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林防火倡议书(精选6篇)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县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林业局
20xx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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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村民、中小学生、青年、妇女儿童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市天气干燥,林内游玩,烧秸秆、烧地边、烧荒情况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广大村民、中小学生、青年、妇女儿童要积极参与到我乡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辛街乡人民政府向全体村民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村民朋友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因***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2、在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众志成城,共筑和谐,为建设绿水蓝天、景美民富的辛街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以及村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高,并呈上升的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绿色家园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2、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3、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倡议人:__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家长和同学们:
清明节临近,又是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不要在野外***。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__政府
20__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