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合作合同(精选2篇)

以房抵债合作合同(精选2篇)

以房抵债合作合同 篇1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

为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乙方愿以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抵还此欠款。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主旨

1.原债务情况

甲乙双方20x年x月x日签署《合同》(下称原合同),根据该合同,截至20x年x月x日,乙方对甲方有欠款x人民币。

债务说明:

2.乙方自愿以自有财产清偿上述债务。

二、抵债安排

1.乙方提供下列房产清偿债务。

房产地址:

房产证号:

房产面积:

配套家具、设备:

房产其它情况:

(上述房产以及所列配套家具、设备均作为抵债财产,以下统称房产)

上述房产作价x人民币(大写)(¥x元)用于清偿。

2.上述房产用于抵债后,尚有债务余额为x人民币(大写)(¥x元),乙方应于20x年x月x日前向甲方支付。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4.本协议约定的房产过户以及债务余额办妥或结清之后,甲乙双方的债务视为清偿完毕。

双方确认:甲乙双方按本协议履行之后,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均告终止或履行完毕,双方就原合同不存在其它任何争议、赔偿或未结款项。

三、房产交接安排

1.20x年x月x日前,乙方应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交付之后,甲方有权对房产进行占有、使用、处置并获得相关收益。

2.20x年x月x日前,乙方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或公司名下,甲方负责配合。

特别说明:甲方有权指定任何人或公司。

3.乙方应承担房产过户的手续费用。

四、乙方的承诺保证

1.乙方保证自己对该抵债房产拥有处分权,该房产来源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

2.乙方保证该抵债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产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因乙方隐瞒该抵债房产情况,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行使权力或使甲方合法权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双倍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房产如被有关部门查封、拍卖或乙方擅自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应立即归还所欠全部债务。

非因甲方原因,逾期未办理房产过户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房屋抵债,并要求乙方按上款承担责任。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与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时间: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以房抵债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以物抵债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关于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元的债务,丙方自愿以自有财产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该项债务。

第二条 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套房屋(下称房屋),清偿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_元的债务: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并与甲方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 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有关手续,房屋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第五条 丙方保证对所交付房屋拥有所有权,房屋产权无争议,亦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第六条 丙方保证所交付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或权利受到其它限制。

第七条 产权人为甲方的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完毕之日起,甲乙双方于《合作经营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即告清结,该项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第八条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个月内,因任何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________元债务,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______收违约金,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各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三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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