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分类方案汇总三篇

城市垃圾分类方案(通用3篇)

城市垃圾分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统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强化示范引领,采取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

(二)科学易行,示范推进。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实施。

三、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xx年3月底前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实施范围

全区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实施区域。xx大厦、下关大厦办公区作为示范区推进,并全面推广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15日前)

1、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召开区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模式和方法,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1、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属社区单位在各办公室统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垃圾容器;每个楼层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大楼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至少一处,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设置临时存放空间。各单位根据垃圾种类和数量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仓库,并在醒目位置分类标识,清晰可辨认。

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机关干部职工按垃圾分类要求,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自觉地投放到各楼层或大楼垃圾容器内。物业保洁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送至临时存放仓库。

4、定时定点收运处理。各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设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运点,并及时告知所负责的垃圾收运企业,由服务企业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的方式运输处理。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垃圾容器。

5、餐厨垃圾处理。日就餐人数2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党政机关单位,均安装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200人以下机关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所负责的厨余垃圾收运企业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做好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市对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检查,改进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墨盒,废水银计(温度计、血压计等),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1、废弃电子电器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放:严格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仓库,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并由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晰。并及时与专业回收运输企业沟通协调,确定具体回收运输线路和时间。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四)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落实物业保洁人员责任,每日对各楼层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鼓励各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积分兑换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各单位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并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

城市垃圾分类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__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_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按照《__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常福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明确职责、发动群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以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和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在20__年,按照垃圾分类任务进度表时间,实现集镇区域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行政村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基本建立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

1、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

实现集镇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逐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统筹协调,建立餐厨垃圾、有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打造3到5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规范分类行为。力争到20__年底,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推进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置

落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有机垃圾源头分类。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必须全部纳入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处理,严禁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置。

3、拓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配套改造和更新居民小区分类垃圾箱房,实现“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全面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有序推进“干湿分类”,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落实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企业)的管理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工作考核内容。年内建立不少于3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中四分类示范小区不少于1个)。

4、完成分类片区建设任务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主导责任,明确各行业指导责任,强化各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片区建设工作。

5、推进集镇区生活垃圾分类

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推进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配套完善集镇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加快推进集镇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至20__年底,集镇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就地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村分类投放设施,通过入户宣传、积分兑换、福利挂钩、红黑榜、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快提质扩面。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农村有机垃圾收、运、处信息化管理体系。鼓励对现有的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餐厨垃圾与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垃圾、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进行协同处置。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行管理,提高处理站运行负荷,提升有机垃圾分类减量成效。完善分级考核经费挂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有机肥推广应用。到20__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分类收运体系

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分类收运专门队伍,统一收运车辆外观与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与信用评价挂钩。加强分类收运单位、作业人员管理,形成“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实行混装混运有奖举报,对环卫收运单位混装混运情况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实行市场退出。

2、全面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

根据街道实际,单独建设或与其他板块协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用于大件垃圾拆解、居民有害垃圾集中暂存、可回收物集中堆放和分拣等。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协同”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加快建立就地处理和相对集中处理相结合,焚烧处理作为应急和托底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所建设,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收运体系,全面实现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或就近协同处置。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站点和集中处置点,建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至20__年底,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体系。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1、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以村和社区为基点,面向居民村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政务微信,户外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市民讲堂、志愿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户外宣传阵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分类工,为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打造坚实基础。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内容和各类文明创建及示范评选标准,并占较高权重分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各类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招募一批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宣传活动,同时按上级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使垃圾分类知识家喻户晓。

3、多层面开展分类知识专项培训

建立多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街道由卫生管理科负责,每年两次,面向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__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担组长,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社区(行政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力保障。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城市垃圾分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xx-20xx年)及《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结合彭州市环保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及国家食品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不规范排放餐厨垃圾,违规收集、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全面建立分类收集、规范收运、无害处置、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餐厨垃圾收集收运处置体系和管理运行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餐厨垃圾管理“谁产生、谁负责”“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一)强化过程监管

1.强化收集监管。严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排放餐厨垃圾,加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督促使用符合标准、有醒目标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餐厨垃圾收运许可的收运单位进行统一收运,严禁非法销售。

2.强化收运处置监管。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真实、完整记录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处置工艺,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单位配置密封式的专用收集桶和运输车,进行单独收运,确保垃圾不抛冒滴漏。督促餐厨垃圾处理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造成二次污染。

(二)严查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各类乱倒和违规收集、运输、处置的行为,严厉打击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收运、处理的行为。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

(三)积极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规范收运处置的目的意义,积极宣传《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法规。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及收运处置单位按规定收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任务分工

(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1.负责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企业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涉嫌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用油或食品生产加工以及经营销售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2.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产生、交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产量和去向等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对台账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报告登记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3.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具有收运许可的收运单位进行收运。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个人进行收运和处理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二)市城管局

1.负责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已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单位名录。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2.负责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要求进行前端“干湿”分离,分类收集。发现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存放或者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3.负责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单位建立收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发现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台账、对台账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申报的行为;未按照规定标准和规范及时收运餐厨垃圾的行为;未使用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或未按规定采用密闭化运输的行为;转运过程中裸露存放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中滴漏、撒落餐厨垃圾以及车容不整洁的行为;收运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处理许可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的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4.负责批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的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并督促收运、处理单位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应急措施。对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的单位,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三)市环保局

负责餐厨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

(四)市农发局

负责禽畜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的农用产品(如有机肥、动物饲料)进行监督管理,对禽畜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禽畜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五)市经科信局

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餐饮单位诚信经营的引导工作,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收运、处理许可的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理。

(六)市公安局

负责按规定向已取得收运许可的单位发放车辆入城许可证。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收运、处理餐厨垃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市水务局

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将餐厨垃圾排入河道、沟渠等水域的,依法移送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八)市规划建设局

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污管网的,依法移送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九)市林业园林局

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将餐厨垃圾排入绿化带的,依法移送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十)市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以及其他部门(除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外)移送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其他行业监管部门

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分别负责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内餐饮单位及农家乐、医院食堂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管理,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宣传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

(十二)各镇(街道办)

负责开展辖区内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xx年11月25日前)

各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完成各自管辖范围内餐饮单位、食堂、农家乐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主营业务、餐厨垃圾类型及日均产生量、收运处置流向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形成台账,并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规范(20xx年11月26日-20xx年3月31日)

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保障,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基本达到规范收集、标准收运、无害处置、管理规范工作要求。

(三)巩固提高(20xx年4月1日起)

各相关单位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提高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认识,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保障,强化餐厨垃圾流向监管,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收运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

1.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城管局环卫科。

2.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餐厨垃圾管理基础数据统计,每月5日前将上月基础数据统计表(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城管局环卫科。

3.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及工作步骤要求,于20xx年11月25日前将各自工作实施方案及基础台账(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城管局环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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