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的倡议书范文(精选13篇)
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
你们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扩展,道路交通日益繁忙复杂,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学生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共同保护,我们在此发出倡议:
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小学生不要骑自行车出行,中学生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和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文明出行的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20xx年9月1日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__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一、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20xx年7月26日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出行工具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共享电动车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的工具。然而随着共享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共享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小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倡议,弋江镇二小的学生不骑共享电动车。
交警部门也一再提醒,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严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要小心。不逆行、不闯红灯。不攀爬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营运车,不准在公路上嬉戏。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路,不违规骑共享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学生骑电动车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小学生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小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危险行为。
小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或朋友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小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安全。
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共享电动车类交通工具,出门改为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接送等。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希望家长朋友们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
20xx年9月1日
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随着人们出行工具的多样化,电动车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选择。然而随着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一、学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校内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家长自觉负起责任,管好子女,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禁止骑行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倡议书”。
二、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告诫他们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小学生不要骑自行车上学,中学生骑自行车要行非机动车道。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交警部门发现学生在校外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参与飙车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通报学生所在学校,并将对学生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暂扣处理。
为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希望大家配合学校工作,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营造文明行路的良好氛围,助力孩子健康成长,确保他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20xx年9月1日
尊敬的家长、小朋友们:
大家好!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家长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小朋友们上下学。然而由于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关键一道防线。因此,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头盔,系好头盔锁扣,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安全。
为了各位小朋友和家长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01、不占用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行为中较为普遍的行为之一,这不仅容易导致交通拥堵,更会引发交通事故。
02、不逆向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偏偏“反其道而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03、不闯红灯
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亮起的红灯,“任性的”在路口穿行。
04、不违法载人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05、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驾驶者需要佩戴头盔,同行者也需要佩戴。
06、正规途径购买安全头盔
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
07、一停二看三通过
当电动两轮车转弯、横过道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08、驾驶年龄要求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09、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广大市民朋友:
为大力推广绿色出行方式,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元谋县首批共享电动自行车“得意骑骑”“喜骑”已正式入驻县城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自投放以来,以绿色出行深受广大居民朋友的喜爱与追捧,成为一种新型时尚的代步工具。然而,在共享单车逐渐融入城市生活的同时,也出现了乱停乱放、违规骑行甚至恶意损坏等一系列不文明现象,既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也影响了元谋作为美丽县城的形象。为进一步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让我们在共享电动自行车便捷的同时,也共享安全与文明。为此,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倡议如下: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
弘扬社会新风,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的出行理念,引导家人朋友转变出行方式、改变出行习惯,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好我县的交通秩序和生态环境。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积极运用各类社交软件向身边的人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文明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听从交警指挥;践行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逆行;家长不要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扫码开锁用车;坚持单人骑行,不骑车载人,佩戴安全头盔,杜绝一切违规用车行为。
四、做社会文明的监督者
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社会公德,对不文明骑行及时劝导、劝阻、制止。对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参与我爱元谋“随手拍”,监督一些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城市文明。
市民朋友们,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交通工具,文明用车文明出行,是我们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我们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实际行动,特别是家长朋友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守护创卫成果,为建设文明、和谐、平安元谋贡献一份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离不开文明市民。学生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树立电动自行车骑乘文明新风,彰显文明风采,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骑乘合格车辆。不购买、不骑行无合格证照的电动车。对骑车上学的孩子,家长要经常检查车况,确保孩子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
二、要依法登记上牌。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部门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三、要坚持文明出行。所有高中生、初中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一律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抢道、不占道,不乱穿乱行,不超速超载,不追逐打闹。小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佩戴头盔,要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到学校时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的人行道或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突然变道,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
四、要规范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五、要注意充电安全。不私接乱拉电源线为电动车充电,不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及其他禁止充电区域充电。
文明交通,从你我做起;文明,因你我更美丽!请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让我们携手共创平安文明和谐幸福的大美!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1、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近期,XX市交警大队将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巨大,部分驾驶者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此外,超标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屡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XX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正所谓,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群众是良好交通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向身边人宣传超标电动车的严重社会危害,宣传市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市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限时限行政策等要求,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文明出行的引领者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做表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X市文明办
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文明是邓州这座城市的精神底色,文明交通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优良的交通秩序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
我们在此倡议:
安全骑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不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骑行,主动养成交通自律习惯。
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出行时,宁等一分、不抢一秒,不抢车道、不行快车,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恪守文明出行理念。
按规停放,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时,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停放区内整齐摆放;电动自行车要在规范充电点集中充电,不私接电线,时刻筑牢消防意识。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您的参与不可或缺,您的付出弥足珍贵。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美丽家园,为争创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温馨提醒:自9月8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实施处罚。
尊敬的老师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水平快速发展、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以及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交通路况日益复杂多变,交通安全问题也逐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其中,由于未满16周岁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致使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事故频发,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教育刻不容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了您和家人安全出行,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郑重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校要积极担负起教育主体责任,将学生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设置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倡导文明礼让。与交通部门合作,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通过经典案例逐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在学校营造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制定学校学生安全出行制度,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学校,切实把好学生安全进校园第一关。
二、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摩托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摩托车。
三、同学们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遵守交通法规,知法守法,做到文明礼让出行。自觉做到不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外出,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建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20xx年9月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要求,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我市创文工作,现向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学习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家人亲戚朋友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共同践行我市文明交通新风尚。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严禁改装(调速)车辆,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道路标识行驶,严禁乱停乱放,严禁超载驾驶,严禁购买超标或者报废电动自行车,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超载、靠右行”。
三、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环境污染,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职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大家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积极配合我市创文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执法管理,以实际行动共同营造我市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近日,春季学期刚刚开学,很多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往返学校。骑车安全也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交警部门反映,一些骑车学生安全意识不强,时有违规现象发生,而且复杂的道路交通给骑车带来许多隐患。为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特发此倡议书。
一、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6周岁。交通法规明文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不允许骑电动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学校及家长要坚决制止。
二、骑车的学生必须熟练掌握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技能,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闸、锁,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
三、骑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论骑自行车、电动车都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行车时不得两人以上并行,不追逐打闹。不骑快车,不带人;注意避让行人车辆。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小心骑行。
希望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家长要加强宣传,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这一方面进行安全教育,让我们的学生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