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0篇)
为贯彻《“十三五”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切实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措施,推进我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进程,按照《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市区20xx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地防办发〔20xx〕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抓好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以消除血吸虫病为主的.方针策略,杜绝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完成我镇20xx年消除达标的任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落实查灭螺、查治病、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全镇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报告,无感染性钉螺,巩固血吸虫病达标成果。
(二)按时间节点完成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血防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血防专业队伍能力,保障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年度目标:20xx年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镇20xx年年初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加大对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的保障力度,启动消除血吸虫病达标工作,及时开展血吸虫病询诊查病工作,及时发现病人,对血吸虫病病人进行相关治疗,保护患者身体健康,控制传染源。查螺面积220万平方米,灭螺70万平方米,询诊查病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二、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镇14个历史有螺村。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查、灭螺工作:全年开展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各村加大查螺力度,确定易感地带,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药物反复喷洒、泥糊等方式灭螺,控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
春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春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5月20日前,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秋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秋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20日前,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
2、查、治病人:询诊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人,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由各村村委会组织、协调、动员,乡村医生、卫生院人员共同完成询诊查病、血检查病、化疗治病工作,询诊查病、血检查病时间段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同时开展治病工作,治病工作全部在20xx年6月底完成;各村医生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以及户口册的登记工作;20xx年7月30日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户口册的核实和装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加强血防工作的组织协调;镇卫生院要全程参与技术指导,举办相关培训会议,把好查螺、灭螺质量关;镇卫生专干要定期督导检查、考核等血防综合管理,并对各村(社区)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数量、进度、质量和完成工作情况给予综合评价,评价与劳务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
(二)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人员投工投劳,确保查螺灭螺任务完成。
(三)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教育,使群众认识到血防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自觉参与血防工作。
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__-20__ 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__〕102 号)、《固镇县20__-20__年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固应急〔20__〕48 号)要求,经研究分配各村居、管委会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救助原则
1.本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各村(居)、管委会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通知后,各村居、管委会要抓紧确定救助对象,确保20__年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村居、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做到因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乡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280-6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四)救助时间和步骤
各村居、管委会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乡汇总公示后报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20__年3月上旬 ,乡将组织人员着手调查、核实、汇总全乡受灾群众冬春已救助情况。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居、管委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居、管委会要尽快严格落实,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居、管委会要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适时组织财政、纪检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一、总体要求
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处置
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北京皇城保护规划》
3、《故宫保护总体规划大纲》
5、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6、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施工图纸》
7、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8、施工组织及总体施工部署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总体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故宫博物院内西北角区域,为新建工程。工程北邻城隍庙(18。8m),南邻第一历史档案馆(12m),西邻故宫西城墙(6m),东邻寿康宫西红墙(19m),南北长约390m、东西宽35m,场地南北向成条状,总用地面积为19657m2。
总建筑面积为13049m2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377。41m2,地上建筑面积7648。08m2。
本项目是以清宫式建筑形式为主要风格的仿古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古建外檐采用硬山建筑形式,建筑整体风格、布局以故宫神武门两侧连房为参照,房屋以硬山建筑为主。
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9m、2。4m)。
2。2需要保护文物概况
本方案主要防止施工过程中对故宫内部已有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对施工现场埋地文物的保护,不影响故宫正常开放。本方案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的方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车两出行路线图,从外到内需要保护的主要文物有: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西城墙、神武门~第一历史档案管之间的道路、道路两侧的已有建筑物、内金沟河、古井、古排水沟、地下出土文物。
三、专项保护措施
1、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保护:此处城墙主要保护措施是防止进、出场汽车碰撞,在道路两侧离城墙300mm处每3m设置一个防撞路锥,路锥与路锥之间采用警戒线隔离,并在进出城墙处设置LED慢行警示灯并在所有拐弯处增设减速板,当车辆较多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指挥。
2、西城墙保护:根据查阅关于故宫建造资料,故宫西城墙构造依次为面砖、背里砖,墙心为夯土层,面砖与背里砖设置丁字砖加以拉结。据现场踏勘了解,因年代久远,西城墙内部丁字砖已部分断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保护专项措施:
①确立文物保护工作高于一切的中心思想,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向社会聘请2位古建维修及保护领域的专家作为长期顾问。
②跟业主已有全数字化城墙位移观测进行数据共享,每隔一小时进行查看一次,一但超出警戒值,立即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疏散。
③基础施工时,进行分段开挖,并采用震动最小长螺钻施工,最大程度减小施工对西成墙的影响。
④施工时,对西城墙已有的架固脚手架,悬挂警示标志,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工人无意中拆除加固脚手架。
3、施工车辆行走道路保护
土方车辆、混凝土罐车、钢筋车均为晚上进出场,主要行车路线为:文津街→景山前街→故宫博物院神武门→施工场地北出入口;
①防止路面压坏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均采用15m3以下车辆,所有混凝土罐车均采了12m3罐车(布满负荷工作,只装8m3),所有车辆及车身总总重量不超过50T,尽量做到不破坏路面面砖,如果路面砖个别存在破损,及时采用相同样砖进行更换。
②防道路遗撒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在土方装载时,应低于车帮以下50mm,车箱必须加有车盖,使出现场大门时,车轮均需冲洗干净并无滴水;大门沿道路50m处铺设灰色地毯,并安排4名工人及时清扫,确保车辆行驶至故宫路面时不造成任何影响。
4、内金沟河保护:
施工现场东侧内金水河宽3m,在施工过程中所有雨、污水均不排入内金沟河。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混凝土浇筑泵车洗泵全部安排在施工场地以内进行清洗,且只能排入洗车槽内;在基槽四周设置明排水沟,每隔50m设置一个集水井(兼做沉淀池),在施工现场南、北两侧设置总沉淀池,经二级沉淀后排入业主指定污水管网。
5、古井保护:现场南侧已探明存在两口清代古井,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以保护。
①护坡桩施工时,首先进行古井保护桩施工,防止护坡桩施工对古井进行扰动。
②结构施工时,现场南侧为施工通道,有重车行走,为确保重车对古井不造成影响,在古井南北两侧增加钢管微型桩,然后在桩上浇筑承台及钢结构过桥。钢桥考虑50T车辆行走要求,具体做法详见下图:
③建立检查台账,每天安排保安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咨询文物保护专家,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6、古排水沟保护:在施工现场西城墙根部,存在一段古排水沟遗迹,具体保护方法,设计院提出采用填埋保护,在填埋时做好相应标记。地上四周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进出破坏。
7、地下土方开挖中出现的文物: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挖出地下文物,所以土方开挖之前在整个施工现场设置监控录像,着重对土方开挖期间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设专人对土方开挖进行监察,发现小型文物立即进行整理、转移存放、存档。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大型文保建筑基础,立即停止施工,封锁现场并派专人看护,上报业主处理,并将监控录像进行保密封存,移交给业主。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
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xx〕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等重点疫区人员,从、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切实做好20xx年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体系,结合县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快国土绿化,为早日建成“渭南副中心、渭北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完成镇村道路绿化117公里,其中补植补栽76.5公里;创建森林小镇2个、绿化示范村21个、园林式单位(居住区)15个。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林业局负责制定符合县域实际的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办法,全力构建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二)稳妥推进困难立地造林。聚焦桥山南麓生态恢复治理,加强唐桥陵、唐泰陵景区已栽苗木的补植、抚育、管护,加快唐景陵困难立地造林绿化进度,启动尧山区域困难立地造林绿化,完成困难立地造林20__亩以上;完成尧山镇西坡山口石料厂、椿林镇五中村东平采石场等采石退出区植被恢复210亩,全力构筑北部浅山生态屏障。
(三)持续提升村庄绿化水平。以创建绿化示范村为抓手,持续推进乡村公共绿地、主干巷道、空闲地、广场绿化,年内创建森林小镇2个、绿化示范村21个;以国槐、栾树、苦楝等乡土树种为主,加快镇村主次干道、农业园区绿化,完成镇村道路绿化40.5公里、补植补栽76.5公里;以交通干线、河流渠道为骨架,营建农田防护林网10公里。
(四)扎实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联创办、卫健局、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积极组织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工矿企业、住宅小区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立体绿化的方式,拓展绿化空间,增加绿地总量。年内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15个以上。
(五)加速启动洛河生态修复。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遇,持续提升洛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水平,抓好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水务局负责,以洛河两岸为重点,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完成渠道绿化6公里;洛滨、孙镇、永丰等3镇负责,各建设一个100亩以上的洛河生态治理示范点,加快建设洛河生态绿色长廊。
(六)全力提升城区绿化美化。围绕城区未绿化裸露地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负责完成本辖区老旧社区、主次干道两侧、背街后巷裸露地块的绿化,补齐城市生态建设短板弱项;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完成朝阳街东段、长乐街西段、长缨路及西环线等新建道路绿化,提高城市绿化率,提升城市品位;林业局负责做好城北防护林补植补栽和抚育管护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让群众更快更好地享受到防护林建设带来的生态红利。
(七)继续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坚持国土绿化和乡村振兴相结合,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助农增收中的独特优势,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经济增长点。按照《关于印发蒲城县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xx〕55号)文件精神,各相关镇负责做好宣传动员,落实造林地块,确保年内完成经济林基地建设5000亩以上;林业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与推广,会同各镇做好核查验收工作,确保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并富有成效。
(八)全力推进林业提质增效。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林业提质增效行动。一是抓好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强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措施,提高张家山、尧山等传统林区森林质量,年内完成森林抚育1.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二是抓好道路林网提质增效。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所属林木生长情况、保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台账,完成缺株断档路段补植补栽。三是抓好县域经济林提质增效。通过指导建设管理示范园、开展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经济林管理,提升经济林品质,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群众收入。
(九)狠抓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强化依法治林理念,严格执行森林、湿地、林地生态红线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抓好镇、村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防止出现工作断档。严格落实值班巡防等管护制度,加大林区、林农交错区域等重点部位的防控,彻底消除火险隐患。二是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强化调运苗木检验检疫,严禁从疫区调运苗木,全面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确保全县生态安全。三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查处乱砍滥伐、毁林开垦、违规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四、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3日—3月10日)
制定造林绿化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实施任务和步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
(二)栽植阶段(3月11日—11月30日)
按照植树规程全力做好起苗、调运、栽植、浇水等工作,春季完成总任务的70%以上,11月底前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县政府督查室、林业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对照任务表,对各单位造林情况全面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造林绿化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骨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力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上下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目标与任务,增强全社会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要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流域治理、农田林网建设等项目,拓宽争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培育造林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民个人参与林业建设,形成财政资金补助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进绿化行动。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将造林绿化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实行严格考评。县政府督查室、林业局组成专项督查组,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对各单位补植补栽、管护责任落实、栽植成效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造林质量高、成效显著的单位,县财政将列出专项资金予以奖补;对造林质量不高、进展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追责问效,确保造林绿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等环境卫生工作必须符合标化工程要求,订制的各项卫生制度并落实人员认真搞好卫生工作,同时保护环境,美化市容,做到文明施工。
一、施工现场应达到环境美化,场布合理,施工有序,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施工围墙、门卫、道路、场地设置。
1、施工现场周边设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实现封闭式施工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
2、施工现场的大门应牢固美观,采用铁质不锈亮双扇门,高度不小于2米,大门上有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牌、现场总平面图、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出入口处设置专职门卫,并挂设门卫制度。
3、施工现场的场地应当整平,清除障碍物,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暖季应适应绿化,具有良好排水系统,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防止堵塞下水道的措施;下水系统必须安装“四防”装置;工地无积水,施工现场清洁。
4、进出大门通道边线畅通,有回车余地,大门外及主车道和钢筋棚、木工棚、办公区、生活区等均用砼硬化地面,连接人行道路,沿围墙外不得设置建筑和生活垃圾堆积箱。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开堆放,不乱倒,并及时装车外运。
5、主车道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路面常有专人清扫或冲洗,施工现场出入设置冲洗站,保证车辆清洁,车辆运输密封,无遗洒、滴漏,保证不扬尘,防止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三、临设工程设置: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明显,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①、办公室、宿舍采用活动彩钢板房,并且和仓库、食堂、餐厅、厕所、淋浴间保持一定距离。厕所、淋浴间、食堂按规定室内铺贴墙面砖和防滑地面砖,墙面瓷砖高度不低于1.5米,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②、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通风、照明和环境卫生符合规定,并制定卫生制度,落实专人清扫,保持卫生整洁,防止四害孶生。
③、食堂内设冰柜,生疏食储藏分开,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办理“健康证”统一穿白装工作服和戴工作帽。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④、炊具、餐具和饮水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
⑤、不够买无照、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原料或变质食品,不新鲜蔬菜。
⑥、生活区、厕所设自动冲洗设置,门窗齐全,蹲坑间设置不低于0.9m,隔板,楼层每隔4~5层设置临时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蜘蛛等孳生,化粪池及时清掏,应做抗渗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⑦、食堂安装纱门纱窗,室内不得有蚊、蝇、鼠、蟑螂,门下方设不低于30cm的防鼠担板,食堂的灶台及周边贴白色瓷砖,按规定设置污水排放设施。粮食存放台距离和地面应大于20cm。
⑧、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保持清洁。 ⑨、制定食堂卫生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管理。 ⑩、食堂、淋浴间的下水管理应设置过虑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道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⑾、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保持工地清洁,经常消毒,防止疾病传染。
⑿、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
架。
⒀、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内设置有开启式窗户,室内净高不小于2.4米,通道宽度不小于90cm。
⒁、职工宿舍每间居住人员在10人,使用单人铺,不超过2层以上,床铺面积不小于1.9米0.9米,离地面不低于30cm,床铺间距不小30cm。宿舍内每人棉被等生活用品保持整洁卫生,叠放整齐。
⒂、宿舍内设置生活用品专柜,鞋柜或鞋架和垃圾桶,生活区内为职工提供晾晒衣物的场地,房屋外道路平整,晚间有充足的照明。
⒃、寒冷季节要做好保暖措施,炎热季节做好消暑和防蚊虫、蝇叮咬措施,宿舍管理使用责任制、轮流负责卫生或安排专人管理。
⒄、生活用燃料使用清洁燃料,防止大气污染,食堂设二级沉淀池,定期清理,防止异味产生。
四、卫生保健:
1、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卫生室,配备保健药箱和常用药物、用品。
2、对生活卫生进行领导小组定期检查食堂、饮食卫生情况。 3、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知识和方法,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传病、传染病等。
4、现场施工员患有法定的传染或病源携带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5、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蚊蝇孳生,无鼠迹、蟑迹。 五、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应采取各种粉尘有效措施,在清理场地、外脚手架以及对水泥、石灰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平时施工现场地面应做到及时洒水,防止扬尘。
2、现场堆放:各类砖块堆放成垛,砂石料堆放成方,各种模板应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叠放高度不超过1.6米,所有材料应按施工
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并按不同规格、品种分类堆放整齐,标牌分类标识。
3、物料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物料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
六、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夜间施工,特殊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噪声扰民。特殊机具搭设封闭式工作棚,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2、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强噪声工作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
3、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对产生噪音的震动的施工机械、机具的使用,应当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有效控制降低噪声。
七、施工管理
1、项目部定期组织工种负责人及班组长对班组成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坚持每天工完场清的制度,做好落手清工作,建筑废料清扫为堆,并集中外运,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有序。
2、对于违规操作、人为做出不利于创卫行为的人员,轻者说服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处于50-100元罚款
3、对于积极保护环境,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及一定的经济奖励;提倡员工提有利于环保的好建议、好设想,发展有利于环保的新工艺、新方法。
4、与周边群众相处融洽。如在施工中有冲突行为,要相互体谅、耐心解决、减少误会,取得群众的谅解与支持,以免影响施工生产。
5、坚持把创卫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施工现场保持清洁、卫生;节能降耗、工完场清;定期与员工灌输创卫思想,使每个员工了解创卫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6、完成建筑工地创建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7、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和创卫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以良好的姿态迎接考核、鉴定。
8、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工地的卫生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动项目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组织领导与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项目负责人负责建筑工地创卫工作的落实工作,制定工地整治计划,做好总结,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位管理,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达到创卫标准。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一是要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工地文明施工结合起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自觉地、主动地、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派发创卫宣传资料和除“四害”小册子,营造人人参与创卫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开展建筑工地卫生专项检查和整治,切实做到标准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重点明确。
一是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到:除“四害”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讲究科学防治,成效显著,“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巩固灭鼠、灭蝇、灭蚊达标成果。
二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切实改善建筑工地的现场环境和作业人员的生活条件。狠抓工地环境卫生和食堂、厕所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员和保洁员责任,落实垃圾处理措施,不定期对建筑工地创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击抽查,确保建筑工地创卫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创卫资料管理力度,实现资料管理规范化。创卫资料是创卫工作的记录,也是创卫工作接受检查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在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上下工夫。要按照市创卫办的文件要求,健全创卫资料,做到各种资料有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归档。
创卫人员组织机构图
创卫领导小组名单
山西省介休市绵山建筑有限公司
"创卫"工作目标
近日我市出台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的目标任务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力争20xx年进入国家级卫生城市行列。
创卫工作从20xx年8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第二阶段:组织实施、落实任务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1月);第三阶段:申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
项目部成立创卫指挥部,项目经理张建峰为组长,乔建民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
方案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创建实施细则,将创建任务逐级分解,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创建任务有效落实,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一个基础。
加强工地环境和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大门处安装车辆清洗设施,设施设备符合标准;完善垃圾点、公厕、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确保标准化建设;加强绿化,增加绿地面积,弥补人均公共场所绿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加强工地卫生体系建设,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
二、打好三大战役。
1.规范经营和交通秩序。加大对城市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乱设摊点,并制定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经营和管理秩序;加大对违章行驶、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规范机动车辆停放和运行,禁止乱停、乱放,确保交通安全畅通、规范有序。
2.改善环境卫生面貌。重点治理乱扔乱倒生活垃圾、乱搭乱建违章
建筑及乱贴乱画的城市“牛皮癣”等,特别是背街小巷、机关楼院的道路、墙体、花坛、垃圾收集容器要全面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
3.加强城区除“四害”。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清洁家园行动”,消除垃圾、杂草,污水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另一方面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综合防治,将蚊、蝇、鼠、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三、做好5个专项治理。
1.做好农贸市场的治理。重点完善市场给、排水,消毒设施以及公厕、垃圾站建设,严禁活禽销售。加强对蔬菜农药监管监测工作,确保蔬菜农药残留达到国家标准。
2.做好“五小”市场的治理。小旅馆、小饭店、小歌舞厅、小浴池、小网吧做到证照齐全,规范管理,符合行业标准和要求。
3.做好废品收购站的治理,城区内的废品收购站全部迁出,设置统一管理的废品收购区,使废品收购集中交易、规范管理。
4.做好夜市及烧烤的治理。夜市摊点要集中统一管理,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烧烤不得出店,严禁露天烧烤、马路烧烤。
5.做好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治理。重点完善城中村环卫设施、公厕以及垃圾收集清运、污水排放。做好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围城垃圾以及乱搭乱建等问题的治理。
为贯彻落实《**区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发〔〕5号)精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高教育扶贫能力,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
二、帮扶目标
**年起,对全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实行扶持政策,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实施智力扶贫,加强城乡家庭贫困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贫困对象就业。至20xx年构建覆盖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和扶智机制,促进贫困对象基本脱贫。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确保贫困户子女帮扶全覆盖
1. 识别资助对象。将我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在校就读子女,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教育扶贫范围。(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2. 实施动态管理。各包村单位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严把入户筛查关和审核认定关,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真实、可靠,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区教育局在区扶贫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挂点帮扶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贫困户子女能上学
按建成“民生保障示范区”要求,积极作为,在全面落实好国家现有济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资助项目,提高资助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1.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区贫困学生教育助学基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组成,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教育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管理。
2.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对接收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就读的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奖补力度。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增设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读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1000元。由需补助的贫困生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执行最高标准,每人每年20xx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增设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当年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自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0xx元,直至完成学业。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6)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在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予以全额补助,并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的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 申报流程。受助学生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仍按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具体为:
(1)除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外其他各类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每年9月起接受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时间为每年高考结束后)。
(3)申报流程。①贫困家庭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助学金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农村幼儿园由镇中心小学组织初审。③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还需提供《**区学前教育资助汇总审批表》和《**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区教育资助中心审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优先资助。区教育资助中心要根据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较集中的地区、学校倾斜,做到应补尽补。各学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保证他们获得资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多元筹资。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减少因学返贫现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夯实基础,确保贫困户子女上好学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改善贫困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努力优化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贫困户子女就学升学通道,努力提高贫困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力技术技能,防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促进贫困户摆脱“穷根”。
1. 做大农村学前教育。中央和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优先扶持贫困村新建小学附设幼儿园、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增设村小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 . 做优农村义务教育。统筹现有教育经费,适当调整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在总体规划内向贫困村适度集中,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全覆盖,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对不足100人的村完小(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村学校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做实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中职以下学历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依托市一职校(区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将贫困户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列入“雨露计划”,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精准扶贫要求,根据乡镇农技人员编制状况及相关政策,确定定向贫困生年度培训计划,委托赣州农业学校面向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系统培训农业专项技能。对获得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的定向贫困生,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专门的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充实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4.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定向施策。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切实按照编制标准优先配齐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和定期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着力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带动贫困村小学、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市国土局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教育扶贫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统计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并顺利落地,使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的执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盐教安【20xx】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对照方案中提出的要求足一落实,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20xx市教育局季冬季防火通知精神,结合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动员全校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普查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稳定校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任务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冬季防火专项会议,对今年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贯彻落实《消防法》,施行岗位责任制,单位法人代表为学校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要领导为所在部门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防火责任追究制,哪个部门如果安全防火工作出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
2、推进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要按照《江苏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的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冬季防火期间,学校师生员工要人人熟知“四个能力”,达标率100%。
3、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和大检查,做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
学校要求在冬防期间,所有部门和处室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自行整改。对自己不能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整改期间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整改责任,做到回头看,直至整改好为止。
4、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对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能力。对电工、实验实训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和宿舍、食堂重点场所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三、具体部署
冬防时间: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检自查阶段
(一)宣传教育
以安保处为主,其它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1、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板报、公告栏等开展安全防火警示宣传教育。
2、开展消防培训,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校园的各个角落。安保处将在冬防工作期间对学校师生员工和重点工种等分别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校师生组织一次疏散逃生、实地灭火演练。
3、由安保处制作消防宣传条幅和防火标语,在学校明显处张挂,营造校园消防警示氛围。
4、根据学校安排,在学生中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如消防知识学习竞赛等。
(二)自检自查
1.成立自检自查小组。由各部门、处室等有关人员组成。
2.检查组检查的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会议中心、各教学楼的多媒体教室、教材库、实训中心、图书馆等。
3.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重点部位是否存在火灾隐患隐情,是否存在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
(2)各处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
(3)各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实训中心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
(5)各处的电源、线路、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安装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电线老化和超负荷运行等问题;
(6)校园内各处供消防车通行的通道有无障碍物堵塞;
(7)各部门、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安全防火制度是否落实;
(8)检查学生宿舍是否违章使用各种电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9)检查食堂用电、用气和排油烟管道是否有存在安全隐患。
4.自检自查方法:首先由处室、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对管辖区域各部位的防火情况按照检查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总务、食堂、小商店自行组织检查,而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验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按照依法治国的方针以法治密的要求,严守国家机密不泄露,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实际行动扎实深入到保密工作,推进保密工作取得新成果。
经过开展保密工作活动,使保密工作得到成效。各部门在保密工作的过程当中,提高工作进取性,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任务,保密管理趋向完善、规范,项目部上下构成重视做好保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部工作人员组成的保密工作小组,构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项目成员参与的保密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保密工作抓到位。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资料。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
3、因特殊情景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业主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资料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资料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资料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四)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7、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五)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计算机房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按装摄像头。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专人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数据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8、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密件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一)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学习宣传到位,高度重视,确保人员到位,构成合力,抓好落实。
(二)督促落实,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自检自查,确保保密工作取得实效。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20xx年是消除麻风危害十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力争年底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今年与全市全州全省全国同步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红河州20xx年工作任务指标要求,结合新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弥勒是历史麻风流行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xx年底,有记载的麻风病病例累计有781例,分布于全市12个乡镇、123个行政村、329个自然村。截止20xx年底,我市麻风病患病率为1.7/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8.52/10万,高于国家达标要求(患病率<1/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0.5/10万),这与当前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健康扶贫工作的推进极不协调,与今年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亟需强化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进行防控。
二、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降低麻风患病率与发病率,确保我镇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顺利实现。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市级专业机构为技术指导、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5.围绕《弥勒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
6.落实“早期发现病人为重点,以联合化疗为中心,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委会(社区)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覆盖率达100%,入村入户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或宣传,覆盖率达95%。
3.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率达100%。
4.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深入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筛查工作,对历史疫村,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新哨中心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负责入村开展麻风病筛查,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患者,筛查率达70%以上。
6.对近五年报告新发麻风病人2例及20xx年有新发病人的重点疫村(详细名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提供给镇卫生院),由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负责发动组织村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哨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一次重点人群筛查工作,筛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报告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开展麻风病可疑症状推介转诊,各村委会(社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可疑症状病例推介转诊数按照《弥勒市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方案》要求进行上报。
9.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四、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
4月10日前,镇级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启动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二)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4月15日前,市级负责完成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麻风病兼职人员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镇级负责完成本院临床医生和门诊医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培训结束分别开展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与宣传
4月15日至20日,镇人民政府统一在辖区范围内采取电视、广播、宣传单(册)、标语、宣传栏、入村入户组织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危害家喻户晓。各级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及时就诊,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和偏见,倡导对麻风病患者关怀和支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结束后,各村委会(社区)需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四)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1.相关调查,4月20日至6月25日,对重点疫村和历史疫村开展村民筛查、非疫村调查、麻风病患者及接触者检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将线索信息上报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新哨中心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按照麻风病的8条可疑线索上报,每报告1条给予一定补助;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自己报病者或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五)其他工作
6月25日至年底,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六、组织保障
各村委会(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消除麻风病危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消除麻风危害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坚决打赢消除麻风病危害攻坚战,着力维护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助推健康弥勒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定期监督评估。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村委会(社区)、宣传办、新哨中心卫生院、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新哨派出所、社保中心、财政所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哨中心卫生院,由李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年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组织实施与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
(二)各村委会(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消除麻风危害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与督导检查,确保每项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要求开展。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麻风病防治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
各村委会(社区)于20xx年6月30日前填写附件1—8报送镇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办公室(新哨中心卫生院),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
为了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我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使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档案建设规范,高度重视我校安全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好安全课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使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账本,及时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并兴的原则,增强保卫力量,提高技防水平。
(五)在校内开展“八防”活动,以“八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防倒塌、防车祸、防疫病)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及时检查安全效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以清查整治学校的校舍及学生租住房屋、学校周边秩序、清查整治学校食堂、清查学校责任制度的落实为关键,使我校的安全防范内容、检查方法、更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工作,坚决预防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各班子成员、各班科任教师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安排兼职安全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责任制,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学科时间内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职工是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推行“一岗双责”制,即工作必须做好安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全面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
1.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要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各班主任汇报各班安全情况,学校通报各级安全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做到人人常记安全第一。学校文书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以及会议具体内容等情况详细记录,学校分管领导每月总结,并及时反馈工作成效。
2.建立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每天查,每周查,每学年开学前、放假后更要重点排查,值周人员天天查,班主任、科任教师时时查,及时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建立和完善学生上课前、就寝前点名制度。正常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负责照管学生,自习课由跟班教师负责,任课教师、跟班教师必须课前按时到位,清点人数,课前课后按时跟班。对校外寄宿学生要严加管理,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值周人员要摸清校外寄宿学生的具体地点,并了解周围环境,就寝前进行检查,清点人数,排查寄宿地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别加强对女生的安全管理。无论上课还是就寝,一旦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或者出现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查明学生去向,妥善处理。
4.严格值班值宿管理制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要建立学校值班值宿制度,尤其是寄宿学生查宿值班、节假日值班,更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严格值班期间安全情况登记,严格值班交接手续。严格限制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若有特殊情况,应经保安人员检查,并登记个人具体信息和时间,学校保安和值周人员要加强警惕,按时进行巡逻,防止暴力事件发生。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园,严格实进行请假批条制度。夜间关闭校门前,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对学校行巡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各班级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薄,如果发生死亡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立即上报学校;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7.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应职责,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的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8.建立学校风险分散制度。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险”工作,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学生住院保险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城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农村学生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使学生自愿投保和学校投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以此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降低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风险,促进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9.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制度。要重点对饮食卫生、压力容器、危险化学物品,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办公、居住、活动场所、用电、用煤、校园营运等内部安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责任、确定专人、按期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安全工作形势,把学校门卫值班、节假日值班、校舍危房、实验室、食堂及食品卫生、楼梯间、通道、水房、校园网络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作为安全防范和检查的重点,及时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教育,积极演练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读本于每周的班团会活动等时间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结合国旗下讲话、班会等落实安全教育课,指定兼职教师负责,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实践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紧急疏散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教育带入课堂,带进学生的生活。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测试,试卷装订成册并存档。克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差的情况。把安全知识灌输给每个师生,使之入耳入脑,内化为自身一身一世的自觉行动。
2.利用中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安全教育薄弱环节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争做安全小专家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以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地质灾害和灾害性天气等事故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光盘,向学生讲解安全故事,组织教师对学生做安全专题讲座,解答安全问题,要求学生写出学习心得体会等,使学生懂得关注健康,珍惜生命。
3.努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校报等阵地,开辟安全知识教育专栏,有重点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校园内重点部位要设置安全警示语,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安全。
4.建立各种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各种情况下的紧急疏散、火险逃生、运动伤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汛期应急救援等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伤害,树立师生安全意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员工到校,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在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时,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5.召开家长会,定期和家长进行沟通,互相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对学生日常行为要及时向家长汇报,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并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的关注。
(四)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治理,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的原则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性,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狠抓落实。
1.学校常规安全工作
(1)健全保安人员、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平时安全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要害部门物防、技防、人防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年内无爆炸和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活动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保卫和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网络及租借书籍安全等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帐和应急预案,杜绝重特大案件和安全事故,避免各类案件和火灾的发生。
(3)教学楼内的照明灯要及时检查保证正常照明,楼梯的栏杆、扶手要及时检查,保证楼道、楼梯,校园通畅,能够及时疏散。
(4)用电安全。一是学校电工要进行知识技能等培训,二是是每学期初要对校内电线电路及一切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破损的线路。夏、冬季用电量较大,要坚决做好线路改造工作,防止用电负荷过大,线路不能承载而引发火灾。三是配电箱等的管理,注明“有电危险”等提示语,严禁学生随意接触。四是规范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一些专用电器设备要严格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接地设施。要不定期的对学校的照明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5)体育活动安全。一是要加强对体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强化体育运动的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二是开展体育活动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和个性差异等特点,符合体育教学标准要求,严禁超强度开展活动;三是学校体育器械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定期检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投掷类器材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安全使用;四是严禁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跑操或开展活动。
(6)校舍安全。要组织人员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食堂、会议室等校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关键部位、隐蔽部位要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指定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
(7)楼道疏散。一是每层都要张贴安全警示语,告诫学生上下楼“轻声、慢步、右行、礼让”。二是要安排教师在楼梯处值班,及时疏导学生上下楼。值班教师要定时间、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形成制度,学校领导要随时查看值班教师到岗情况。三是要坚决改造学生活动场所,楼道走廊、楼梯转弯处要有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便于学生疏散,避免踩踏事故发生。学校内容易发生碰撞、滑倒等意外事故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值班人员加强监督。
(8)消防安全。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活动,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一是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要通过加强值班保卫等方法确保学生安全;二是在教学楼内要制定并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出口示意图,并及时做好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楼道内应急照明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
(9)其他方面安全。一是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实验教学,保证实验安全,对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示,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负责人员保管。对其产生的有害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三是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擅自到沟渠、坑塘、河流游泳;四是严防和及时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不稳定因素;五是协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措施;严格内部管理,从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等各个环节严把食品安全关,严守进货检查验收。增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和直接外购熟食品,不供应剩饭、剩菜。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消毒保洁知识。炊管人员必须体检,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堂灭鼠、灭蝇药物管理;食堂食品储藏间、操作间等处门窗要完好无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汛期学生过河过桥安全。
(2)开展的体育活动必须保证在安全场地(场所)内进行;开展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申请学校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安全措施。
(3)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师的私人车辆原则上不得停放在校园。要求学生不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报废车、三轮车、载货车、拖拉机接送学生,要重点监督周末学生乘车安全,发现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及时协同学校、公安、运输部门勒令及时停运。
(4)早上上学、下午放学校门口加强教师值班,坚持放学前一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自行车,严禁横穿马路。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5)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在组织师生员工校外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一定要严格审批制度,从严组织、精心安排、防患于未然。要责任到人,使用车辆的性能要良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消除隐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活动,提高水平
1.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严格按照平安校园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2.继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3.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活动。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学校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安全管理。增强校园安全是当务之急,校园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校园安全是一项关乎学校兴衰成败的大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引起师生的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庆阳市正宁县“11.16”幼儿园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将安全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切实把安全教育当作一项首要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组织教职工,认真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实际,制定各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3.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新的安全工作形式,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绝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10.4万户、改电2.1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28.2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阜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南政发【20xx】12号)的要求,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全镇实施24项民生工程。为保证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落实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责任,村建立目标考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和谐新村建设。
二、 新村镇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xx年分散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00元;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500元。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户为单位参保,要求农户参合率不低于20xx民生改善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45℅。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本辖区内城镇非农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20xx年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不低于180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6、城乡医疗求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求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求助的及时性。
7、充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内容。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
8、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按照农村卫生民生工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完成2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
9、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继续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从20xx年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补助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20xx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
1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准确、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继续对移民村实行项目扶持。
1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12、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13、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xx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10例。
14、重度残疾人生活求助制度。完成符合政策规定296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向41名持有低保证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补助500元药费。
15、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xx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30人。
1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20xx年,建水厂一个(郑寨村)解决5089人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17、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结婚前医学检查率40%以上;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适龄儿童乙肝疫苗、长介苗、脊苗、疫苗、百白破病苗、痳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20xx民生改善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新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乙脑、流脑、甲肝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0%以上。
18、“农家书屋”工程。20xx年建成5个农家书屋。
19、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及时足额筹集保费,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准确及时理赔,提高农业保险的农户参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20、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xx年,完成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
21、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xx年新增床位100个。
22、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20xx年,在乡镇创办1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必要的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依托学校创办7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等设备。
23、校舍安全工程。以全省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对中小学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三类重点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标准。完成刘老小学教学楼1157平方米加固任务。
24、实行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新政策。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市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强化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实施民生工程具有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已经提升为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今年24项民生工程涉及领域宽,受益面广、工作强度大,各村、镇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协调调度。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新村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的领导,搞好服务,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对发放类民生工程的管理力度,继续执行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监督检查、动态管理的“一线实”工作法。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综合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辖区的民生工程分类指导,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平衡、有序实施。镇民生工程督查组要加大对民生工程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民生工程落实好的村、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制追究制。
(五)提升实施效果。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提高社会影响力,为民生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xx—20xx年)》(杨管办发〔20xx〕9号)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杨凌示范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20xx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4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上年度下降2%,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
二、重点任务
(一)以城区散煤整治为抓手,强力推进煤炭削减。
1. 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压减力度。督促陕西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严格按照《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执行办法》要求压减煤炭使用总量,完成陕西中兴林产公司22蒸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8万吨任务。
2.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散煤削减力度。20xx年7月底前完成杨凌锣鼓产业园烧制点散煤替换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200家餐饮店、企事业单位及重点镇(社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实现削减散煤2万吨目标。
3. 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以建筑工地和道路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4. 继续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对建筑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信用评级制度,用制度倒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季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主城区内除市政抢修、抢险作业外,严禁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作业。
5. 狠抓道路扬尘治理。继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每周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年内启动渣土车公司化运营建设工作,出台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渣土车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投资力度,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三)以淘汰黄标车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6.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6月30日前基本淘汰全区黄标车,加快现有低速汽车淘汰步伐,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年内完成建成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7. 进一步完善禁行、限行区域管理规定。在原有禁行、限行区域内,禁止低速载货柴油车和载重柴油货车通行,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8. 加大绿色出行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覆盖范围,制定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替换计划。
(四)以秸秆还田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全面控制秸秆焚烧。
9.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破茬、深耕等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公司)予以定额补贴。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以及还田新机具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达到80%以上。
10.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培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果树枝桠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试点建设秸秆沼气工程,探索秸秆沼气直供农户新模式。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3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
11. 强力推进农村气化工程。加快推进农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步伐,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引导、宣传配合等方式,在4镇(办)54个行政村实施天然气、电及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xx年底完成约10000户高污染燃料改造工程。
(五)以无组织排放源整治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12. 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分阶段开展餐饮业污染治理,3月31日前,示范区和杨陵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和两所高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5月31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13. 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从今年5月份开始,集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百日整治活动,划定区域,规范烧烤炉具,彻底改善夏季烧烤油烟弥漫问题。
14. 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区内2家工业企业和汽车维修店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六)以涉气企业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执法。
15. 进一步加强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为重点,采取驻厂监督的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电厂超低排放措施,3月31日前督促其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6.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豆腐坊、小食品加工、小洗浴、小旅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17. 加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将区内企业履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年度评选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8. 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检查的方式,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铁的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以联防联治为突破口,着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19.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组)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全区上下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 强化区域联防。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和效能,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确保与周边县区同时响应减排措施,形成治霾合力,最大限度降低雾霾影响。
三、保障措施
21. 夯实大气治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示范区环保局、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会同示范区监察室对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2.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逐月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每月8日前向示范区大气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示范区大气办每月对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有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燃区建设等工作。
24.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研究分析,科学评价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环境治理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5.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强化政府网站、电视等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力度,并利用手机、微信等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不断凝聚共识,加快培育具有杨凌特色的环境文化,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一、做好宣传,依法防治
镇、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法律宣传,促进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全民防治的积极性和依法防治水平。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家畜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社会工程,是血吸虫防治实行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各村、组必须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此项工作,杜绝走过场,克服形势主义,确立辖区负责制。
依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七分行政、三分业务”的原则,镇政府成立家畜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任组长,为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站,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家畜血吸虫病防治日常工作。
三、精密部署,组织落实
1、工作安排:①4月10日至5月5日,对全镇存栏牛进行一次普查,普查率100%,对查出的间凝阳性进行粪孵法进行复查;②普治根据市家畜血查站的要求,在6至8月实施口服吡喹酮治疗,各查治员须在8月20之前完成;③清湓、赤岗、初升、远景重点村必须专查专治、常查常治,做到普查普治与重点查治相结合,力求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2、组织落实:成立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小分队,,由小分队成员深入村组农户进行家畜血吸虫病的查治。
3、责任落实:村组负责配合业务部门及时通知家畜养殖户接受查治。业务部门负责查治技术与药品供应,确保耕牛血吸虫病查治率达100%。
4、小分队职责:严格遵守家畜血吸虫病查治操作规程,做到四要准:一是采血、采粪、化验要准;二是测量体重要准;三是登记表册要准;四是服药剂量要准。
一、学校建立高考备考工作领导机构,分配领导所包班级,明确职责。
二、依据市局、县局的《20xx年高考备考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高三复习工作计划》及《高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及《高考奖励方案》。在第一周召开高考备考工作的教师会,第二周分层次分班级召开学生动员会。
三、依据《高三复习工作计划》高三年级各备课组讨论并制定本学科的复课工作计划及教学进度。要求第二周内完成并上报年级组、教务处。
四、各阶段复课工作实施方案及要求:
1、第一阶段:时限3月15日前完成;
模式:按章节顺序复习;
目标:夯实基础,落实双基,提升能力。
具体工作:
①本阶段举行6次月考(第5、6次为市一、二模),每四周一次,在月考的下一周进行质量分析,找出问题,提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②第二次月考后建立中等生档案,从第五周开始对优秀生的薄弱学科及中等生的薄弱学科进行补课。每次月考后班主任、科任教师与中等生进行交流座谈。
③每次月考后年级组分层次按班举行交流会。(形式可以为动员会、师生对话会等),本阶段复习内容按章节编排的顺序进行,备课利用个人自备—集体议备—个人反思的模式,教学中体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辅导要有针对性,作业、练习、考试等;试题要精选,加强作业检查力度。
④从第一周开始实行周练考定时训练,每周2次,三周为一轮,利用周一、周四最后一节晚自习进行
⑤从第一周开始实行基础达标与家庭作业,每科两周一轮,周日第一节晚自习。
⑥从第五周开始利用每周六下午1小时的时间进行综合科练考,周末评卷,周一讲评。
⑦在第十一周进行家长会。
⑧动员有艺术天赋的学生报考艺术类专业学校,聘请西安艺术教师为学生进行专业课辅导。
⑨第七周进行骨干教师第一轮示范课活动。
⑩组织教师参加高考信息会。
⑾3月15日左右召开第一轮复习工作总结会。
模式:专题复习目标:知识网络化,能力最大化
① 3月15日左右召开第二阶段复习备考工作会,年级组组织召开第二阶段复习学生动员会。
② 2月中旬各备课组安排编写第二阶段专题复习教案及习题。
④第一阶段周练考、基础达标、周末家庭作业、周六综合科练考继续执行。
⑤组织第七次月考(市三模)及质量分析。
⑥聘请各科专家做高考复习报告及心理辅导报告。
⑦ 收集整理高考最新信息。
⑧ 4月21日前后召开第二阶段复习总结会。
模式:模拟练考阶段目标:培养学生的应试能力
①召开第三阶段复习备考工作会及学生动员会。依据收集的最新信息整合试题。语数外各10套试题,理综文综各练15套题。
②每周选用2套试题。
③每次模拟考试按高考时间设定,考完后公布答案,教师指导学生讨论,归纳问题,然后用一节课时间针对性讲评。
④教师在辅导时间指导学生回归课本,查漏补缺。
4、第四阶段:时限5月25日—6月3日
模式:学生自由复习,教师随堂辅导
目标;保持良好竞技状态
① 5月25日左右召开第四阶段复习动员会。
②依据最新信息精编2—3套试题,作为考前练笔,并附有详解答案。
③教师指导学生浏览研究纠错本。
④教师指导学生应试策略和应试技巧。
⑤在高考每一天的先一天下午,对第二天的考试从答题技巧,最新信息及当天考试做以分析。
一、加强小春生产,经济作物的田间管理
(一)小麦、大麦在三月下旬,亩用70%甲基托布津100克+70%吡虫啉4克+90%磷酸二氢钾400克兑水60公斤喷施1—2次(7—10天喷雾一次)。
(二)油菜:亩用70%吡虫啉4克+10%硼肥100克+90%磷酸二氢钾400克兑水60公斤喷施1—2次。
以上对小麦、油菜均可起到防病、治虫、追肥、抗旱的作用。
(3)对甜橙、柚子、蔬菜等经济作物,要注意防病、治虫、追肥管理。对新栽的水果苗应采用浇水、盖膜保湿,采用薄膜袋装水滴灌等措施保花保果。
二、对常旱区水稻田尽早改种
高粱、玉米等旱粮作物,采用以旱治旱,科技避旱的措施。大力推广旱育保姆培育旱育水稻秧,千方百计抓好水稻、玉米、高粱、红苕“四秧”喷施的抗旱保苗,确保下雨后大春播面的秧苗保障。
三、各村务必抓好抗旱减灾地膜的发放工作
由村主任牵头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农户领取物资盖章后在4月底,由村副主任将表册收集汇总后交到农技站送县存档备查,各村要抓好地膜覆盖栽培高粱等作物的抗旱保湿工作,各村要有100亩以上的地膜覆盖栽培作物示范片,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四、镇农机、农技、水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尽职尽责、深入各村抓好农业抗旱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各村务必将农业抗灾自救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镇政府将抽人深入村社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乡镇 1 20xx 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乡即将进入重点防汛期,为确保全乡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地水库、山塘要严格实行专人监管,确保汛期安全运行,要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救灾准备工作。根据上级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对今年的防汛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望各村及相关单位认真落实。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乡干部群众一定要增强水患意识,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进一步提高对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年的雨水季节较长,大暴雨天气出现较多,因此全乡的干部群众要有充分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的思想准备,防汛期间的人员、经费、物资要配足配齐。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全乡山塘、水库实行领导负责制和专人监管。在防汛期间,乡、村及相关单位要安排领导值班,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服从调度、注意蓄水
全乡小型水库要按照县渡汛计划控制蓄水量的标准要求,小山塘、各民营山塘水库(投入使用和在建的)管理问题,分两个阶段进行调度:主汛期从 3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后汛期从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蓄水情况和山塘水库存在的问题,在主汛期腾出库容,限制水位。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抢修,消除隐患,做到汛期运行万无一失。
落实防汛队伍及防汛物资
各村要迅速落实组建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每村50人以上,并于 3 月底前上报乡政府办公室,防汛物资在 4 月初前运往水库安全地。
严肃纪律,健全值班制度
在防汛期间,乡、村要安排值班领导,切实履行防汛职责,严守防汛纪律,违者按《防洪法》进行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要强化责任管理,严格执行乡防汛工作的所有制度及规定,以确保我乡所辖范围内山塘、水库不出问题,安全渡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根据上级政府及县教体局工作安排,为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细致排查我乡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各校园领导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我乡大局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多方创造条件,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段村乡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将我乡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调整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详情如下:
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
组 长:(乡校长)
成 员:(文教室安全专管)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校“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定期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对自查的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继续健全和完善校园的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坚持节假日门卫和教师值班制度。
3.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修订,尤其对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4.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县教体局的要求,积极与派出所、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5.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卫生救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校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6.继续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提供有利条件,协调好法制辅导员与本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专题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7.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保卫室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严重威胁学校和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请求挂牌督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8.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大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20xx年使创建“平安校园” 工作再上新高度。
9.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安保工作。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值班工作,各单位配备安保器具、报警器,监控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值班。文教室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工作督查,以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0.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各校明确一名报告员,自20xx年10月31日起,每天下午4:00前将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情况向文教室何老师汇报(电话:重大事情及时向文教室主要领导及县教体局和乡政府报告。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科研五年发展规划为指导,依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中学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陕西教育局“教科研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师能和教科研水平,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强化“科研兴教、科研强校”的意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素养和文化知识素养,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多元化校本培训,培养能满足现代教育发展要求的研究型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获得可持续提升。
1、课题研究:开展“教师教育科研常识”的专题讲座、讨论,邀请专家指导和引领,力争有1~2个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围绕主课题立数个县级、校级子课题;做好自治区级、市级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和结题工作;做到使每位教师都具有教科研常识,创造人人参与课题研究的学习型校园。
2、教师培训:依据计划,按照以“整体推进、分层发展、协同优化”的基本策略,通过多形式、广渠道、大强度推进教师培训,20xx年做到每位教师通过校本培训24课时以上,分层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达人均24课时以上。通过校本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力争每个专业30%的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10%以上的教师成为市级专业骨干,5名以上教师成为石嘴山市学校知名教师。通过师徒结对、教师定期继续教育培训,增加学校专业化的培训,“研究型”教师比例达85%以上。
三、组织机构
组长:薛建
副组长:朱欣荣
成员:常江涛 韩瑞
四、具体措施和工作
1、营造科研氛围,强化教育科研作用
通过宣传、参与、督促、检查等措施,强势推进,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教育科研是实践先进理论,是解决教学教育实际的、现实的问题,是提高教育教学效益的最佳路径,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全体教师相信科研、依靠科研,主动的参与科研。比如:开展学习教科研培训活动,每月两周星期五下午为教师的学习时间,形式多样。再比如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邀请专家、领导来校指导,以教研组为单位一年外出学习一次。再如为教研组订阅《信息快教科研讯息报》,让教师了解教育最新信息。
2、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科研管理工作
依据《榆林市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与工作条例》、《20xx年榆阳区教育局工作要点》和我校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镇川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条例》,制订学校20xx年校本培训计划,将教科研有关工作序列化、常规化,“到什么点就做什么事”,利于教师早明确、早准备,提高科研工作质量。
3、普及课题研究常识,促进教师课题研究意识
教师课题研究氛围不浓,极大原因是因为教师不懂、不会,觉得层次高深,难度系数大。如果普及课题研究常识,比如每位教师都了解教育科研的一般过程和方法,以及课题研究是解决现实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困惑与疑虑,是教学需求,是为有效教学服务,是为减轻教师负担服务,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何乐而不为呢?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师教育科研常识”专题系列讲座,做好石嘴山市xx区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工作,且及时向教师汇报课题研究内容及进程。邀请教科研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提高课题的可操作性。
4、以评比为抓手,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
学校本学期开学第2个月进行新教师的汇报课展示,举行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说课技能竞赛,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专业课教师技能操作评比,
在评比、竞赛中激励教师不断学习,强化教学技能的训练,提高教师的自我素质。
五、工作具体安排
1、理论业务学习:
a、每学期分发1本业务学习笔记,开放教师阅览室,为每位教师业务理论学习搭建学习信息平台。
b、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教科研培训的活动,邀请领导、专家来校进行《师《课题研究》、等专题讲座或校内教师教学研讨。
2、专业技能提高:
a、师徒结对,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强化青年教师的成长。
b、以活动为载体,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开展新教师的汇报课活动,开展教师基本功竞赛,教师的教学技能优质课、说课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评比,专业课教师的技能操作竞赛,开展教研组每月一节的研讨课,一学期两周的推门听课和课堂教学诊断课活动。
c、落实教师定期下外出培训工作。
d、邀请其他兄弟学校教师来校指导工作。
e、收集教学设计、案例、反思等,汇编成册。
3、教研组建设
a、定期开展教研组活动:每周两节课为教研组的集体备课学习时间,每月两次教研组安排的组内交流课和评议。
b、外出学习:对于兄弟学校先进的、或具有特色的教学经验,各教研组组织一次外出学习和交流,回校后形成学习调查报告,并组织组内讨论学习。
c、学期末,各教研组对活动进行总结。
4、课题建设
a、开设“教师教育科研培训”系列专题讲座。
b、积极组织教研组、教师申报榆阳区、市级、自治区级的小型课题。
c、定期召开立项课题会议,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收集、整理课题资料。
d、成立校教育科研学术委员会,做好论文评审送交前的指导工作。
5、骨干教师培养
a、校内、校外结对培养。
b、“走出去”学习。
c、写教学反思,对当前教育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
6、研究型教师的培养
a、定期下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培训。
b、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教学科研的研讨氛围。
7、评比
对于本次学校以上的校本培训为主的教科研活动中,评比出学期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研组,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乡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站应加强对动物疫情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监测。
3、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群时,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
(二)疫情预警依照动物疫情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乡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四、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动物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局,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疫情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二)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方案。
(5)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7)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8)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9)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优良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素质和场镇文明程度,使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实现经常性、服务性、制度性。根据20xx年度我镇总体工作思路,特制定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场镇垃圾全面清除。
辖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到位,地面无明显污迹,无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无卫生死角。
2、基础设施规范整洁。
场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环境洁净有序,绿化美观。沿街建筑物、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3、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二、工作内容
以主次干道、居住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等为重点,着力治理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建渣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场镇部分路段“脏、乱、差”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辖区环境
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增补、更新街路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除河道、沟渠两岸及其中的垃圾污物;取缔违规占道市场、沿街流动摊贩,清理店外摆放和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加强“门前五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广场、车站周边和商业街、居民区内的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二)全面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镇政府和镇级各单位要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三)全面改善居民区卫生环境
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现象,清理院区、绿地等场所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四)全面整治施工场所和集贸市场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整齐堆放物料;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
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点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占道经营现象。
(五)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营造出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氛围,鼓励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配合
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我镇场镇环境卫生工作,镇属部门和居委会分别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抓好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镇属部门和居委员会按照网络化管理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使之成为促进场镇管理、营造良好秩序、提升文明程度的一项实事工程。
(三)健全机制,严格奖惩
镇属部门和居委会要建立健全保持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并通过曝光栏、有奖举报等途径,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镇整治办、镇目督办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治理工作进度情况。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活动地点
xx县烈士陵园
四、参加人员(共约人)
1.县领导;
2.民政局、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相关领导;
3.中小学生代表(人);
4.县直各单位代表(人);
5.志愿者代表(人);
6.众兴镇(人)。
五、活动议程
1.拟请县民政局局长周成国同志主持;
2.集体向默哀;
3.请烈士陵园负责同志介绍革命英雄事迹;
4.中小学生代表献辞(中小学生各一名);
5.县领导讲话;
6.县领导带领学生代表向纪念碑献花圈;
7.组织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
六、任务分工
民政局:
1.负责祭扫活动通知文件的起草下发工作;
2.负责县领导邀请及参与活动的衔接工作;
3.负责周成国同志主持词撰写工作;
4.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审核工作;
5.负责县直各单位参与人数分配工作(与活动通知一并下发);
6.负责县领导及学生代表献花圈指挥工作;
6.负责主席台站位及参与活动人员方阵划分工作。
文明办:
1.负责县领导讲话撰写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审核工作;
3.负责祭扫活动各项任务的衔接工作。
教育局:
1.负责中小学生组织参与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撰写工作;
烈士陵园:
1.负责活动场地准备工作;
2.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撰写工作;
3.负责音响、主席台地毯花草、发言席鲜花、花圈准备工作;
4.负责革命历史博物馆解说工作;
5.负责活动现场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工作。
团县委:
负责志愿者组织工作。
县广电台、宿迁日报社泗阳记者站、新闻信息中心:
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供电局:
负责活动现场的电力保障工作。
消防大队:
负责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公安局:
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各学院,部、处、室、馆,工会、团委:
为做好期末、寒假各方面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完成,保证下学期开学后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期末、寒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期末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1月25日前组织教师进行专业自评(1月20日完成初稿,1月25日完成终稿并交主管校领导审核)。
2.各行政部门原则上从1月13日起轮休,但需在寒假完成的工作,完成后再轮休。
3.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食宿,请各教学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行李存放、保管和下学期学生住宿安排等工作。
4.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各单位对教学设施、生活设施、重点设备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做好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一定要安排人员值守,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寒假期间工作安排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工作时间为1月10日,成教院会同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函授等教学管理工作。报到和上课时间由成教院负责通知,计财处会同各教学单位做好学费的收缴工作,后勤处做好学员食宿安排等工作,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做好面授工作中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和交接工作。
3.学院办公室、保卫处要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门卫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同时要注意加强夜间的巡逻。
4.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处要保证教职工寒假期间的生活需要,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和环境清洁卫生等服务工作;要利用寒假完成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5.图书馆、收发室每周保证一定时间开放,放假前公布开放时间。
6.寒假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伊宁市须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处级干部须同时向组织人事部报备,一般干部离开伊宁市要向本单位领导请假。
7.学校值班工作正常进行,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值班。值班地点在学校WW指挥中心,联系电话:。除此之外,每天都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处理学校日常事务。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教职工2月22日报到。2月23~25日为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的报到及教师备课教案的检查工作。
2.学生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4~25日,2月26日~28日为学生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学生报到期间,学生工作部(处)要做好学生的考勤汇总工作,各学院要及时安排学生打扫卫生,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学期。
为保证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xx〕4号)和《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17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组织
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监督与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赛制要求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参赛团队项目进行遴选评审。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组成,对赛项筹备与组织工作实施全程现场监督,受理各参赛队的书面申诉,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仲裁。
二、评审原则
1.独立公正原则。专家委员会专家依据大赛规程、评审标准及要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影响。
2.统筹分组原则。统筹考虑参赛学校层次性、本专科比例,同组同一所学校的作品数不超过2件,确保不同组之间均衡性。统筹项目类型、对象及数量等因素,统筹确定参赛项目组别,进行分组评审。
3.保密与回避原则。评审专家所在学校的项目不在本组,评审项目中隐去参赛学校信息、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信息。
评审专家要遵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未经项目团队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传播参赛创业计划书内容或将其用于商业目的。要对评审工作严格保密,未经大赛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透漏评审工作细节。
4.突出创新性原则。要求项目具有原创新,突出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5.市场导向原则。大赛突出参赛项目的商业性和市场价值,激励并引导参赛项目“走出赛场,进入市场”,促进项目落地转化。
三、评审环节
1.主赛第一轮:289项入围项目进130项(前72名进入现场答辩,后58名为铜奖获得项目)。
(1)时间:20xx年8月23日—8月25日
(2)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分组网络评审
(3)评审流程及内容:①将入围项目分为两类,其中创意类分成3组,实践类分成2组。②创意组以创意设计项目计划书为评审依据。实践组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的创业项目计划书为评审依据。计划书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4)评审结果:前72名晋级下一轮比赛,直接产生58名铜奖获得项目,其中实践组项目占一定比例。比赛结果于8月27日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站()公布。
2.主赛第二轮:72进M项,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前15名为金奖,16名至58名为银奖,59名至72名为铜奖。
(1)时间:20xx年8月29日(星期六)全天
(2)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恕园12号楼3楼
(3)评审方式:团队分组答辩
(4)评审流程及内容:①参赛团队经前期抽签确定分组及出场顺序,在指定场地依次进行分组答辩(共3组)。②参赛团队进行项目陈述,并回答评审专家提问。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问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③项目陈述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5)评审结果:72进M项,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前15名为金奖,16名至58名为银奖,59名至72名为铜奖。比赛结果于8月29日晚在浙江省大学科技竞赛网()公布。
3.公开答辩环节、颁奖及闭幕式:根据现场答辩综合表现遴选4支团队进行公开答辩环节,颁奖典礼及闭幕式。
(1)时间:20xx年8月30日(星期日)上午
(2)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恕园7号楼500座报告厅
(3)展示方式:公开答辩
(4)评审流程及内容:①A.项目展示,参赛团队依次进行项目展示,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8分钟。B.评审专家提问,评审专家向参赛团队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7分钟。C.项目点评,评审专家对路演项目进行点评,点评时间不超过3分钟。
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铁腕治霾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把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相关行业的新注册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违法行为;切实摸清涉污企业基本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霾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注册程序,把好准入门槛,依托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牵头单位:注册分局)
(二)依法开展抽检。要加强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相关的成品油、农资抽检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及时查处不合格商品。(牵头单位:市场科、市场分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配合质监部门对“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燃煤锅炉点进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流入市场,摸清本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分局、市场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严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住管(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取缔和查处在“禁煤区”内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对发现市场主体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处理。(牵头单位:企个科)
(五)促进诚信经营。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经营。要督促引导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按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科)
(六)保护消费权益。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涉及成品油、煤炭、农资等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消费投诉,要迅速反应,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消保科)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污减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业务科室带头干的工作机制,实施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污减霾的政策措施和防范知识,增强社会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市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信息。市局各相关科室,请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工作督查,及时收集汇总业务数据,按分工填写《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局市场科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