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管理方案(精选17篇)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随着汽车的普及,私家车数量剧增,小区停车场配套设施不足,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车位规划,导致居住小区停车难现象突出。
小区停车现状:
1、车多位少导致停车难,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业主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出车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缓慢。
3、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出现停车纠纷。
影响
1、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形象和环境,有些还会损害小区绿化。
2、小区出入口通行缓慢,影响门口道路通行,从而易引发交通拥堵。
3、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大多是只收费不管理,停车场车辆出现事故问题无人问责。
解决方案
1、建设立体车库,增加停车位
立体车库具有占地少、车辆排列紧凑的优点,可利用小区的空地,进行建设。在对绿化影响最小的前提下,满足更多的停车需求。
2、安装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出入口车辆进出效率
目前最先进的车牌识别系统,进出场不需要停车刷卡,而是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实现不停车进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停车场管理
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团队做,停车场管理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关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员可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车场及业主车辆安全。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八、停车场管理规定须悬挂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20__〕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__〕705号)和泉州市平安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平安泉州建设,进一步规范物业保安管理,切实提高住宅小区防范水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作用,健全完善物业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物业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物业保安队伍在维护全市住宅小区治安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市“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公室(简称“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由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联络、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也应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和保安员的监督管理。县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保安监管队伍建设,派出所要将管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民警。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受理辖区内物业保安员备案、信息采集和保安员的考试报名相关工作;检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着装、门岗值守、制度执行及保安员持证上岗情况,积极受理保安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依法保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保安员安全防范技能竞赛、消防演练、反盗窃和自我保护训练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可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相关工作及其服务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1.加强物业保安队伍相关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物业保安员参加《保安员证》报名考试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物业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升物业保安队伍综合素质。
2.推进智慧保安监管系统建设,加强物业保安员信息采集、录入、比对,积极开展智慧保安监管系统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信息系统客户端的推广应用工作。
3.加强物业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提供保安服务活动,规范物业保安服务市场。重点检查住宅小区物业保安员以下履职情况:一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二是门岗值守和制度执行情况;三是装备配备情况;四是巡查情况;五是技防设施使用和保养情况等。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况:一是未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二是以挂靠、承包、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尤其是咨询公司、劳务中介等违规外派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的;三是在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四是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五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处罚,同时抄告住建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把规范物业保安服务活动纳入行业检查和监督内容,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项目评优等工作相挂钩。
2.指导、督促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或撤销备案及做好保安员基础信息(含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采集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推进物业保安队伍参加《保安员证》培训考试工作,实行物业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升物业保安员的履职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招聘保安员和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的监管。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保安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各物业小区的主要执勤岗位必须聘请责任心强、形象佳的保安员值岗,杜绝站姿不正、坐姿不端、有损保安员形象及超龄人员上岗。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全面部署规范物业保安管理专项行动,落实各组织实施单位责任人、联络员。根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和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意识及责任意识。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力度,组织物业保安队伍参加《保安员证》报名培训考试工作,大力推进物业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集中清理整治物业保安服务市场,严厉打击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提供保安服务活动,特别是跨区域、超范围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清理规范物业保安员管理,尤其是一些单位招聘不符合保安员条件人员,规范物业保安服务市场。三是加快推动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同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活动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物业保安员的履职情况和就业轨迹等动态信息,加强物业保安员的招录、使用和清退工作的管理。四是积极开展物业保安和社区保安队伍联勤联防试点工作,及时分析和协调解决难点问题,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回顾总结前阶段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并在下阶段工作中针对性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扎实做好物业保安员信息采集、储存、管理、传输和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大物业保安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适时总结、推广物业保安和社区保安队伍联勤联防工作经验。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本系统、本地区开展“规范物业保安管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自查自评。“市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小区”物业企业信用评价验收评比内容。同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本市物业保安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平安建设作为保障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平安建设取得预期成效。要根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上下联动、加强条块结合,逐步建立“依法监管、综合施策、部门配合、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总结提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宣传,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加强交流推广,并积极挖掘、宣传物业保安员在维护居民住宅小区治安秩序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争取广大群众对物业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和汇总工作情况。即日起至11月底,各县(市、区)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要汇总情况,于每月3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一.小区绿地养护管理
小区绿化完成后,要达到长期满意的效果,必须及时进行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小区绿地具体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养护工作。绿化养护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养护人员应先进行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养护技术的实施
要保证良好的绿化效果,使花木生长旺盛,养护工作必须长期不间断地进行,主要有以下内容:
2.1浇水
不同品种的植物需水量不同,不同季节植物需水量也不同,浇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掌握。一般杨柳类要多浇勤浇,松柏类则不宜勤浇,新栽的小树也应适当多浇一些,不同气候条件下浇水量也应适当调整,夏季温度高、蒸发快,应适当加大浇水量;入秋后阳光减弱,蒸发少时可适当少浇,阴雨天气、半荫环境可少浇或不浇。
一般树木种植后在每年3、4、5、6、9、11月各浇一次水,浇水时要一次浇透,切忌仅湿表土。乔木最少连续浇水3~5年,灌木5年,土质不好的应延长,树木长大后可逐年减少浇水次数,长成大树后可不浇水或一年只浇1~2次。
2.2施肥
植物长期在固定位置上生长,常年吸收该地地点周围的养分,如不及时补充,就会造成养分减少或枯竭,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及时施肥就成了养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小区绿地中植物种类较多,施肥时应根据不同的植物品种、生长阶段选择不同的肥料和不同的用量。施肥时一般应把肥料埋于10~40cm深的土层中,以利于肥料渗入地下,减少肥料的流失量。
2.3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是保证树木形成良好树形,提高赏观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养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基本方法主要是疏枝、短截、剥芽三种。
疏枝,就是将一部分生长过密的、无用的`、生长不良的枝条剪除,以保证树木健壮生长,扩大树冠,形成美观的树姿。疏枝时要按照先大枝、后中枝、再小枝的顺序进行,全面考虑当前树形和长远骨架后再动手。剪口或锯口要紧贴母枝,不能留橛,以利于伤口愈合。保留的领导枝要直立健壮,主枝斜生角度和方向好,侧枝、小枝合理展开,树姿矮健。
短截,是将枝条从中间剪去一部分,以抑制它的生长,促进各主枝的平衡。短截时要注意剪口下芽的方向,一般外芽向外生枝,扩大树冠,所以剪口下芽要留饱满壮芽,以保证枝条生长。
剥芽,是对新发的嫩芽或嫩枝齐根疏去,以减少过多过密的无用幼枝,使养分集中供给主枝。实质上可以理解为疏枝的一种形式,对新植的幼树和短截修剪的幼树十分必要。
2.4除草、松土
除草是将绿地中的杂草清除,保持绿地的整洁,减少杂草与树木争夺水肥养料,有利于树木的生长;同时,也清除了一些病虫的潜伏处,减少病虫害的发生机会。松土是把土壤表面松动,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达到保水、透气、增温的效果。
2.5防治病虫害
防治病虫害要根据小区绿地植物品种和当地多发的病虫害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春季是病虫害的多发季节,要重点治理;夏季主要注意防治危害叶面的害虫;秋冬季注意杀死越冬虫卵成虫,为来年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为有效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为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2.3万个以上。到20__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围绕基本停车需求、出行停车需求、停车换乘需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解决停车换乘需求。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
保障沧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量稳步增长,今年内,路内泊位施划在原有4000个基础上再施划不少于1500个。加快推进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和新华路公共停车场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心医院(水专院区)、市人民医院(本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区院区)停车场项目。〔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服务质量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我市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全市统建一套智慧泊车平台”,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的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及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开放覆盖面,并在全市复制推广。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1.创新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宽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停车收费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项目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20项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上午9:00—11:00检查一次,随坏随修。
由维修员按专业操作规程实施。
1.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灯具技术标准。
灯泡正常使用。灯柱、座、灯罩管井、完好,完好率达99%以上。
绿化景观养护
花草修剪补种、施肥浇灌。景观建筑小品养护。
每日养护、急时修补、修复。
环境、花木、景观及建筑小品养护和管理。
大厦园林绿化、景观养护标准:
1.保持观赏效果。
2.绿化补种率98%以上
沟渠、池井
雨水井、口污水井、化粪池、阀门井。
每月20日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由维修员按作业规程实施维修。
1.井内无积物、井壁无脱落。
2.化粪池口及分隔地无堵塞。
3.井盖标志清晰。
4.井盖完好率100%。
5.无缺损、少污迹。
6.无堵塞。
休闲文体设施及公共标识
座椅等设施以及标识牌、警示牌。
每周三检查一次,发一现问题及时维修。由维修员实施维修。
1.标志清楚无污迹。
2.安放牢固。
3.无锈蚀、断裂。
4.标志完好率100%。
5.标志无损坏、休闲设施完好率100%。
消防设施
1.疏散标志的维护。2.室内消防栓、箱的维护检修。
1.消防标志随坏随修.2.每年夏季和秋季对消防带凉晒一次。
1.维修人员对应负责。2.消防系统主要设备每年春季试运行一次。
消防设施保养规范
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机电设备
1.日常机电设备零部件、易损件维修更换。
2.电梯日常维保。
3.柴油发电机日常维保。
4.每月检查设备一次。
5.每季检查开关灵敏度及开关坚固件完好情况。
6.年检电源切换及自动保护装置。
7.柴发机每月15日试运行10分钟。
8.由管理处负责人组织实施。
9.重大设备按相关标准进行大修。
各项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规范。
1.运行正常安全。
2.设备完好率98%
管理原则
1.遵循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规章,认真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推行“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建立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新型物业管理合同关系。
3.在公司领导下不断完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展示“绅帝物业”的真情服务与专业管理的精髓。
4.树立“管理、服务出效益”的经营理念。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断提出更新的要求,安全管理是物业管理中最敏感、最重要、最为业主所关注的工作,只有安居才能乐业,这是大家共同的心理,为业主营造一个平安、舒适、和谐的社区,也是我们物管企业的服务宗旨。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已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轨道。同时采用人性化、智能化管理也是物业行业发展新趋势。其中小区封闭式管理也是小区科学管理有效措施之一。
二、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的重要性:
1、xx小区位于文化东路东首,面积较大,进出小区的人员及各种车辆多。周边为商业街,东面临居民楼的院墙较矮,均给小区治安带来安全隐患,治安管理压力较大,广大业主有进一步改善目前治安状况的强烈需求。
2、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出入,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社区治安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最大程度的降低社区治安隐患,能切实有效地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
3、小区封闭式管理已被社会普遍认可,如果xx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成功,能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档次,进而再一次提升xx小区的社会知名度,意义深远。
三、具体做法(整个小区实施的是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人员、车辆进出管理
1、小区南门、西门全天开放,北门封闭。小区秩序维护队员24小时执勤,对出入的可疑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盘查和登记。
2、人员、车辆出入使用智能IC卡门禁一卡通系统,实现小区的车辆出入管理、门禁管理、对讲防盗控制。办理智能IC卡,业主及其车辆刷卡进出,小区大门、单元对讲门实现一卡通。鉴于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业主及其家属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人员进出IC卡;业主凭购买车位合同、地上停车位使用协议等有效证件办理车辆进出IC卡。
3、充分利用小区功能完善、设备先进的闭路监控及周边报警系统,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取证能力,为小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4、外来人员需通过对讲,经业主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
5、经业主或物管部同意,外来车辆在出入口需领取《小区临时停车证》方可进入。外来车辆需经秩序维护队员引导有序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并且外来车辆停放超过30分钟以上,开始计时计价收取停车费。出小区时,交回《小区临时停车证》。
6、业主如有装修,装修人员出入需凭物管部所发的《小区临时出入证》(证上有装修人员照片),装修人员在小区走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否则秩序维护队员将给予警告或复查。
(二)严格进行车辆管理
1、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嘀,不得随意紧急刹车和在小区练习驾驶。
2、业主要按自己购买的车位规范停放车辆,禁止在地下车库存放杂物。
3、地下车库日常用于车辆停放使用,禁止在车库内散步、遛狗、打球等活动。
4、车辆进出地下车库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下。严格按行驶标示出入。
5、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地下车库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外来车辆要进行收费停放。
6、地面车辆必须在小区地面非主干道划线指定位置停放。业主要按自己的车位,配合秩序维护人员规范地停放自己车辆。
7、地下车库及地上车位先满足业主及其家属名下常驻车辆使用后,满足业主使用的其他所有权车辆。
8、严格控制地下车库非车位购买人私自安装车位锁的行为,如有非车位购买人私自安装的车位锁由物业公司负责拆除。不符合本管理办法停放的车辆由物业公司协助相关执法机构拖走。业主要按自己购买的车位,配合维秩人员规范的停放好自己车辆。
(三)巡逻管理
秩序维护队员进行定时与不定时巡逻,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对违规进入小区的闲散人员规劝其离开。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及时通知车主,以避免影响小区正常的秩序。
(四)监控管理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器材正常使用,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迅速处理,并定时、定位、定人作好记录和录像,对发生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需要解决的问题:
xx小区无论从所处地理以及人文环境、行业管理、社区阶层等方面,都有它的特殊性,实施封闭式管理由于工作面广量大,必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另外,我们在具体操作实施封闭式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既而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综合以上因素,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目前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接管时所发现的小区智能化设备前期遗留问题急待解决(详见附件)。如进行封闭式管理首先要保证小区安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小区智能化设备目前的状况无法实现其应有的功能。针对这一现状,我们从专业角度提出了解决方案(详见附件),方案的实施和所需资金需由业主委员会落实。
2、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业主已习惯多年来的管理模式,在实施封闭式管理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少数业主的不配合甚至抵制现象。另外,外来人员可能会在实际管理中会与现场工作人员产生摩擦甚至冲突。所以,完善封闭式管理工作有一个较长的磨合期,关键是能平稳坚持下去,更需要一个长期的运作过程。尤其是实施初期,业主(流动人员、车辆管理)还需一个适应的过程,实际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甚至还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为了防止管理局面的可能失控,除了我们要做好大量的细致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之外,还需要业主委员会协助做好宣传、解释等协调工作,发动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工作。
为确保施工现场。 生活区。 办公场所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各公司全体人员度过一个欢乐、和谐、吉祥、平安的新春佳节,现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预计春节放假时间:
20xx年1月25日—20xx年2月15日, 全体放假,2月26日收假。
二、节前全方位安全大检查: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制,确保春节期间公司的财产安全;
2、各部门、班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清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对防火、防盗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放假前整改完毕;
4、对现场区域建筑周围的废旧物品、垃圾等进行清理,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保障保卫人员巡逻道路畅通;
5、检查监控系统,检查所有摄像头的清洁卫生,保证春节期间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逐一检查生产、生活用电的线路、开关、配电屏以及室外照明等设施并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7、检查厂区四周围墙是否牢固,防盗功能是否良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三、放假期间安保措施:
1、2月9日8:30分由综合部、生产部、财务部、技术中心组织相关人员会同云万公司负责人对厂区内各重点部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对隐患部位当场进行整改;
2、仓库、车间、食堂、宿舍等门锁经云万公司安保人员确认后贴上封条,钥匙由各部门主管进行封存;
3、对平常由云万公司安保人员保管的车辆、发电机、水泵房钥匙等按往常存放的位置进行封存;
4、放假期间在厂区的西北角、东北角、酒精库门口、宿舍大门口等位置临时配置干粉灭火器各4具,以应对突发情况。
四、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勤巡逻、勤观察、勤汇报,并作好记录;
2、保安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包括双方公司的值班领导巡查、检查一律要作好记录。
3、春节期间保安值班人员严禁进行酗酒,赌博等活动,严禁在厂区内滞留无关人员;
4、春节期间公司任何物资禁止进出厂,特殊情况必须有云南凤凰纸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和带班领导监督;
5、值班领导在春节期间,将对安保人员值班巡逻情况、落实安全制度情况以及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6、对已封存的`钥匙必须经云南凤凰纸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和在带班领导监督下才能拆封启用;
7、对在厂区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要进行耐心劝导和有效的制止,不听劝阻的,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昭通市云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导;
8、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做到合理处置,及时报警,及时汇报;
9、春节期间,云南凤凰纸制品有限公司和《云万公司》派遣到我公司的员工,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放假期间工作安排:
1、按《协议》规定,放假期间由昭通市云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负责云南凤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昭通市云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云南凤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财产安全;
2、昭通市云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安保人员应遵守双方公司的制度,服从双方公司的管理和指挥;
3、昭通市云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安保人员应按照《20xx春节保卫人员值班表》进行安保工作;
4、云南凤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带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并按《20xx春节值班表》对安保工作进行巡查、抽查。
为落实市《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xx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应对严峻疫情形势,坚决落实“外防输出、内防扩散”“严格管控、措施到位”的小区封闭管控原则,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迅速启动封闭
疫情发生后,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属地街道应迅速明确封闭等级、封闭范围、起始时间、管控要求、组织架构等内容,经防疫指挥部批准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小区封闭管控工作。
二、突出主体责任
小区封闭工作由属地街道牵头抓总,承担主体责任。人社、农业农村、卫健、商务、住建、公安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三、明确管控原则
疾控部门确定小区出现呈阳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将信息推送至社区,街道组织社区迅速启动封闭管控措施,协助转运人员,及时对小区内各类通道及相关公共设施进行消杀。小区居民全部居家隔离,严格做到里不出,外不进,每家每户入户门和小区楼道入口全部张贴封条,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对隔离人员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记录,每三天采集一次核酸。小区只保留1个人车出入口,进出小区防疫工作人员要测温登记并采取二级防护措施,工作车辆要登记、消杀。小区内部商业网点全部停业并张贴封条。由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组成“三包一”巡查组,对小区路街进行不间断巡查,对不配合封闭管控人员进行疏导教育,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建立并落实物资供应和医疗保障机制。
四、强化保障措施
1、成立区、街两级工作专班,下设封闭管控、物资保障、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组。
2、落实街道、社区、小区、单元楼、楼道五级具体负责人员及工作职责,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要保证每个楼道至少有1名志愿者。
3、设立小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确保随时有人接听,及时安排专人解决居民生活困难。
4、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台账,实施一对一帮扶和24小时跟踪联络机制。
5、切实加强物资供应和医疗保障,要制定及时有效的物资供应方案,建立物资供应点和供应链条,制定外出就医及药品供给方案,满足封闭小区居民生活需要。
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1)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
⑵、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办理车位凭:业主购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办理,)
(3)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
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4)车主(司机)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 入。
(2)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 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物业公司××小区管理处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1)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
(2)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办理车位凭:业主购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办理,)
(3)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4)车主(司机)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2)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明确物业管理责任,提升物业管理效果,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xx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二、健全机制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1)星级物业项目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从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欠费;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确保管理处正式接管小区物业以后,各项工作能够稳妥有序的开展,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管理处(筹)根据物业公司与甲方的合作意向,以《物业服务合同》(草稿)和《物业管理方案》(草案)为基础,重点从清洁、保安、设备、绿化等综合服务和日常管理方面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基本筹备工作
基本筹备工作主要指管理处开办计划,通过购买、调配管理处日常运作所需的设备、用具等,使管理处具备办公和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硬件环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办公设备的配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等);
(2)日常办公用具的准备(办公用品采购、公章雕刻等);
(3)管理处工作人员的服装制作(含胸卡等);
(4)护卫、清洁等临时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宿舍、床架、床上用品等,如有需要,还应考虑以上人员的伙食,如煤气灶、煤气罐等);
(5)维修保养工具的配置。
说明:管理处(筹)应结合甲方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以上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二、制度建立工作
健全的制度是管理处规范运作的基础。管理处在接管期间应高度重视各项制度的健全工作,以公司管理部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范文本》为指导,尽快完善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未出台之前,管理处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的方法来临时规范各项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就应形成制度。具体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处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包括:主任岗位职责、副主任岗位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各基层岗位的岗位职责等。
2、管理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公文管理、印章管理、电脑管理、会议管理、财务管理、考勤管理、值班管理、收费管理、投诉管理、人事管理、维修管理、员工请休假管理、员工仪表仪容及行为规范管理、员工考核管理、员工宿舍管理等。
3、管理处清洁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清洁质量监管办法、各岗位清洁工作标准、各岗位清洁工作程序等。
4、管理处保安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保安工作管理规定、管理处保安岗位设置、各岗位工作标准、各岗位工作程序、保安巡检路线图、人员出入管理规定、人员来访接待管理规定、人员来访接待流程图、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保安装备使用管理规定、保安交接班管理规定、保安交接班程序、保安队队列训练内容及标准、文明执勤用语等。
5、管理处设备管理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设备管理规定、设备台帐、各设备的操作规程、各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各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各设备故障紧急处理措施等。
6、管理处绿化管理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绿化管理规定、绿化植物台帐、各植物的习性及养护方法、各植物的养护计划、各植物的养护记录等。
7、管理处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包括:常用电话号码、火灾应急处理程序、治安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停电应急处理程序、停水应急处理程序、水浸应急处理程序、液化石油气泄漏应急处理程序、新风机防毒应急处理程序、电梯停梯困人应急处理程序、台风应急处理程序、盗警应急处理程序、急救应急处理程序、其他应急处理程序等。
说明:管理处应根据各综合服务的外包/内管情况对各综合服务的工作手册进行相应调整。
三、员工岗前培训
管理处要针对各岗位的特点,对管理处员工(包括正式工、外聘工、临时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估,有针对性的开展岗前培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处全体员工:物业公司发展史、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小区基本情况、小区内设备(供水、供电、排水、消防、运载、弱电等)情况、甲方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各综合服务的标准及要求、常用礼仪礼节、常用礼貌用语等;
2、清洁工:清洁保养方法、清洁工作标准、清洁工作程序;
3、保安员:各岗位工作标准、各岗位工作程序及相关的管理规定学习、监控及消防系统操作培训等;
4、绿化工:绿化养护方法、绿化工作标准、绿化工作程序等;
说明:岗前培训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综合服务实施的准备工作
1、清洁准备工作
(1)外包:如清洁外包,管理处则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清洁卫生范围和标准,明确各岗位的范围及职责,制定清洁月度工作计划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即可。
(2)自管:如清洁工作由管理处自己负责,除明确各清洁岗位的范围及职责、制定清洁月度工作计划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以外,还需要进行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清洁物料准备、每月清洁物料消耗测算及跟踪、人员招聘、人员服装、岗前培训等。
2、保安准备工作(由于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均自建护卫队,故不列出外包工作内容)
(1)自卫警械、对讲机等装备的购买或调配;
(2)保安岗位设置、排班等;
(3)明确巡检时间、巡检频度、巡检路线及相应的巡检签卡的设立;
(4)强化队列训练(重点突出岗位形象训练);
(5)岗前培训。
3、绿化准备工作
(1)建立区内绿化植物台帐;
(2)绿化岗位设置、排班等;
(3)按照绿化工作标准和绿化工作程序明确每日、每周、每月、每季的绿化工作任务;
(4)岗前培训。
5、设备准备工作
(1)根据甲方提供的物业资料(如甲方未能提供资料,则需要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对区内的供电、供水(水池)、排水、弱电、运载、新风、消防、避雷、有线电视等系统的机器设备、线路和管渠走向进行实地对照,并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和设备卡片;
(2)根据各设备的运行、使用状况,制定合理的保养、维修及定期检查计划;
(3)根据各设备的情况,做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4)岗前培训。
6、停车场及整改建议
(1)停车场管理。熟悉区内车辆的号牌、车型、车主姓名及单位,对停车场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防范,并及时进行整改。
(2)整改建议。对建筑主体及附属设备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议。
五、其他准备工作
1、办公区
办公区除了要做好以上四项基本的准备工作以外,还须重点做好与甲方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对甲方负责后勤工作的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进行了解、熟悉,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沟通渠道,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沟通,使信息及时反馈,为双方进一步的合作打下基础。
2、生活区
生活区除了做好以上四项基本的准备工作之外,还要重点做好住户档案的建立工作,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应做到尽可能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