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代理合同(通用16篇)
甲方:
公司地址: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公司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保证存入甲方指定银行或支付宝账户
户名:
卡号:
建行:
工行:
农行:
支付宝帐号: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甲方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保证金,亦可以对该保证金进行经营管理,并且保证资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报价表,以及品牌相关推广、销售指导。
3.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退回全部委托货品,逾期不受理。经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货品完好无损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后,全额一周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4.对甲方公司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以及货品代理价格、公司运营模式等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证甲方翡翠等珠宝首饰不损坏、不丢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证金为担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关珠宝首饰销售,所借货物以所缴纳的保证金为限,所借货物总额价值不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在双方约定的60天一个周期,甲方以其代理价拿货给乙方,在此周期结束日,乙方已售货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未售货物需原样退还给甲方。
6.若乙方在双方约定周期内损坏、丢失、偷换甲方货品,根据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给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给甲方金额,甲方有权以乙方保证金折抵相应货款。
7.为保证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准私自掺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更不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有发现,取消代理资格,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8.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浮动不能超过建议零售价的50%,不得狂乱甩货。
9.每次邮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价并且当快递派送员拆包,如有和对方描述不符的货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丢失,明确责任后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二)补充
1.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一年内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代理商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运营。依法进行清算。
2.双方保密责任。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就代理合作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第三条其它
(一)解决争端方式。
1.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当地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后,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即以所缴纳保证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二)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双方销售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它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补充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主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及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家庭)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电话:。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2.双方协商收费;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A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B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C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D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 电话/传真: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产品代理合同(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甲方品牌________、________设备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是一家以研发、制造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为主导,提供面向__________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乙方是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乙方须如实填写合作信息登记表(见附件A),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和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需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相关证件。如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者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作信息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代理商。乙方的代理资格及授权期限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全国统一编号的授权委托书作为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的资格认定。乙方在授权期内有权在本区域内从事有关销售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同时,乙方不得向代理区域以外销售甲方的产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向外区域销售(传真有效)。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销活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进行销售绩效年审。
2、甲方将向乙方公开业务程序,积极处理乙方反馈的信息。
3、甲方将对乙方提供适当的市场支持,并提供相关的产品资料。
4、甲方定期为乙方进行甲方相关产品的技术、业务培训,为乙方开拓当地市场提供协助。
5、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或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同类产品,并造成甲方产品市场价格混乱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从取消之日起不再承担对该代理的价格和其他支持。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作为甲方授权的代理商,乙方须具备销售_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的经验,并成功做过若干个餐饮、酒店网络集成项目。乙方须有专业人员积极开拓产品市场,宣传和推销产品,并按期完成双方书面定立的销售数量。
2、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1套硬件设备(包括________、无线网桥和程序下载器)样品,样品价为代理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样品主要用于乙方在和客户谈判过程的演示。
3、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向甲方申请年度进货额度_________元,并承诺完成相应的年度进货额。
4、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制订销售价格,不能造成甲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混乱。乙方保证不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产品。
5、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所代理销售区域的市场情况、用户使用报告、该区域内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活动等信息。
6、乙方不能对终端客户承诺超出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范围的额外技术承诺,如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7、如因配合乙方之项目工程变更,进而造成甲方人工、材料成本增加时,由乙方补偿相关费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进行超出代理产品销售行为的其他各项经济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购买与供应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并遵守以下原则:
1、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订购下月的所有产品,同时预报后三个月的产品订单数量。乙方有义务及时更新订单数量预报。
2、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三天内,将根据库存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答复乙方,同时将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
3、双方进行信息沟通后,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传真有效)。
4、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增加订单超过的数量,双方须另以书面形式规定交货日期。
5、发货日期以双方确认后之采购订单所载时间为准,甲方在交货期限内将产品运送到乙方公司。
6、取消或变更定单:如协议一方希望取消或更改定单,必须先和协议另一方沟通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得到另一方签字。否则发生差错及经济损失由提出更改方承担。
六、价格与支付
1、双方将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签署本协议所涉及产品代理价格及费用条款文件,该价格文件每季度更新一次,产品代理价格及费用条款的制定权、发布权、最终解释权均在甲方。(见附件B)
2、价格保护:对于甲方的价格调整,代理商享受价格保护政策。自甲方发出货物之日起,甲方将对乙方所进当批货物所有一个月内库存产品施行完全价格保护政策(即库保产品价格遵循最新价格政策,并且就低不就高);同时,经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后,对于价格调整所产生的差价总额,甲方将在乙方以后进货时予以分批(不高于三批)全部返还。特价订单不享受以上价格保护政策。
3、价格原则上为到货价(仅限乙方公司所在地)。
4、结算方式:款到发货。甲方以乙方支付的货款实际到甲方帐户的日期为准。甲方接受灵活的付款方式,包括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币种:人民币。乙方在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及时将付款凭证(电汇单、转账支票、汇票等)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按付款时间的先后次序安排发货。
5、甲方开户银行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行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6、发票开具:甲方根据乙方的到帐货款和实际发货数量、金额,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按时开具发票。
7、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及订单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直至乙方付清余款。若该逾期支付的情形持续超过7天,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行决定是否终止相关订单的执行。
七、交货与验收
1、所有协议产品允许分批交货,允许分运、转运。发货地点:甲方国内仓库。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仅限乙方公司所在地)。
2、甲方只承担涉及从甲方发货地点到乙方交货地点之间的铁路运输费用。如乙方要求其他运输方式,则乙方需承担所涉及的运输保险费用。
3、为了保证市场秩序违例的可追溯性,甲方出厂前在产品内编有序列号,乙方需对甲方的出货逐一做好记录:出货单位全称、型号、数量、单价、产品序列号及相关票据等。
4、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装箱单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合之处,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填写《回执单》(见附件C,传真有效)并通报甲方。若乙方逾期不报,则甲方将视为乙方一次性验收合格,甲方将不再履行质量保证条款。对乙方验收不合格产品,经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货手续,如甲方无同样合格货物,双方可协商办理退换手续。
八、取消定货与延期交货
以下几种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定货或延期交货,并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恶意拖欠甲方的款项;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内容或国家有关通信法律、法规;
3、乙方主体消失;
4、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九、市场支持
1、甲方将协助乙方建立市场销售体系,为乙方提供市场销售所需要的产品、市场宣传等资料。
2、甲方视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部分市场广告的支持,并酌情与乙方共同举行区域性的市场活动,帮助乙方提高市场开拓力度。乙方提出的有关甲方公司产品的广告必须通过甲方同意批准后才能够发布。
十、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硬件产品享有不少于壹年的免费维修服务。自甲方发出货物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将对故障产品予以免费更换。
2、对于维修产品,自收到维修品之日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修寄出,如遇严重损坏的,将与代理商确认完修日期。
3、保修期内,甲乙双方各付单程的运费;超过保修期代理商需支付往返运费。
4、属于以下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1)由于意外损坏(如运输原因,不当储存环境等)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2)不正确的安装调试、使用,不正确的与外设连接和外部电源等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3)故障产品或部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拆卸、改装或维修过。
4)故障产品机壳或部件上的产品标识和序列号不清楚、破损或被涂改过。
5)由于本协议中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6)由于人为造成的LCD漏液、触摸屏明显被专用笔以外的利器划伤、摔坏等。
7)由于正常使用,导致触摸屏磨损。
8)由于意外存放,使用,导致设备进水或其他液体,损坏设备。
5、超出保修期或不在保修范围内:(详见附件D:设备维修价格表)
1)据实际情况,将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维修费为材料费的20%,材料费不足_________元,维修费为_________元。
2)甲方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乙方发回的故障机后,于当日对故障机进行检测,同时核算应收费用,并传真回乙方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客户服务部及应收费用确认单后,及时确认,将相应款额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传真至甲方客户服务部;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后计算更换、维修日期(免费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维修不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
3)对于故障机内的数据资料,甲方客户服务部维修时不做备份处理。
十一、培训及技术支持
1、协议期内,甲方将免费为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技术培训,同时免费发放培训资料,必要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地点原则上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要求在除甲方公司所在地外的其他地方进行培训,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培训人员相应的差旅、食宿费用。
2、乙方有义务配合做好对用户的相关产品使用培训工作,并及时向甲方反映用户意见和使用情况。
3、甲方技术咨询电话:_________。正常情况,响应时间为24小时,对于紧急情况,响应时间为2小时(仅限于_________)
4、协议期内,甲方将以远程的技术支持为主。如有重大工程项目,则甲方将给予乙方更进一步的技术支持,具体包括:方案咨询、方案制作、客户疑难问题的解答、工程督导等;若乙方需要甲方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则乙方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信息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漏或使用属于对方之保密信息,包括不但限于价格体系、市场政策、产品核心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任何载体存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
双方承诺:
1、只将保密信息用于专门用途;
2、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使保密信息不被泄漏;
3、只让其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员接触保密信息;
4、督促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遵守保密协议;
5、只为专门用途复制保密信息;
6、不将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
7、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双方应归还对方的保密信息,并证明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都已销毁。
但上述限制不涉及下列事项:
1、非因接受信息方的过错而为公众现在或以后知晓的信息;
2、接受信息方并未违反保密协议而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3、由获得信息方独立研究获取的信息;
4、信息披露时获得的信息;
5、在信息透漏方事先给予适当通知或试图阻止此项透漏的情况下,根据适当的法律或法院裁决被认为是可以透漏的信息。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军事行动;禁运;暴lun或其它任何协议双方不可预测、不可避免和无法控制的特殊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协议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报告并说明其影响程度。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协议,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四、协议的终止
1、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的;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就终止协议提出正式的书面请求,并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
3、任何一方终止商业行为如:破产、清算、解散或因为债权人的利益而重组等,本合约立即终止;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达到协议所规定的终止条件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五、通知
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邮件、专递方式或经确认的传真向本协议所列地址发送。所有通知以另一方在实际工作日收到当天为该通知发出的日期。
在本协议期间,协议双方都有权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更改通信地址,更改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对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址变更方自行承担。
十六、争议的解决
1、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果本协议中有无法执行的条款,双方应根据原条款的真实意图及经济后果另立新的款项。
2、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情况外,本协议有效期参见第二条。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其他补充协议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代理记帐合同编号:________代理记账合同代理记账合同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受托单位):本代理记账合同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一、委托范围
1、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帐;(
b)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帐薄)(
c)财务管理咨询;(
d)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到);(
e)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f)清理乱帐;(
g)协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协助企业开立员工工资账户;协助建立各种财务制度;地税网上申报;出具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填写税收缴款书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各样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____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代理记帐内容。
四、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会计服务费每月为 元,按季度预付,于每季度10号前支付。
五、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最短委托期为________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原始凭证交接时付款,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尽代理记账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应签定相关合同。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
甲方:
乙方:
为大力推广沈阳海源环保设备厂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经销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经销权,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沈阳海源环保设备厂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销售。
2.甲方用心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带给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包括产品商标和名称的使用)在授权区域代理权和经销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务必在所属辖区内用心开展销售活动,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能够自行制定当地的价格标准进行销售,但乙方须用心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稳定,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代理权,如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应职责。
5.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职责的承诺,夸大或降低产品的功能及作用,严禁使用虚假广告进行宣传。
6.乙方对甲方产品经营状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状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7.乙方不得再将产品代理权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该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
8.甲方不得委托该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代理或经销商,甲方收到该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该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的职责,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生产基地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优惠带给样品和有限的带给一切能够带给的广告资料。
3、带给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省级代理以下除外)。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带给必须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状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带给。
5、应及时向乙方带给其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带给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职责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三条、乙方的职责
1、应自费带给和持续一个有经营潜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到达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人员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全面了解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四条、价格、条件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思考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状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同样有效执行,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3、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的折扣。
4、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此刻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带给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带给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声明:
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只属乙方具有甲方的产品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遇下列状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三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三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状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三十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保证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贴合“地区”内的标准。能够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贴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职责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职责。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状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掉、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九十日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七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法律,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中国法律为准。
6、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透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能够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侯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代替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10、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两份,本协议起自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年月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皖晶”牌桶装饮用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饮用水品牌、数量、价格(根据双方约定的桶装水价格具体填写)
1.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的“皖晶”牌饮用水的校园代理,甲方不得单方改为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签订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供饮用水规格均为桶装 L/桶,纯净水单价 元/桶
二、品质保障
1.乙方为甲方所供饮用水质量,纯净水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324----20xx,矿泉水须符合GB19298---20xx标准,且能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
2.若非由于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对其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三、包装、运输及相关服务(根据双方约定的水桶供应方式具体填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桶 只用于周转,如有损坏、丢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币30元/桶的`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保证全年365天不间断对客户的服务,每天送水服务时间:___
3.甲方人员应按照《服务部送水员标准作业程序文件》为客户提供送水服务。
四、 价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水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六、合同终止条件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1.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再提供“皖晶”牌饮用水;
1.2乙方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
1.3甲方发现如饮用乙方产品出现身体不适,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采样检验,确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供全部饮水机及水桶。
2.1 甲方拖欠乙方水费达 以上时;
2.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代理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同经营。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以下是关于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小编整理收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单元第____层,共____(套),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户型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属于:____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 %、乙方得____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于
【裁判要旨】
合同法关于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都是以委托为基础,其共同点是,接受委托的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如何区分接受委托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是代理关系还是行纪合同关系,要根据委托内容和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认定。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形成行纪合同关系;符合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形成代理合同关系。
【案情】
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平安福公司归还车辆并赔偿损失。20xx年2月19日,原告赵宏武以89600元购买了二手朗逸轿车(该车初始登记日期为20xx年5月日),并于同年2月28日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车牌号为豫M 82607。赵宏武将自己的豫
MR2607号朗逸轿车放在被告三门峡市平安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福公司),由该公司对外出租。双方口头约定:车辆租出去,赵宏武得85%的租赁费,平安福公司提取巧%的管理费;车辆没有租出去,没有费用。20xx年11月17日,平安福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审查了王超用于租车的有关手续,与王超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赵宏武的豫MR2607号朗逸轿车出租给王超,约定租期7天。租赁期限届满后,王超未及时归还所租车辆。平安福公司既找不到王超,也找不到王超所租车辆。
20xx年3月4日,平安福公司向三门峡市公安局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王超从平安福公司租赁豫M 82607号轿车后,向张文辉借款,并将租赁的轿车留置在张文辉处后去向不明。公安机关对此事没做进一步处理。原被告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赵宏武向河南省三门峡
【审判】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赵宏武将自己的豫M2607号朗逸轿车放置在平安福公司对外出租,双方有口头约定。王超从平安福公司租赁车辆后,向张文辉借款,将租赁的轿车留置在张文辉处,事实清楚。赵宏武主张其与平安福公司是租赁关系,未能提供证据,平安福公司也不予认可,不予认定。根据事实,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平安福公司受赵宏武委托,代赵宏武将汽车出租。该车出租后,平安福公司既非车辆承租人,又非车辆占育人,赵宏武要求平安福公司返还车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湖滨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作出(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驳回赵宏武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赵宏武负担。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赵宏武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赵宏武申诉称:原审法院以平安福公司既不是车辆承租人又不是车辆占有人为由,驳回原告赵宏武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赵宏武根据双方的合同关系,将自己所有的车辆交给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造成车辆丢失,也未积极弥补车辆丢失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被申诉人平安福公司辩称: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是汽车加盟关系,赵宏武加盟平安福公司的租赁生意,是在充分评估风险之后决定的。平安福公司找人找车,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己经尽了各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没育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意见认为:(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不公。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赵宏武的轿车出租给王超并直接收取租金的行为,并不具备委托代理的特点(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本案属汽车租赁合同纠纷。原判决认为双方系委托代理关系,适用法律错误。平安福公司将赵宏武的轿车出租给第三人,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平安福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王超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所得收益的15%归平安福公司所有,应视为委托人赵宏武支付的报酬。因此,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构成行纪合同关系。平安福公司提出双方是私车加盟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平安福公司将车租出后,第三人王超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车辆无法追回,平安福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门峡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一、撤销湖滨区人民法院(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号判决;二、三门峡市平安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赵宏武的豫MR2607号朗逸轿车如不能归还,赔偿赵宏武购车价款89600元;三、驳回赵宏武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三门峡市平安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评析】
关于行纪合同,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所颁布实施的三个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因而行纪合同也只能作为一种无名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欠缺,使行纪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指引和规范,行纪业在我国的发展受到了一定局限。同时这类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也无法可依。为改变这种局面,合同法在分则部分设专章对行纪合同加以规定,使行纪人和委托人都有法可循,有章可依。本案诉争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仅有口头合同没有书面合同,但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是一致的,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核心焦点是双方合同关系的性质。原告赵宏武诉求为租赁关系,被告平安福公司答辩为加盟合作关系。租赁合同为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但本案明显不属于租赁合同。被告平安福公司答辩为加盟关系,合同法上没有该类合同,从现实经济
生活看,加盟的类型千差万别,难于将各种加盟关系归为一类合同。从该案事实看,一审法院和再审法院关于赵宏武将自己的汽车交给平安福公司出租,属于委托关系,对双方基础合同关系认定是一致的,定性也是准确的。与委托合同比较接近的共有三类合同,即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平安福公司并没有向赵宏武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明显不属于居间合同法律关系。赵宏武将自己的汽车放在平安福公司,实际就是赵宏武将自己汽车出租的经营活动,委托给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出租赵宏武的汽车,并没有以赵宏武的名义,也没有代理赵宏武对外出租,而是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租赵宏武的汽车。从两审法院的判决看,本案的难点是,上述无争议的事实符合委托代理合同的法律特征,还是符合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辨析
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存在直接代理、间接代理。直接代理就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这与行纪合同具有明显的区别,不再予以分析。
间接代理就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即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情形。这与行纪合同相比,其共同点一是,都有三方当事人;二是都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受托人(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行纪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关系;三是都有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表现形式。
这类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也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但行纪合同和委托代理合同中的间接代理,还是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以卜几个方面:
1、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行纪合同关系中,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中,类似情形,经由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有介汉权,可基于介入权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3、行纪合同关系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中,类似情况,经由受托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有权选择委托人来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二、本案的法律适用分析
一审和再审法院关于赵宏武将自己的汽车交给平安福公司属于委托的
认定意见是一致的,不同点是委托的法律后果是行纪合同关系还是委托代
理合同关系。一审认定为委托合同关系,再审认定为行纪合同关系。要准确定性当事人之间基于汽车租赁委托的属性,必须把握合同内容等基本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条款的含义,正确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款。
(一)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关于汽车租赁委托的约定,符合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什么是行纪业务合同法没有规定,一般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进行商业上的交易业务,如财产买卖、有价证券买卖、代为保险、代为出版、代为租赁、代儒入场券、代登广告等。
平安福公司在出租自有汽车的同时,还接收社会上的汽车对外出租。赵宏武将汽车放在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接收汽车,二者之间就是一种委托关系。平安福公司出租他人的汽车时,以自己的名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陈述是加盟关系,并没有代 理的意思表示,实际上就是一种行纪行为。平安福公司收取15%的租金,实为委托人用租金的形式向行纪人支付的报酬。双方虽为口头约定,但对约定内容陈述一致,事实清楚。平安福公司与赵宏武之间关于汽车租赁完成这一复合法律关系,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双方形成行纪合同关系。
(二)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不构成间接代理关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除了合同法》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外,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也有明确的规定。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适用该条规定,就要查明接受委托一方,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时,第三人是否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从本案事实看,平安福公司接收赵宏武的汽车,陈述为加盟关系;在出租汽车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即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没有代理赵宏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代理赵宏武的情形。
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的,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此即委托人的介入权,介入权是形成权。介入权的行使,是由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和委托人的主动介汉构成的,委托人不主动介入或者受托人不披露,均形不成介汉权。适用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前提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前边己
述,赵宏武和平安福公司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即使在承租人王超不能归还租赁车辆的情况下,平安福公司向委托人赵宏武披露第三人王超,赵宏武也不能行使介入权,介入到平安福公司和王超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成为租赁合同的委托人。
综上所述,赵宏武和平安福公司之间,只能按照二者之间的委托合同处理;平安福公司和王超之间,只能按照二者的租赁合同关系处理。
(三)责任承担的法律适用。
1.本案应当适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业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租车人王超不归还车辆,导致行纪人平安福公司也不能向赵宏武归还车辆,赵宏武因此受到损害,根据该条规定,平安福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再审改判是恰当的。
2.一审判决没有分析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不当。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只有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一般的法律原则。“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在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章节的有关条款中,都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无论认定本案是行纪合同法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合同法关系,都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
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共有三款,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三款规定,是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一审判决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是不当的。
3.适用法律与认定的事实没有关联性。本案事实,没有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三 款法律规范相符合的情形,一审判决适用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缺乏事实根
(作者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6、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元。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___________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份,各执_____份。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
开户:
账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
账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葡萄酒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授权方):乙方(被授权方):
经中粮长城葡萄酒授权,郑州市二七区鑫龙保真酒业商行拥有以下产品河南省总代理权,公司本着“共同拥有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经营理念,愿与贵方通力合作。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对代理的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约,以兹共同遵守: 一、 二、
授权代理地域及年限 代理产品与供应价格
1、 甲方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所代理的上述系列葡萄酒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代理权,并按
合同之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甲方授权乙方取得上述系列葡萄酒授权代理产品的代理期为壹年,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继续履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定合同。
3、 甲方在依据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代理权或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之前,甲方不得在已授权乙方
代理的区域内再对授权乙方代理的产品种类另设代理商,以保证乙方在该区域的利益,若甲方违反本条之约定,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三、交货时间、费用承担
1、 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的订货单及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以货款到达后的日期为计算起始
日期)将乙方订购的货物发出,若遇国家法定假期或逾不可抗拒性因素,可顺延发货日期,若甲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视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逾期发货期间内每日支付相应金额的0.1%。2、 运输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细则
1、 货物运输方式为乙方自提,自乙方验收货物之后,货物的风险责任和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验货报告存在破损或其他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乙方应当保存相应的破损及
其他不合格产品交由甲方查验,经甲方确认属实,则甲方无条件给乙方换货,否则,应视乙方收到的货物全部合格,不存在破损或其他不合格产品,因换货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款到依本合同约定程序发货。
六、定销合同及管理
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五_日内(以货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日期为准)完成首次进货,
首次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三万元,且需包含合同第一款中所列全部八款产品。
2、 乙方所代理产品,单品年销量不得低于万元 ,若不能完成,则扣除年终返利。 A. 乙方完成人民币形式,按照乙方进货额的 3 %给予年终货补返利,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年终返利。 B. 乙方完成人民币 万元年销售额时,无违规、低价倾销、窜货等行为,甲方将以
补货形式,按照乙方进货额的 4 % 给予年终货补返利,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年终返利。 C. 乙方完成人民币 三十万元年销售额时,无违规、低价倾销、窜货等行为,甲方将以
补货形式,按照乙方进货额的 5 % 给予年终货补返利,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年终返利。
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其年终返利作为付甲方的违约金,
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对乙方授权并且解除本合同:
A. 在合同期内,乙方授权区域以外的地方销售郑州市二七区鑫龙保真酒业商行或者接受除甲
方以外的第三方同品牌供货。
B. 乙方低于甲方终端建议供货价格抛售产品。 C. 乙方有售假行为。
D.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严重影响市场销售和经营的。
4、.甲方将视乙方市场情况派商务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市场营销工作,以保证乙方利益。 七、 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必须对所有资料(包括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及其它技术资料等)及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销售网络,代理方式等相关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事项
甲方可根据国家的政策变动或国内酒产品市场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价格调整,如有此等事宜发生,甲方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经乙方认可后,双方的结算以调整后的供货价格表为准。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手册,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须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手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手册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汇报。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手册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 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 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授权别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别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二十九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五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六条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互相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 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手册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手册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手册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合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委 托 时 间 :
委 托 地 点 :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 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内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000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代理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品牌服装在总代理经销甲方“杨丹”品牌服装,代理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代理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切法律重点证件,有一定的实力和经营能力;
2、主要城市或省会;
3、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主要商业街或繁华地段,有5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铺或4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专柜(壁柜);
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并有志于在服饰品牌经营与推广方面发展;
6、须按照公司的统一形象要求进行店铺和货品陈列。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应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
2、乙方不能销售与本品牌有同类商品的货品;
3、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如有商标侵权行为,甲方将收回代理经营权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货物上指定的挂牌价;
5、协议终止后,乙方未售出产品,甲方不给予退换。
四、合作方式及订货付款、货运
1、乙方须一次性交纳加盟金伍万元,保证金壹拾万元(合同终止时保证金无息抵货款返回);
2、甲方每年举办两次新产品展示订货会:春夏、秋冬各一次,甲方专人协助客户制定订货计划,甲方收到乙方50%的订货金后,甲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下单生产;
3、乙方若超过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或中途停业,甲方将终止乙方的代理权并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4、甲方给予乙方拿货折扣为挂牌价折,换货率为%;
5、结算方式:按订单结算款到发货;
6、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质量问题,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统一验收合格;
8、在协议期间,乙方首次配货总额必须在壹拾万元以上。乙方第一年进货额总值需达到200万;第二年进货额总值需达300万;第三年进货额需达500万元的任务。若乙方每年能够完成甲方的任务,甲方将给乙方返点2%奖金。
五、销售与服务
1、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需开增值税发票,甲方按所开金额收取6%的税金。
六、公司提供
1、代理授权书;
2、专卖店或专柜形象设计;
3、提供管理条例及店面陈列细则,营业员培训;
4、衣架、货架按成本价提供;
5、享有我公司每月最新款式的优先配货权。
七、违约责任及法律效力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侵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或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3、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4、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5、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店址:_______
店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