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乡县教育局严禁暑期乱补课、乱办班的通知、平乡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和学区学校的相关规定,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我保证不集中补课或举办其它名义的辅导班、培训班。
2.我保证不办班补课。
3.我保证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有偿补课。
4.我保证不向学生推荐或动员学生参与课外辅导班。
5.我保证不以他人名义办班补课
如违反上述保证,我自愿按“平乡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教师签字:
学校
20xx年7月6日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附:榆次区违规处理意见:(五)严明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学校或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实违规违纪乱收费的学校或教师,给予就地待岗或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当年不得晋升职称,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屡教不改的,给予解聘处理。对查实有教师乱收费行为或默许支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学校,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追究校长的责任。)、
承诺人:
承诺学校(章):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树立xx小学教师的良好形象,端正师德师风,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保证决不违反以下几点:
1、不以双休日、节假日为名进行有偿家教;
2、不以父母、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名义办班,并参与有偿教学或管理;
3、不以请假、休假名义脱离岗位收费办班;
4、不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各种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
5、不随意延长或缩短学生学习时间;
6、不随意驱赶学生或开除学生;
7、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8、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9、不以排座位为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或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10、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讽刺侮辱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