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物业管理条例》自20xx年7月1日七正式施行,在20xx年8月9日有幸参加了市物业办、市物协等单位组织的本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在会议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管理员工对《秦皇岛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了。近期公司领导在会议上再次并多次提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因此作为一名项目负责人不仅要自身要学习,更要带领项目管理员工进行学习,在20xx年10月25日下午针对《秦皇岛物业管理条例》在项目会议室组织了一次学习研讨会,再一次加深了个人及员工的对条例内条款的认识,此次学习的内容为《秦皇岛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物业使用与维护第四十八条及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
在此次学习当中我们了解到业主那些行为是禁止行为,并且在这些禁止行为发生前作为物业方如何去做,禁止行为发生后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了解到物业使用过程中禁止的行为共有10条分别是:
(一)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从事快递点、超市、网吧、饭店等各类经营活动;
(四)侵占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用途;
(五)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等管道和设施;
(六)侵占或者破坏绿地、活动场所等共有区域,损毁树木、健身设施等共有财产;
(七)停放车辆等方式阻塞主要道路或者出入口,扰乱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八)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九)违规养犬;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其次,在上述禁止行为发生前物业方的做法为:
(一)办理入伙时签署《业主临时管理条约》、《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装修垃圾自运承诺书》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内都有相应的条款规定条例内提及到的禁止行为,签署的文件可作为后期事件处理依据;
(二)业主微信群内,定期发布公告,加深各业主对禁止行为的认识;
(三)小区正门公示栏、单元楼道公示栏进行公告;
(四)秩序巡查过程中,对将要有上述行为的业主进行劝阻并宣贯此行为带给自身及其他业主的危害;
(五)在每日项目管理层走访业主的活动中,继续宣贯并让其告知周边所熟悉的居民此行为的危害。
利用这五点达到以点带面,人人皆知的效果,并为后续禁止行为发生后的处理做好有利的依据。
最后,禁止行为发生后的处理方法:
(一)巡查及时进行劝阻,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恢复;
(二)劝阻多次未整改的按照“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查处。”的规定,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以上为本周学习的心得,并将此次学习的内容应用到小区物业日常管理中。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我们带着收获而归。我们将借鉴他们的优点来完善的自己的管理。而我,也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使个人工作有更出色的表现。
随着物业管理工作在居民生活中的不断深入,提供客户满意的服务成了物业管理企业保持绝对竞争优势的首要法码。要想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就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而往往客户对服务的认可源于提供服务者的真诚。为此,实业分公司对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物业管理师方面的培训、学习,本人积累了如下心得体会:
一、文档的管理
文档的管理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质量文件和服务标准的一项重点内容。老师先给我们讲述了文档管理的内容和文档管理规范,然后带我们参观了芜湖市几家比较有名的物业管理小区的文挡管理。耳闻不如所见!他们专门安排一位管理人员来整理文档,根据自己的情况分了三大类即管理档案、业主档案、外来文件,一共有三十个文件夹。各类文件序号排列清楚整齐,想找哪类文件很快就能找到。而且文件夹里面的内容齐全。
二、信息沟通
其次,变“纯粹服务为“与业主互动。单纯的提高服务质量,一切按自己的管理要求去进行物业管理往往会造成与业主的工作之间的摩擦,由于业主需求的多样性和环境文化意识的增强,促使他们对服务品质的提高有着不同的需求。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当前,业主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呈现广泛的多样性,要想赢得业主的认可除了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准还必须以诚待人,以情动人,其核心就是提高个性化的服务,而通过建立业主需求档案,能及时了解、掌握、挖掘业主的需求,以便为业主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另外,在日常相处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对收集到的意见,做好整理和筛选,进行分类处理,并及时反馈,持续改进,重视业主的感受,融入业主的情感。
三、物业管理设施、设备
物业设备既包括室内设备,也包括物业红线内的室外设备与设施系统,具体主要有给排水、供电、供暖、消防、通风、电梯、空调、燃气供应以及通信网络等设备,这些设备构成了物业设备的主体,是物业全方位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设备管理上芜湖市物业小区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并对各类设备都建立设备卡片是一大亮点。各种设备都有详细的台帐记录。翻开他们的检查记录,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清洁一一详细记载。我们参观去了设备机房,地面及设备上是一尘不染。地下两层停车场,进出口标志牌清晰,自行车、电动车和汽车停车区域划分明确,各类车辆整齐有序停着。而他们的车管员交通手势规范,在上下班高峰期,正确指挥地下车出入。最后,将“小团体融入“大社会。物业管理工作服务的有效开展离不开三类资源。一是社会资源,包括政府、街道、社区、治安、环卫、供应商和潜在服务对象等的支持。二是自身资源,即指自身所管理的物业的各类服务信息、服务设施设备的共享。三是业主资源,业主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其消费需求和潜在资源是物业管理工作服务企业扩大经营的源源不断的动力。只有将我们这一“小团体真正融入到整个“大社会中去,构建和谐共处的生存环境,才能不断发展我们的“小团体,在电信主业的关联交易外去拓展更多的社会业务,来发展我们的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使企业员工能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四、物业法律、法规
上世纪八十年代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南方兴起,现在已在全国形成规模,并走向规范。国务院根据我国国情制定颁布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从而为物业公司与业主正确处理纠纷提供了依据。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几个方面:一是建立房屋及维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三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四是建立保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五是建立行业管理办法;六是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七是建立覆盖各类行业的管理法规及规章。
五、创建物业管理品牌
业主的满意源于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服务源于真诚的投入。只要我们切实为客户着想,真诚会如潺潺细流,滋润人的心田;只要我们给予客户真诚的帮助,信任与支持也会相应而来。只有真诚服务,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开展细致入微的特色服务,营造高质量的人文居住环境,才能在众多物业管理企业中树立有特色的物业管理工作服务品牌,才能吸引更多客户。真诚是沟通人际关系的法宝,会使人解除心灵上的戒备,是我们拉近与客户关系的润滑剂。当然这种真诚决不是一种敷衍,我们要把宽容的心真诚地送给客户,对客户多一份理解,在每一次的委屈中敞开自己的心灵,试着理解真诚的内涵,因为我们要对公司负责、对顾客负责、对自己负责。真诚这座桥梁寄托着顾客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信赖,同样也传递着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顾客的关怀。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创建物业管理品牌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赢得市场的利刃。因物业管理是一新兴产业, 目前还不 够完善,它的社会地位也不高,加上物业管理的赢利微乎其微,因而很多物业管理企业都忽略了 品牌的创立。事实上,在物业管理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创名牌企业,建优秀PM小区,现已成为我国PM企业的管理目标和奋斗方向。品牌能让人们保持忠诚和充分信赖, 好的品牌能够传达出企业的价值、文化和个性。建设部举办的物业管理与ISO9001认证研讨会,吹响了鼓励和推动物业管理企业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知名度,实施物业管理品牌战略的号角.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收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多年以来一直是困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难度大。物业服务收费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条例》从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出发,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循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住宅的收费指导价,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规范了前期物业管理,明确建、管责任。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7%的物业管理用房;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并及时移交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处分。建设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四、住房共用部位维修资金要专款专用,维修保证金得以规范。
业主应交纳不高于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5%的'专项维修资金。《条例》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且在《条例》中明确了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关于维修保证金的使用办法。
五、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与社区、街道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大都带有社会公共性。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群体。但是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物业管理资质,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选择与被选择、服务与被服务、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制管理相结合的高度同一。
六、明确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关系。
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由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费用的不合理混乱现象,《条例》按照市场规律做出了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收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这意味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暖公司跟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平等的企业关系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规范了住房维修资金制度。
购房款是一次性交纳的购买房屋产权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用于住宅区的日常管理的费用,而专项维修资金才是由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费用。因此《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要交纳不高于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5%的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进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也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更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公务员法》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迅速掀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我市专门组织市直机关人员进行了《公务员法》培训。这次培训不仅及时而且必要,使广大参训人员受益匪浅,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开展好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们清楚地知道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一、认真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公务员法》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部法律,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学习《公务员法》要在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将对《公务员法》的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与此同时,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人民满意。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俗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不断积累的过程,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学习是人们提高自身素质的一大法宝,作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就更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首先要学习专业知识,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其次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同事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在工作中和同事相互交流,团结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勇于创新
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热爱本职工作,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甘当无名英雄。同时我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单位的全面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
四、恪守自律,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作为一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廉政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严于律已,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一定要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与“五慎”---慎处、慎微、慎独、慎欲、慎交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切实做到为人民造福,务实干事廉洁从政。无私奉献是公务员的天职,也是公务员的品格,做任何事都要以人民之忧为忧,为人民之乐而乐,不追名逐利患得患失。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强学习,坚持“两个务必”,落实“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善待每一个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钟,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公仆。
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又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当前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相当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二是企业经营条件不达标。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开业标准。
三是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低,缺乏必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知识和防范措施知识。
四是经营网点分布不合理。一些地方的经营网点坐落在市区的繁华地带或居民住宅区,不利于消防安全。
五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上还不到位。一些地方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发证主体职责不清,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上述问题使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