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物资保障方案(通用20篇)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x 月 20 日, 县通报 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 乡 村 庄、 农商行等 13 处区域为封控区、 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 x 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 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 x 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
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 7 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三、部门分工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四、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 2 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五、其他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
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 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 8 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 加强信息报送。自 4 月 21 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 15:00 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应急协调作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根据《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义乌市商务局关于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义应急[20__]5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中央、省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良好、保障有力。强化工作联动,确保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所需物资得到及时、高效地调运配送。
三、工作内容
成立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成伟、董庆
成员:吴海鸿、刘海涛、俞思剑、龚丽诗
实时动态掌握我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动用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物资,并向市商务局及物资接收地发出调拨、接收指令(包括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和接收地点等)。协调组织救灾物资供应、发放、储备,积极配合协同应对处理新冠肺炎疫情。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天津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管理制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运输保障范围
(一)重要农产品
种子、种畜禽、仔畜雏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粮食、蔬菜、水果、商品畜禽、屠宰厂(场)屠宰加工的畜产品、鲜活水产品、生鲜乳等群众生活资料。
由市农业农村委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产品名称等信息。
(二)重要生活物品
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含日用品)、物资等。
由市商务局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品种类等信息。
(三)重要防疫和生产物资
冬奥会、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医用物资、民生紧缺物资等工业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以及可能影响国际国内产业链稳定、影响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业企业的'重要生产物资。
由市工信局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资种类等信息。
(四)其他重要生产生活物资
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资种类等信息。
二、实施通行证管理
由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发《通行证》。
列入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正面清单且符合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的企业准予办理《通行证》。
疫情期间我市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色、并持有《通行证》的条件下,保障顺畅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一)企业申请。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二)审核报备。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申请企业的疫情防控、车辆及物品包装消杀等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向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报备。
(三)制证发证。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通行证》。市行业主管部门向申请企业发证。
天津市应急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商务局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工信局运输保障电话: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xx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二、补贴金额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三、补贴原则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办法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xx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制定的救灾应急程序及天津市有关部门救灾应急响应制定此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此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央级和市级所储备的所有救灾物资的调拨运输。
一、主要任务
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民政部、市民政局关于调拨救灾物资的指令,做到准时、安全、保质、保量、顺利地将救灾物资发送到指定地点。
二、工作原则
调运救灾物资必须坚持部门联动,按照事先已协调好的渠道,联合铁路、公路、航空,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及其它社会力量,确保救灾物资调拨顺利完成。
三、组织指挥
根据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建立不同级别的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领导、市救灾物资储备站领导共同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有关部门、储备站有关部门、运输、搬运有关人员组成。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优抚处、救灾物资储备站、铁路、公安、驻津部队、武警部队、交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两级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对外协调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协调公路、铁路运输及时向铁路部门报送运输计划,组织物资搬运人员及其它和调运物资有关的对外协调事宜。
2、物资调运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安排救灾物资的出库品种及数量,做好搬运人员的劳力分配和搬运装车计划,负责用已有的机械设备配合搬运人员将物资装车发运。
3、后勤保障组
其任务是:负责所有参加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人员的饮食饮水、办公用品使用保障通讯畅通、防寒避暑用品、雨具等其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及库区内车辆疏导等工作。
四、资金与物资保障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救灾物资的调拨任务,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应在资金及有关物质上进行必要的储备。
1、资金储备应不少于20万人民币,其用途主要为:
(1)紧急情况下垫付航空、铁路运费;
(2)公路汽车长途、短途运输费用;
(3)物资搬运费用;
(4)参加实施应急预案人员的集体饮食、饮水等费用。
(5)指挥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交通、通讯及工作相关的必要开支。
(6)在此预案执行过程中需保障的必要经费开支。
2、设备、物质保障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应储备部分应急物品以备工作之需。
(一) 设备保障
(1)3吨——5吨的叉车不少于4台;
(2)安装有通讯设备的救灾专用车辆1台;
(3)人工助力搬运设备不少于10台;
(4)电动传输设备不少于2台;
(5)对讲机10台;
(6)应急灯20台,手电筒20支;
(7)柴油1000升。
(二)物质保障
(1)军大衣100件;
(2)雨鞋、雨衣100套;
(3)睡袋20个;
(4)急救包100个;
(5)手套200付;
(6)口罩200个;
(7)其它工作、生活急需物品。
五、应急预案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共分两级,第二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四级或第三级程序。第一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二级或第一级应急程序。与天津市救灾应急二级响应相同。
二级应急预案:
1、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四级或三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应急预案启动两小时内,指挥部成员在救灾物资储备站集合,集中办公;
(2)三个工作小组成员120分钟内集中到救灾物资储备站一楼会议室领受指挥部命令;
(3)对外协调组在领受指定任务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物资调拨的方向及任务量,落实好铁路(航空、公路)运输计划;
2)120分钟内安排好公路运输车辆台次;
3)安排还不少于30人的人力搬运,车辆与人员在6个小时内进储备站开始工作;
4)协调组进驻发运单位(铁路、机场),办理运输手续,并协助装运,直至数量清点完毕,做好铅封,进入运输程序,即行撤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救灾物资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4)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 按照负责分工,明确岗位,上岗待命;
2) 检查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完毕,使其达到完好状态;
3) 按照救灾物资调拨计划,分清种类并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 根据物资所存放的位置和发运数量安排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物资的位置;
5) 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6) 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已完成。
(5)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如下工作:
1) 检查各种通讯设备、信息传输设备是否完好,并使其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2) 检查油料储备是否充足,加油设备是否达到工作状态;
3) 根据指挥部指示,准备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及用品;
4) 按所定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采购储备一定量的食物、饮水和副食品;
5) 检查并准备防寒、避暑、雨具以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品,以应急时使用;
6) 配备好作业区夜间照明设备,使其随时可以使用;
7) 负责作业区内的所有车辆的疏导工作,安排好车辆装车顺序,做好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有序,行驶畅通;
8) 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3、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救灾物资全部发运完毕,上一级组织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一级应急预案:
1、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二级或一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一级预案启动后指挥人员及各小组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外出及一切社会活动,并在90分钟内,在救灾物资储备站或指定的指挥部集合,集中办公,不准请假。三个工作小组在领受命令后,立即开始工作;
(2)对外协调组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第一时间通知铁路、航空等部门,并立即进驻,根据调拨数量,落实好装运计划;
2)90分钟内安排好陆路运输车辆台次及所需搬运人员;
3)所有车辆与搬运人员在180分钟内进入操作场地并开始工作;
4)在铁路和机场做好所有运输手续,并协助装配数量,直至铅封完毕已进入车辆编组或航班决定方可返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3)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如下工作:
1)按照责任分工,全员到作业区上岗;
2)在第一时间,立即将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到临阵状态;
3)按照调拨计划,分清种类,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根据物资的存放位置和发运数量,做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和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运物资省时、省力的科学位置;
5)8小时工作时间装车不得少于6000顶单帐篷或3000顶棉帐篷;
6)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7)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完成情况。
(4)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指挥部及作业区所在地的通讯,必须保证畅通,无关人员及因其它事务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及信息传输设备,保证工作信息随时传递;
2)储备的油料,做到在工作第一线随时可以调用;
3)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安装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以及准备其它办公用品;
4)按照实施此预案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立即采购相应量的食物、饮水及副食品;
5)配备好防寒、避暑、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随时使用;
6)夜间工作所需照明设备,达到完好无损,并配有备用品;
7)作业区内的车辆按指定顺序停放,保证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无阻;
8)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实保安力量,必须做到岗位人人负责。
(5)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上一级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为了加快医改步伐,加大医院物价管理力度,促进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医疗卫生收费标准为准则,牢固树立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的理念,创新工作,加快医改,为我院的提档升级做出贡献。
二、工作方向
全院上下迅速行动,努力打造“一二三”工程,即一个中心:以加快医改为中心;两个加强: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医院管理;三个重点:狠抓安全工作,狠抓医疗质量,狠抓人才培养。
三、工作指标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物价规定,物价标准执行率100%;及时按要求调整收费,更新比例100%。
2、指导管理本院医疗收费,定期开展培训,物价员培训率100%。
3、深入科室检查病历,核查三单一致,疏漏比例在0.1%以内,出现问题及时纠错,纠错率100%。
四、具体工作
1、建立健全物价管理机制,成立监管委员会,落实落靠责任到人。物价科及各科室物价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确保医疗物价准确到位,控制各项收费,确保不留死角。
2、收费系统、显示屏、公示栏要随时调整。及时更新医疗服务项目,新增部分和各种材料要按照省文件标准精准录入。
3、医疗保险系统要准确操作,尤其是铁保系统各项名称及价格要严格录入,力保无差错。
4、每月不定期到各科室检查收费情况,查阅病历五份以上。出现问题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相应科室立行整改,下个月抽查落实情况。
5、定期对全院物价员、复核员和跑方护士进行知识培训,确保相关知识普及到位并融会贯通。
6、各科室要定时进行自查,按照省级收费标准逐一核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7、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耐心接待物价方面投诉,解答患者的.疑问。确实有乱收费的要马上合理退费,让患者满意而归,努力消除各种医患矛盾。
五、合理建议
1、建立联合大检查制度。每季度院方牵头纪检、财会、护理站、物价科等部门,对各科室物价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出现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找科室领导谈话。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对分解项目、比照项目、重复项目、变相多收费等情况坚决予以查处。
3、经常与市物价局等部门沟通,帮助并指导我院的物价工作。
4、彻底清理整顿物价,下大力气狠抓收费。针对目前个别科室收费混乱,甚至出现患者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其他医院的总体费用的现象,患者意见很大,社会影响很不好。院方要下决心狠抓乱收费,必要时限定病种最高结算费用,严格控制收费。
5、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杜绝在物价收费中出现责任事故。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顽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肯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肯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分,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觉体温异样的顾客或超市员工,马上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掌握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开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准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枯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特地的废弃口罩等特别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全部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掌握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准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主动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
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急、货源缺乏、物流渠道不畅或选购价格异样波动现象,应准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为全面做好我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以快速、准确、科学应对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合作,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科学有序实施管控应对,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长:沈毅
第一副组长:黄伟
副组长:王山、王钟元、刘志云、周应辉、楚未平、
卞庄、丁海龙、朱彬彬、林文(常务)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财政所、公共服务办、城市管理办、公共安全办、西湖派出所、各村(管区)、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公共服务办,由骆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分设综合协调组、防控指导组、医疗救治组、综合维稳组、宣传教育组、资金管理组等6个小组,必要时根据疫情处置需要增加相应工作专班。各小组按照职责规定切实履职,积极参与会商,密切配合,确保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周小春
组员: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及其他相关疫情日常事务。
2、防控指导组
组长:骆真
组员:公共服务办全体工作人员
指导各村(管区)、社区进行疫情防控业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数据统计,及时上报防控工作的动态、全街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工作等相关事务。做好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消毒、防护物资的相关准备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刘任能
组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医务人员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出现发热病人的转移就诊准备工作,做好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核酸采样等相关工作。
4、宣传教育组
组长:唐海霞
组员:信息办相关工作人员
负责疫情舆论的引导,传达有关政策宣传工作。
5、综合维稳组
组长:彭滨涛
组员:城管办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排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应急处理各类因疫情产生的突发状况、矛盾纠纷;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转诊工作,保障全街社会稳定。
6、资金管理组
组长:瞿畅
组员: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
负责做好疫情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1、预检分诊准备。加强门诊医务人员培训,做好发热患者排查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以备发热患者临时隔离需要。
2、核酸检测及采样场所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村(管区)、社区负责做好准备工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从采样、送样到检测全过程操作的规范性,至少要培训掌握鼻拭子、咽拭子的规范采集能力及采集标本的规范保存和运输的人员不少于110名。各社区(村)按照每个居民小区设置不少于3个核酸采样场所做好场地预留和准备工作。
3、医疗防护物资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配合,做好物资准备工作,根据疫情走势合理动态做好医疗资源储备。根据辖区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物资。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物资,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4、隔离场所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准备具备隔离条件场所,分别作为密切接触者人员、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隔离点,街道本级按不少于50间提前做好准备,并做好安保、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和准备到位。
5、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队伍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数据分析组、各村(管区)、社区共同负责,街道组建由疾控人员(或经培训合格的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人员)、公安人员、大数据分析人员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联合调查组,不少于2支队伍,建立到位、培训到位。按照每个社区(村)3—5人标准储备流调协查员,由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人员组成,建立人员名册,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不少于4人规模,准备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消毒处置指导。每社区(村)按3—5人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工作。
6、心理疏导服务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心理疏导部署工作,在区心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指导培训下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搭建由街道和村(管区)、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社工、家庭医生、网格员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
7、疫情防控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与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准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
8、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村(管区)、社区配合,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四、应急措施
1、快速开展疫情处置。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指挥调度,各村(管区)、社区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紧急部署,联合相关部门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赶赴出现情况的区域开展情况调查,启动场所管控、楼栋管控、单位管控、小区管控,必要时启动社区管控。
2、开展部门协同处置。西湖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等部门根据需要协助开展信息采集、传染源追踪等工作,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
3、强化“防输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等作用,强化对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内涉疫地区来岳人员的摸排,加强信息双向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工作台账。
4、加强境外人员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闭环转运、五包一,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摸清来岳时间、航班号,对境外人员统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两次核酸检测。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向全街辖区内居民提倡讲卫生、戴口罩,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保持一米线人际物理距离,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和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2、加大资金投入。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保障医疗物资动态储备。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组织培训演练。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结合辖区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对新冠肺炎疫情报告、院感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等知识开展重点培训,加强对企事业、特殊场所、社区等相关人员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要积极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开展应急演练,查漏补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街道防控指挥部将适时对各社区(村)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
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县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县城区农贸市场防控工作包联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市场监管所长包区、工作人员蹲点”工作机制,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农贸市场分成六个小组,各小组要加大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分组情况如下: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对进入农贸市场人员的管控措施1.对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等工作,并做好记录。2.每天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开展全面消毒和做好记录。3.在各市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所有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必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进入人员,进行防控与巡查劝导工作,并按照程序上报社区。
(二)做好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市场保洁员每天打扫冲洗市场,全天候保洁。每天开展全面消毒,不留死角,并做好记录。市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早上7点钟到位,市场关闭才能离开市场,保持监管的常态,维护好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宣传普及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和防病能力。指导经营户做好自身防护。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值守人员无故、不请假、临时脱岗不报告的.,发现一次聘请人员扣除80元每天的报酬,我局值守人员发现一次扣除100元的待遇,并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农贸市场管理方值守人员发现一次,将相关情况通报到农贸市场管理方公司,由管理公司执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报酬。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七、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为认真实施市综治办统一部署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净化医院周边环境,巩固、深化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成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盛市综治办创建活动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医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及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医院及周边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整洁、优美、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以治理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为重点,按照“提前介入、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驱赶医院门前小广告散发者,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严重影响医院周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医院周边环境安静、整洁,道路畅通。
三、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荣
副组长:李玉才
组员:王亚平、曹祥国、杨焕荣、沈家文、左平、康志新、高新良、耿成军及天宁街道、兰陵街道、南大街街道分管城管的负责同志。
各区大队分别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中医院)周边的无证摊贩、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张贴散发虚假广告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市支队直属大队、公安综合执法一、二大队,认真配合各区大队整治工作,并组织必要的整治活动,督察大队承担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局宣传法规处跟踪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宣传教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由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常州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相关区大队、街道负责人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统一部署。各执法队伍要统一认识、全力投入。向医院周边的居民、商家、违法经营者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净化医院周边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方面,制定整治计划,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执法队伍根据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依据职能,想方设法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医院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广告等严重影响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执法队伍要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高水平”长效管理要求,强化各项措施,严格执法管理,全面提高医院周边的城市管理水平。对整治后的成果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抓好巩固和提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7月30日)。
在市综治办进行验收前,市局领导将对医院周边市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纳入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各区大队于7月18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支队办公室。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区大队、街道要迅速拿出整治方案,要精心组织,快速启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视为己责配合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
2.加强城管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单等,向医院周边违法经营者、周边经营户、“五小行业”大力宣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医院周边商家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张贴整治通告,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要通过不间断的.集中整治、高频率的巡查执法、定人看守的驻点管理,强化早、中、晚高峰时段管理,使无证商贩无机可乘,使违法行为没有得手的空间。对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违法经营者、违法搭建者、散发广告者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和处理;在整治活动中,要措施到位,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整治一处,治好一处。
4.加强督察考核。市支队督察科、各区大队督察股
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开展现场监督和效能督察,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
5.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大力弘扬以民为本的工作精神,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高效、长久的清理整治,使医院道路通畅,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让平安医院名至实归。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二、部门职责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心:120
一、基本原则
1.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统一调配。
2.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应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3.科学使用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由物控部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及仓库管理组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及管控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负责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统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三、物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日或每周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按本部门每日使用量申领,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数据管理 使用部门应建立防疫物资使用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报管控工作小组。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数据,制定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
(三)调度管理 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一般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上级部门决策。
四、物资使用情况汇报
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报内容。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 14 天内从疫区来贵阳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 120 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动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3、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 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4、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mg/L~500mg/L)擦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洗净。
6、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漶网等进行清洁、消毒 2 次以上。
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 1 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漫泡消毒。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 1 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用七步洗手法清洁双手,步骤如下:一是洗手掌(内)流水湿润双手,凃抹洗手液(或肥皂),掌心相对,手指并找相互揉搓;二是洗背侧指缝(外):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三是洗掌侧指缝(夹):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四是洗指背(弓):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五是洗拇指(大):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六是洗指尖(立):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七是洗手腕、手臂(腕):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 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一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到隔离不隔“爱”。
一保安全生产。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贵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贵阳市应急规字〔20__〕1 号)的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镇党委书记周少雄担任组长,葛高烽、吴海滨任副组长,张潮、黄丹娣、楼泽勇、杨狄、吴驰、郭迪飞、季垲、寿远超、傅澍湘、李志苗、李建华、屠家威等同志为机构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吴海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各相关职能办、站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钉钉、传真)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职能办、站所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三楼“四个平台”指挥室。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疫情信息和疫情流行区回诸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市卫健局,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姚江派出所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市卫健局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统战线。由杨狄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负面对象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郭迪飞同志牵头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协助做好因公感染新冠肺炎工作人员的工伤评定工作,落实相关待遇补助;对节后企业返工回流人员进行摸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由李志苗同志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开展饲养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疫情监测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疫情情况;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由吴海滨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做好出租房外来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及时联系派出所进行处置各行政村(社区)在摸排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外来人员或房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由屠家威同志牵头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所开展非法活禽、野生动物等交易的整治行动。
(八)市场监管局姚江所。由王颖同志牵头负责,监督管理疫情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加强对所有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督促市场举办者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禽类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非法活禽等交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市场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场所的清洁消毒,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行为。
(九)各驻村指导分中心。由黄丹娣同志牵头负责,督促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及时进行人员摸排和信息日报,并将信息于每日下午4:00前汇总上报至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包村领导负责对所包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落实;驻村(社区)干部做好所驻村(社区)相关人员的摸排、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村民的宣传告知工作。
(十)各行政村(社区)。由各包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全面开展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的信息摸排和信息日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落实在家进行隔离医学的防控要求;负责村(社区)内出租房外来人口的摸排工作;督促本村(社区)农贸市场举办者对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协助镇政府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积极组织本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告示张贴并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配合镇政府、派出所、姚江镇中心卫生院落实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查、相关场所、人员的隔离、疫点、疫区的封锁等防控措施。
(十一)姚江派出所。由寿远超同志牵头负责,派员参加摸排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通畅,协助相关站所依法追踪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隔离措施;配合镇政府进村入户对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通过流动人口暂住证办理情况和反馈下来的大数据,及时汇总反馈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相关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打击造谣者;协助农业农村办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
(十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组织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疫情常规检测工作;下派社区医生对各村(社区)疫情流行区人员信息和重点人员进行摸排跟踪,并按照摸排小组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派出所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全面完成医护人员防护级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医务人员培训等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健康宣教,并通过上门随访、视频通话等方式对疫情流行地区返诸人员进行健康随访;落实居家医学隔离措施,按照防控要求由医务人员每日对隔离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做好隔离点随时消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污水、医疗废物等处置工作。
四、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发生疫情防控时,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镇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疫情防控及苗头报告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三)培训与演练。加强辖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
(四)物资、经费保障。制定落实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机制。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镇宣传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镇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队长(副队长)、村支监三委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朱碧昌(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田杰、沈旭艳、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登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喻代军、王铭辉、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石军、帅信波、李张杰、冯贵富、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王万能(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方邯丽、冯贵富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王腾飞(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朱碧昌、沈旭艳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Ⅲ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Ⅱ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食品类: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盐、饼干、方便面、矿泉水、奶粉等;
生活用品类: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应急灯、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等;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协调小组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抢险救灾物资任务数量;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二)地方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供应协调小组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三)应急物资保障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