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姓名:_______住址________区___栋___单元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住址______区___栋___单元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基本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海悦花园一区停车位_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个月,月租金: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使用费用。备注或其他协商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本合同期内,以防车辆在停车位损害或财务丢失,除非乙方有证据证明其为甲方所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租、协商续租事宜并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终止其车辆进出卡的有效使用,拒绝其车辆进入甲方停车位停放。
6。车位租金一旦缴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7。本合同期内,如因甲方需要将车位出售,甲方须向乙方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相应租金。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且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相关规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扰。
4。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油品泄漏、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承载有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
6。乙方车辆和相关人员在小区内造成任何生命财产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
7。乙方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海悦花园一区车辆进出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报失并重新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8。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否则因甲方或小区物业管理处不能联系上乙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协同解决义务。
2。乙方对甲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五条免责条款
1。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的,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
第六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 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 元,每月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车型为 ,车牌号为 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
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 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 公里或车辆已行驶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车辆交接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负责人:
签订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章):
负责人: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