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8篇)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意义。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学校的安全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而且还会影响到学校和教师的切身利益。提高安全意识,科学管理,坚决杜绝故意伤害,有效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创建和谐校园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做为教师应尽的义务。学校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核心是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安全也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关注,需要包括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越来越多,真可谓是防不胜防。虽说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我们学校要尽一切可能,想一切办法,用一切力量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程度降到最低。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处理起来就较为顺利,且能收到“坏事变好事”的效果。就上述事故的处理来说,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报告。要重视对双方学生家长的第一次通报和他们的第一次会面,因为这是处理好事故的基础。
2、要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给人留下不负责任或偏向某方的印象。
3、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告情况,以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要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小组,并派专人负责接待,这样既能保证处理口径前后一致,又不至过多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
4、体谅双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双方当事人情绪失控时,也要冷静克制,从心理和情感上让双方接受。
5、必要时可借助双方亲友的作用,走曲线解决问题的道路。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挟。这将是今后学校经常要面对的现实,校方应主动寻求司法途径,相信司法公正。
7、战略上不怕上法庭,战术上要重视上法庭。要做好上庭的各种准备,包括法律知识、事故事实、物证的准备,以用法律和事实维护学校权益。
8、要利用案例,及时在学校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要经常在教工和学生会议上通报事故处理过程,统一大家的思想,让大家学会今后遇到相似问题时的最佳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
9、对受害方要给予尽可能的安慰,但学校若无过错,则决不能赔偿(在本案中,学校只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了受害方一定慰问)。
10、“晴天备伞”。要为学生上好“校园伤害险”和“学生平安险”,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孩子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出险后的处理难度。
其次,分析、解决此类纠纷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写好优秀的文章是有技巧的,满分作文需要扣题行文,并且有自己的思想,有独特的角度,有高雅的境界;有大气的立意,准确、深刻;构思巧妙、独到,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作文语言有文采,句式灵活,富有新意。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学校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希望各班级要以安全为主题,经常利用晨会课、班队会时间宣传安全知识,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收集安全知识并及时宣传。各班要根据自己的特点,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对于低年级的小朋友,老师要提醒你们,课间活动要文明,希望同学们牢记,在学校里,课间文明活动,不奔跑、不追逐、更不能打打闹闹。我们要珍爱生命,健康成长,我希望大家牢记安全二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参与到安全的活动中。中、高年级的同学第一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敢于和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
2.要慎重交友,不要与有不良行为的社会青年交往,不挑拨同学之间的矛盾,不挑唆同学做违反校纪或违法的事情。
3.一旦自己或者同学遇到不法侵害,以及同学中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家长报告,让老师家长介入处理;
4.外出活动,要主动向父母、老师汇报,知道你去哪里。按时上学放学。不进营业性网吧等场所,避免与别人产生矛盾而招致侵害行为
另外针对目前春季“甲型流感”的趋势,每位同学要记住:如果自己有感冒、发烧情况,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病,并把生病情况告诉老师,各年级班主任每日早晨必须对全班同学进行健康问询检查和记录,发现流感类似症状的学生,要将学生送医务室,由笪校医给该生测量体温;校医将学生的状况判断后与班主任、家长联系,由家长将学生送相应医院进行治疗。
安全,是我们每一位老师最关注的焦点。我在这里重申安全的问题,就是希望同学们能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在学校里认真学习,让老师放心,让我们的父母安心。
周六上午,我观看了广东公共频道播出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片,片中从避震、溺水救人、交通事故、火灾、水灾等各个方面对同学们都进行了安全教育,让我懂得了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难与安全事件时,我们应如何应急避险,学会自救与助人是我们必修的功课。
当发生地震时,我们要赶快逃到操场的空地上,但不能乘坐电梯。如果是在高楼或室内来不及向外跑,我们应该注意保护头部,尽快躲到洗手间,或者上面没有悬挂物的墙角。
在夏天,溺水是孩子们的头等杀手,当碰到有人溺水时,如果自己水性不好、不会游泳,千万不要跳下水去救人,要赶紧找大人来救助,否则会弄巧成拙,救人不成连自己都会失去生命。当发生火灾时,我们同样不能乘坐电梯,要赶紧拨打119报警,尽快从安全出口逃生。如果火势太大、楼层太高,我们无法逃离,应该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退到洗手间作短暂避难。如果有浴缸还可以躲进,向浴缸中不断放水,隔断火源,等待就救援。通过对这些知识的`了解,我也知道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花谢了可以再开,春去了可以再来,而我们的生命不再!希望同学们都能够重视和学习安全知识,因为多学一次安全知识,平时多进行安全知识的演练,当灾难来临时我们就多了一次逃生的机会。
通过本次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对安全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都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责任,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救、救助、预防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到伤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时时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懂得了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总之,本次学习,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园每一处的安全隐患,加强责任心,做一个有心人,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和谐。
上周,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自己对安全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学生生命如同含苞花骨,娇嫩脆弱。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我再次认识到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作为一线教师的我,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应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我们的英语教学中,通过每个单元要学习的内容把安全教育渗透进课堂,譬如: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要时时刻刻让学生有安全意识,要高度重视学校安排的安全教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首先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间,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学生健康、幸福成长,这既是一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家长们的愿望。
其次,要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安全教育工作是一个班级最重要的事情,作为班主任,我们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我们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教师工作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教师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肩负起保护学生的职责,并且,教师自身的言行也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因此,我们作为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教育建立良好基础。
写好优秀的文章是有技巧的,满分作文需要扣题行文,并且有自己的思想,有独特的角度,有高雅的境界;有大气的'立意,准确、深刻;构思巧妙、独到,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语言有文采,句式灵活,富有新意。20xx年5月12-13日,两天参加了在鄂旗民族综合职业中学举办的鄂旗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为期两天的培训,进行了理论讲座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公共安全教育课。
12日,由旗教育局邀请到的教育学博士、现代西方警察科学的引进者之一,预防犯罪侵害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著名青少年安全教育专家王大伟老师做专题讲座。王教授结合当前各地发生公共安全事件,运用小童谣的形式介绍了如何来预防及减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下午,王大伟教授主要剖析了学校安全预案的制定及实施办法,各校主管领导及班主任对安全预案有了更深的理解,制定时也有了方向。
13日上午,在民族综合职业中学教学楼和操场进行了防火、防震演练,消防队员详细的讲解并演示了遇到各种类型火灾时急救方法,各位参训学员参与到活动中来,真正体验了消防队员工作强度及危险性。
此次培训虽仅有短短的一天半的时间,学员们受益匪浅。
1、安全……无小事,学校安全事件,涵盖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做细、做到位。
2、学校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安全教育应渗透到教学的每个环节中。
3、学校的突发事件预案,必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
4、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可通过宣传单、册、网络、报纸、板报、多媒体等手段,让学生现场参与到安全实践中来,并通过他们将安全知识向更多的人传授。
今年,学校狠抓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尤其是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安全基础设施的改建和维修。在此基础上,坚持本着“齐抓共管,安全第一”的原则,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在日常活动和教育教学中始终贯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这条主线,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科学合理配置,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特别是人防和技防,将作为20xx年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到全员启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确保新一年度安全工作顺利完成任务。
1、各班要专设安全教育课,可利用班、队会等有利时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定期开展学生的安全宣传活动,除学校集中活动外,各班要开展丰富多彩、直观有效的活动,并达到学校与家庭的互动。
3、利用警民共建、军民共建的有利时机,将法制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贯穿于各项活动中,对于大型活动,学生要有活动心得和体会。
4、利用安全月、安全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班设专题板报。
5、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演讲、团队会、安全知识讲座,家长学校、等教育活动,各班有计划、有记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总之,我们的安全意识时刻不可放松,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说得严,不如管得严。我们要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快快乐乐生活每一天。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我再一次深刻的休会到: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也许不少人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伤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我认为,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学校,老师们强调得最多的是安全问题;在家里,家长们说得最多的也是安全问题。可见,安全问题早已深入人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我们只有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体现出生命的价值,才能让我们的生活五彩缤纷。
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拥有这样的防范意识呢?一支未熄灭的烟头便让无数的生命结束了。其实人人都知道吸烟是有害健康的,可为什么我国的“烟民”还是在不断的增多呢?有多少人知道,“烟民”的增多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发生火灾的频率又增多了。有的人只为争取那一点点的时间,便不遵守交通规则,就那么一点点的时间又让多少年轻的生命死于车祸;就那么一点点的时间让不计其数的富有朝气,活力的生命停止了呼吸,离开了亲人,也永远的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最近我们都在学习安全知识,通过学习,让我学到了更多的安全知识,比如:在家用电时,应注意安全,家里没人时应关闭所有电源;炒菜时,应注意用气安全,若起火,不能往锅里倒水,应用锅盖盖住,防止火势蔓延;在过马路的时候,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在拨打报警电话时,应按电话里的提示把问题说清楚,说具体,等等。
其实,只要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多用一点心,做每件事都多想想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样,这些事故的发生频率将会大大降低,才能使我们的和谐社会真正的和谐、安宁。多用一点爱心对待任何事,就像这首歌唱的一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有位教授说:教师是安全之魂,学生是安全之本,班级是安全之实,活动是事故之源。在学校安全教育学习模块中,听了几位教授和专家的讲座后,收益很大。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确实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自己的安全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再次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确保学生安全保护教育工作中,我觉得更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首先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间,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学生健康、幸福成长,既是没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家长们的愿望。作为教师的中影响着学生。因此,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教师是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努力增强安全责任感:首先要认真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自觉杜绝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等侵权行为。其次,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认知学校事故出现的类型,结合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发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实施安全保护。第三,要明确教师的安全职责,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另外,了解安全事故的范围,做好预防和处理。作为学校教师的一员,平时要对学校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方面了如指掌,并做好预防措施,通过会议、墙报和座谈等方式及时和反复向学生宣传,教会学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正确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说得多实在啊!且看一些触目惊心的数据吧:我国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18岁前)约8万人,是职业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国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高达数千人。多么可怕多么残酷的事情!鲜活娇嫩的生命,还未绽放青春和美丽就这样消逝了。她牵动了多少人的心?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作为教育者,怎不为之动容?
总之,只要我们每一位教师关心学校的安全工作,留心每一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做一个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心人,学生就能健康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就能和谐地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意义。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学校的安全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而且还会影响到学校和教师的切身利益。提高安全意识,科学管理,坚决杜绝故意伤害,有效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创建和谐校园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做为教师应尽的义务。学校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核心是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安全也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关注,需要包括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越来越多,真可谓是防不胜防。虽说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我们学校要尽一切可能,想一切办法,用一切力量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程度降到最低。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处理起来就较为顺利,且能收到“坏事变好事”的效果。就上述事故的处理来说,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报告。要重视对双方学生家长的第一次通报和他们的第一次会面,因为这是处理好事故的基础。
2、要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给人留下不负责任或偏向某方的印象。
3、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告情况,以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要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小组,并派专人负责接待,这样既能保证处理口径前后一致,又不至过多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
4、体谅双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双方当事人情绪失控时,也要冷静克制,从心理和情感上让双方接受。
5、必要时可借助双方亲友的作用,走曲线解决问题的道路。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挟。这将是今后学校经常要面对的现实,校方应主动寻求司法途径,相信司法公正。
7、战略上不怕上法庭,战术上要重视上法庭。要做好上庭的各种准备,包括法律知识、事故事实、物证的准备,以用法律和事实维护学校权益。
8、要利用案例,及时在学校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要经常在教工和学生会议上通报事故处理过程,统一大家的思想,让大家学会今后遇到相似问题时的最佳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
9、对受害方要给予尽可能的安慰,但学校若无过错,则决不能赔偿(在本案中,学校只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了受害方一定慰问)。
10、“晴天备伞”。要为学生上好“校园伤害险”和“学生平安险”,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孩子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出险后的处理难度。
其次,分析、解决此类纠纷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