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心得体会【实用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心得体会(通用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心得体会 篇1

交通这个东西大家应该都知道都懂,有不少人因为这个交通,都死了。或者是缺胳膊少腿的,我们要注意交通,未成年人应该是不能骑摩托车玩的,可还是有很多未成年人偷着骑。

貌似是没过一分钟,世界上有一个人就会因为车祸而死去,这个死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这个速度比生小孩的速度都快,我们特别要注意这个交通,不能酒驾,如果撞了人,也不要肇事逃逸,这样让警察抓到了以后,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有可能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还有个事,在这个周六的时候,我刚起床了以后先是伸了个懒腰,照了照镜子,整了整我捏帅气的锅盖子头型,用清冷的山泉洗了把脸,我骑上我心爱的座驾——我的雅迪去买早餐,先是来了个漂移,后来又以每小时一公里的速度向前狂奔,就在这个时候,在我左手边的地方突然出来了个小面包车,小面包在每小时二公里的速度缓慢前行,一会向左,一会向右我心里想:那个开小面包车的司机是不是喝多了。那小面包司机真让人担心啊,万一撞车了怎么办,在小面包的左面来了一个重量级的车就是——斯太尔,斯太尔的司机好像也不正常,早上好像没睡醒开车,车上还放着最流行的音乐——江南style,斯太尔为了躲闪小面包在原地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后来,我听见了一声巨响只听见停在周围的车都支支吾吾的叫了起来,哦~原来是那个斯太尔撞在了大树上,车冒着白烟……

通过上面的事例,我们骑车或开车要慢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心得体会 篇2

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使用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在迅速增加,近几年来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化学品的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所涉及的单位、人员和场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和扩大,如何最大限度的加强化学品的管理,降低其危害和污染的风险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化学工业是基础工业,既服务以其他行业,也制约着其他行业的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的多样化,给化学品安全管理造成了非常复杂的局面。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在要在化工企业中率先实施“责任关怀”行动。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责任关怀”的内涵,树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通过自愿承诺,不断改善健康、安全和环保状况,提升企业发展理念.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只有国家法治健全了,企业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地指导帮助,企业就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从“他则”到“自责”,从“他律”到“自律”,从“被责任”到“我承诺”,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标就能实现!

危险化学品安全心得体会 篇3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英文名为Throwing objects in high sky.

如果一个30克重的鸡蛋从四楼抛下,砸中头或身体就会起一个肿包;从八楼抛下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甚至昏迷。从十层以上可以直接击碎头骨;从25楼抛下可以击穿脑颅;从30楼抛下足以致命!

瞧!高空抛物有多么危险!但是这危险的案例却一件件的发生!

某小区住在25楼的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儿把吃剩下的苹果,随手一丢,恰巧从窗户中飞了出去,这一扔,扔得倾家荡产!当时一位奶奶正在推着婴儿车外面溜达,被这半个苹果吓得惊慌失措,这半个苹果正好砸中了小婴儿的头,那么强大的冲击力,对于一个刚出生一百多天的小婴儿,后果是多么不可设想!

当时,孩子的奶奶急得哭了,多么一个稚嫩的婴孩就瘫痪了,变成植物人,她的家人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多么的悲伤啊!

这个小婴儿的生命差点儿就了结了,生命虽然抢救回来了,但也成了植物人。九岁的男孩儿最终赔偿了108万元。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无价之宝,一条生命是不可用钱衡量的。我们一定要管好自己的手,不要做愚蠢之事,严禁此类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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