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

学生在校诚信才有对得起自己的母校,入过作一些不当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到学校的形象。那么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欢迎大家参阅。

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1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了湟中县《致20_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0_年高考考生参加考试重要事项告知书》中关于考试管理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内容,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及家长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资料真实准确。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绝不携带手机、包、计时工具(考场内有电波钟)、涂改液、修正胶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计算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储存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若在考场内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本人绝不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绝不参与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考试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违纪违法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的处理。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用于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初始密码在准考证上)和提交密码(刮刮卡),避免因密码遗忘、丢失给自己的录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2

我是参加20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诚信考试,从我做起!

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3

青海省20_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_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承诺:

1.本人填报的全部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 确,如若不实,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不违纪、 不作弊,如若触犯,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3.在考试期间绝不扰乱考场秩序,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 或存储设备带入考场,如果违规带入,无论使用与否,愿意 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4.维护正常考试招生秩序,绝不以讹传讹,涉及个人利 益的事情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解决,不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

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4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_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_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清楚了解在本次考试中 “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愿意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法律、规定和守则,承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_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规定,按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含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身份识别设备、金属探测仪等考场管理设施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自觉维护考试公平,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已认真核对报名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_年12月 日

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5

为了在同学们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校团委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在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着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参加本次考试,用自身实力赢得理想成绩;

二、考前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四、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考试纪律,听从监考老师安排,带好考试相关证件,将考试相关资料和不允许的东西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

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七、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做出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抄袭试卷;

八、不抄袭他人答卷,不在试卷上故意填写他人姓名、考号;不找人代考。

九、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请阅卷老师按学校要求处理;

十、不交换答案,强抢他人答卷,不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做出其他严重舞弊行为。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_专业

建筑管理学院

_年_月_日

个人诚信应考的承诺书6

期末来临,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互相串换试卷。

(2)窃取考题。

(3)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_

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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