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保证书(精选9篇)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全体教师签订了严禁假期有偿补课承诺书。全体教师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不私自到社会力量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特长班有偿兼职兼课。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坚守高尚情操,假期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或有价证券等,不向家长要求为自己或亲属办私事。
6、全校教师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7、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并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
一、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学校将通过与教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保证书》、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被发现查实坚决、果断、及时按规定处理,否则,接受教育局给予的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接受上级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二、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向社会公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
20xx年2月4日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全体教师签订了严禁假期有偿补课承诺书。全体教师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不私自到社会力量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特长班有偿兼职兼课。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坚守高尚情操,假期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或有价证券等,不向家长要求为自己或亲属办私事。
6、全校教师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7、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并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保证教师:
20xx年1月10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全体教师签订了严禁假期有偿补课承诺书。全体教师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不私自到社会力量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特长班有偿兼职兼课。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坚守高尚情操,假期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或有价证券等,不向家长要求为自己或亲属办私事。
6、全校教师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7、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并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