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汇编13篇)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精选13篇)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承租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省道路运输条例》、《___________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

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色,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为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至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1、租赁时间单位为:□年□季□月□天□小时。

2、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3、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元。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以及车辆交付承租方时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退还承租方保证金(押金)。

双方也可约定采取其他方式的担保。

5、租金交付时间和方式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已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办理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其保险理赔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依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依据本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或押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按本合同约定请求及接受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赔偿。

义务

1、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规定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3、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4、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

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6、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公示车辆租金及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的权利。

3、有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的权利。

4、有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人处获得救济的权利

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承租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标志、标识。

4、爱护车辆以及随车附件及附属设备,不得处分、转租、抵押、损坏租赁车辆,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汽车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5、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对车辆进行修理、改装、拆卸、更换零部件、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相关单位、保险等机构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遵守交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承租车辆交由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不得有超速、超员、超载、酒驾、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承担因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9、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租赁的货车除外)经营及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承租)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承租)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______ %的违约金。

2、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的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的______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的___________ %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逾期时间由出租方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交租金的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2、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金总额的 __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 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出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道路运输证》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4、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其他机关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3、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从____年___月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 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 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供车方):

乙方(用车方):

根据《民法典》,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赁

1、车辆型号及价格:

车辆型号:

车辆数量:

车辆租金:

2、用车时间及里程:婚车限定行驶时间为5 小时、行驶里程为60公里;超时、超里程部分另行计费,每超出1小时为60元、超出1公里为6元。

3、用车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7 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2时止。

4、上车地点:根据乙方要求,婚车准时到达解放碑并开始计时、计里程。

5、甲方提供的婚车服务共配驾驶员7名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1500元作为租车定金,租金余款4800元在当日用车结束时,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如有超时、超里程费须一并结清)。

三、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甲方扣除全部定金作为违约金。

2、如任一婚车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到达,由甲方赔偿乙方该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超过2小时乙方可免付该车租金。

3、如婚车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发车,甲方应至少提前1天通知乙方换车,并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乙方要求退车,甲方应退还全部定金。

4、如婚车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甲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由此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相应顺延。

四、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

1、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件一,车辆状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凡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违约。

2、 违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 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并租用乙方所有金杯车壹辆,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期可以顺延。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驾驶员工作。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国家规费、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负责车辆的用油费用。

2.乙主同意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岗位责任的.要求,完成本岗位工作的任务,保障甲方一切用车需要。

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每月工资肆仟伍佰元。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3.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对违反法规和制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_______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_______,车牌为______,颜色为________,本车折价为___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月__日__时起至__年____月___日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__元整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元。(超时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_____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__%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___元整。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______元作为违章押金,在______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租金的30 %,租期的剩余时间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租金的20 % 。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上海市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元;连续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_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______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3000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_____ 承租方(签章): 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_____ 签订地点: 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承租双方依据《民法典》、《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

承租方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租方租赁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______色,座位数为______________座,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备案证号为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至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出租多车,列表附合同后)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一)租赁时间单位为:□年□季□月□日□小时。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三)租金单价为____元/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四)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双方也可约定采取______________方式担保。

(五)租金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己在______________公司办理了保险。其保险理赔的范围及时间为:______________。(保险卡复印件附合同后)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二)义务

1.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3.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

4.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

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6.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7.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个人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书等证明文件。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备案证及相关标识。

4.爱护车辆以及随车附件、附属设备,不得处分、转租、抵押、损坏租赁车辆,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汽车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车辆进行修理、改装、拆卸、更换零部件、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遵守交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前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9.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意外风险

(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交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金总额的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_____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备案证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担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_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交接表(略)

二、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的安全技术性能、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且有齐全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备案证、保险标识、环保标识、车船税迄、年检标识和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

7.设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车事宜达成如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商务车和司机,车牌号为(以下称[租赁车辆]),供甲方作为工作用车,租车期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于[租用期间]内,[租赁车辆]由甲方直接调度。

2、本协议需经双方有效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始为有效。

3、于[租用期间],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使用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租车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与乙方实行按月结算帐项,租赁车辆的每月基本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发有关正式发票甲方支付该月租金。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结算需要,可以使用转帐、支票或人民币现金交付方式进行。

第三条车辆的保险

乙方须为租用车辆购买全面全额保险,保险范围及最低保险额包括:第三责任险100万、乘客座位险30万、驾驶员座位险10万。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车辆、配备及驾驶员,以确保所有相关前提手续及人员资质,皆符合实践本协议的有关要求。

②按车辆的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③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履约情况。

④接送地点和路线依照甲方规定。

2、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须保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未经乙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借[租赁车辆]。

②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乙方结清租车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章行车或在不准停车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应配合乙方驾驶员维护好乘车秩序、爱护车辆设备、及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⑤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规定,不准要求司机超载行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须按有关的法律规定,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结清租车款项。

②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甲方员工的无理要求和违章行车、停车要求。

2、乙方的义务:

①乙方负责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营业税、车辆维修保养费及司机的工资等;

②乙方负责为车辆加油,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加油费用由甲方支付。③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具备相关的合法及有效的证照,并购买适当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综合保险,相关证件及已购买适当保险的证据,乙方应提供予甲方查验并保存该证件的复印件。

④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辆,并配备有持正式驾驶执照、具五年以上的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员须熟悉行驶路线,并能以优质的服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做到安全、不误时到达目的地的操守。

⑤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十分钟到达发车地点、准时发车,并依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

⑥乙方应保持车辆内外的整洁,并及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安全行车。甲方如对乙方所派出驾驶员之服务不满意,可以及时向乙方反映,乙方负有对驾驶员施以教育的责任。如屡次教育无改进,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换驾驶员。

⑦乙方因[租赁车辆]故障、车辆缺油而不能及时补充或驾驶员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务时,须另行安排同等条件的车辆向甲方提供原来服务;如无法安排则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况下,甲方有权另行租用其他车辆,所发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则由乙方负责。⑧乙方应确保其驾驶员安全驾驶,以保证甲方员工每天用车行驶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驶中出现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员工的人身及财务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⑨乙方应承担甲方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损失、费用和损坏,并同意补偿甲方因保险索赔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包括因而产生的费用和律师费)、或由执行本合约所引起的可导致任何人受伤、死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任何个人或其财务损失)的有关索偿所引致甲方的损失。

⑩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而造成班车无法按时按规定线路行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详细说明原因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谅解。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条款,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租车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守约方并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违约方。

2、甲方不得在[租赁车辆]上设置任何抵押权,否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损失及应得的预期利润。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间]内,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观条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视同违约,违约方需缴纳相应短缺天数的租金作为代通知金。

2、本合同于[租用期间]界满后自行终止,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可于[租用期间]界满前一个月进行商议。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2、如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手机:

传真: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___________租给乙方,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为_____元,押金_____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

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号车辆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_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厂牌号为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租金:_____个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押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盖章)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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