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组织施工策划方案(精选3篇)
一、总则
1.为确保浙江省省直机关后勤房地产开发公司政苑公建项目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坠落、塌方、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在现场实施监理业务中,一旦发现存在各种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预兆及险情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地告知施工单位,指令施工单位在有效的时间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或准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本预案适用于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
1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工地紧靠交通要道,车辆、人流往返频繁;周围居民身份特殊复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的特点,编制现场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成立相适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2监理项目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聂国建
副组长:许鸣
组员:
召集人:王彬
3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一旦成为灾害或是重大人员伤亡,监理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或得知信息后,立即赶到到场,参加应急工作。
三.报告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浙江省省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部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报告。与此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向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报告。
2.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报告监理公司负责人的同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事故程序逐级上报。
3.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工程部负责人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
四应急预案职责: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作为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之一,我们监理项目部应该尽到安全监理的职责。
1.现场监理机构的当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离开现场,自始自终应该了解现场情况、起始过程和发展、并保持信息畅通。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和本监理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3.对火灾、火险应参与扑救,并立即向城市消防部门求救(“119”呼救)。
4.对管线事故立即向管线主管单位报告处置救援。
5.对人身伤害事故、除现场人工自救外应立即送专业医院机构抢救或打“120”电话呼救。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监理项目部立即填写“监理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速报表”(表见附件)书面报公司。
7.应急工作组的全体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保持讯息畅通。
8.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引发的社会投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积极地缩小事态及其影响和危害,并对施工引发的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做到不扰民,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如发生重大社会投诉应报告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积极应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媒体报道。
9.现场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突法事件、事故处置必须积极、慎重、冷静、规范地处置,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岗位,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正确,果断地启动紧急状态下各项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努力把时间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损失及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0.在参于控制事态发展的抢险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利用一切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手段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视、声像、文字、语言、实物证据,以利对事件、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索赔。
11.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现场监理项目部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均应立即封存,不得将资料外传,同时也不签认外来文件和资料,发生可能危机文件、资料的险情应立即将文件、资料转移至安全处。
五:有关救援主管部门及人员
1,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电话119
2.市救护中心电话120
3.公安报警电话110
4地区自来水、煤气、电力保修电话;
5主要人员电话(手机)
建设单位驻地代表;王金火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何侃侃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刘仁霞
监理公司负责人;高建
监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主管;徐德林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聂国建
项目安全监理人员;何进王彬
其他相关人员;傅振庭徐国松
一、气温特点: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陆续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施工安排。
二、冬施准备工作
1、组织措施
①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在入冬前应组织专人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编制的原则是:确保工程质量;经济合理,使增加的费用为最少;所需的热源和材料有可靠的来源,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确实能缩短工期。冬季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现场布置;设备、材料、能源、工具的供应计划;安全防火措施等。方案确定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向班组进行交底。
②进入冬季施工前,电工及电焊工,应专门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
③安排专人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防止寒流突然袭击。
2、安全、环境与防火
①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②生活及施工道路、架子、坡道要经常清理积水、积雪、结冰,斜跑道要有可靠的防滑条。大雪后必须将架子上的积雪清扫干净,并检查马道平台,如有松动下沉现象,务必及时处理。
③施工时如接触汽源、热水,要防止烫伤;使用氯化钙、漂***时,要防止腐蚀皮肤。
④有毒物品要严加保管,防止发生误食中毒。
⑤施工现场禁止明火取暖,要加强管理;使用液化气、煤气时,要防止爆炸;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煤气、一氧化碳中毒。
⑥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防止乱拉电线,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⑦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滑落及高空坠落。
⑧施工现场水源及消火栓应设标记。易燃材料必须经常注意清理,必须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
⑨排除现场积水、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修整,截断流入现场的水源,做好排水措施,消除现场施工用水、用汽造成场地结冰现象。
⑩施工场地积雪清扫后,不应放在机电设备、构件堆放场地附近。
⑪严寒时节,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规定配设挡风设备。
三、冬季施工措施
①凡竣工工程在通暖前,管道、卫生设备、散热器、风机盘管试水后,必须将管道、设备内及存水弯处的水要泄净,必要时要用空压机吹净防止冻裂设备和管道,冬季无采暖措施且不影响土建进度的工程不能进行管道试压。必须做水压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C,管道清洗应用压缩空气。
②铸铁管进行水泥捻口应尽量在正温下进行。当气温低于-5°C时应用高标号水泥加温水,随拌随用,捻好的口应及时覆盖保温。
③管道焊接时,应保证焊接区不受恶劣天气影响。当环境温度较低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如预热、暖棚、加热),保证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焊条应烘干后放入保温桶内。在室外焊接时,如风力大于4级应设防风屏障,雨、雪天应设挡雨棚。
④冬季施工前,应认真检查一遍现场仓库、宿舍、工作面、供水系统、机械设备等的预防保温情况,各种机械应采取防冻措施,防冻部位严禁受冻,使用前先进行试运转,用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应做好五防“防火、防滑、防冻、防风、防煤气中毒”。生活区用水不得随意乱泼,冬季放电缆要采取相应的加温措施。
⑤冬季施工严禁把材料堆放在通风口处,例如客厅推拉门、窗口、大门口等。
⑥通风管道未安完的要及时进行封堵。
⑦填堵孔洞、砌筑必须在0度以上进行,当气温低于5℃时,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砌筑前,应清除冰霜,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摄氏度,砂的温度不能超过40摄氏度,砖在负温下砌筑时必须适当增大砂浆稠度。一般控制在10~20cm。
四、越冬工程维护
①室外地沟、阀门井、检查井等除回填至设计标高外,还应盖好盖板进行越冬维护。
②供水、供热系统试水、试暖、打压后,如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在入冬前应将系统内的残余存积水排净。
五、冬季施工技术管理
①冬季施工前,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冬季施工规程和冬季施工的方法,有针对性的编写详细的冬季施工方案,并依方案配备人员、机械、购置材料、工具等;将冬季施工的具体要求交底至施工作业层。
②在冬施前,各项目应对现场安排统一部署,落实到人,各项目要建立起冬施的领导班子,确保冬施措施落到实处。
③施工员要负责天气预报收听工作,掌握气温变化情况,及时传达气象信息,逐日做好气象记录,并有应付气温骤变的技术措施和物资准备。
一、指导思想
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