供其他人或其他企业。

七、不在企业结构调整、资本运营、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管理过程中擅自决策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不在企业结构调整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八、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不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健身馆等娱乐、健身活动的费用;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处理事务的接待活动。

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理由长期借(占)用下属或有业务关系单位(私人)的车辆;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借机敛财;不,不给者提供便利条件。

十、不参加和放任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十二、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办事光明磊落,公开透明公正,经得起群众考验和历史的检验。

以上十二项承诺,本人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签名:


一般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4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将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好表率,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县委决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维护浚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越权行事、不滥用权力。

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不稿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干部任用,不要求、指使、暗示下级推荐、提拔、重用自己的亲属。

四、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各项规定,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由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不以拜年、跑项目等名义给上级领导送钱送物。不违反规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不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干预执纪执法机关公正办案。

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以各种名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吃喝玩乐。

八、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涉足色情、毒品场所。

九、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

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承诺人(签字):

一般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5

__公司、安徽分公司党组、全厂干部、职工: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将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做到以下五条: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任务,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

2.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和情况报告的规定》,严肃、认真地向集团公司党组及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主动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虚心接受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正;

4.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并严肃、认真履行决策权;

5.在业务、经济交往活动中严守纪律,无法拒受、退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回扣、赞助等,在收到1个月内主动交到本企业纪检监察部门。

二、不违反以下十条:

1.本人不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包括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的不得与本人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

2.兼任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的职务,不领取薪酬或补贴;

3.不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从事中介活动;不在经营活动中收取中介费、回扣及礼金;

4.不与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发生装修房屋、为亲属上学、出国、旅游等事项提供费用的往来;

5.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扰招标工作,不采取写条子、打招呼、指定中标人等方式破坏招标正常工作流程;

6.不擅自泄漏领导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内容;

7.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不设立账外资金;

8.不鼓动或参与群众性聚集上访活动;

9.不参加赌博活动;不参加色情的娱乐活动;

10.不发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列举的违纪行为。

如若没有履行上述承诺并违反纪律,我将接受纪律处分,对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我将接受从重的经济处分,以上承诺,诚请全厂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严格监督。

承诺人签: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