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收购加工合同(通用2篇)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m,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村)__________
为确保青梅收购加工有秩序、按计划地进行,保证青梅收购的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质量要求:乙方收购青梅品种必须是萧山大青梅,果面光洁,果型圆而均匀,保证无斑点、破损,并无黄梅、烂梅、梅叶及杂质。
二、规格要求:青梅单粒重量最小不能小于10克。
三、包装及运输:用编织袋每袋净重70市斤定量包装,青梅收购后必须及时运到工厂进行加工。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拖拉机运输,每车限装40包,不得超载;如用汽车运输,按营运证上吨位为准,不得超载,
四、收购数量:乙方收购总量为______吨,其中_____月____日______吨,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吨,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吨,每天收购量不能大于或小于5%,总收购量不能大于或小于5%。
五、收购时间定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六、价格: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运至工厂交货价为每市斤_____元。
七、验收方法及地点:乙方运到公司生产地点,由甲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如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予以整车拒收。
八、结算方法:收购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必须提供所收购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办理,按合同总价的__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二份,交当地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杭州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