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扫墓活动方案(合集三篇)

烈士纪念扫墓活动方案(精选3篇)

烈士纪念扫墓活动方案 篇1

_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为了弘扬民族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断奋斗,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一级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要求,现就学校组织开展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内容;

1、各班级在9月30日第三节课举行一次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级要利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这个有利时机,召开一次“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主题班会,与学生面对面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宣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广泛宣传烈士的英雄事迹和崇高品德。了解过去的生活,对比今天的生活,使青少年学生懂得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需要珍惜,也要懂得感恩。

2、9月30日第四节课组织学生参加公祭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当天,在校园内举行公祭烈士活动。

3、国旗下讲话。我校利用国旗下讲话《国庆勿忘祭先烈》,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宣传,确保此次活动落实到实处。

4、宣传标语。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横幅等载体,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努力做到人尽皆知,营造革命传统教育氛围。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手抄报比赛,教育学生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二、活动措施

1、要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把开展好“烈士纪念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烈士纪念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细致谋划,做到活动有方案、有内容、有动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动员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共同营造浓厚的“烈士纪念日”活动氛围。

3、相关活动时,要及时拍照,撰写活动稿件,进行报道,同时要做好整个活动的总结工作。

烈士纪念扫墓活动方案 篇2

活动人数:

各院校出15—20人

活动目的:

1、通过本次活动让同学们了解革命先辈的感人事迹,去继承和发扬他们的革命精神,培养大学生爱国意识。

2、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我们的学生从中受到浓郁的传统节日文化气息的熏陶,并从中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

3、向革命烈士学习,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树立服务意识。

4、加强青年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和认识,进一步推进协会发展。

5、借鉴与学习各兄弟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经验。

活动流程:

1、各个院校志愿者应于3月26日上午9点半之前赶到行政学院(离方志敏烈士陵园近)校门口集合。

2、各个参与的学校人员到齐后,上午10点悼念活动准时开始。

3、在墓园广场,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的各注意事项。

4、到达墓前,各个院校有秩序的上前献花圈,之后全体人员悼念。

5、听取方志敏烈士事迹。

6、全体默哀三分钟。

7、参观方志敏烈士纪念馆。

8、各个学校有秩序的退出烈士墓园。

9、活动结束后,在行政学院举办一次简单的总结与交流会。

注意事项:

1、进入墓园时,请各个院校志愿者有秩序进入,各校负责人整理本校队伍,不允许有不和谐现象发生。

2、进入墓园时,切勿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志愿者形象。

3、参观纪念馆时,应严格遵守墓园管理规定,听从墓园管理人员安排。

4、整个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应举止文明,穿着整齐。

5、不得在园内乱扔垃圾,破坏园内花草树木,应保持园内的卫生整洁。

6、提高防火意识,园内禁止吸烟***。

7、往返路上应注意安全。

活动经费:购买花圈,鲜花。

烈士纪念扫墓活动方案 篇3

烈士纪念活动为弘扬革命20烈,经研究,定于_年9月30日开展我县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时间:_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点。

二、地点:县革命老区机关旧址革命主题广场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各县级领导,县直及驻惠有关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安、交通、城管执法、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组成30人方队。

四、公祭烈士仪式议程:

公祭烈士仪式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主持。

1、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公祭烈士仪式开始;

2、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向革命烈士默哀;

4、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5、奏《献花曲》,武警战士向烈士敬献花篮。(县委、县政府各敬献一个)

6、整理缎带或者挽联(请县委书记同志整理);

7、参加公祭活动人员瞻仰烈士碑廊(背景音乐放《献花曲》)。

五、责任分工

(一)县委办公室

以两办名义下发活动通知;统计参加仪式县级领导名单。

(二)县政府办公室

传阅两办通知;把关李县长主持词

(三)县委宣传部

负责公祭活动新闻报道、现场采访,及时报道开展公祭活动的情况和效果;

(四)民政局

负责整个公祭烈士仪式的统筹协调。

1、起草仪式通知、李县长主持词;

2、与革命老区机关旧址联系,做好县革命老区机关旧址革命主题广场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音箱、花篮、场地布置、仪式演练等。

3、与武警中队联系,确定敬献花篮的武警中队战士;

4、与教育局联系,确定献唱的少先队员代表。

(五)县公安局

负责革命老区机关旧址及其附近的道路交通疏导、停车等事宜;

(六)县教育局

负责安排县第一实验学校组织40名学生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七)供电公司

负责保障电力供给,现场配备电力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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