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方案(精选3篇)
一、活动宗旨
今年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XX周年,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推进律师文化建设,宣传律师行业的先进典型,大庆律师协会与大庆电视台、大庆晚报共同开展宣传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活动。
二、宣传媒体
大庆电视台、大庆广播电台、大庆晚报。
三、宣传方式
(一)大庆电视台
1、律师代表或领导,做客“市民议事厅”的直播室。回顾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历程,展示30年大庆律师业发展的丰硕成果。
2、律师代表以现场访谈的方式回顾XX年来我市律师创业、发展与壮大的历程。
3、制作一期电视节目专题片,再现大庆律师事业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
(二)大庆广播电台
1、开展主题专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现大庆律师业30
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三)大庆晚报
1、在重要版面,通过突出报道、系列报道、全面系统集中宣传大庆律师30年来取得的成就。
2、每位律师援助一起法律案件,对律师法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连续报道。
(四)《黑龙江律师》杂志
1、在《黑龙江律师》杂志上发表此次庆祝活动的专题报道,图文并茂。
(五)《中国律师上》
1、在《中国律师上》杂志上发表此次庆祝活动的专题报道,图文并茂。
三、宣传工作委员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活动自20__年5月16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宣传活动由滕州市文广新(文物)局组织,市博物馆、汉画像石馆具体实施。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宣传活动
在滕州博物馆、汉画像石馆分别设立宣传场所,集中组织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以及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知识。两馆悬挂、张贴、展示20__年度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横幅、标语等,制作展板并免费发放宣传单,宣传博物馆免费开放政策并解答公众的咨询,搭建博物馆与公众沟通与互动的平台。两馆推出面向不同阶层、不同服务对象的服务细则,包括免费讲解、专门为残疾人及老弱者的特殊讲解等,并根据观众需求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二)滕州博物馆活动安排
1、5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举办《滕国春秋--馆藏青铜器精品展》,展出滕国故城、庄里西遗址等地出土的西周至战国时期青铜器40余件文物。
2、举办《北辛历史文化图片展》、《滕州文化遗产图片展》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图片展览。
(三)汉画像石馆活动安排
1、开展“走出去”宣传活动。选取城区或镇(街)一所学校,把精心准备的文物保护宣传手册和展板送到学校进行展览,展示滕州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
2、举办《回望汉朝--滕州出土文物展》,滚动播放考古发掘录像;并在龙泉广场举办“官桥中心小学汉墓群及真爱商城汉墓群考古图片展”,展示我市文物考古发掘的过程和成果。
3、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全市书画作品展。
(四)依托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纪念日当天,滕州博物馆、汉画像石馆将在各自网站上专门予以报道,及时更新网页,增加群众喜闻乐见的馆藏文物介绍及相关文化链接,全面反映我市宣传活动的盛况,营造和谐、文明、喜庆的节日氛围。
为提升博物馆文化交流与服务公众的能力、推进博物馆的合作与发展,我局拟于“5·18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举办论坛,并进行论文征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论坛研讨与论文征集主题
博物馆与文化景观
二、论坛研讨与论文征集的主要内容
本次研讨会将围绕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主题进行研讨与交流。论文征集范围为:
1.博物馆与文化景观
2.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博物馆事业
3.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4.博物馆文化交流与国际合作
5.博物馆与公共教育
6.新型博物馆建设与发展
三、论坛征文注意事项
1.投稿须为作者本人原创,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如有观点或版权问题,皆由作者本人承担。
2.稿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其中包括300到500字的内容提要以及注释、参考书目。注释请使用脚注格式,包括著者姓名、书名或篇名、出版社及出版年、引文页码。稿件没有公开发表。所有征文稿件请自留原稿,不予退稿。
3.论文请以word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文件名及电子邮件标题均请注明“国际博物馆日主题论坛征文”。征文截稿时间为4月15日。
4.征文请附上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姓名,性别,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以及邮政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络联系方式。
5.征集的论文将择优邀请与会并汇编正式出版。
四、征文联系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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