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选手诚信自律保证书【通用3篇】

参赛选手诚信自律保证书(精选3篇)

参赛选手诚信自律保证书 篇1

“走进姚中,我是姚中的主人;走出姚中,我是姚中的形象”,每个姚中人都争要做新时代诚信人,能用积极阳光的心态对待学习和身边的人,为此要求大家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1、不早恋,不做害己者。一路上会有许多美丽的鲜花,不要因为见到一朵花而误了前进的班车。第一朵花可能是特别令人心动,但它不一定是最好的,放开自己的视野,接受更多的信息,获得更大的收获。过早地恋爱,会玷污这份纯情,只会换来过早的枯萎和凋零。

2、入校即安,入室即静,入座即学。不得在教室、寝室里和楼道上追逐、喧哗;自习课或课间不随意进出教室,确保教室安静;遵守集会纪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跨越式地上下楼梯,不准在学校的非活动区进行体育运动。

3、不早退,不迟到,不旷课;因有事或有病而不能来校要请假。

4、上课不做小动作、不讲废话、不准睡觉,认真听讲,积极动脑,踊跃发言;独立完成作业,遵守考试规则,做到诚信考试,不违纪、不作弊。

5、不烫发,不染发,男生头发前不过眉毛、侧不过耳朵、后不过衣领,女生发不披肩、发不遮眼;在校时要穿校服,佩戴胸卡、团徽,不得佩带首饰,女生不准穿高跟鞋。

6、校园内使用普通话,说话文明礼貌,学会礼貌用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

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在校不得携带使用手机。

7、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丢废纸、废物、果皮,不乱倒垃圾,养成随手捡拾废弃物的意识和习惯,认真做好卫生工作。

附学校管理办法

(一)采取从校长、主任到任课老师、学生会干部全面参与的方法,分楼道、楼层、时间段全程监管,班主任对本班负全责(每班设四个纪检小组)。。 (二)对在工作期间出现的违纪学生,通报,入政教处纪律短训班学习并通知家长;对屡不改达三次以上的,中止学业,停课教育,并在家长的配合下,直至认识错误,努力改正为止(纪检小组长负相关连带责任)。

班级: 班主任签字: 纪检小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参赛选手诚信自律保证书 篇2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班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20xx走进大学》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20xx走进大学》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不违反以下各条各款内容:

第一条:有如下行为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不好的,情节严重的,按照纪律处分标准给予相应处分:

1.携带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未带有效证件(考试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坚持参加考试;

4.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二条:不遵守考试记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 、旁窥他人答案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2.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第三条:学生有第二条所列行为第1—2款之一的,给予通告批评,学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第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所有考试作弊科目成绩为无效;

1.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的;

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3.严重影响考场秩序,且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拒不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证件的;

6.试卷中或课桌周围存放与考试相关资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递答案、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抢夺、窃取、交换试卷或答案的;

11.请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1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的。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2款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有3-4款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5-7款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有8-10款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有11-13款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

第九条: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解释说明:1.违纪即装入档案;2.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

第十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20xx年x月x日

参赛选手诚信自律保证书 篇3

1.本人(本单位)热爱发明创新事业,愿为发明创新工作贡献个人的一份力量。

2.本人(本单位)保证参赛项目产权明晰,无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3.本人(本单位)保证提供的参赛作品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环保和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4.本人遵守第四届发明大赛的参赛规则和要求。

20xx年x月x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