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提案范文(精选5篇)
乡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试行)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精神,保障党代表民主权利,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试行镇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
二、镇党代会会议期间,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镇党代会提出提案。党代表提案应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提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党代表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表决后,可作为大会议题,未列入大会议题的转为大会提案,未列入大会提案的转为党代表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会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党代表联名提出提案时,领衔提出的党代表应向联名附议的党代表提供提案文本,参加联名附议的党代表应在充分了解并完全赞成提案内容之后再签名附议。
三、镇党代会闭会期间,由代表组一名党代表提出,5人以上党代表联名附议,可以向镇党委提出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提出的重要的意见、建议也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镇党代表应加强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每年按代表组集中活动1次,及时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党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列入镇党委工作议题进行专门讨论。
四、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所涉及的事项,应当是镇党代会、镇党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党代表提案、提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事一案,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简明扼要,建议方案力求切实可行。提案、提议文字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五、建立由镇党委组织科、宣传科、镇纪委和部分党代表参加的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负责镇党代表提案、提议的汇总、梳理、交办和跟踪服务工作。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在大会主席团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组织科牵头负责。
六、党代会大会议题和大会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办理意见,并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党代表提议,经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审查后提出拟办建议,报镇党委同意后,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需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提出建议,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
七、承办单位接到提案、提议后,应落实专人具体办理,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回复。在三个月内答复确有困难的,应在期限内先向党代表说明情况,待办理完结后,再作正式答复,但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意见送主办单位。
八、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提议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党代表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党代表的想法,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及时反馈办理工作情况。对党代表提出的问题,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向党代表作出说明;涉及到需由上级党委及其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应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因各种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或提案、提议本身不可行的,应及时向提出提案、提议的党代表作出说明和解释。
九、承办单位在提案、提议办理结束后,应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当面答复提出该提案、提议的党代表,并由党代表签名后报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承办单位对办理提案、提议的书面答复,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负责给予答复。
十、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每年对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就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镇党委。
案 由: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议
提 案 人:
提 案 内 容: 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在党建工作中十分必要和迫切的要求。虽然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历来被各级党组织所重视,但结合以往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主要侧重于举办业务技能类培训、科技知识类培训,而忽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二是部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知识结构及学习方式把握不当,认识不足,往往借故于工作忙、事务杂,学习活动流于走过场。
三是党员认识不一,思想偏差较大,部分党员只关心与自己有实际利益的事件,而在政治理论学习、党性修养方面对自己要求不高,思想倒退、腐化等。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措施一是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严格按照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构建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要建立政治理论学习考核评估机制,使广大党员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学在前、走在前,做学有所思、学有所感、学有所获的模范。三是要善于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改进学习办法,通过举办一些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的先进人物事迹巡回报告、政治理论宣讲教育、xx大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多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蔡敏王建华)中共报告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这是中共首次正式作出该项涉及党内民主机制的重要决定。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吴辉说,这是继中共xx大首次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又一项重大完善措施。今后党代会代表对党的大政方针等都可以以制度化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这将促使党内民主向新的高度迈出坚实一步。”吴辉说。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内民主运行的体系保障。
中共代表、安徽省私营企业家葛浩新说,过去各级党代会代表主要在会议上口头提出意见、建议,缺少规范化的、程序性的表达和反馈途径保障。
以前确实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有的党代会代表实际上并未充分发挥下情上达、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而更多的是将出席党代会当作了一种荣誉。
“推进党内民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与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社会素质、文明程度等因素紧密相联。”吴辉说。
在中共报告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之前,中共已经选择了一些省、市、县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并普遍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截至目前,全国27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20个省(区、市)、174个市(州)、780个县(市、区)成立了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
20xx年,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实行了代表提案制,会议代表共提交提案229件,立案181件。中共湖南省委规定承办单位限期书面答复领衔代表,否则要向领衔代表作出书面说明。截至今年上半年,提案办结率超过七成。
湖南省党代会代表阳建民介绍说,他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的提案》半年内就变成了现实。湖南省委组织部就此展开专门调研后,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从村均每年4万元提高到5万元。
“为了这份提案,会前要调研、会中要提交、会后要督办,肩上的担子重了很多,代表身份的‘含金量’也大大增加了。”阳建民说。
浙江省在今年的第十三次党代会上也实行了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明确10名以上代表联名或代表团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会权职范围内的提案。在此前的浙江市、县、乡党委换届中,各级党代会也都实行了代表提案制。
吴辉说,基于这些成功的探索,中共报告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完全能够成为现实的,它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的延伸和保障,将提案工作列为党代会重要组成部分,并建立相应的提案办理和反馈机制,将极大促进落实党代会代表的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中共代表、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志强说,提案制将是党代会代表履职行权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将激励代表们更加认真履职,更加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反映党员群众利益诉求,从而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打造“诚信上海”品牌
周波等代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变迁过程中,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滞后,导致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食品安全、学术不端等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比较突出,政府、企业和社会信用都严重受损,既制约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心理。
新形势下,推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必须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诚信上海”品牌。加强现代诚信观的宣传和养成教育,夯实社会诚信体系的道德基础,将诚信观等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贯穿于整个教育体系当中,以职业诚信观为突破口加强诚信观教育;加强以完善奖惩机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建立信用联防惩戒机制,加快地方信用立法。政府诚信、企业(机构)诚信和个人诚信共同构成社会诚信体系,其中政府诚信是关键。建议加强依法行政和行风政风建设,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在领导干部晋升、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方面严格要求,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
傅燕君等代表:社会组织正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平台,无论是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商会,还是民办学校、养老院、社区服务中心,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但在实践中,社会组织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功能作用发挥还相当有限。
建议党和政府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各类行业协会建设成“枢纽型”社会组织,为本领域的社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供业务指导;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并承担相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职责,形成分类管理的社会组织工作平台。政府加快向“枢纽”以及通过“枢纽”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定期向社会广泛征集服务民生的创意和项目,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公益服务。
本报讯(记者潘高耸通讯员庞海燕张新东)市第十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于昨日举行。记者从市委党联办获悉,本次市党代会共收到党代表提案19件,最终确定大会提案3件。
据介绍,这19件提案中,代表团提案6件,代表联名提案13件;归属党的建设类提案13件,归属经济社会发展类提案6件。按照党代会提案要突出解决党的建设问题,以及涉及我市全局性、战略性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经全体党代表审议同意,综合确定大会提案3件。
其中,将市直机关代表团罗庆云等12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惠东县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强化基层法治基础,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提案》、开发区代表团钟一尔等17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制副主任”相关工作的提案》合并为《关于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办理,各县(区)党委、政府协办。
将市直机关代表团王细波等10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办理,各县(区)纪委协办。
将博罗县代表团张小明等14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以“两微”党建工作平台为载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的提案》、龙门县代表团提交的《关于打造“智慧党建”,推进农村基层科学治理的提案》合并为《关于打造“智慧党建”,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办理,各县(区)委组织部协办。
其他的提案不作为本次大会正式提案,会后转各县(区)或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