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班组劳务合同(2篇)

工地班组劳务合同(精选2篇)

工地班组劳务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________号楼钢筋部分以劳务分包形式给乙方进行施工,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

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以北,正源街以东,唐徕渠以西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标准层层高2.9米,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工程________号楼的钢筋工程包括:基础筏板﹑主体﹑二次结构绑扎﹑拉墙筋培植﹑屋面网筋﹑钢筋连接,甲方只提供钢筋主材及构配件﹑塔吊,乙方施工用一切机械,焊渣﹑焊条﹑气焊的材料﹑扎丝和三级箱以下的电线由乙方自行负责;

2、承包具体内容:合同范围内的钢筋工程,地下车库﹑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腰梁﹑过梁﹑构造柱及挑梁与钢筋有关的全部内容,包括钢筋翻样﹑配料﹑调直﹑除锈﹑垂直及水平运输﹑制作﹑堆码﹑上、下车、伸缩缝止水钢板的加工、焊接、丝连接以及与二次结构有关的拉接筋,施工操作面完成后的余料、废料﹑焊渣﹑垃圾的清理﹑运输等工作。

3、承包价格及计价方式:本工程所有钢筋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50元∕m2(大写五十元每平方米);以上承包价不含税,但已包含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医保、劳保、养老、高处作业意外伤害等保险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含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等);

4、付款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和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施工,与其他工序或工种紧密配合,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向项目提交完工报告,通

1知项目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所用的材料堆放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验收标准要求,不能乱堆乱放,做好到堆码整齐,条条有序。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给乙方相关的施工图,将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场内,施工期间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临时住宿;

2、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对施工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3、配备必要的塔吊,运输工具,提供合同规定的乙方施工所必须的材料和构配件;

4、指派专人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

5、协调与其他工序或工种的合作关系。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纸和技术变更。

2、配置工程施工所需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并负责妥善管理相关人员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保证其在合法范围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3、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操作规范,督促所有上岗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工具,若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服从项目部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与监督,保证工期和质量,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每天(每次)作业后,认真检查及清理施工现场,所剩余料要妥善收集整理,搬运到现场施工人员指定位置堆放,不得随意乱堆乱放,违者造成的材料丢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并罚款500元。

5、服从工程建设大局需要,主动配合其他工序或工种施工,不扯皮,不推诿,不得出现以我为主,以我为先等影响工程建设大局的言论或行为;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检查不合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如不能按时整改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罚款1000元。

8、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分包协议或合同,若发现,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并拒不退还保证金。

四、安全责任

1、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

2、偶发性事件的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90﹪的费用,乙方承担10﹪的费用;

3、乙方作业人员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罚款200-500元/次,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必须清理出场。

4、乙方作业人员及各班组长,若发现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内的违者罚款200-500元/次。

5、乙方严禁招聘使用16岁以下、60岁以上的工人及病、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操作,若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工地,并罚款200-1000元/人。

6、各班组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或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双方班组长自行负责协调、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各班组处200-20xx元/次的罚款。

7、在施工区域内,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和临边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200元/人,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内,所有各工种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各工种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保险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购买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在其他工地购买的,须将保险凭证的复印件交甲方审核,否则一律购买;

2、施工许可证前施工企业交缴的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进场自己需办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和管理

1、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材料由甲方统一组织采购,乙方按需领用,用量不得超过规定损耗,超过部分乙方负责;

2、乙方每月提供主材购买参考计划,甲方负责审核,乙方负责收贷,若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3、材料由乙方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造成损坏、丢失、浪费的超过规定部份由乙方按成本价赔偿。

4、施工机具、设备由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行组织并承担搬运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内。

七、施工配合

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验收,以及建设行政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的内容,施工场地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八、违约责任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乙方有权停工且工期顺延;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施工中如不能按甲方计划完成,每延误一日按1000元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验收不达标,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xx元,由此耽误其他班组不能施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在甲方发出指令后仍拒绝复工的,甲方有权调整劳务承包内容,指派其他人人员承担其部分工作,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不得将甲方供应的材料倒卖或转移,一经发现查证,乙方负责按倒卖或转移材料价值的两倍支付给甲方赔偿金并处罚款20xx元。

4、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乙方原因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

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乙方应暂停工作,乙方须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小时内乙方向甲方书面报告受灾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三)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先行和解或调解,协商不好时,双方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均应全面认真履行,若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退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质量、进度的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大写____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甲方在本工程主体框架完成后将保证金一次退还给乙方。

十、合同解除

1、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没有足够的财力物力导致整个工程进度滞后或停工,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2、如在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停止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已完的工程劳务费;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盒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乙方每月造册发放工资人员名单必须是在甲方登记的人员,并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工人工资;

5、乙方机具设备未拆除前,必须提供给工程各单位使用,乙方机具设备具备拆除条件时(经甲方确认后),如需继续留用,则租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班组劳务合同 篇2

工程承包人(甲方) :

劳务分包人(乙方) :

劳务施工作业队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

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

工作内容、 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北流市二环路工业大道项目砌体及抹灰工程。

2、工作内容: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 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 90 元(包括大小砖:240×115×53、240×240×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 11 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 2 元计。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 120 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 16 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止 年 月 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构筑物 36 元/工日,非构筑物 38 元/工日,计时工 45 元/工日(一天) 。

2、每月 20 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 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 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 ,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 ,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上访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 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 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 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 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 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 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 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优良品率 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 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 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自检结果。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安全施工要求达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乙方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劳务工一律清退。 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劳务工在工地现场出现意外及安全保护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在任何条件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而归责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施工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及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各级单位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执行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治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经发现,扣件每个按 500 元,架管每根按 1000 元,其他物资按照损失物资价值的 5 倍予以罚款,费用从总结算中扣除,相关人员立即清退出场。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治安案件的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7、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含在调高的定额单价中) 。

十一、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主动组织抢救,致使事故扩大,则甲方按事故处理费用的1.2 倍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二、奖与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 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 如期按时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金 1000 元。

十三、其它有关事宜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3的违约金。

2、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进入该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所需劳动力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瓦工 人;木 人;钢筋工 人;砼工 人;架子工 人;普工 人;及其它工种人。

5、乙方劳务工必须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缴纳有关费用。

6、爱惜用人单位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 承担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机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 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8、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后附:一公司农工结算清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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