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安全使用保证书(精选3篇)
根据天燃气公司关于有关安全使用天燃气的有关规定及为了小区业主/租户能够安全的使用天燃气,租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天燃气公司的许可,严禁私自改动、封闭天燃气管线及天燃气表,否则天燃气公司不予通气。注:天燃气表及管线应外露,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检修。
二、房屋装修期间严禁使用天燃气,并且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天燃气表及管道被破坏。
三、天燃气管道通气后应经天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调试后才可以使用。
四、建议租户第一次使用天燃气的时候,在有关人员指导下使用。
五、天燃气管道旁禁止私自布设用电线路,严禁存放易燃品。
六、天燃气表为天燃气公司计量天燃气用量时使用,不能随意拆改。
七、每次使用完天燃气,应检查是否关闭好灶具阀门和出气管阀门。
八、家中无人时应尽量敞开室内的`门窗,以便一旦漏气可以及时散开。注:如因租户人员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能正常通气及财产的损失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乐府20xx——
业主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租户签字
日期:
本人由于工作需要使用广西五建信息系统,根据广西五建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广西五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在广西五建系统上的所有行为均服从广西五建的监控管理。
二、按照公司相关部门要求录入相关数据和资料信息,并承诺录入的所有数据和资料信息真实可靠。
三、未经广西五建授权不擅自对外泄露公司管理信息。不论-公司管理信息存储于何处、如何传递,管理信息的所有权归广西五建所有。
四、对广西五建的信息安全负责,未经管理信息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将管理信息发送和拷贝给其他人员。如不再有业务需求,必须删除工作电脑和可移动存储设备内在广西五建信息系统下载的管理信息。
五、如违反了广西五建上述管理规定,本人将愿意接受广西五建纪律处分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承诺承担广西五建相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人所属部门/ 分公司(盖章):
担保人(由承诺人所属部门/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担保):
日 期: 年 月 日
为了社会的安宁,地方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用户更安全地使用天然气,我户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公司发放的《安全用气宣传资料》,特向燃气公司承诺如下:
1、我户在使用天然气的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② 、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③、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④、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⑤、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⑥、盗用燃气;
⑦、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⑧、不得在燃气设备附近10米内,从事易燃易爆的作业活动。
2、如我户申请的是居民生活用气,在未取得燃气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居民生活用气用于经营性质的活动。
3、我户不得私自安装燃气设施;安装必须由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4、我户不得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
5、我户决不使用燃气烤火取暖(因燃气烤火时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或燃烧不充分时导致人体中毒)。
6、灶具连接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灶前阀门不得隔墙安装,且连接软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
7、我户不得将热水器安装在木制结构的墙上,不得安装在浴室、卧室、客厅、饭厅等室内或过道内。且使用热水器必须安装烟囱,并接出墙体外。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处。热水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燃气公司到场检查验收合格,同意后才能使用。
8、我户不得私自在燃气管道上开口,如需开口必须经过燃气公司同意,燃气公司给予相关手续且停气后方可进行开口。开口后必须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通气。
9、燃气公司在安全检查时我户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隐患整改,待整改完毕通知公司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10、我户如因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户自行承担,一切均与燃气公司无关。
11、本承诺书经本人阅读确认,无异议。
承诺人(用户):
年月日
用户点火确认单
用户姓名:
用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