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倡议书(精选34篇)
广大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每年这时候,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气温急剧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生产用火、旅游用火三峰叠加,防灭火任务艰巨。我们要自觉遵守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祭祀用火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及易燃品进入林区、林缘地、坟区、墓地;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农事农耕活动不私自烧秸秆、烧荒草、烧田坎。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要积极倡导安全文明绿色殡葬、祭祀,转变传统祭祀观念,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倡议人:
时间:
全区广大居民: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全区居民过一个祥和文明的端午节。在此,呼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安全过节。请居民到指定的地点游玩踏青,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出门必须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带火种入山、不随地烧烤,不要随意折枝、践踏草坪。踏青时请自带垃圾袋,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不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刻画涂抹。
二、强化森林防火意识。端午节小长假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通过包粽子、佩香囊、挂葫芦等传统形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利用节日孝老敬老,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等活动,将节日活动和提升文化修养相结合。
呼中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文明过端午的倡议,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遵守防火防疫各项规定,为我区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做出积极的贡献。
倡议人:
时间: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广大同胞们:
当前正值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期。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防灭火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守护绿水青山,留住金山银山!
森林防火,我们倡议我们:
1、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
2、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烧蜂、烧山狩猎;
4、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使用火把照明;
5、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火取暖;
6、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野炊;
7、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焚烧秸秆、杂草、烧灰积肥等农业生产杂物;
8、不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姐妹们、广大家庭: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天气干燥,林内游玩、清明扫墓、烧地边、烧荒情况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姐妹们要积极参与到我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县妇联向全县姐妹们、广大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在野外点火、烧地边,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姐妹们要管好您的家人和孩子,加大在家庭中对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他们烧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我县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美丽玉屏作出应有的贡献。
x年xx月
致XX幼儿园全体幼儿及家长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承担着优化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气候条件,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当前,气候干燥,林区杂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我们特向全体家长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活动。每年的10月15日至笠年6月15日是全县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我们要告诉父母及亲戚朋友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烤火、野炊和狩猎等;农事活动时不烧茬燎堰,烧灰积肥;清明时节上坟祭祖时自觉摒弃烧纸点蜡,燃香放炮等陋习,以植树、献花等方式进行祭奠,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个幼儿要做到自己不再林区野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规定,争做森林卫士。
三、当发现森林火情时要及时向县或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处置。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争做森林卫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建美好家园。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广大同胞们:
当前正值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期。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防灭火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守护绿水青山,留住金山银山!
森林防火,我们倡议我们:
1、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
2、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烧蜂、烧山狩猎;
4、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使用火把照明;
5、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火取暖;
6、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野炊;
7、不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焚烧秸秆、杂草、烧灰积肥等农业生产杂物;
8、不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每年这时候,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气温急剧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生产用火、旅游用火三峰叠加,防灭火任务艰巨。我们要自觉遵守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祭祀用火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及易燃品进入林区、林缘地、坟区、墓地;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农事农耕活动不私自烧秸秆、烧荒草、烧田坎。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要积极倡导安全文明绿色殡葬、祭祀,转变传统祭祀观念,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人们都会以各种文明方式祭扫灵墓、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但是,还有人仍然延续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这种祭扫方式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社会各界人士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不在山里、林边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三、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贵安的行动中来。
建设生态新区,需要大家的精心呵护。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防森林火灾,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
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乱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
自救方法
1、退入安全区
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出现飞火和气旋时,要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
2、按规范点火自救
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点顺风火,一边打两侧的火,一边跟着火头方向前进,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
3、按规范俯卧避险
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
4、按规范迎风突围
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要当机立断,选择植株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风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发现森林火灾应该怎么办?
发现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报告火情,拨打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报告起火地点。
2、不要擅自采取行动。
3、一旦发现可能被火包围时,应果断转移到林中空地、岩石裸露地带或植被稀疏地带、水沟附近避险。
森林防火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牢牢记住教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文明小卫士
20xx.x.x
xx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居住的环境天更蓝了、景观更美了。
山、山是我市两座得天独厚的山体公园,是市民登山健身、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及大力支持,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可喜成绩,在此向全市人民表示诚挚的感谢!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当前,已到了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秋季枯枝落叶较多,植被干枯易燃,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连续干旱无雨给森林防火带来了巨大困难,加之每天进入佳山、雨山休闲健身的吸烟市民较多,佳山、雨山森林资源时刻受到威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向全市人民倡议如下: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
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不仅带来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而且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失火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严格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规定,不在佳山、雨山防火区内祭祀用火、吸烟、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投放孔明灯及实施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要积极服从护林人员劝导,不态度粗暴、不明知故犯,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灭森林火灾隐患。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一旦发现火情,要拨打119报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时间:
广大群众:
你们好!
受各种封建观念、陈旧习俗的影响,一些人在清明节仍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国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近占已查明火因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压力。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限度地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已经成为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2月16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85起,受害森林面积5000多公顷。其中云南省由于近3个多月降水同比偏少了64%,进入2月以来,全省各地气温连创历史同期记录,旱期比往年提前了1个多月,达到50年一遇的同期旱情,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火灾呈现来势较猛、境外火频发、损失较重的特点,凸显历史罕见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截至2月15日,云南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7起,受害森林面积200公顷。降水量将较常年同期偏少,旱情呈发展态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今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绿色之源,是生存之基。森林可以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可以提供木材供我们使用。现在,我们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火灾”的威胁,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我倡议:
1、 正确使用火源,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 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
3、 踊跃参加到防火队伍中来。
4、 点烛,要将周围的干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等火灭了之后再离开。
5、 牢记防火值班电话。
同学们,家长们,一颗烟头可毁千棵树木,众人防火能护万顷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注意森林防火,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倡议人:
时间: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时值冬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我们特向全社会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春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冬***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日期: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市民朋友、各位青少年朋友: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20xx年xx月xx日
xx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倡议人:
时间: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市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森林火警频发。新春来临,佳节将至,广大市民朋友走亲访友、踏青旅游、扫墓祭祖的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愈发严峻。为更好地保护梅州的绿水青山,市委、市政府发出以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空气、噪音污染等。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要严格落实城市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其他区域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贴对联、挂灯笼等文明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移风易俗,改变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习惯,提倡以鲜花、植树等文明方式祭祀。
二、防止山火,不违规野外用火。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杜绝焚烧秸秆、焚香烧纸、野炊烧烤和吸烟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强对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监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因违法违规引发森林火灾的,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人人参与,共建美丽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绿则家园美,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严防山火,共同建设“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请大家立即拨打12119。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守护我们的家园,让梅州天更蓝、山更绿、环境更美丽,共度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20xx.x.x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人们都会以各种文明方式祭扫灵墓、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但是,还有人仍然延续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这种祭扫方式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社会各界人士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不在山里、林边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三、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贵安的行动中来。
建设生态新区,需要大家的精心呵护。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贵安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倡议人:
时间:
广大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20xx—20xx年,我省因扫墓祭祀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近75起,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云南,生态文明的云南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
时间: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分子作斗争,爱林护林光荣,烧林、毁林可耻。我们要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倡议,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和同学们:
清明节临近,又是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不要在野外***。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xx学校
20xx年3月23日
清明节临近,又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现向全校师生及家长提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打造平安安庄、生态安庄、构建和谐安庄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二、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希望全体师生及家长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平安安庄、生态安庄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xx年x月x日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市持续久旱干燥,部分地区进入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全面戒备状态。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在即,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在此,向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1、加强宣传。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森林防火要落实在乡镇、村、组,宣传要入村入户,人人自觉当好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2、文明用火。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已下达“禁火令”,要自觉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在林区烧田埂地坝、焚烧秸秆杂草;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小孩***引起火灾;对特殊群体(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家属要做好看护、监管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3、科学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森林防火值班电话12119。各乡镇、林区林场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严禁独自一人或者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严防人身安全事故。
4、依法治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①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③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人人都来做森林的守护员,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和美好生活。
20xx.x.x
全镇广大群众: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里,储存着我们赖以生存的水分,这里,释放着维持我们生命的氧气,这里,吸收着危害我们健康的气体。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天气干燥,加上清明节临近,又到了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无情的森林火灾瞬间将我们保护多年的美丽风景毁于一旦,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我们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义务宣传员,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二是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不要在林区内烧田坎草、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植树献花电蜡烛等文明利人利己的祭扫方式,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明火带入林区和坟头。确实需要燃烧的祭祀品请在指定地点集中燃烧。
三是做好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引发烧山毁林事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东光镇森林防火办电话)或者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在专业扑火队伍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扑火人员要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希望东光镇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为了您和您家人及他人财产及国土资源安全,切记森林防火重在防范,文明用火,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打造“宜居、宜业、宜休,幸福美丽新汪清”而共同努力。
20xx年xx月xx日
一年春草绿,风起清明时;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每年清明节,因上坟烧纸、敬香点烛、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为保护绿色家园,呵护秀美山川,重庆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明辨是非的守法者。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期的有关规定,听从护林员、守卡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劝导、管理,严格扫码入林,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杜绝一切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
二、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讲文明,树新风。扫墓祭祖时不烧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倡导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文明行为。
三、做绿色新风的传递者。踏青春游时杜绝用明火,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等,在林区和林沿周边不烧荒、焚烧秸秆和烧灰积肥,劝导家人与朋友文明旅游、平安出行。
四、做爱绿护绿的志愿者。自觉担当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共同筑起爱护森林、严防火灾的防护墙。如遇山火发生,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切勿盲目扑救,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与义务,人人都来做森林的守护员,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一份力量!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在安庆市,每年由于上坟烧纸、吸烟等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安庆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安庆市委宣传部特别提醒您:
1、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严禁烧田埂地坝,烧荒、烧灰积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林区野外***。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10、119或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自觉遵守。
倡议人:
时间: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
时间:
广大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20xx—20xx年,我省因扫墓祭祀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近75起,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云南,生态文明的云南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倡议人: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林业局
20xx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