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整治方案范文(通用30篇)
为了加快我镇小城镇建设步伐,构建科学的区域发展格局,完善镇区环卫设施和市政设施,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镇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基本情况
二、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合理,建设规范,管理到位,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完善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不断加强小城镇管理,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逐步改善镇容镇貌,增强服务聚集功能,以建设“生态、绿色、文明、卫生、和谐”小城镇为目标。
三、当前环境卫生现状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不断扩展,农村聚居点规模亦迅速扩大,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却未能跟上,使城镇和农村聚居或者沿公路发展,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同时,农村普遍缺乏生活垃圾、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甚至连最基本的垃圾填埋处理场地都没有。我镇人口较多而垃圾箱数量有限,一些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柴堆、土堆、粪堆随处可见,家禽家畜乱跑乱拉,环境“脏、乱、差”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改变,严重影响到农村土壤,水源和空气质量,损害农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重点
(一)、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以完善镇区环卫设施和市政设施为重点,完成镇区内土路硬铺盖2公里,完成镇区道路两侧绿化树木垂榆、红云杉等树种的补栽工作。此项需要垂榆80棵,红云杉50棵,完成烈士碑广场红云杉补栽工作,需红云杉60棵,着重配齐配全镇区内环卫设施,在镇区内2公里主路及腰甸子新村3公里主路两侧放置果皮箱100个,平均50米一个,在十字路口和丁字路口放置铁皮大垃圾箱。镇区十字路口和丁字路口共计40个,需放置铁皮垃圾箱40个,增强垃圾清运力量,原有1.5吨垃圾清运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垃圾清运需要,且已维修多次,故障重重,需购置1台4吨位垃圾清运车。同时配备15台人力清扫推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为方便镇区居民夜间出行,打造小城镇亮化工程,在主街十字路口安装大型路灯4盏,腰甸子新区安装普通路灯40盏,购置路灯维修升降梯一台(规格10米),便于坏损路灯维修,减少维修成本。同时,要完善水泥道路两侧边沟建设,确保雨季边沟畅通,在主街和新区道路两侧放置水泥涵管,其中主街路口及深水沟处需放置1米管50根,巷路及居民门前需放置涵管160厘米、50厘米、40厘米各100根,其它需要购置草坪修剪机1台,下水道箅子20套,修建垃圾填埋场1处。
(二)、腰甸子新村建设
“7.28”洪灾使腰甸子村整体搬迁,全村共计305户,整体搬迁至镇政府以东,重新命名为鑫源街,镇政府把鑫源街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准备向上级争取各项资金,加大投入,统一规划,严格管理,要做到道路畅通,边沟整齐,确立专人负责卫生的打扫和环境整治。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美化环境种花种草,统一绿化。把腰甸子新村建设成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居民城镇建设环卫意识
针对目前我镇的环卫意识不强、环卫基础设施落后等现
象,我镇全镇机关干部及全校师生组织大清扫活动,将整治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镇卫生宣传活动。
(二)、加大投入,以点带面,力促全镇卫生整治再创新高。
1.结合我镇环境卫生现状,确定本次环境卫生目标,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个村屯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2.加大主干道和其它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镇政府成立小城镇管理办公室,下设三个环卫处,由六人组成,全天12小时清运生产、生活垃圾,确保道路整洁,边沟畅通。在做好日常清扫保洁的同时,集中清理道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逐步清除树枝、绿化带等处积存的塑料袋;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环境
卫生的整治。动员各单位、门市清除门前责任区内绿化带内垃圾。
3.加强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定期将填埋区的垃圾推平并消毒,施工作业严格按工艺技术的操作规程进行,且机械运输统筹兼顾,使填埋作业有机运转。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程,须建立一套完整、长效的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制定了《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活动方案》,对各项工作都有明确具体的目标,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完成的时限和最终达到的效果。
二是建立领导机制。从上到下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制,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包片领导全面负责。
三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现场办公;宣传委员要多次深入基层推进、指导。同时,镇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组按照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双百分”考核之中,年终与经济工作同奖同罚。
四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组成环境卫生整治督查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好的单位进行行政问责,对个体户适时进行曝光。
六、 时间安排
(一)、镇区街道两侧市政施工和环境整治8月末之前完成。
(二)、腰甸子新村整体规划建设于20xx年6月之前完成。
七、最终目标
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净化人居环境,美化镇容村貌,提升小城镇整体品位,增强小城镇服务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二、三产业向小城镇聚集,增加小城镇就业率。同时,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镇新农村建设树立样板,将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__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__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__ 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__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__元;按照临办〔20xx〕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__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__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
20__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工作原则
----成立专班、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以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服务区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规划拆迁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学习借鉴菏泽市单县刘土城村“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内生活垃圾、塘沟、私搭乱建、残垣断壁、畜禽养殖粪污、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科学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其他相关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从面上提升全镇农村卫生环境水平。
四、工作方法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保持村居卫生环境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入位、主动对标,因地制宜借鉴吸收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上下联动、扩大声势,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让村庄清洁行动深入人心。
(二)明确标准。根据村庄现状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镇专班要对辖区内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找清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是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靠上集中清理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清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清理整改的,要制定下步整改计划,力争尽快整改到位。二是要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五)示范带动。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为抓手,挖掘树立一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清洁村庄”示范村,按照评估细则全面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为进一步消除影响交通发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转变交通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为目的,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的许可事项目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条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各交通窗口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行政审批各项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要求运作执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实行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即收即办,直接办理;对程序、条件等相对复杂,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且必须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超过承诺时限没有明确答复的,将追究审批部门不作为的责任。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补证)、及停、歇业早请,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增、更新、过户营运车辆的申请,受理并经核准后随时办理《道路运输证》;对新增办理车辆技术等级签章的,随时办结;对办理缴费、报停、二保单签章、建档业务的,受理后符合条件的单项业务即时办结。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合格者,20个工作日内领取《从业资格证》。对群众举报或投诉,及时进行核准,认真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养路费免费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调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的,七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条实行工作无缺位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都要建立“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为核心内容的工作制度。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本部门承诺对外办公的工作日必须有人在岗,若因故不在时必须由熟悉业务并行使同等职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处理各项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如出现工作时间脱岗,除追究责任人外,同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问题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实行检查准入制度,规范执法检查
第五条建立企业检查准入制度。运管站等单位年初或每季度对需要检查的事项进行梳理后要进行公示。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或涉及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外,各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到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查。例行检查要提前通知,并严格控制参加检查的人数和次数,对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的临时性检查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检查结果要面向社会公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同一家企业、同一事项禁止重复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最先介入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业务科室的,由主要业务科室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联合检查。
第七条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准随意扣押被检查者的财物及证照,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检查结束后,要出具相关手续,如被检查单位在执法检查后出现和检查相关的问题将追究执法检查人员的责任。局有关部门及领导还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坚持上路明察暗访,对随意扣押被检查者财物及证照,接受被检查者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的,一经查实,要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信用等级制度。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守法、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可以享受年检免审、免予日常检查的待遇;对于信用等级低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和年度审验。
第九条简化各类报表。各类上报表格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对于保留的报表,尽可能面向社会公开。
三、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第十条清理、减少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收费的管理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都要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未列入的收费项目,道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缴纳。遇到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可向局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3个月内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养路费免费证的核发严格按照《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冀交工字[92]233号文件第八条和第十八条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进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乱培训行为,任何部门不得要求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各执法单位的业务科室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推销产品、商品和服务,不得指定、限定中介机构提供某种专项服务。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深化政务公开
第十二条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并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项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权力类别、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和责任内容全面认真地清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公民个人隐私的都要面向服务对象公开。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各执法单位都要按照行政许可权、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收费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等行政权力的分类,编制职权目录,包括权力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岗位职责分工,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制定流程图,包括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管理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并予以公开。
第十四条公开权力运行的决策过程。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其他重要方面权力的行使都要公开,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五、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第十五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并把绩效考评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等结合起业,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强化社会监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向社会颂举报电话(8723341),以加强监督职能。对被举报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度,待岗期间要参加岗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重新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待岗培训三个月,延长待岗期间后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单位另行安排本人拒不服从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发展环境首长负责制。局下属各单位要制定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计划,列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程,常抓不懈。局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评选政绩突出单位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对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第十八条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本规定并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局纪委要按照《唐山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若干纪律的暂行规定》、《唐山市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不作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及《唐山市交通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二)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协调联动;政府引导,群众主角;统筹谋划,分档整治;内外兼修,标本兼治。
二、主要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以村为单位,持续开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各村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集中整治活动。(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二)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
1、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的“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2、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3、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镇安监办,责任单位:各村)
4、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档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姜家供销社,责任单位:各村)
5、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牵头部门:镇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6、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部门:镇社事办,协同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三)进一步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全面开展以“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在全镇各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确保以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活动时间1-6月。(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
1、加强对姜家镇“十黑大院”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高质量完成建设内容;(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蔡家寺村)
2、全面实施完成申报获批的“20__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牵头部门: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村)
(五)加大先进典型成果及相关活动信息报送力度。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及时向镇宣传办报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成果和相关活动信息,由镇宣传办整理后及时向相关媒体推送发布。(牵头部门: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筹推进,镇相关职能部门、镇属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各村“两委会”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统筹部署、协同推进,镇市政中队负责垃圾箱桶配置管理及垃圾箱垃圾清运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散落垃圾捡拾及入桶入箱工作,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巡查和督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全镇继续增设9名(其中:文石村、蔡家寺村各2人,其余5个村各1人)专职人员负责村庄、院落保洁、宣传、监督等工作,镇人民政府按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到村,全年共需资金10。8万元。
(三)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观摩交流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村与村之间的观摩交流检查活动,形成比学敢超的良好氛围。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四、考核评比机制
(一)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从20__年3月起,在镇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每季度镇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二)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激励作用,建立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
1、将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每月专项考核内容,每月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镇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将对在建卫生厕所使用情况、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农业生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扣除属地村100元/次的考核经费,扣完为止。区级及以上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和督导中被发现存在的问题导致被批评和影响考核排名时,直接取消当月属地村的考核经费。
3、各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姜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办法
为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比对象
全镇7个村所有常年在家农户,以户为单位开展示范评比。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围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一改”“五清理一活动”“五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提出的“五制”工作法、“三字经”“五字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最美庭院)主要包括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庭院适度美化,即:
(一)“五不见”。前庭后院干净整洁,庭院附近沟渠、塘坝、道路干净卫生。不见蓝棚顶、不见残垣断壁、不见垃圾、不见污水横流、不见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二)“三整齐”。室内: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蛛网;室外:生产工具、农用物资摆放整齐,柴草堆码整齐;厨房:锅铲碗筷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
(三)“三规范”。规范改造卫生厕所,无臭味、无蝇蚊、无溢流,粪坑密闭加盖不外漏;规范圈养家禽家畜;规范改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适度绿化美化房前屋后。
(四)规范处置建筑废料。规范处置建筑废料的清理、清运、处理,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评比方式
(一)村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从20__年1月起,各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每月开展一次示范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庭院”和“宜居人家”,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各村要统一设置人居环境整治公示栏、公示牌,每月评比结果要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镇级评比。
(二)镇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由镇农服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规建办、生态环保服务中心、督查办等),参照全区评比内容及标准,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人家”和“宜居院落”,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
(三)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1、镇每季度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统一授牌并发放物资奖励。
2、评比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由村向镇申报→镇初审,在镇村驻地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申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抽查复核,组织评定“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
3、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和“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
四、考核评比要求
(一)制定评比标准。各村要参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比办法,并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农户参与度、知晓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评比工作。村社干部、党员等家庭要带头参加评比。各村每月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示范评比活动,适当发放香皂、肥皂、洗衣液、牙膏、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
(三)强化宣传督导。各村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组荣誉,共建美好家园。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村示范评比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每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挂牌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复评。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五)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奖励专项资金。设立10000元作为全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户评比专项资金,用于每月评比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物资奖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逐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面貌,努力打造全市最干净、最有序、最美丽、最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上饶市和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城同创”,结合“城市管理提质年”、“全民共建、魅力山城”城市形象提升活动和秀美乡村建设,大力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宜居德兴、魅力山城”作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大对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小区楼道路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培育小区管理示范小区,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住宅小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任副组长,杨允发、徐育建、许华、吴礼平、张敏、袁成为成员,负责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和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区域。
五、整治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综合治理,攻坚克难,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一)居住小区环境整治。
按照“轻重缓急”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居民 、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加强居住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主体监督、管理作用。落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要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对小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小区楼道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公用设施老化等问题,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安全管理等制度,逐年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20xx年,建立物业服务业信用档案体系,城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不少于3个。
责任领导:姜俊、程建红。责任科室:物业科、执法大队。
(二)“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同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按照上级下达任务,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责任领导:许国宏、汪家福。责任科室:征收办、保障科、保投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为副组长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科室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调度。将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抽查督查,每季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各责任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要实行工作项目化,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逐个销号。每月5日前局整治办要将上月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体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并重,充分结合棚户区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按照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环境卫生整治年有关会议和活动要求,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业发展,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和镇政府所在地等17个村的村容村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幸福乡村、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群众共同建设环境整洁、村容村貌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科学编制环境整治活动规划方案,明确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量化整治任务,强化政策引导,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群众为主,政府主导。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环境整治的行动中,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部门帮扶力度。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合理利用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4、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各村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合理制定规划,不冒进、不盲从,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5、以人为本,优化环境。以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推山、不砍树,不随意拆房开路或取直道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内容目标
1、编制规划。编制规划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前提,要坚持用规划统筹各方资源,统一各方步调,统领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的原则,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村的环境整治规划,明确整治项目。规划要体现创建美好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的主基调,体现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的长效性,要体现短治出成果、维护见成效的时效性。各村要及时将规划和项目报镇环境整治办公室。
2、清理五乱。整治工作以清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示范村和重点村要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彻底清理街道和院落的垃圾、柴草、粪便、污水、淤泥等,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各户要设置柴草隐蔽堆放处,逐步改变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畜禽乱跑、车辆乱停的现象,形成人人重视环境卫生、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新风尚。
3、拆违拆旧。拆除违章、废弃建筑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各沿线村庄要彻底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和残墙断壁,着力改变村庄破旧落户、布局凌乱的形象,真正实现旧貌换新颜。
4、优化设施。改善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是整治活动的首要任务,各村要多方筹集资金,修缮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建设村公共洗浴室,使干部群众活动有场所,就医有门诊,定期能洗浴。
5、改厕改圈。拆除不安全、不卫生的简易茅房,彻底消除露天坑厕。各村年内至少修建一至二处无害化公厕;拆除废弃畜禽圈舍,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实现人畜奋力,有一定养殖规模和一定条件的村要建立专业养殖小区,实现粪便集中处理。
6、实现五化。乡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道路两旁栽种观赏树木花草,实现绿化;村庄主要街道适当设置照明路灯,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安装太阳能路灯,实现亮化;路边墙喷涂或绘制张贴倡导文明新风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逐步把我县乡村建设成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达标的幸福家园。
7、建立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维护整治成果的重要保障。各示范村和重点村一是尽快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有关卫生管护和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并约束村民生活卫生习惯。二是每个村至少建一个垃圾填埋点,建立垃圾池,设施垃圾桶,购置垃圾清运工具,定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三是配置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和道路的保洁。四是通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和村民公德教育,引导村民创建文明家庭,室内保持地面干净、窗口明亮、庭院静美,衣铺整齐,使农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此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以政府镇长徐光伟为组长,副镇长杨治国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杨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庄整治的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帮扶、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保障,全力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营造创建优美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及早享受美好家园的幸福生活。
(三)突出群众主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各村要根据镇整治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部门帮扶。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动用人力物力多、有计划有组织的全民活动,各重点村、示范村要借助省、市、县下基层工作队、县直有关部门驻村帮扶的有力契机,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争取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村庄环境整治实行上级专项资金捆绑使用、县级财政奖补、包扶部门帮扶、乡村积极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①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②县财政匹配奖补资金;③包扶单位帮扶资金;④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发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⑤发动乡村、群众投工投劳。镇政府支持一点,村委会支出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捐助村庄整治,为完成村庄整治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六)严格考核机制。把村庄环境整治列入各村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比,确定一至两个示范点,全镇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调度会,进行拉练,环境整治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定期通报情况,10月中旬按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保护袁河水环境,不断改善袁河(新余段)水质,满足全市工农业及城市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坚持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两年的整治,使袁河(新余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体以上标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根据袁河水质状况,污染袁河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源为新钢公司、大唐新电公司、双强化工公司、赛维公司、袁河工业平台、新余经济开发区、新余高新区的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水以及沿河城区、集镇的生活废水、养殖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因此,袁河水环境整治重点区段为:仙女湖主坝至袁河抬水工程闸坝桥。整治重点为:⑴对工矿企业污染源的整治。所有有废水排入袁河的工矿企业必须达标排放;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等企业。⑵对生活污染源的整治。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力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禁止沿岸城区和主要集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经处理后不达标排放;依法打击沿岸垃圾乱堆乱倒行为。⑶对农业面源的污染整治。禁止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从事规模化养殖;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有机肥、复合肥;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三、任务分工
袁河(新余段)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为保证各项整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把袁河水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密切协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㈠沿河重点企业
1.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按量淘汰落后产能,改造和治理老的生产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老厂区生产废水的治理工作,加快推进老厂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三是强化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江西大唐国际新电公司:一是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对2台22万千瓦机组的脱硫治理工程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3.江西双强化工有限公司:完善水循环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含氨氮的废水必须处理后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4.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一是加强管理,减少工业用水量和废水的排放量;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废水排放量相匹配;三是完善厂内污水管网,将所有的生产、生活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㈡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高新区管委会: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完善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所有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⑸做好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⑹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⑺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2.分宜县人民政府:按照《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3.渝水区人民政府: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新余经济开发区、袁河工业平台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新、扩、改建有污水排放的工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⑸仙来办事处要做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⑹界水河流域范围内不得新建冶金、化工、焦化、印染、造纸、电镀、皮革、制药和农药等严重污染企业;⑺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⑻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4.仙女湖区管委会: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⑸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⑹完成《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
5.孔目江区管委会:按照《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㈢市直各有关单位
1.市检察院负责预防和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渎职犯罪行为。
2.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全过程跟踪报道整治活动,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
3.市委农工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指导开展流域内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有计划推进农村“六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市公安局负责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5.市工信委负责依法淘汰企业落后工艺装备、产能及“五小”企业,对整治中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五小”企业的取缔关闭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6.市监察局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保护袁河水质意义的认识,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将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列出具体的整治计划表,做到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定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完成。
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镇“”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一年时间开展投资发展环境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着力解决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干部作风,切实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保护全民创业热情,全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誉最好、回报最快”的投资发展环境,努力把咸阳建设成为投资创业的政策洼地、服务高地、发展福地。
二、整治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实际,把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从整治干部作风入手,以改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投资软环境为重点,坚决纠正“庸、懒、散”等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除企业发展障碍,治理企业周边环境。
1、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擅自设定审批事项,私增审批前置条件和环节;有利抢着办、无利互相推,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或超时限办理;收取不合理费用,强行提供有偿服务;凭借审批权或其他管理权,威逼要挟,坑、卡、拖、压、刁难,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2、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重点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能文明
执法,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趋利执法,以罚代管,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反法定权限或程序,随意查扣企业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其他经营设施或冻结银行账户。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或举办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及培训;利用年检搭车收费、摊派征订报刊、杂志;检查不出示证件,收费不开发票,违反规定募捐、乱拉赞助等行为。
3、政务公开方面。重点整治不通过有效形式公开单位职责、管理权限、审批事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事项、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办结时限、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及监督投诉方式;有关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或告知不明确、不具体;建设工程不招标、违规招标、在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及工程项目监管不严等行为。
4、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整治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群众和客商生冷硬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缺乏诚信意识,不履行合同,随意毁约,只承诺不践诺,使投资者进退两难;急功近利,利用未立项、未通过审批的项目或虚设项目哄骗客商,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待侵害客商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公,甚至贪赃枉法;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看股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甚至打牌赌博;长期“走读”,拿工资不上班或吃空饷等问题。
5、服务发展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机构不健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事项应进未进;服务机制不协调,制度设计不科学、交叉重复甚至相互掣肘、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部门利益至上,行政不作为、慢
作为、乱作为;干扰西咸新区、北塬新城及各类园区、开发区入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权益,支持、纵容黑恶势力强行推销产品、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封门堵路,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不稳定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至20xx年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5月15日—6月30日)。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学习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咸阳市《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纪律规定》、《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管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规定。县整治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知识测试,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各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广播、电视、咸阳日报开设专题栏目,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网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和目的,报道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各方面的投诉举报。
2、自查自纠(7月1日—8月31日)。要对照整治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函或电话征询、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摆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归类,登
记造册,形成问题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要严肃查处问题,对影响或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分别采取停职检查、警示训诫、公开通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查办3起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典型案件要在媒体公开曝光。
3、集中整治(9月1日-12月31日)。各村、驻镇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肃整治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市级各部门在严肃查处单位内部存在问题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整治职权职责范围内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危害投资经营者人身安全以及侵害投资经营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保留事项少、流程最优化、办事时限短、审批效率高”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要将审批事项的依据、权限、时限及收费标准,整理上报市审改办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告,逾期不报、故意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公告,一律视为无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清理;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加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创新、人才培养等“八大服务平台”建设,为客商投资和企业发展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配合,对干部作风、执法行为以及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确定集中整治的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投
资发展环境的问题。
4、建章立制(元月1日-4月30日)。要继续坚持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严格执行优化投资环境监测点、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对企业一次性检查制度,县同一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检查,相互之间应予认可,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制定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健全综合考评奖惩机制和全程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建纲(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文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代 峰(镇党委副书记)
狄 威(镇纪委书记)
成 员:梁 轲(副镇长)
朱 正(副镇长)
徐兵团(副镇长)
杨全龙(副镇长)
祝希敏(副镇长)
王少轩(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狄威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检干事
徐玲、张鹏举任办公室成员,负责综合协调、舆论宣传、督促检查职责。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投资发展环境是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建立领导联系企业、部门包抓企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1户企业、驻镇至少包抓2个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要落实责任。各村、驻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指导。镇整治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安排好全镇的整治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在搞好本部门整治活动的同时,认真落实承担的工作任务,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扎实推进。
三要强化督查。镇活动监督组贯穿活动始终,坚持开展明查暗访,每月明查一次,暗访一次,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要围绕整治重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整体督查有安排、专项督查有方案、督查过程有记录、督查结果有通报。
四要实施问责。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要采取公开通报、警示训诫、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敷衍应付,被上级机关纠正处理的,有关村级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镇党委、镇政府说明情况;对问题袒护遮掩、查处不力的,要按照有关问责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务求实效。要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通过整治活动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行政效能大提升、投资环境大改善。要深入开展满意度测评,由镇整治活动办公室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各村和驻镇各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情况进行测评,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测评排名靠后、发生严重影响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切实把开展整治活动与抓好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整治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劲动力,用工作的成绩来检验整治活动的成效。
根据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开发区九州路区域工业区及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开发区九州路为轴线,主攻炉头工业区块基础设施建设、九州路沿线各行政村的环境整治。近期目标:明确各办局及相关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项大规模整治活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街面广告,取缔占道经营,清理乱堆乱放,确保道路畅通、整洁、美观,环境显著改变。
二、工作原则
以经济开发区主导,充分发挥各办、局及相关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社会参与,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疏堵并举,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加强监管,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8月18日开始到8月25日止,宣传发动,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8月26日开始到10月16日止,组织实施,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17日开始到10月30日止,健全机制,补充完善。
四、整治任务
(一)投产区块
按照分区划片、方便管理原则,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签订管理责任书。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市政设施修补。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工业园环卫所。
(二)在建区块
加快工程进度,加强施工管理,涉及到的未建、在建区块,一律建立围墙;加快九州东路路口和永东一线复线建设,推进九州路绿化及人行横道的铺设、炉头工业区主路修补、道路硬化、下水道增建、绿化等。
责任单位:建设规划分局
(三)园中村整治
加强对园中村改造建设的指导,以农房改造和“六化”整治为契机,抓好卫生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整治炉头村、大坟山沿村、曹园村、夏溪村、邵塘村、荆山夏村。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
(四)永东一线、九州路、学院路的街面整治
整治永东一线、九州路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重点是大坟山沿村和夏溪村的农机市场、水果摊点),规范街面广告,清理学院路占道停车等。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园区中队
五、工作要求
各办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计划,做到领导亲自抓,抓具体,倒排时间,每周一报,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库承包了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为保护水库水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局研究,决定从20xx年6月起至12月底,开展全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中型水库开展以禁止投肥养殖为主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到今年底,7座中型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沙洋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南调局局长刘居桂同志任组长、县防办主任姚明高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湖库股、财务股及7座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11人组成的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巡查小组,由李卫华同志任巡查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巡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
⑴对7座中型水库承包了养殖和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库水体污染源及库区周边养殖项目,畜禽粪便、化肥、饲料等投放、排放情况,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排查要确保不漏一点死角,不漏一片空白,不存一处盲点,建好台账档案。
⑵协调环保部门对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锁定水库水质等级。
⑶根据调查摸底及水质检测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逐库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制定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2.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10月底)
⑴集中宣传。通过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在水库周边印发禁投通告1万份,以及在《荆门日报》开辟专版,组织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养殖承包人发布水质达标书面承诺,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库区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⑵重点巡查。派驻巡查小组对投肥养殖现象严重的水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取证、及时报告。同时在每座中型水库周边聘请8-10名水质监督员,对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履职情况和养殖承包人投肥养殖行为进行监督。
⑶依法打击。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水库投肥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一经发现的投肥(饲料、粪)养殖行为,会同县环保、水产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发动库区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违法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经县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首次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
举报投肥提供准确信息的,奖励1000元;提供准确信息并提交有关照片、视频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据的,奖励3000元,奖励资金由县水务局承担,并为举报人保密。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底)
⑴邀请县环保局对中型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⑵联合有关部门对水质达标的中型水库进行考核验收,逐库落实水库水环境管理细则。
⑶对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库,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标,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⑷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县通报。开展回头看,推广经验,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建立水库水质保护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股室、各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整治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活动,对影响恶劣、严重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案件实行重点整改、挂牌督办。
3.加大问责力度。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库水质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水库水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洼、杨树垱水库属饮用水源地,不能发生一例投肥行为。潘集、雨林山水库负责人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承诺不投肥养殖。金鸡、龙垱、乐山坡水库负责人对投肥养殖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的水库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4.落实后勤保障。专项巡查小组先期入驻金鸡水库管理处,由金鸡水库安排好住宿等相关工作,巡查车辆及燃油费、生活补助、人员保险等支出由县水务局纳入专项经费列支,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境,巩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成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研究部署,我局对自己的责任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包责任区情况
按照《县城镇环境容貌整治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的责任区为:原房管局西侧巷道。
二、科技局城镇环境容貌分组情况
我局责任区内城镇环境容貌整治工作由局长李强同志负总责,划分为四个小组。这四个小组分别从周一到周四负责保持科技局责任片区的环境卫生,周五为我局统一义务劳动时间,时长为两个小时。
三、责任区内环境容貌整治要求
我局责任片区内环境整治要求做到路面没有明显泥土、没有明显零散垃圾、没有杂草、垃圾箱周边没有垃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奋力推动太湖乡村振兴走在全市前列。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
——以人为本、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顺序和标准。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带动整体提升。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历史文化传承。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坚决避免建成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落实责任、合力推进。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环卫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20xx年完成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xx-20xx年每年完成11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6%以上。
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地方抓起,从农民群众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一改”,即“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在较短时间内让百姓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干干净净、健健康康、欢欢喜喜迎春节。
责任单位:
(二)科学有序改造提升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为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前两个“大干70天”环境综合整治效果,努力打造宜居、幸福城市,根据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环境整治要求,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第三个大干70天”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区《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区环境综合整治暨全域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管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进一步打造文明、生态、优美、整洁的城市面貌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各党政成员任组员的“大干70天、环境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整治内容
(一)隧道连接线的整治
对隧道连接线两侧存在的大量土堆进行清理,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将土堆运,将场地进行综合清理整治,全面改善隧道连接线的整体环境。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份
责任领导:肖 政
责任人:
(二)西环岛路沿海整治
将西环岛路沿海8个社区400余处养殖看护房进行拆除,清理沿海各类垃圾,签订养殖池补偿协议,打造洁净优美的环岛路沿海线。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三)拆除违章建筑
继续对南北屯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同时,拆除老市场存在的违章建筑。对理工大学新校区南侧一社区空置地上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拆除,对其他地点存在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较彻底的解决辖区内的违章建筑问题。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楼院整治
根据楼院整治计划,继续对列入20xx年整治任务的8个小区,按照全市的楼院整治标准进行逐一整治,迎接全市年底验收。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份。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五)废品回收站点清理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对清理完毕又新出现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继续清理,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同时根据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做好标准化回收亭的安装试点工作。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六)制定摊贩经营网络图
根据辖区人员居住情况和流动摊贩经营情况,疏堵结合,对各类摊贩,实行定点定时允许经营的措施,制定网络图,疏导经营业户,维护经营秩序和城管秩序。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七)加强市场管理
依据集市摊点分布情况和经营特点,加强对青云山路东侧市场、珠江路南市场、大涧山路老市场、x大集和山里大集的日常管理,维持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八)加强物业管理
进一步完善自治管理模式,落实办事处关于《旧村改造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各社区要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完善物业费收缴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居民自觉配合物业管理意识。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办事处城管工作责任区域及职责划分规定,各部门、人员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加强检查督查制度,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一支专门的保洁队伍,明确管理区域、责任和标准;加大城管工作考核力度,强化考核效果。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十)加强居民教育、提升居民素质。
在加强城管工作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尽快的提升居民素质,达到人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养成良好的习惯的目标。要广泛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艺活动、实行小奖励政策等各种方式对居民进行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绿地领养活动,以点带面,取得经验全面推广。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工作步骤
本次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拟用70天左右的时间,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8月底。宣传发动,方案完善,机构到位,工作准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底至10月底。创城测评后,结合巩固创城成果,对提出的整治内容进行整治,大干70天,抓好市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组织检查验收考核,整改完善,总结评比;迎接全区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搞好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事关全处发展大局,各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和社区、要将开展“第三个大干70天”行动作为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要按照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加强指挥调度,注重统筹协调,立足实
际,着眼问题,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相关部门要每天组织专人对各社区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办理结果,每天巡查和整改的情况纳入月度、季度的综合考核成绩。将考核成绩和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奖挂钩,对行动快、效果好、管理精细的社区和实施奖励,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社区和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扣除季度考核奖,对玩忽职守、不作为的人员实施问责。
三是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开展第三个“大干70天”整治行动要把近期目标任务与中长期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集中大整治、促进城市环境短期内大提升的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市容环境标准,积极探索和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城区环境,强化治本之策,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附:x街道环境卫生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响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大战役”,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形成长效机制,为茌平争创全国卫生城、全国园林城和全国生态县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环保所;责任部门:派出所、建委、经委、安监中队、交警中队)
1、集中整治大气污染问题。一是彻底治理恶臭污染。彻底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和污泥产生的恶臭气体。二是强化粉尘、烟尘污染治理。继续对密度板、木地板等企业粉尘污染进行治理,确保烟尘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料场、堆场扬尘控制。企业的煤场、粉煤灰场、料场必须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止大风扬尘。露天堆放场要采取洒水、履盖、围挡等抑尘措施。四是加强油烟污染和城乡锅炉烟尘污染的治理。严查并杜绝冒烟现象,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五是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全面检测,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达标。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2、集中解决水污染问题。一是启动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日排废水100吨以下的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实施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完成所有外排废水企业治理设施的提高完善,实现治理设施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确保达标排放。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3、集中整治环境风险源。一是强化环境风险排查。重点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化学物质情况、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情况、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救援物资情况、企业周边水和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
停产整顿。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从管理、产生、贮存、标识、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积极开展全过程管理,确保辖区内危险废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是强化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中队等到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严防因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
4、集中清理整顿土小企业。政法部门和环保所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全方位拦网式大检查,做到不遗漏一个企业,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细节。该取缔的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建委;责任部门:派出所、交管所、卫生、交警中队)
1、抓好以城镇道路及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镇容镇貌整治。一是整治城镇干道临街建筑物及立面。拆除没街危、旧、破平房及临时搭建物、构筑物;继续实施“穿衣戴帽”和“平改坡”工程;清洗、粉刷、修葺破旧立面;制止临街未封闭阳台或窗外吊挂杂物现象;拆除或更换临街建筑物设置的破旧遮阳(雨)篷等突出物;集中清理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现象。二是规范广告牌匾管理。更换沿街破旧广
告、牌匾及灯箱;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不符合设计、张贴和悬挂标准的广告、牌匾。三是治理城镇扬尘污染。所有建设工地要实施围挡作业,物料堆放入场。对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必须定期喷水压尘。垃圾、粉尘物料清运要用防尘布遮盖,加油站、汽修厂、施工工地等单位临街出入口要严格硬化。四是整治沿街绿化。修剪沿街行道树、绿化带;清除绿化带内杂草、垃圾、死树死苗,能够补植的予以补植。五是整治城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沿街门店堆放杂物、商品等现象。集中综合整治企业厂容厂貌,保持厂区整洁有序。
2、交通秩序整治。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遮挡号牌和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修车、洗车业,严厉查处店外作业;加强交通枢纽、学校周边、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的交通管理,改善交通环境。
(三)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卫生;责任部门:派出所、环保所、水利站、农业站、交管所、工商所、交警中队)
1、集中治“脏”。加大镇驻地卫生保洁力度,主干道两侧设立相应的环卫设施,实行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定时定点堆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全日保洁。加强垃圾、渣土运输管理,查处违章乱倒和沿途撒漏现象。加大乡村卫生保洁力度,清除各类垃圾、杂草、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围村、堵道现象,农民户厕入院。
2、彻底治“乱”。镇驻地创建一条建设管理示范街,实现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三大堆”、无散养畜禽、无残缺树木,广告、牌匾等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和管理,集中解决乱拴家畜、私堆粪土、乱垛柴草等问题。
3、全面治“差”。加大集贸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各类摊点管理,取缔城镇主街道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行为,做到划行归市、整洁有序。加强道路管护,及时修补破损街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加大对乱贴乱画、非法发布广告等行为查处力度。把废品收购收集点迁出城镇建成区,解决其污染和影响镇容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现在开始,春节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2日前)。镇委、镇政府全面部署“百日会战”活动。各行政村、各单位、各企业全面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22日—20xx年元月20日)。全镇上下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打响“三大战役”。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元月20日—至20xx年春节前)。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活动进行总结,检查评比结果列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负责整体活动的统一领导。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下大气力抓好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推进责任。环保所、建委、卫生分别是环境污染、城区环境卫生和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是主要
责任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牵头部门负责各项综合整治的策划、协调、督办,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都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环境综合整治,人人为环境综合整治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要按照检查评分标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定期的检查,抽查和检查的结果要登记入档,计入活动总评,列入综合考核。
(五)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集中综合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法制水平。
附:1、胡屯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总指挥部成员名单及“三大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2、胡屯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3:环境综合整治战役工业企业检查评分标准
4、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乡镇、直机关单位卫生检查
评分标准
5、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村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胡屯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总指挥部
成 员 名 单
总 指 挥:张 雷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赵卫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董秀丽 镇人大主席
薛守卫 镇党委副书记
徐 鹏 镇党委副书记
马永之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正忠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指 挥:刘 勇 副镇长
白成彬 副镇长
初士山 镇副主任科员
刘本科 镇人大副主任
王秀国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秋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光金 镇政协联系员兼安监中队长
靖保海 镇信访办主任
窦宪生 镇长助理、司法所所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薛守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勇、白成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三大战役”分指挥部。
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王正忠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 指 挥:白成彬 副镇长
赵光金 镇政协联系员兼安监中队长
靖保海 镇信访办主任
成 员:任荣博 镇财政所所长
张月兴 镇派出所长
徐子银 镇建委主任
陶 成 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 镇办公室主任
李富昌 镇经委主任
赵荣平 镇水利站长
张建彬 交警中队长
宋玉福 镇环保所长
张立新 镇工商所长
王宝宾 镇安监队员
朱 林 镇安监队员
薛守军 镇管区书记
齐 兵 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委,李富昌兼任办公室主任。 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薛守卫 镇党委副书记
副 指 挥:刘 勇 副镇长
王秀国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本科 镇人大副主任
窦宪生 镇长助理、司法所所长
成 员:张月兴 镇派出所所长
徐子银 镇建委主任
陶 成 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 镇办公室主任
于兆先 镇卫生院长
刘立生 镇农电站长
张建彬 交警中队长
宋玉福 镇环保所长
张立新 镇工商所长
张振国 镇信用社主任
张西礼 镇中学校长
陶向峰 镇联合校长
张春燕 邮政支局长
张立新 地税分局长
商学军 国税分局长
王德志 网通公司
马维俊 镇粮所所长
李金渔 镇农技站长
薛守军 镇管区书记
齐 兵 镇管区书记
刘永刚 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徐子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董秀丽 镇人大主席
副 指 挥:徐 鹏 镇党委副书记
马永之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初士山 镇副主任科员
孙秋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张月兴 镇派出所长
张建彬 交警中队长
徐子银 镇建委主任
于兆先 镇卫生院长
刘立生 镇农电站长
张立新 镇工商所长
陶 成 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 镇办公室主任
宋玉福 镇环保所长
李金渔 镇农技站长
赵荣平 镇水利站长
薛守军 镇管区书记
齐 兵 镇管区书记
刘永刚 镇管区书记
逯 军 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大办公室,初士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胡屯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责任分工表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战略部署,从根本上提高全街道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要求,牢固树立和进一步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重点项目与环境整治“两手抓、两手硬”,全力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切实治理“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街道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人、文明和谐的宜居街道。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整治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对马路市场进行彻底清理,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居民区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点,并与摊主签订卫生责任状,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2)整治占道经营和广告牌匾。落实沿街店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对沿街不规范、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等进行整治。
(3)整治城市“牛皮癣”。对主干道、小街小巷的乱张贴、乱张挂行为进行整治。落实好清洗人员,加强对乱张贴小广告的清洗,同时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广告张贴栏,切实清除乱张贴的源头。
(4)整治农贸市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摊位设置的规范整洁,周围无垃圾、积水,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5)整治大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加强大环线及入城线两侧的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匾及两侧墙体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的整治力度,清除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美观整洁。
(6)整治绿化缺损和地面破损。及时修补缺损的绿化带、草坪和花坛,并进行补绿,全面修补破损路面。
(7)整治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对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卫生死角等开展彻底清理,根据需要,添加更新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垃圾清扫及时,街巷、市容市貌整洁。
2、工作目标
要通过以上整治,达到临街店面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规范有序,街道无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地带无乱张贴、乱张挂、乱堆放现象;环线和入城线景观带,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两侧无乱堆放垃圾,墙体美观整洁。
(二)全面展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街道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工作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屋前屋后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支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入村主干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工作。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争取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由街道工办负责,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管理,对限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禁止引进和新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
(2)加大河道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河道巡查制度,严查工业污水、建筑泥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案件。对城中村和居民集中点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搬迁,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切实加强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强化监管,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街道社区办、城建办、农办牵头,分别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街道各办和各村(居)社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12日–5月23日
按照区5月11日召开的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各村(居)社负责人召开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指导各村(居)社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在5月16日–5月23日开展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周活动,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4日–8月31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居)社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并进行考核验收。
(三)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街道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切实形成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整治行动牵涉了本街道的所有村(居)社,任务繁重。各村(居)社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街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社、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街道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居)社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居)社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各村(居)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街道办事处对村(居)社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居)社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社,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街道、村(居)社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一个专门的环境整治工作组。
主要人员组成:
组 长:王永林
副组长:江贞国 傅先进 张平惊
成 员:王国玉 周福苗 李岩方 汪文勇 郑柄正
黄仙国 管康国 柳 音 陈新宇
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平惊(兼)
根据《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__-20__年)》、《海南省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__—20__年)》,结合《澄迈县20__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掀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新高潮,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实现全镇城乡面貌的彻底改观。为达到三年计划的工作目标,总结前两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最后一年的冲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规范秩序、美化环境、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最紧急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美丽海南、全面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建环境优美、卫生干净、舒适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镇区“洁净工程”,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城镇“六乱”现象,使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得到根本改善,城镇主次干道、街道、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沿街建筑物容貌整洁有序,户外广告整齐规范,建筑工地绿色文明。同时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__年底镇区污水处理率达80%,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垃圾桶、垃圾屋、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正常运转,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目标:20__年,全镇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编制专项规划
1.停车场建设规划
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镇近期建设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在对城镇停车供需现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适应城镇发展的停车规划指标体系、布局规划及政策措施。
2.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街道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对外窗口及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广场、公共绿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点地段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等。
3.城镇桥梁养护维修规划
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城镇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城镇桥梁检测评估制度。
(二)治理城区环境
1.集中开展全民卫生运动。启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全民卫生日”,全镇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学生、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杂草、清扫路面、清洗“牛皮癣”等工作。
2.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属庭院内外地面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积存垃圾,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镇区主街道“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基本建立起“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比,通报评比结果。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进行行政处罚。
4.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整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限定早、夜市的上市、撤市时间,对未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5.加强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镇区主要街道安排专人全天候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封储存清运,镇区清扫保洁面积率和密闭清运率达100%,不产生二次污染。
12月21日,“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永顺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举行。广泛动员青少年志愿者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让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共同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打造幸福美丽宜居新永顺。
启动仪式现场。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谢翔宇宣布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启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格局。团县委、文明办等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好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群体模范带头作用,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贡献青春力量。各责任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背街小巷、物业小区的综合整治彻底到位,持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启动仪式在舞蹈《《和谐盛世》中拉开帷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先后发言,号召全社会广泛行动起来,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助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演的《三句半》通过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了整治活动的主题及意义,青年代表们带来的朗诵《与文明同行》聚焦综合整治行动,向青年发出倡议。改编版的歌舞表演《听我说谢谢你》向所有奋战在环境整治中的一线人员致敬。
三句半表演。
启动仪式结束后,学生方阵、文明单位方阵及广场舞方阵进行街道游行,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全方位整治宣传,志愿者方阵分别在十字路口、中心市场、烈士公园等核心地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乱停、乱摆、乱占劝离,清洁打扫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群众,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的。
游行队伍。
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向进、陈利勇、田君出席启动仪式。本次活动由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教体局承办,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全县各战线文明志愿者、各城区学校学生代表及广场舞队伍代表等1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及志愿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xx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xx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向环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转移总量指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污染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使重污染项目入园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
(二)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针对纳入省挂牌督办河涌、广佛重点跨界河涌、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且未达到Ⅴ类水体的河段、未达到Ⅴ类水体的重点主干河涌要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单详见附件1、2),并于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级政府印发实施。不涉及跨镇(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镇(街道)组织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镇(街道)不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区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第二批纳入整治的主干内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发实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深入实施《印发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同时,创新融资方式,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打破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运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管网建设,以特许经营、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二是突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工业废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网。要严厉查处向市政管网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扭转非法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愈演愈烈的严峻势头。
三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尽快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新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带征范围,并按照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各区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推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完善处置记录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掌握污泥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加强跟踪、检查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
(四)以奖促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我市作为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20xx—20xx年全市各区均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要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有基本农田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过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20xx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猪场和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20%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20xx年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70%(累计)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
积极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思路,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可实施管网收集污水的村居,优先考虑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近期无法实施管网建设的村居,通过敷设小型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单独处理。
(五)与时俱进,加强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开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污染通量实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加大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的应用。完善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妥善解决边界污染纠纷问题,建立边界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抓好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社会反应强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确保不因环境信访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应急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现有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环境事故处置物资和先进装备的配备,增强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加大与气象、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好监测、预测、预报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建设包含政府部门、企业、群众等范围广、深入彻底的群防群治环境风险防范网络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及政府部门的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建设的佛山市流域内水质模型以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流域性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接口兼容,实现省市间、部门间信息更新、资源共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乡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江心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示范片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整治农村脏乱差、完善设施、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农村环境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五化”为目标,全力推进全乡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打造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新江心。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巩固提升全乡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的同时,根据地理、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整治标准、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示范带动、有序推进。坚持示范引领,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积累经验。在乡村振兴示范点和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引领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乡整体人居环境面貌有较大提升。
——村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立机制、长效运维。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确保经过整治提升后的全乡人居环境能够得到长效维护。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坚决避免集中整治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三、行动目标
结合全县“五星村”、“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以行政村为主体,以村民组为基本单元,边整治、边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以实现我乡全域环境净化、序化、常态化为总目标,开展卫生大扫除、垃圾大清运、村庄大整治,实现我乡人居环境面貌大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净化治理行动。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为抓手,大力开展示范点“四治”。治脏。全面清理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空闲场地的各类垃圾,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分类处理。从村内到村外,从室内到室外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配足配齐垃圾箱、垃圾运输车和保洁员,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长效管理。治乱。清理农户乱堆乱放的柴草垛、杂物、建筑材料等,做到集中规范堆放,整洁有序。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示范点中心村在空闲场地规划设置停车场。加强集镇管理,依法整治乱停乱放、店外摆摊、占道经营等各类影响市容管理的不文明行为。治水。以河塘沟渠为重点,清理水面漂浮物,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清淤疏浚,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确保河塘沟渠水系连通。加大对外滩垃圾杂物的清理,确保取水口安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任务推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生态环境。治污。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乡村振兴示范点中心村要实施污水处理站建设全覆盖,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厕工作,持续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确保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消除农村所有旱厕。中心村(旅游村)要配置标准化公厕。强化畜禽养殖管理,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二)开展硬化改造行动。以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契机,建好新路,改造破损道路,全面提升示范村通行能力。加快村庄道路建设。推进进村通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打造循环路,全面解决村庄道路不通、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基本实现通村通组通户。各村要全面摸排,将5户以上集中居住的自然村道路建设纳入乡村为民办实事范围,分步实施。改造村庄破损道路。对道路不平、路面破损、坑凹,路牙缺损、缺块等问题,要及时采取铺、补措施,确保主次干道“土不露天”,全面硬化。因地制宜对道路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努力建设“美丽道路”。
(三)开展绿化创建行动。以创建“森林村庄”为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村庄,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农户庭院绿化。引导农户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小块闲置空地等,开展植树栽花,形成星罗棋布的“花村花宅”。村庄周边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边空闲地、荒地植树造林,在保留原生态植被景观的前提下,推行乡土树种、果树、观赏性树木等混合造林模式,着力提升景观效果,增加经济效益。村庄道路绿化。充分利用进村路、环村路两侧进行绿化,对原有植物进行合理调整和改造,采取见缝插绿、点线面结合、乔灌木、花草搭配的栽植方式,形成立体景观和村庄“绿色长廊”,提高绿化美化效果。河渠池塘绿化。利用村庄河边、溪边、渠边、塘边进行绿化,充分发挥水源林护堤固岸功能,实现保持水土、净化水源、美化环境和增加经济收入多方共赢的目标。
(四)开展美化提升行动。以规范有序、自然美观为基本要求,美化村庄。清理规范指示牌。对影响村庄美观的的广告牌、路牌进行重新布局,拆除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科学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旅游标识、宣传牌等。实施景观改造。清理村内各种蓝皮棚、私搭乱建,拆除残垣断壁,对破旧房屋适度整理出新,结合土地整治工作,对废弃房屋和房基地进行土地置换。根据不同风貌,按照美观的标准,对主要景观进行风格改造装饰,结合地域特征,按照“一村一景”进行面貌提升。
(五)开展亮化增效行动。以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因地制宜实施亮化工程。完善照明设施。推进村庄亮化,科学设置公共区域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规范各类杆线设置,推进村庄线路整治。提升景观亮化。在示范村主要交通路口、公共活动场所、景点等处,因地制宜改造亮化装饰,添置彩灯等设施。围绕乡村风貌,提倡亮化个性化设计,提升乡村品味。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文明生态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的通知》(号),结合全市大力开展“脏、乱、差”整治活动的要求,为使村卫生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卫生意识显著提高、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变,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起到以点带面、带动全镇各村整治环境卫生的样板村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以全市大力开展“脏、乱、差”整治活动为契机,以创造整洁有序的文明生态村环境为目的,坚持建设、整治、管理相结合,在村已经建设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做到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出长效、管长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起到以点带面、促进和全面带动全镇各村整治环境卫生的样板村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试点村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镇环境卫生试点村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胡定彪兼任,负责试点村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配套环卫基础设施,确保将村卫生整治成为全镇各村可以学习效仿的样板村。
(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拉横幅、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农村宣传阵地,由镇村干部组成宣传队伍进村入户展开一次集中性的爱护环境、美化环境宣传活动。让群众明白村去年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完成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垃圾处理工程,为的就是要彻底改变村里污水横流、垃圾乱倒的脏乱差现象,给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通过正反典型案例曝光,教育群众村里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需要大家的自觉参与,只有人人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村里的卫生环境才能保持长久整洁。
二是集中清理环境卫生。组织群众全面清除自家庭院、房前屋后、村道两旁的污染源、废弃物、杂草等,庭院内做到柴草对方整齐;生活污水集中排入排水沟,不往街面乱泼污水;及时清除露天粪便,村道上不堆积杂物,牲畜家禽实行圈养。
三是聘请专人保洁。村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村道的保洁,要聘请专门的环卫工人进行保洁。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村主道、巷道和村委会周围地区的清扫;负责收集群众生活生产垃圾运送到垃圾池;负责清铲本村垃圾池里堆放的垃圾,并将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负责排水沟疏通和人工湿地日常维护。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垃圾要自家配备垃圾篓收集,环卫工人每天分上午和下午两次沿路摇铃收集,群众也可以自行将垃圾搬到垃圾池堆放。
四是定期开展爱村卫生大扫除活动。将每个星期四定为爱村卫生大扫除活动,由党员干部带头,组织全体村民和中小学生参加义务劳动,清扫清除村庄内外的垃圾卫生死角。一方面可以保洁村庄卫生,另一方面也通过这种全民参与劳动的方式教育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促使群众提高爱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意识。
五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活动。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在村庄周边、村道两旁、自家庭院内大量种植树木,绿化美化家园。
(二)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村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卫生管理小组由党支部x任组长,成员包括村“两委”干部组成,负责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加强对村环卫工人的管理,组织、监督、检查本村卫生保洁工作。
二是配套环卫工人,完善环卫设施。加大资金投入,计划聘请6名工人,购置2辆手扶拖拉机、3辆手推车,建设3个垃圾池和1个垃圾处理厂。做到垃圾定点存放、定点收集、集中处理。
四、资金保障
资金来源按照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一点、外出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帮助一点、村委会出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方式筹集,加大投入,确保村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
具体经费预算如下:
1.环卫工人工资,1000元/人/月×6人×12个月=720元/年;
2.工人服装费,200元/人×6人=1200元;
3.垃圾工具费,100元∕人/月×6人×12个月=7200元;
4.购买手扶拖拉机,200/辆×2辆=40000元;
5.拖拉机燃油费,1200元∕月×2辆×12个月=28800元;
6.拖拉机维修费,500元/月×2辆×12个月=120元;
7.购买手推车,600/辆×3辆=1800元;
8.建设3个垃圾池,3000元/个×3个=9000元;
9.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厂,需要28000元;
共计需要2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响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大战役”,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形成长效机制,为茌平争创全国卫生城、全国园林城和全国生态县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环保所;责任部门:派出所、建委、经委、安监中队、交警中队)
1、集中整治大气污染问题。一是彻底治理恶臭污染。彻底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和污泥产生的恶臭气体。二是强化粉尘、烟尘污染治理。继续对密度板、木地板等企业粉尘污染进行治理,确保烟尘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料场、堆场扬尘控制。企业的煤场、粉煤灰场、料场必须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止大风扬尘。露天堆放场要采取洒水、履盖、围挡等抑尘措施。四是加强油烟污染和城乡锅炉烟尘污染的治理。严查并杜绝冒烟现象,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五是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全面检测,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达标。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2、集中解决水污染问题。一是启动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日排废水100吨以下的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实施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完成所有外排废水企业治理设施的提高完善,实现治理设施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确保达标排放。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3、集中整治环境风险源。一是强化环境风险排查。重点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化学物质情况、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情况、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救援物资情况、企业周边水和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
停产整顿。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从管理、产生、贮存、标识、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积极开展全过程管理,确保辖区内危险废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是强化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中队等到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严防因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
4、集中清理整顿土小企业。政法部门和环保所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全方位拦网式大检查,做到不遗漏一个企业,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细节。该取缔的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建委;责任部门:派出所、交管所、卫生、交警中队)
1、抓好以城镇道路及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镇容镇貌整治。一是整治城镇干道临街建筑物及立面。拆除没街危、旧、破平房及临时搭建物、构筑物;继续实施“穿衣戴帽”和“平改坡”工程;清洗、粉刷、修葺破旧立面;制止临街未封闭阳台或窗外吊挂杂物现象;拆除或更换临街建筑物设置的破旧遮阳(雨)篷等突出物;集中清理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现象。二是规范广告牌匾管理。更换沿街破旧广
告、牌匾及灯箱;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不符合设计、张贴和悬挂标准的广告、牌匾。三是治理城镇扬尘污染。所有建设工地要实施围挡作业,物料堆放入场。对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必须定期喷水压尘。垃圾、粉尘物料清运要用防尘布遮盖,加油站、汽修厂、施工工地等单位临街出入口要严格硬化。四是整治沿街绿化。修剪沿街行道树、绿化带;清除绿化带内杂草、垃圾、死树死苗,能够补植的予以补植。五是整治城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沿街门店堆放杂物、商品等现象。集中综合整治企业厂容厂貌,保持厂区整洁有序。
2、交通秩序整治。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遮挡号牌和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修车、洗车业,严厉查处店外作业;加强交通枢纽、学校周边、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的交通管理,改善交通环境。
(三)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卫生;责任部门:派出所、环保所、水利站、农业站、交管所、工商所、交警中队)
1、集中治“脏”。加大镇驻地卫生保洁力度,主干道两侧设立相应的环卫设施,实行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定时定点堆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全日保洁。加强垃圾、渣土运输管理,查处违章乱倒和沿途撒漏现象。加大乡村卫生保洁力度,清除各类垃圾、杂草、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围村、堵道现象,农民户厕入院。
2、彻底治“乱”。镇驻地创建一条建设管理示范街,实现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三大堆”、无散养畜禽、无残缺树木,广告、牌匾等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和管理,集中解决乱拴家畜、私堆粪土、乱垛柴草等问题。
3、全面治“差”。加大集贸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各类摊点管理,取缔城镇主街道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行为,做到划行归市、整洁有序。加强道路管护,及时修补破损街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加大对乱贴乱画、非法发布广告等行为查处力度。把废品收购收集点迁出城镇建成区,解决其污染和影响镇容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现在开始,春节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2日前)。镇委、镇政府全面部署“百日会战”活动。各行政村、各单位、各企业全面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22日—20xx年元月20日)。全镇上下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打响“三大战役”。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元月20日—至20xx年春节前)。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活动进行总结,检查评比结果列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负责整体活动的统一领导。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下大气力抓好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推进责任。环保所、建委、卫生分别是环境污染、城区环境卫生和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是主要责任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牵头部门负责各项综合整治的策划、协调、督办,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都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环境综合整治,人人为环境综合整治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要按照检查评分标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定期的检查,抽查和检查的结果要登记入档,计入活动总评,列入综合考核。
(五)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集中综合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法制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潍发„20xx‟2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以乡村路域治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活动开展时间
自4月7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大约24天的时间。
三、目标任务
一是辖区内环湖路、沂胶路、潍胶路、郭河路、郑一路、城子路、鸡场路、小新河路、十一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要做到路面整洁干净、路肩平整、路边沟内外均无垃圾、杂草,沿路视线范围内无粪堆、垃圾堆、柴草堆“三大堆”。
二是每个村内要清出两条主干道和环村路,要求路面保持干净整洁、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无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无漂浮物。
三是每个村的出村路,包括硬化路和未硬化的路面,都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对沿途树木的乱砍乱伐和私自焚烧、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是绿化亮化。有条件的村庄主要道路两侧要高质量、高标准栽植行道树、安装路灯,村内房前屋后及空白地要进行绿化,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4月8日)。各村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骨干力量及老党员老干部为成员,并张贴在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通过召开干部群众会议、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开展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张贴标语要求大村不少于50条,小村不少
于20条。街道党政办公室将组织专人从9号开始逐村检查并通报标语张贴情况。
(二)集中清理阶段(4月9日-4月26日)。各村要集中人力物力部署行动,采取领导干部包片、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街包路责任制,强化措施,细化到人,限期完成村庄环境整治。活动期间,通过日常检查每个片确定1个村作为“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典型村”,并召开现场会,将好的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各片每3天进行一次自查,排出名次上报党委。党委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月底将检查结果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申请验收。区里将验收结果打出分数,排出街道名次和村庄名次。考核将评出2个先进街道和20个模范村,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先进单位和生态文明洁净家园示范村称号,并授予奖励。不合格的村继续搞好创建,过一个月再组织验收,并在报纸和电视台上公布村庄名单。
(四)巩固提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街道42个村,每村每300口人要设立一名保洁员,从村内到村外、从大街到小巷、从连村路到生产路,划分责任区,全面负责卫生保洁。街道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作为常设机构,常态化抓好活动开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在检查考核中不合格的村庄,摘除合格牌,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发牌认可。
五、活动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村庄环境整治是落实峡山区“生态立区”建区宗旨的必要途径,是加快街道小城镇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最直接手段,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最直观展现。街道、村两级干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路域治理和村庄卫生清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常开展、时时监督、项项落实。
(二)宣传教育要到位。要大张旗鼓地抓好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街道党政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活动进展,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不文明的人和事大力批评和公开曝光,督促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街道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工作片片长是本片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形成街道抓片长、片长抓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带领村“两委”干部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问责格局。各村作为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保证活动有序推进。
(四)督查考核要到位。街道党委、办事处将加大督查力度,除做到“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外,由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下村入户,现场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月底活动结束、全区检查之前,先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组织专人进行考核验收。
六、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街道自检由街道组织全体包村干部参加,采取边看、边打分的形式。检查结束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各片打出的分
数进行集中排名,并及时通报排名情况。对在全街道排名中位于前五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村、包村干部各**元;对排名位于后五名的进行通报批评,罚村、包村干部各**元,并限期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在全区检查中,位于区排名前十名的村,奖励村、包村干部各**元;位于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各奖励**元;位于三十一名至五十名的各奖励**元;对排名位于后十名的村,罚村、包村干部各3000元;位于后十一名至后三十名的各罚**元;位于后三十一名至后五十名的各罚**元。
同时,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和党组织千分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党组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验收标准
20xx年四月七日
*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街道党委书记
副组长: 街道党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街道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挂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验收标准
(总分100分)
1、路域治理(20分)。环湖路、沂胶路、潍胶路、郭河路、郑一路、城子路、鸡场路、小新河路、十一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路视线范围内无粪堆、土堆、垃圾堆、柴草堆的记20分,路边沟内无垃圾、杂草的记10分,路边沟整修齐整的记6分,路面整洁干净的记4分;每发现一处粪堆、土堆、垃圾堆、柴草堆的扣2分,每发现一个漂浮物的扣1分。
2、环境整治(60分)。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并落实待遇,足额配备的记20分,每缺1名扣10分(看名册);垃圾池、垃圾箱按照每300人配置一个,足额配备的记12分,数目达不到每缺1个扣2分;有环村路的记8分;村周边、村内主干道、坑塘、垃圾池外、垃圾箱外等无杂物、无污水横流、无建筑物料占道、无漂浮物、无“三大堆”的记20分;每发现一处粪堆的扣5分,每发现一处垃圾堆、柴草堆和漂浮物的扣2分。
3、绿化亮化(20分)。村主要道路两侧新栽植行道树的记10分,新安装路灯的记5分,村内房前屋后及空白地新栽植绿化树木的记10分;没有的不得分。
4、一票否决。得分达不到60分的,即视为创建活动不合格村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长:陈丽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林娜(学校教导主任)
成员:黄浩(学校总务主任)
卢炳耀(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己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库承包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为保护水库水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局研究,决定从20xx年6月起至12月底,开展全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中型水库开展以禁止投肥养殖为主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到今年底,7座中型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沙洋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南调局局长刘居桂同志任组长、县防办主任姚明高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湖库股、水政监察大队、财务股及7座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11人组成的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巡查小组,由李卫华同志任巡查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巡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
⑴对7座中型水库承包养殖和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库水体污染源及库区周边养殖项目,畜禽粪便、化肥、饲料等投放、排放情况,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排查要确保不漏一点死角,不漏一片空白,不存一处盲点,建好台账档案。
⑵协调环保部门对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锁定水库水质等级。
⑶根据调查摸底及水质检测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逐库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制定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2.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10月底)
⑴集中宣传。通过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在水库周边印发禁投通告1万份,以及在《荆门日报》开辟专版,组织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养殖承包人发布水质达标书面承诺,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库区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⑵重点巡查。派驻巡查小组对投肥养殖现象严重的水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取证、及时报告。同时在每座中型水库周边聘请8-10名水质监督员,对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履职情况和养殖承包人投肥养殖行为进行监督。
⑶依法打击。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水库投肥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一经发现的投肥(饲料、粪)养殖行为,会同县环保、水产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发动库区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违法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经县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首次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
举报投肥提供准确信息的,奖励1000元;提供准确信息并提交有关照片、视频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据的,奖励3000元,奖励资金由县水务局承担,并为举报人保密。
通过报纸、电视、通告等媒介,向全县公开中型水库投肥(饲料、粪)举报电话:
县水务局
白天:0724-8566839,8565829
夜晚:李卫华
县环保局
白天:0724-12369
夜晚:姚雄
县水产局
白天:0724-8561189
夜晚:张立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底)
⑴邀请县环保局对中型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⑵联合有关部门对水质达标的中型水库进行考核验收,逐库落实水库水环境管理细则。
⑶对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库,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标,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⑷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县通报。开展回头看,推广经验,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建立水库水质保护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股室、各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整治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活动,对影响恶劣、严重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案件实行重点整改、挂牌督办。
3.加大问责力度。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库水质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水库水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洼、杨树垱水库属饮用水源地,不能发生一例投肥行为。潘集、雨林山水库负责人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承诺不投肥养殖。金鸡、龙垱、乐山坡水库负责人对投肥养殖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的水库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4.落实后勤保障。专项巡查小组先期入驻金鸡水库管理处,由金鸡水库安排好住宿等相关工作,巡查车辆及燃油费、生活补助、人员保险等支出由县水务局纳入专项经费列支,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有关各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水产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城关镇党委、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经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社区上下迅速掀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高潮,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健康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扎实推进“五创提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全面建设幸福归义,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严格按照全市及城关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方案与要求,在全社区上下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参入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村容村貌明显变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文明素养全面提升。确保“五个看不见”,即公共区域可视范围看不见垃圾、主干道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见乱搭建厂棚、市场和门店看不见商品出店经营、社区看不见妨碍城管等环境卫生整治执法的行为发生。确保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的抓下去,使我们的环境卫生干干净净,社区面貌漂漂亮亮,公共秩序规规规矩矩,社会关系和和美美,综合整治长长久久,社区环境综合考核进入城关镇及全市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重点突出组织建设、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禁燃鞭炮、控建拆违、殡葬改革等六项重点。
1、深入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教化、组织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形成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2、加大力度,全面整治。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改制企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治理堆物废料、白色污染和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集中整治集贸市场、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实现辖区可视范围内看不见垃圾。
3、狠抓建设,夯实基础。在辖区内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内安放垃圾桶,建设垃圾池,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回收,集中贮运。全面整治社区范围内所有背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1、实行责任到人制。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领导小组对全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整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实施。按照属地原则,辖区内各单位、各居民小组、生活小区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各单位负责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个单位、各个居民小组和生活小区要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住户、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
2、实行责任区制。社区应将辖区的卫生区划分为社区公共区和居民责任区。对背街小巷和社区集中活动场所等社区公共区,定期组织卫生大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对房前屋后地坪、水沟等居民责任区,落实居民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由各相关负责人规劝、督促居民落实。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由曹自林同志任组长,郑立平同志任副组长,曹新华、甘凤祥、杨定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环卫设施添置,用于社区环境整洁行动的开展,兑现奖优罚劣,以奖代投。
3、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分块考核、分季考核、分档考核。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对社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进行暗访和明查,实行日巡逻、星期抽查、月考核、季评比,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情况,严格考核到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并延伸到户,以考核促进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