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市场的不断扩大促使汽车租赁公司大幅增加。租用汽车需要签订合同,汽车租赁合同范本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车辆租赁合同,需要的一起来收藏哦。
长期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商定如下条款。
一、 乙方应提供的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二、 租赁车型号码、时间:
因车辆可能出现维护、保养情况及其它特发事件,所有租赁车号码均可能变动,以乙方实际使用、甲方交车号码为准(甲乙双方交接单为证)
见附件:
三、 租赁费用:
见附件:
四、 双方应遵守的规则:
1、 甲方的车辆只限广东省境内行驶,如出省外行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省外临时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状况良好,并保证提供租赁车辆持有效行驶证、广州市内年票、附加费凭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等证件。
3、 双方办好手续签约后,任何一方不按条件执行应按租金的50%赔偿对方。
4、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交通法规,爱护车辆,安全行驶。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汽车的使用权属乙方,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非法用途,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人员驾驶,如有违反合同或非法使用租赁车辆的行为,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车辆,并有权追究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燃油费、路桥费等行车或泊车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逾期甲方每日按结算金额03.%收取滞纳金,并有权随时收回车辆。
6、 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保证对租赁车辆不拆件、不改装、不拆改里程表、若发现问题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交回甲方维修;遇特殊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由甲方负担;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修理的,甲方拒绝支付任何维修费用。
7、 甲方已对车辆购买了足额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损险等;甲方保证保险的第三者保险限额不少于50万),如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及当地交警部门和车辆保险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如耽误时间及擅自离开现场,造成保险公司拒赔,乙方要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承担交通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后不足部分或拒绝赔偿经济损失,需维修的车辆要在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家维修。有责事故的车辆如须在外地维修的,其损坏价格必须征得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认可(提供损坏照片),并符合保险公司的检验标准要求。
甲方对保险公司不予投保盗抢险的车辆(主要指金杯、金程面包车)安装GPS(全球定位系统),设备费用3800元/台由甲方负责,每月GPS公司收取的维护费约100元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甲、乙双方各付50元/月。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丢失,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8、 凡因乙方造成的各种责任交通事故,损失低于500元的,乙方应全额赔偿,损失高于500元的,由乙方垫付所有费用。乙方承担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以外的损失费用和理赔事项以外的费用。理赔后若有余款,甲方返还给乙方。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服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的裁决及按照代购保险赔偿办法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甲方应派专业人员协助处理。
9、 甲方必须保证对乙方所租车辆进行24小时全天候跟踪服务,随时发生故障随时维修,人为故障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其它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凡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甲方车辆没法投入营运服务的,乙方应按实际延误天数向甲方缴付租金;如委托他方维修复原的,必须确保车质状况的检验标准。车辆发生故障,甲方在两小时内不能修复,甲方必须无偿提供相同车辆替代运营,待故障车辆复原后调换。甲方没车替代时,由乙方临时租车,费用由甲方负担(人为故障除外)。
10、甲方定期每周对乙方所租的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司机如发现车辆故障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即时到场维修。乙方若不及时通知甲方,车辆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部门进行纪录、监控录像(含冲红灯)追踪车主,甲方所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租车合约期满后,乙方不管何种原因,应及时来到甲方公司办理手续,否则乙方应按日交纳租金及费用总额的50%作为滞纳金。
五、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书面形式经双方委托代办人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本合同壹式贰份,在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长期个人车辆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个人车辆租赁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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